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乾造 辛亥
丁酉
己未
庚午
大运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推理:
一、食神逢枭即是食神格与偏印格,并存于四柱之中,而食神在前,偏印在后,应验病夭之年,是在三合食神、食神坐禄、拱合食神之年。(不可假设于偏印方面之流年)
二、设若:辛亥 丁酉 己未 庚午,则应在丙申大运中,壬戌流年,与月柱丁酉,三会申酉戌食伤局中。此造与此年得疾而亡殁。
三、流年凡属于非四柱拱三会,第二年又是相同的三会是明见者。不论吉凶,以第一年是潜因,第二年是实证之年,不论吉凶、凶合皆作此论。
四、设若:辛亥 丁酉 己未 庚午,大运丙申:
A、十一岁辛酉年,与年柱拱戌,戌字与月支酉,大运申,为申酉戌三会,以所拱之字是戌,而不是酉,只作虚势。如果拱酉之四正则作实论。
B、十二岁壬戌年,月酉运申流年戌,亦为三会申酉戌是为明见,二年为相同之三会申酉戌,前一年是拱戌,第二年是明会申酉戌。
C、故此吉凶皆以明见之第二年壬戌年二推论。
五、未上大运之前,流年犯太岁者轻,流年双冲日主者重。
A、设若辛亥 丁酉 己未 庚午,三岁癸丑年,双冲日柱己未重,七岁丁巳年,双冲年柱辛亥轻。
案例二
坤造 乙亥
戊寅
辛酉
戊子
大运: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推理:
一、一财所得又透天干在月柱亦成正印格者,视为正印坐财,夫妻有伤(辛日戊寅月)
二、月支所藏夫星,与月柱成正印格者,即是经曰:月令印格,有杀亦孤,无杀亦孤。以强印化杀,夫星被化之论(辛日戊寅月)
三、火土在地支上是同位而论,在六亲方面,以被生者为主。
诸如甲日午月,午字亦为食伤,亦为财,当以财作主旨。辛日寅月入午运。午亦为土印,亦为火官杀。基于官杀生印,午运作印旺,而不夫旺之论。午运视为化夫之运。
四、凡神杀应验之轻重,固然是以双冲、双合、三合、三会为重,而不久长。这种冲、合、刑、会是指神煞之现象重,而在时效上,却不会过久流年。
五、凡神煞与运岁,发生天生地冲之时,事况虽然不严重,却是持久性或者是同一事态,而经常反复出现的现象。
巾简流年:
一、诸如:酉日戊子时,入壬午日,酉见午为桃花,午运为桃花运,壬午戊子为天克地冲,故而视为经常发生之事。
二、天克地冲,忌遇双冲,双刑克之流年(流年巾箱)
诸如:壬午、戊子为天克地冲,再遇戊午流年壬午、戊午等。吉凶以十神、神杀为重心。
于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