天元巫咸经注释
丙火
自坐:乙:合化要见辰地支,即是任何合化,不论是甲己、乙庚、丙辛…。地支只要有辰字,即是逢龙则化。不必计较于那一个月令。
丙:与甲木相似,但不拘在月令。月日时支,只要与合化五行相同即可。即是此节中,丙辛合不论是亥子月亥子时,皆可以真化之论。只要是真化,即从吉而论。
二、丙寅日:丙长生在寅,此长生也可以视为当事人之长生。
三、丙辰日:忌生于冬。注:
甲:合化忌见双式,诸如:逢龙则化,有辰即化,不须要再取丙辛,必须冬日再化。
乙:若丙辛合化,生子月则地支不宜另再有亥子之字。
丙:月支归日库,地支在四柱自行归库。地支有一支是子(癸),则不宜再见辰支。以癸水归辰库,若一柱归另一库,即等同墓库运。此一入库之支,十五年限皆作费。
四、丙午日:帝旺身强,丙主礼。此造之成败皆在一个礼字。
五、丙申日:最怕秋生。尤忌酉月,火不西奔。
六:丙戌日:得阳和,春至舒畅。注:自坐火库戌,不愁水盛。
时柱
一、戊子时:威权现赫【吉】。注:戊子是干支合,戊合子中之癸。阳日主食神合正官。
二、己丑时:己伤官坐丑,丑中辛为财库(辛归丑库),丑中己成伤官格。大凡伤官生财最忌所生之财为入库之财,难以有现成之福,守财而已。
三、庚寅时:有秀不贵,则也必长年。注:有秀,是指财官印、贵人、长生、禄旺只要有一项就是秀。即使是庚偏财坐绝于寅,但寅是丙日之长生,仍作有寿而论。
四、辛卯时:从财虚化。注:日主丙辛合而不化,只要地支没有酉字,也可以有虚场面。
五、壬辰时:水多目疾。古人皆以水克火伤目。亦无长亲。注:若以十神而言,壬七杀入辰水库,有职无权。
六、癸巳时:得旺相,可招福禄。注:癸是正官,时支巳即是日主之禄。只要其它地支有癸水官星之旺支【亥子】。即是招得吉祥。
七、甲午时:在午也,财多蓄聚。丙财旺在甲,午中戊土生申财,有申及富。
八、乙未时:育于未,夏生兮,佩印、双鱼。注:生于夏季,最宜成木火二局。曰:佩印【木】,双鱼【二局】。
九、丙申时:畏秋生,申酉月。注:经曰:火不西奔,生于申酉,又生酉时。财合过多,一生有财不聚,亦无辖妻之权。
十、丁酉时:引居死地,失时,老时亦驱驱。注:时支酉辛,是丙之正财。丙辛合财,皆作一生难聚财。五阳干皆是合财,五者之中,最忌丙辛合。经曰:丙日酉时【他年何人扫墓】。按:丙辛合,地支见酉,是属于专题之归类。
十一、戊戌时:生于巳午月。注:火土为命法之所忌,曰:火炎土燥,唯一可作吉伦者,即是生于巳午月,若生于其他月支,为火炎土燥平常人。
十二、己亥时:不成真水,有水无水。注:真水即是亥子丑透壬癸,成七杀格大吉。否则时干见己伤官,则为伤官见官,一事无成。
提要:
一、用财以偏财为更吉。
二、甲木忌水局透壬,乙木忌水局透癸。
三、食伤旺,合七杀多丙合辛主贫。
四、日主在地支,有二个绝支不发。
五、财多不利母。
六、四柱水多透水有智。
七、天干五合乙庚。地支有辰即真化。曰:逢龙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