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
乾造 :辛酉
庚寅
辛酉
丁酉
大运: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推理:
一、男命一财所得,基本上是指平生有财源、女缘,这是原则性的范围,其中有三项主要之细节:
1、一财所得之月支,若是制合调候用神者,作因【财、女】身败名裂。如;辛日寅月,甲财所得而调候用己,甲为忌神…等。
2、一财所得又是五行不全者,恐非是福【偏门之财】。
3、一财所得比劫坐根者,虚花之财势。
二、七杀桃花论凶,这几乎是人尽皆知之事。不过地支神煞可以用天干代取之。比如辛酉日丁酉时,巳酉丑以午为桃花,四柱没有午支,而有丁,基于丁禄在午,丁是辛的七杀,即作七杀桃花,兼逢冲刑之论。
1、阳日主为群劫争财,发越之时即是败没之日。
2、阴日主为比劫夺财,财旺之际即是引祸之因。
基于以上这三项巾简法之提示,弥补了一些原有之常法推论所不是之处。故此此造之综合结论即是;是非之偏财,虽可发达一时,终必是因财引祸。
流年、运程喜忌推论:
在原则上对此八字之推论,就是按照所述的作结论。剩下来的问题:
A、即是发越是在何时?
B、败减在何时?
这二种询问的内涵,当然是属于大运流年方面的层次了。关于论大运的吉凶喜忌,在一般性之对【日主强弱,调候】等范围之外。在格局与运程上之喜忌,则以沈孝瞻的论说最为切实。参阅沈氏用神例解。沈氏格局用神对这一个八字的推断,是以财当令而比劫根重之时。不采用合比劫之运程,而是采用弃财就杀。就是要入官杀大运,以财生杀之势,而与比劫形成身杀二停,视为吉运。以沈氏这一种弃财就杀的观点而取认大运,那当然是以丙戌大运为其发越之举37-47岁。
至于此造因财引祸身败名裂之时间应该是在于;祸发于乙酉大运之庚申年,实际发生凶灾是辛酉年。如此推论之原则如下:
1、乙酉大运本是干支双冲于年日之辛酉。
2、乙酉大运与四柱中年日时三酉,会齐四酉,即是自刑重见。
3、48岁庚申年,是会合于桃花劫之地,49岁辛酉年,亦为纯禄比劫,而伏吟于年日,双冲于大运,合作大凶之论(入狱)
大运:
双伏吟又遇双冲岁运者,大凶之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