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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最拉风的一首诗,最后两句已狂出了新高度!


唐朝是诗的盛世,在唐朝的各个社会阶层,几乎都存在诗人。在这样一个盛产诗人朝代能够脱颖而出,登上顶峰得也就李白一人。


平生狂傲的诗仙李白,诗风浪漫飘逸,最能让他得意的只有一身傲气和一壶美酒,他用美酒挣脱凡间世俗的枷锁,他用傲气写下了卓绝千古的诗篇。

天生的一身傲骨足以撑起这个酒仙攀上诗坛的巅峰正是由于这样的狂傲性格,才成就了一个率真纯净的诗仙

说起李白最傲气的诗,就不得不提《全唐诗》和《唐诗三百首》中他那一首“最拉风”的《南陵别儿童入京》。


公元742年(天宝元年),四十二岁的李白已过不惑之年,这一年玄宗传来诏书命他立刻进京。这幸福来的太过突然,令李白手舞足蹈,喜不自胜。

李白认为自己的政治理想从此就可以得到实现,所以立刻回到位于南陵的家中,与儿女告别,并写下了这一首七言诗,诗中流露着李白此刻的激动和狂傲之情。

南陵别儿童入京
唐·李白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李白素有远大的抱负,他立志要“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但在很长时间里都没有得到实现机会

天宝元年(742年),李白已四十二岁,此时他得到玄宗召他入京诏书。他异常兴奋,满以为实现政治理想时机到了,立刻回到南陵家中,与儿女告别,并写下了这首激情洋溢的七言古诗,诗中毫不掩饰其喜悦之情。这首诗歌的大意是:

白酒刚刚酿熟时我从山中归来,黄鸡在啄着谷粒秋天长得正肥。喊着童仆给我炖黄鸡斟上白酒孩子嬉笑吵闹牵扯我的布衣。放晴高歌求醉想以此自我安慰,醉而起舞与秋日夕阳争夺光辉。

游说万乘之君已苦于时间不早,快马加鞭奋起直追开始奔远道。会稽愚妇看不起贫穷的朱买臣,如今我也辞家去长安而西入秦。仰面朝天纵声大笑着走出门去,我怎么会是长期身处草野之人?


此诗开始就描绘出一派丰收的景象:“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这不仅点明了从山中归家的时间是秋熟季节,而且,白酒新熟,黄鸡啄黍,显示出一种欢快的气氛,衬托出诗人兴高采烈的情绪,为下面的描写作了铺垫。

接着,诗人摄取了几个似乎是特写的“镜头”,进一步渲染欢愉之情。李白素爱饮酒,这时更是酒兴勃然,一进家门就“呼童烹鸡酌白酒”,神情飞扬,颇有欢庆奉诏之意。

诗人情绪感染了家人,“儿女嬉笑牵人衣”,此情此态真切动人。饮酒似还不足以表现兴奋之情,继而又“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一边痛饮,一边高歌,表达快慰之情。

酒酣兴浓,起身舞剑,剑光闪闪与落日争辉。这样,通过儿女嬉笑,开怀痛饮,高歌起舞几个典型场景,把诗人喜悦的心情表现得活灵活现。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描写自己的内心世界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这里诗人用了跌宕的表现手法,用“苦不早”反衬诗人的欢乐心情,同时,在喜悦之时,又有“苦不早”之感,正是诗人曲折复杂的心情的真实反映

正因为恨不在更早的时候见到皇帝,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所以跨马扬鞭巴不得一下跑完遥远的路程。“苦不早”和“著鞭跨马”表现诗人满怀希望和急切之情。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诗从“苦不早”又很自然地联想到晚年得志的朱买臣。据《汉书·朱买臣传》记载:朱买臣,会稽人,早年家贫,以卖柴为生,常常担柴走路时还念书。他的妻子嫌他贫贱离开了他。后来朱买臣得到汉武帝的赏识,做了会稽太守。诗中的“会稽愚妇”,就是指朱买臣的妻子

李白把那些目光短浅轻视自己的世俗小人比作“会稽愚妇”,而自比朱买臣,以为像朱买臣一样,西去长安就可青云直上了。其得意之态溢于言表。诗题只说“别儿童”,这里用“会稽愚妇”之典故,是有所指责。詹锳认为此诗是“把刘氏比作‘会稽愚妇’”


诗情经过一层层推演,至此,感情波澜涌向高潮。“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仰天大笑”,可以想见其得意的神态;“岂是蓬蒿人”,显示了无比自负的心理。这两句把诗人踌躇满志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

这首诗因为描述了李白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了解李白生活经历思想感情具有特殊的意义,而在艺术表现也有其特色。诗善于在叙事中抒情。诗人描写从归家到离家,有头有尾,全篇用的是直陈其事的赋体,而又兼采比兴,既有正面的描写,而又间之以烘托。

纵观这首《南陵别儿童入京》,李白在写作手法不是条路到底而是由表及里,有曲折,有起伏,有跌宕起伏,层层递进,把感情逐步推向高潮。如同波浪的起伏,使感情更为热烈,在层层的酝酿中,最后一发喷出,不得不说此诗具有极高的艺术造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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