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煜(937-978),初名从嘉,字重光,号钟隐,莲峰居士。
他是中主李璟第六子,南唐最后一位国君,世称李后主。其人多才多艺,通晓音律,尤以词作成就最大。
王国维曾有评言,“温飞卿之词,句秀也;韦端己之词,骨秀也;李重光之词,神秀也”。
相见欢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
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这首词创作于公元975年,当时李煜已被北宋俘虏,南唐覆灭。他被囚禁在汴京,痛苦不已。此词通过描绘暮春残景,抒发了他对人生失意的怅恨与悲慨,表面写伤春咏别,实则表达“人生长恨水长东”的深沉情感。
李煜的人生跌宕起伏,他曾是至高无尚的君王,却也沦为阶下囚,最终饮下毒酒,年仅41岁便终结了此生。
然而,正是这种坎坷的经历,让李煜的词作充满了深沉的情感和无尽的哀愁。
尤其是他在宋朝度过了三年的囚禁生活后,他的词作更是充满了对故国的思念,那份对过去眷恋与回忆,如同汩汩泉水,源源不断流淌在他的字里行间。
赵翼曾说:“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这句话用来描绘李煜的境遇,再恰当不过。
这首《相见欢》即景抒情的小令,性情真挚,充满了天然去雕饰之美。
词析:
林间红花已谢,纵使知道花开花落素有时,但春光未尽,花却匆匆离去。无奈的是,凄风苦雨的昼夜摧残,让花儿如何忍受得住?犹如个体命运,在波涛汹涌中沉浮起落,倍受煎熬。
那些凋败的红花,在风雨中纷纷飘落,宛如美人的眼泪,和着胭脂,缓缓洒满一地。人怜花败,花为人亡,此中迷醉,何时再能重逢?人生恨意绵长,如同流水东逝,永无休止。
这首《相见欢》小词以春花凋零的凄美景象为引子,抒发了词人深切的伤春之情,同时也表达了对时光流逝、美好消逝的无奈与遗憾。其成功之处不仅在于词人独特的“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的个性化表达,更在于其蕴含的普遍性意义。
词中“人生长恨水长东”的感慨,揭示了人生无常、悔恨难免的共通悲剧,超越了个人情感的范畴,具有深刻的哲理性质。
因此,这首词的意义不再局限于李煜个人的遭遇,不仅仅是天涯沦落人的感同身受,而是对人生无常、人事多舛的普遍反思,是人类共同悲剧的写照。
上阕以惜花伤春起笔,“林花谢了春红”春去春来花开花落虽是自然轮回的寻常景致,但词人却赋予了它别样的意蕴。
“太匆匆”,三字直抒胸臆,哀婉之情溢于言表,仿佛当头棒喝,令人警醒。曾经春风得意马蹄疾,如今却日夕垂泪,落魄为囚,一朝一夕之间,人生竟能有此种天壤之别。
昨日的九五之尊,今夜的落魄囚徒……匆匆之间,如何能不感慨万分! 这里的“林花”“春红”也不再是单纯的自然景物,它们成了词人的自身写照,物我交融,情感深沉。后文中的无奈之叹,也就有了更深一层的含义。
“朝来寒雨晚来风”一句巧妙运用互文的写作手法,和叠字衔联法,不仅深化了春花凋零的必然性,更在音律上赋予词句加倍的感染力。风雨的侵袭,无论是清晨还夜晚,花朵都无力与之抗衡,这种无奈之情跃然纸上。
人生中的愁苦,并非全都能自行化解,很多时候,我们只能尽人事而听天命,叫人唏嘘。
纵观上阕,先从惋惜起笔,再是叹息之语,最终又落于必然无奈之情,细细分析之下乃是非常精妙的一波三折,词人的内心情感展现得淋漓尽致。然而若粗略读来又觉是浑然天成之笔,毫无雕琢之痕,足见词人的功底之深厚。
下阕抒发因景而起的怨恨。
首句“胭脂泪”化用杜甫《曲江对雨》中的一句,“林花着雨胭脂湿”。虽然句意与少陵相当,但化“湿”为“泪”的一笔却绝非出自凡夫之手,又兼将此句分于上下两片之内,更有词的风骨。
林花被雨打湿,这是景象,但“泪”字却成功将林花拟人化了,毕竟花何曾哭过,都是人移情于景,让那雨中春红为自己默默垂泪罢了。
“泪”已然妙极,而之后的一个“醉”字亦有神韵。这一醉,不因酒浓,不是陶醉,而是悲切之语,心乱迷醉。
在这乱红纷飞,迷乱人心的时刻,词人却在遥想风停雨住,春花重开的日子何时能够再度降临。
这一想一问,实则蕴含了深深的悲叹,是对逝去美好时光的无限怀念以及对未来重逢的渺茫期盼。
因为“几时重”也是词人对自己将来的发问,那些金樽玉马的日子可会再来?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所以这一问已是一恨。
对此,词人也心知肚明,那些曾经的荣华富贵已然一去不复返,这一问中蕴含的恨意与无奈,让人深感沉痛。
而最后的千古名句“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更是将这种恨意推向了高潮。
唐圭璋先生对此句的评价非常到位,他以水必然长东来比喻人之必然长恨,既形象又深刻。与李煜之前的“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相比,本句中的必然与浩大之势显然更高一层,展现了词人更为深沉和广阔的内心世界。
纵缆全词,不仅是对个人命运的悲叹,更是对人生哲理的深刻揭示。它告诉我们,无论曾经拥有过多少荣华富贵,最终都无法避免人生的遗憾与恨意。而这种恨意就象那长流不息的江水,永远无法消解。
这种情感与哲理的交融,使得李煜这首词具有了超越时空的普遍意义,成为了传颂千古的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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