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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生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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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生活

目录

自序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古代的妇女生活

第三章 汉代的妇女生活

第四章 魏晋南北朝的妇女生活

第五章 隋唐五代的妇女生活

第六章 宋代的妇女生活

第七章 元明的妇女生活

第八章 清代的妇女生活

第九章 维新时代的妇女生活

第十章 近代的妇女生活

附录二十四史》中之妇女一览

(本期第六章和第七章内容

第六章 宋代的妇女生活

——民国纪元前九五二—六三六年

一 宋儒对于妇女的观念

宋代出了一班儒者,遂使宋代为中国学术思想以至于风俗制度的一个转变时代。这个转变,或者是好的,也或是坏的,但我们用历史眼光来看,便不能说什么好、坏,只应当说明他如何发生了这种现象。宋代儒学的渐渐形成,实在是在宋兴五十余年以后;宋兴五十年后生的儒者,他们学术才渐渐与前人不同。我们若看一看儒生年的先后,然后再考一考他们思想的迁变,到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我且开列一个简单的表出来

这一个简单的表,我们可把他分作三个时代,宋兴五十年间生的,邵雍以前诸人,属于第一个时代。这个时代是承前期,此期的几位,对于妇女贞节的观念,都很宽泛,同从前的人差不多,宋兴五十年以后,七十年以前生的人,从邵雍到王安石,是第二个时代,是变化期。这期中的几个人,见解很不一致,是学派蜕分的开始,对于妇女的观念,很不一样,有的宽泛,有的严格。程颢以后生的人属于第三时代,是宋代理成立时代。程颢、程颐的学说,说是渊源于周敦颐一派,那我们就说在蜕分期的几个学派中,后来周敦颐理学一派战胜了各家,得了宋儒正统大位,亦无不可;——后来的人,总以周程朱子这一派代表宋代儒学,这是就正统的观点成败)立论的,若就历史观点立论,自然不行。

我们先说第一个时代范仲淹对于贞节观念是极宽泛的。他的义庄《田约》,准许给予寡妇再嫁的用费,再娶反而不给。他绝未说一句再嫁非礼的话。他儿子纯佑早死,过了许久,他的门生王陶恰好死了老婆,便把他的寡媳,嫁给了王陶;他毫没有寡妇守节的观念。他的母亲就是改嫁朱姓的。因为家穷的原故,他跟着母亲,到了朱家,更名朱说。既贵之后,才复范姓。后来遇有推恩,多先给朱姓子弟,毫不以母亲再嫁为耻,——当时社会实在也都不以再嫁为耻。这很可代表宋初儒者的态度了。

至于胡瑗,虽较严格,然也极合人情。他的孙子胡涤曾说:“先祖治家甚严,尤谨内外之分。儿妇虽父母在,非节朔不许归宁。有遗训,嫁女必须胜吾家者,娶妇必须不若吾家者。或问故,曰,嫁女胜吾家,则女之事人,必钦必戒;娶妇不若吾家,则妇之事舅姑,必执妇道。”他这见解,后颇为司马光所称道,司马光也就这样主张,他曾说:“妇者,家之所由盛衰也。苟慕一时之富贵而取之,彼挟其富贵鲜有不轻其夫而傲其舅姑,养成娇妒之性,异日为患,庸有极乎?借使因妇财以致富,依妇势以取贵,苟有丈夫之志气者,能无愧乎?”

司马光著有一本《家范》,主张女子读书,其中有云:

女子六岁始习女工之小者;七岁始诵《孝经》、《论语》;九岁为之讲解论语》、《孝经》及《列女传》、《女诫》之类,略晓大义。古之贤女,无不观图史以自鉴。如曹大家之徒,皆精通经术,议论明正。今人或教女子以作歌诗,执俗乐,殊非所宜也。

他主张女子读书,这与前人的意见相同;他不赞成女子作歌诗,便与从前妇女的习尚不同了,——晋代妇女的风雅,唐及五代妇女之能诗,前面都已经说过。

当时离婚的事,颇受社会非诮。司马光说:“夫妻以义合,义绝则离。”与后来程子主张出妻,微有不同。女子的最高目标怎样呢?司马光说:“为人妻者,其德有六:一曰柔顺,二曰清洁,三曰不妒,四曰俭约,五曰恭谨,六曰勤劳。”这六个标准,是很对的,在当时不嫌什么偏颇。只他又说:“夫、天也,妻、地也,夫、日也,妻、月也,夫、阳也,妻、阴也。天尊而处上,地卑而处下,日无盈亏,月有圆缺,阳唱而生物,阴和而成物,——故妇专以柔顺为德,不以强辩为美也。”(见《训子孙》文)这种见解太守旧了,与前人相同,且较精透;男尊女卑的观念,又给他加紧了些。

王安石贞节的观念是很宽泛的,《渑水燕谈录》载他一段故事道:

宋王荆公之次子名雱,为太常寺太祝,素有心疾,娶同郡庞氏女为妻。逾年生一子,雱以貌不类己,百计欲杀之,竟以悸死。又与其妻日相斗哄。荆公知其子失心,念其妇无罪,欲离异之,则恐其误被恶声;遂与择婿而嫁之。

是时,有工部员外郎侯叔献者,荆公之门人也,取魏氏女为妻,少悍,叔献死而帏薄不肃。荆公奏逐魏氏妇归本家。京师谚语曰:“王太祝生前嫁妇,侯工部死后休妻。”

王安石儿子在时,把媳妇改嫁了,这件事情在后来一般礼教的人家,无论如何,是办不到的。至于他奏逐魏氏,断不能说是他保持贞节的观念,因为所谓对于贞节观念的宽泛,是不责全那无论如何从一而终的死的教义,可不是允许妇人养汉方算贞节观念宽泛的,这个意思明白

在第二个时代,除开司马光、王安石以外,我们就要谈到周敦颐和张载了,他们两个都是理学先驱,尤其是周敦颐。要知道代理学,先得知道他的来源。他的来源可以一表明之:

由于上表,可见代理学,是尊古的。古代形成的礼教,一经宋儒推重,便格外发生威力只要认清这一个简单的观念,便可说明他们与妇女生活影响了。

张载的妇女观念,同古代一样,主张婉顺,无非无仪,他有一篇《横渠女诫》道:

妇道之常,顺为厥正,——是曰天明,是其帝命。嘉尔婉婉,克安尔亲。往之汝家,克施克勤。尔顺维何?无违夫子,无然皐皐,无然訾訾。彼是而违,尔焉作非;彼旧而革,尔焉作仪;惟非惟仪,女生则戒。王姬肃雍,酒食是议。贻尔五物,以铭汝心:锡尔佩巾,墨予诲言。铜尔提匜,谨尔宾荐,玉尔奁具,素尔藻绚。枕尔文竹,席尔吴筦。念尔书训,思尔退安。彼实有室,尔勿从室。逊尔提提,尔生引逸。

他的见解,同班昭仿佛,如“彼是而违,尔焉作非;彼旧而革,尔焉作仪;惟非惟仪,女生则戒”,便是班昭《女诫所谓:“直者不能不争,曲者不能不讼,讼争既施,则有忿怒之事矣。”

周敦颐《太极图说》里的“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并不能表出其对于妇女的观念。至于他的《通书》里说:

礼、理也,乐、和也,阴阳理而后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万物各得其理然后和,故礼先而乐后。(《礼乐》第十三)

由此可见宋儒正礼乐明五伦的态度所谓夫夫妇妇,就是说夫为妻纲,以夫御妇的在一家之中,又为根本。他说:

天下有本,身之谓也;治天下有则,家之谓也。本必端,端本、诚心而已矣;则必善,善则、和亲而已矣。家难而天下易,家亲而天下疏也。家人离,必起于妇人,故睽次家人,……(《家人睽复无妄》第三十二)

天下根本在于治身,治天下法则在于治家,这一段是疏解《易经》的,而实是发挥大学》“欲治天下”一段。宋儒看家中的妻妾,犹如皇帝看国中的臣庶,臣庶须治服,妻妾须御顺,这就是宋儒的妇女观念。这观念显然是从《大学》、《易经》、《礼记》来的。

从周敦颐传到二程,便入了我所说的第三个时期了。二程因崇理之故,把古说看得太认真了,对于贞节的观念,遂严格起来。《近思录》载一段云:

或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如何?”伊川先生曰:“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又问:“人或居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他不但主张孀妇不可再嫁,还主张男子可以出妻,《性理大全》有云:

问:“妻可出乎?”程子曰:“妻不贤出之何害?如子思亦尝出妻。今世俗乃以出妻为丑行,遂不敢为,——古人不如此。……”

女子不能再嫁,男子可以出妻,二重道德观念,到了程子,才正式成立,从前虽有这种说法,却不如是严格。但程子似乎很注目于男女平等,他同时也主张男子不再娶,不过无人主持家事的情境之下,是可以再娶的,《性理大全》又有一段云:

问:“再娶皆不合理否?”曰:“大夫以上,无再娶理。”凡人为夫妇时,岂有“一人先死,一人再娶、一人再嫁”之约?——只约“终身夫妇”也。但自大夫以下,有不得已再娶者,盖缘奉公姑或主内事耳。如大夫以上,自有嫔妃可以供祀礼,所以不许再娶也。

如此说来,有妾的人不许再娶,无妾的人,妻死可以再娶。再娶为的是奉公姑、主内事、供祀礼,完全出于宗法的家族观念,和孀妇不能再嫁,正出于一个观点,这也是两重的道德不过伊川的甥女曾经再醮,他的侄媳也曾改嫁,足见宋儒虽然照礼主张,事实跟着实际社会走的。

朱子也是看重贞节的,陈师中的妹婿死了,他写信给陈师中,叫他设法使其妹守节,信云:

令女弟甚贤,必能养老抚孤以全《柏舟》之节;此事在丞相夫人奖劝扶植以成就之。使自明没为忠臣,而其室家,生为节妇,斯亦人伦之美事。计老兄昆弟,必不惮赞成之也。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

自程子四传,而至朱子,全祖望称他的学问“致广大、尽精微,综罗百代矣”,他实集宋儒理学的大成。妇女应重贞节的观念,经程朱的一度倡导,宋代以后的妇女生活,便不像宋代以前了,宋代实在是妇女生活转变时代。郑绮子孙,自建炎至洪武,十世同居。六世孙太和,立家规五十八则,七世孙铉作二规,八世孙涛作三规,共一百六十八则,即今所传之《郑氏规范》。其中有些话很可代表宋儒对于妇女的观念,抄他几则来,做我这一节的结论。《郑氏家范》说:

子孙妻子者,不得更置侧室,以乱上下之分,违者责之。若年四十无子者,许置一人,不得公堂坐。

家中燕享,男女不得互相劝酬,庶几有别。若家长舅姑宜馈食者,非此。

诸妇必须安详恭敬,奉舅姑以孝,事丈夫以礼,待姊姒以和。无故不出中门,夜行以烛,无烛则止。如其淫狎,即宜屏放。若有妒忌长舌者,姑诲之;诲之不悛则责之;责之不悛则出之。

诸妇媟言无耻,及干预阃外事者,当罚拜以愧之。

诸妇工作,当聚一处。机杼纺绩,各尽所长,非但别其勤惰,且革其私。

主母之尊,欲使家众悦服,不可使侧室为之,以乱尊卑。

诸妇之于母家,二亲存者。礼得归宁;无者不许。其有庆吊,势不得已者,则弗拘此。

女子年及八岁者,不许随母到外家,余虽至亲之家,亦不许往。

人生女,往往多至渰没,纵曰女子难嫁,荆钗布裙,有何不可;诸妇违者议罚。

男女不共圊溷,不共湢浴,以谨其嫌。春冬则十日一浴,夏秋不拘。

男女不亲授受,礼之常也,诸妇不得刀镊工剃面。

社会对于离婚再嫁态度

贞节观念虽经程朱底奖劝而加重,当时社会影响尚小。社会风俗,总是旧势力的原子战胜,所以实际上宋代的离婚再嫁,尚觉容易。程子家有再嫁妇人,何况其他。杨万里《诚斋杂记》载一节再嫁的事很奇怪,说:

扶风马元正妻尹氏,天水人也。元正早死,欲从者久之;其父劝之嫁,尹氏哭指铁井阑曰:“此上生花,我则再醮。”三年而黄芝生于阑上,遂嫁为李暠继室。

后世对于期望难及的事,每譬之为“铁树开花”,或即渊源于这个故事不过“铁”是绝不会开花的,这自然是井阑陈旧多年,苔藓太深,菇藓偶以寄生,遂认为不得的事,再嫁引以借口。也是当时再嫁不成问题,才有这样啊。薛居正妻柴氏,移赀改嫁张齐贤,薛张二人都是赫赫的名臣,何尝即以为嫌?陈了翁和潘良贵是一个母亲生的,后此母尚往来于两家,《齐东野语》转录其事于《闻见录》。称一母而生二名儒,为前古所未有秦国公主,初适朱福德,再适高怀德;荣德帝姬,初适曹晟,再适习古国王:是宫室亦不以再嫁为非。《Songshi.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宋史·宗室传》云,汝南王允让曾奏:“宗妇年少丧夫,虽无子不许嫁非人情。请除其例。”可见当时人情。治平中,令宗室女再嫁者,祖父有二代任殿直,若州县以上,即许为婚姻。熙宁十年,诏宗妇非袒免以上亲,与夫听离再嫁者,委宗正司审核;其恩泽已追夺而乞与后夫者,降一等。未几又诏宗女不得嫁曾娶人者,再适不用此法。女真内犯,于中国社会,也略有影响。他们对于再嫁再婚,是看得毫无关系的,《轩渠录》载一故事云:

绍兴辛巳冬(民国前七五一)女真犯顺,米忠信夜于淮南劫砦?得一箱箧,乃自燕山来者。有所附书十余封,多是军中妻寄军中之夫。建康教授唐仲友,于枢密行府僚属方圆仲处亲见一纸,别无他语,止诗一篇云:

“垂杨传语山丹,你到江南艰难;你那里讨个南婆,我这里嫁个契丹。”

《齐东野语》载一件妇被姑迫而后改适的事道:

陆务观初娶唐氏,闳之女也,于其母夫人为姑侄,伉俪相得,而弗获于姑,既出,而未忍绝之,则为别馆,时时往焉。姑知而掩之,虽先知挈去,然事不得隐,竟绝之,亦人伦之变也。

唐后改适同郡宗子士程,尝于春日出游,相遇于禹迹寺南之沈氏园。唐以语赵,遣致酒肴,翁(即务观)怅然久之,为赋《钗头凤》一词题园壁间,云: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绍兴乙亥岁(民国前七五七)也。

翁居鉴湖之三山,晚岁每入城,必登寺眺望,不能胜情,尝赋二绝云:

梦断香销四十年,沈园柳老不飞绵。此身行作稽山土,犹吊遗踪一怅然。

又云:

城上斜阳画角哀,沈园无复旧池台;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

盖庆元己未岁(民国前七一三)也。未久,唐氏死。

庆元己未的两绝句,那时他早老了;在此诗前,还有几首,今均节去,但即在这一段中,不独可见离婚后的妇人,不难再嫁;也可以见大家庭——宗法组织家庭之违悖人情。(不过《拜经堂诗话》与《带经堂诗话》于放翁弃妇事,都有更正,不知究属谁是,著以存疑。)

可是当时已有离婚阴谴的迷信,李昌龄《乐善录》载“孙洪”一条云:

侍郎孙公,初名洪。少时与一同舍生游太学,相约毋得隐家讯。一日,同舍生得书,秘不以示。孙诘之,生曰:“非敢隐也;第爷书中语,于公进取似不便。”孙曰:“何害;某正欲知所避就。”生出书示之。书云:“昨梦至一官府,恍若阅登科籍,汝与孙洪皆列名籍中。内孙洪名下,有朱字,云于某年月日,不合写某离婚书,为上天所谴,不得过省。”孙阅书愕然。生曰:“岂公果有是事乎?”孙曰:“有之。向者东上,在某州,适见某翁媪相诟求离,某轻易为写离书,初无他意,不谓上帝谴责乃尔。”生曰:“梦寐恍惚,亦何足信。如公高才硕学,俯拾无疑。”孙终怏怏。及就试,生果高中,而孙下第,方信前梦为不诬也。生曰:“某西归,当为合之,以契天心;”因问孙向所遇睽离人姓字。寻迹其处,得之,夫妇俱未有偶,生为具道一段因缘,置酒合之如初。乃驰书报孙,孙不胜感悦。其后孙以太学内舍生免省,历跻膴仕,屡典大郡;所至有离婚之事,未尝不宛转调护。晚持从橐,侍经闱,连举二丈夫子,亦同舍生有以全之。

助人离异,须受天谴,这种观念,是从体谅女子来的。再嫁虽然为社会所许,但在妇女方面,损失较大,因为宋人已把“处女”的观念看得重了,离婚妇和寡妇,究竟不若处女之为人见重。社会上一班人道主义者,遂造作离婚天谴的故事,以警劝人勿轻离异就是故事发生原因大夫又多以离婚为可耻,为不道德,如上一节所引司马光《训子孙文》说:“夫妻以义合,义绝则离”的话以下本有“今之大夫有出妻者,众则非之,以为无行,故大夫难之”数句。又程子“妻不贤出之何害”以下,亦谓“今世俗乃以出妻为丑行,遂不敢为”。社会以出妻为丑行,为不德,所以有离婚天谴的故事;何以社会以出妻为丑行?就因为男性嗜好偏重到处女了。下一节让我们详细说他。

男性底处女嗜好之产生

在我们讲的,一向从前的贞节观念,不外都着眼在妇人身上,所谓家人利女贞”;所谓“恒其德贞,妇人吉”;所谓“妇无二适之文”;都是妇人说的。结婚以前的贞的观念不是不讲,然重要的是在已婚之后。已婚的妇人,如不守贞,有乱伦纪、乱宗支的危险,所以看的特重,而“淫”为七出之一。可是到了宋代,我发现对于妇女的贞节,另有一个要求,便所谓男性之处女的嗜好”了。古代的贞节观念,很是宽泛,渐紧渐紧,到了宋代,贞节观念看中在一点——性欲问题——生殖器问题的上面,从此以后,女性的摧残,遂到了不可知的高深程度

上一节曾经说过,离婚天谴的传说,含有一种人道主义;因为离婚后的妇女,她的价值没有处女的价值大的;这个现象毫无疑义,完全是男性性欲的嗜好所养成。我不能说宋代以前的男性,就决没有“处女是好的”的心理,然确乎到了宋代,这种心理,普遍了,扩大了。所以一般人道主义者。才出而主张出妻为可耻,才造作离婚天谴的故事;但一方面再嫁妇人,还不是无人要,于此可见这是过渡时代现象也是决定观念——男性对于处女的嗜好的观念,——是这个时代发生原因

李元纲《厚德录》有一个故事说道

自王均李顺之乱后,凡官于蜀者,多不挈家以行,至今成都犹有此禁。张定公咏知益州,单骑走任。是时一府官属,惮张之严峻,莫敢蓄婢使者。张不欲绝人情,遂自买一婢,以侍巾帻,自此官属稍稍置姬属矣。张在蜀四年,被召还阙,呼婢父母,出赀以嫁——仍处女也!

这个故事发生北宋中叶,李元纲是南宋初的人,一直传到那个时候,他才笔之于书,这中间的传播,一定很广了。李元纲觉得这是张咏的德事,好像在称赞他那侍婢还有完璧之贵,这不是明明把“处女”的观念,看得太重吗?所以娶寡妇的,就有人讥之为“旧店新开”了。李有《古杭杂记》曾有这样一个故事

三山萧轸登第,榜下娶再婚之妇。同舍张任国以《柳梢青》词戏之曰:“挂起招牌,一声喝采,旧店新开。熟事孩儿家怀,老子毕竟招财。当初合下安排,又不豪门买献。自古道正身替代,见任添差!”

社会上已有了这种趋向,那一班儒学先生不知道个中道理还在那里主张“妻不贤出之何害”哩!明朝人的小说,甚至有描写女性生殖器之检查的,如《杂事秘辛》之类,便是处女嗜好更甚的表现还有一事足述的,张子野年八十五尚买妾,苏轼作诗贺之曰:

锦里先生笑自狂,莫欺九尺鬓毛苍。诗人老去莺莺在,公子归来燕燕忙。柱下相君犹有齿,江东刺史已无肠。平生谬作安昌客,略遣彭宣到后堂

《墨客挥犀》载一事云:

有一郎官年六十余,置媵妾数人。须已斑白,令其妻妾互镊之。妻忌其少,恐为群妾所悦,乃去其黑者;妾欲其少,乃去其白者:不踰月颐颔遂空。

都是男性风流雅事。采阴补阳之说,宋代大为盛行,愚谷老人之《延寿第一绅言》首即攻击此事,此事与处女的嗜好,很有因果关系,但他很无道理,我也不去详考了。

四 第一个女性同情论者——袁采

到了这个时候男性对于妇女的压迫,已经到什么程度?我们看:柔顺固然是美德,但男子之要求女性柔顺,不过是要她更驯服些,曲不可争,直不可讼,绝不要女子干涉外事,而要她受支配,这是第一种压迫。习惯于被压迫的倚赖之下,自己已无治生的能力,到丈夫死了时,无论有饭吃无饭吃都要守节,这是第二种压迫,这两种压迫是矛盾的。虽然要她驯服,更不以同情看她,好恶一任其意,于是女子不得不克意修饰以博男性的欢喜,尚有一朝被弃之惧,所谓义合义绝,都是便于男子的,被弃之后,男性尚照常自由,女子终身被弃了,这是第三种压迫。处女的贞操是极要讲究的,一旦大意,便着了终身的伤痕,纵不必为社会所非诮,亦每为丈夫所隐弃,这是第四种压迫。有这几种压迫,女子一生的美丽时代,乃至极短。深闺待字的时候,所遇的都觉荣幸,是黄金时代的初期。嫁后的极短时间内,华彩焕发,遇怜得爱,这是黄金时代的最高期。颜色不常,转眼生男育女,益以中馈的繁琐,蓬头跣足,丈夫的爱怜渐淡,便入了衰退期了。老年以后,景况更苦。这都是通常的现象,七八百年前,绝没有注意的。也许近代皆然,因为旧习惯已使男子都变作利己者了。可是有一个人独能深深见到,指出了妇女的种种痛苦,劝做男子的给她怜惜,这真是中国历史上倡女性同情论的第一人,这人是谁?——袁采!

袁采,字君载,信安人(今浙江常山县),著有《政和杂志》、《县令小录》及《世范》三书,今只传有《世范》。他对女性同情的见解,也是在这部书里。他的详细事迹,已不可考,只《衢州府志》说他“登进士第。三宰剧邑,以廉明刚直称”。陈振孙《书录解题》,说“采尝宰乐清,是书即其在乐清时所作”。那我们知道,他是一个好官;实在也因为他是个好官,才能做出这样的书,因为其中有许多见解,都得自于民间的诉讼,他从这些事上,看着了真正的社会。他的生卒也不详不过书前有刘镇底淳熙戊戌民国前七三四)年序,由此推知,他与朱子同时。

《世范》书分《睦亲》《处己》《持家》三门,我所见知不足斋本及四库抄本,均三卷全,字数很多,《说郛》中所刻,是节录本,不及全书二十分之一,别种刻本,不知有无全豹。我们在他书里,不但可见到他的同情妇女的见解,且可看知当时真正的妇女生活。他说妇女暮年最苦,怎样呢?他说:

人言光景百年,七十者稀,为其倏忽易过。而命穷之人,晚景最不易过。大率五十岁前,过二十年如十;年五十藏后,过十年不啻二十年。而妇人之享高年者,尤为难过。大率妇人依人而立,其未嫁之前,有好祖不如有好父,有好父不如有好兄弟,有好兄弟不如有好侄。其既嫁之后,有好翁不如有好夫,有好夫不如有好子,有好子不如有好孙。故妇人多有少壮富贵而暮年无聊者,盖由此也。凡其亲戚,所宜矜念。(《睦亲》)

妇人三从,若活高年,从晚辈的时日必较从高辈为多,所以希望有好子好孙好侄,可是这一层最难做到了。这是平时人不注意的,惟他注意得到女子之心,也是可怜的,他说:

大抵女子之心,最为可怜:母家富而夫家贫,则欲得母家之财以与夫家;夫家富而母家贫,则欲得夫家之财以与母家;为父母及夫者,宜怜而稍从之。及其有男女嫁娶之后,男家富而女家贫,则欲得男家之财以与女家;女家富而男家贫,则欲得女家之财以与男家;为男女者,亦宜怜而稍从之。——若或割富益贫,此为非宜,不可从也。(《睦亲》)

旧式妇女真有这种心理,被他一语道破。妇女要柔顺,要服从,不使其干预外事,但遇着不肖的丈夫或不肖的儿子时,那就可怜了,他说:

妇人不预外事者,盖谓夫与子既贤,外事自不必预。若夫与子不肖,掩蔽妇人耳目,何所不至?今人多有游荡赌博,至于鬻田,甚至于鬻其所居,妻犹不觉;然则夫之不贤,而欲求预外事,何益也。子之鬻产,必同其母,而伪书契字者有之,重息以假贷,而兼并之人,不惮于论讼;贷茶盐以转货,而官司责其必偿,为母者终不能制;然则子之不贤,而欲求预外事,何益也。此乃妇人之不幸,为之将奈何?苟为夫能念其妻之可怜,为子能念其母之可怜;顿然悔悟,岂不甚善!(《睦亲》)

丈夫不贤以至鬻妻,是常有的事,已甚难堪,谁知还有鬻母的哩!(明李东阳《书某节妇事》即言此,下一章详说。)到了这步田地,纵能干预外事,已无用处,何况不能?万一的补救只是要妇人知书识字,庶能持家不坠,所以他说:

妇人有以其夫蠢懦,而能自理家务计算钱谷出入不能欺者;有夫不肖,而能与其子同理家务不至破荡家产者;有夫死子幼,而能教养其子敦睦内外姻亲料理家务至于兴隆者:皆贤妇人也!而夫死子幼,居家营生,最为难事。托之宗族,宗族未必贤;托之亲戚亲戚未必贤;——贤者不肯人家事。惟妇人自识书算,而所托之人衣食自给,稍识公义,则庶几焉。不然,鲜不破家。(《睦亲》)

我尝以为中国素来认定妇女最高的标准,是贤良,不是贤能,所以那懦弱,无反抗,遇着困难,一死了之,这样妇人便是好的妇人困难越大,死的越苦,动人怜悯越深,好的程度便越高。不知正是汩没人性的!表面虽像有利于男子,不知实足为家庭之累!近世常谓中国人对于妇女向持贤母良妻主义,实应加以说明。“贤母良妻”这个名词,是清末从东洋输入的,从前我们对于妇女虽也常用贤良的字眼,可是那含义是“无能”,是“懦弱”,是“柔顺”,和近代所谓贤母良妻”的含义,差得远了。我敢断言,中国历史上对于妇女的思想,在民国前二十年以前,绝没有什么贤母良妻主义!你看袁采所鼓吹的,不才是贤能么?你看他所说的贤妇人有三类:其夫懦弱,而能自理家务不受人欺,是第一类。其夫不肖,能与其子整饬家务不至破产,是第二类。夫死子幼,能教养其子以至兴隆家业,是第三类。——而以第三类为最难。这才稍有近世底贤母良妻的意义,而当时是很不多见的!一班女圣男贤所不知注意的!

宋人嫁娶多喜因亲及亲,苏洵女儿,诗中有:“乡人嫁娶重母党”之句,她就是兄妹结婚的。袁采对于因亲及亲的事,有一种极透辟的见解,使七百多年后的人看着,还像正道着今日的社会;他说:

人之议亲,多要因亲及亲,以示不相忘,此最风俗好处;——然其间妇女无远识,多因相熟而相简,至于相忽,遂至于相争而不和,反不若素不相识而骤议亲者。故凡因亲议亲,最不可托熟阙其礼文,又不可忘其本意,极于责备,则两家周致,无他患矣。故有侄女嫁于姑家,独为姑氏所恶;甥女嫁于舅家,独为舅妻所恶;姨女嫁于姨家,独为姨氏所恶;皆由玩易于其初,礼薄而怨生,又为不审其初之过者。

旧式家庭的恶现象,他真见得透。做儿子的,若父亲讨了后母,境遇便非常痛苦;做媳妇的,若家中有小姑日子也非常难过:这是什么原故!袁采说:

凡人之子,性行不相远,而有后母者独不为父所喜;父无正室而有宠婢者亦然。此固父之昵于私爱;然为子者要当一意承顺,则天理久而自协。凡人之妇,性行不相远,而有小姑者独不为舅姑所喜。此固舅姑之爱偏;然为儿妇者要当一意承顺,则尊长久而自悟。父或舅姑,终于不察,则为子为妇无可奈何,加敬之外,任之而已。(《睦亲》)

寡妇再嫁,如果原来没有子女,到还罢了;如有子女,实是难办。袁采说:

寡妇再嫁,或有孤女年未及嫁,如内外亲姻有高义者,宁若与之议亲,使鞠养于舅姑之家,俟其长而成亲。若随母而归义父之家,则嫌疑之间,多不自明。(《睦亲》)

正是妇女不能独立的痛苦,只有他看得到,说得出,若以为是蔑视女性,便大错了,他的办法,正是不得已的救济。他说后娶也是件难事:

中年以后丧妻,乃人之大不幸。幼子幼女无与之抚存,饮食衣服凡阖门之事无与之料理,则难于不娶。娶在室之人,则少艾之心非中年以后之人所能御。娶寡居之人,或是不能安其室者,亦不易制;兼有前夫之子,不能忘情;或有亲生之子,岂免二心?——故中年再娶为尤难。然妇人贤淑自守,和睦如一者不为无人,特难值耳。(《睦亲》)

他说:“娶寡居之人,或是不能安其室者,亦不易制”,不是反对寡妇,是正道着旧式束缚的苦痛。旧日对于寡妇,每以“非人看待,故寡妇嫁人,调协尤难。宋时寡妇有坐家招夫者,曰“接脚夫”,注3《世范》中亦曾提及婚姻贪攀门阀,图谋富厚,以及早婚等等,宋以前已很发达,袁采也是极力攻击的。他说:

男女议亲,不可贪其阀阅之高。资产之厚:苟人物不相当,则子女终身抱恨,况又不和而生他事者乎?(《睦亲》)

又说:

有男虽欲择妇,有女虽欲择婿,又须自量我家子女如何。如我子愚痴庸下,若娶美妇,岂特不和,或有他事;如我女丑拙狠妒,若嫁美婿,万一不和,卒为其弃出者有之。凡嫁娶固非偶然不和者,父母不审之过也。(同上)

又说:

人之男女不可于幼小时便议婚姻;大抵女欲得托,男欲得嫁,若论目前,悔必在后。盖富贵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贤否须年长,乃可得见。若早议婚姻,事无变易固为甚善;或昔富而今贫,或昔贵而今贱,或所议之婿流荡不肖,或所议之女狠戾不检:从其前约,则难保家,背其前约,则为薄义,——而争讼由之以兴,可不戒欤!(同上)

媒人的可恶,他也是极力指摘的。他说:

古人谓周人恶媒,以其言语反复,绐女家则曰男富,绐男家则曰女美;近世尤甚。绐女家则曰男家不求备礼,且助出嫁遣之资。绐男家则厚许其所迁之贿,且虚指数目。若轻信其言而成婚,则责恨见欺,夫妻反目至于仳离者有之。大抵嫁娶不可无媒,而媒者之言,不可尽信如此,宜谨察于始。(同上)

旧式婚姻的缺点,一齐经他说尽了:他说“嫁娶不可无媒”,好像嫁娶之有媒,纯非得已,若不因媒妁制度规订在礼教之中,——更进一步,若是他生在七百年后礼教可以动摇的今日,他一定极力主不要媒人了;又为避免子女终身抱恨”起见,他一定要天下父母子女婚姻大事子女绝对自由去的。

他对于当时的乳母和婢女两种人,有极深的同情,他说:

有子而不自乳,使他人乳之,前辈已言其非矣。况其间求乳母于产之前者,使不举己子而乳我子;有子方婴孩使舍之而乳我子,其己子呱呱而泣至于饿死者;有因仕宦他处,逼勒牙家,诱赚良人之妻,使舍其夫与子而乳我子,因挟以归乡,使其一家离散,生前不复相见者;——大夫递相庇护国家法令有不能禁,彼独不畏于天哉?(《治家》)

又说:

以人之妻为婢,年满而送还其夫;以人之女为婢,年满而送还其父母;以他乡之人为婢,年满而送归其乡:此风俗最近厚者,浙东大夫多行之。有不还其夫而擅嫁他人者,有不还其父母而擅与嫁人,皆兴讼之端。况有不恤其离亲戚乡土,役之终身,无夫无子,死为无依之鬼,岂不甚可怜哉?(《治家》)

都是他痛心于世道的言论,强凌弱,官欺民,当时已成普通现象,他也只好叹惜几声,略寓讽劝罢了。

他对于妇女衣饰,不赞成过于华丽,也是根于人情说的,他说:

女衣饰,惟务洁净,尤不可异众。且如十数人同处,而一人之衣饰独异,众所指目,其行坐能自安否?

袁采虽然是七百多年前的人,实在有些见解到现在一样有价值可惜在那沉痼的社会不能使他跳到圈儿外来主张,所以他的影响,并不甚大。

冥婚

冥婚件事,虽然是迷信,也可见人们对于婚姻的看重。总以为未婚而死,是人生的不幸,故即在冥间,亦须为觅配偶。此风最早见于魏,魏武子邓哀王冲,幼而岐嶷,仁爱识达,年十三卒,魏武甚悼之,为之娉甄氏之亡女以合葬,为后世冥婚之始,在民国前一千七百年。到了唐代冥婚发现较多,韦后为其弟洵与萧至忠殇女冥婚,见《唐书·至忠传》。戴君孚《广异记》载唐代婚事一则云:

长洲县丞陆某,家素贫,三月三日,家人悉游虎邱寺,女年十五六,以无衣不得往,独与一婢守舍。父母既行,慨叹投井而死;父母以是为感。悲泣数日,乃权殡长洲县后。

一岁许,有陆某者,曾省其姑,姑家与女嫔同地。出经殡宫过,有女婢随后云,女郎欲暂相见。某不得已,随至其家。家门卑小,女郎靓妆,容色婉丽,问云:“君得非长洲百姓耶?我是陆丞女,非人,鬼耳,欲请君传语与赞府,今临顿李十八求婚,吾是室女,义难自嫁,可与白大人,若许为婚,当传语至此。”其人尚留殡宫中,少时,当州坊正从殡宫边过,见有衣带出外,视之,见妇人,以白丞。丞自往,使开壁,取某置之厅上,数日能言。问焉得至彼,某以其言对,丞叹息。寻令人问临顿李十八,果有之,而无恙自若,初不为信。后数日乃病,病数日卒,举家叹恨,竟将李子与女为冥婚

这个故事自然不足信,然是唐人造出的,就其最后一语看,冥婚在当时已成风俗无疑,并且定有一定的手续和办法。此风至宋更盛,康与之《昨梦录》有云:

北俗男女年当嫁娶未婚而死者,两家令媒互求之,谓之鬼媒人。通家状细帖,各以父母命祷而卜之。得卜,即制冥衣,男冠带女裙帔等毕备,媒者就男墓备酒果,祭以合婚。设二座相并,各立小幡长尺余者于座后。其未奠也,二幡凝然直垂不动。奠毕,祝请男女相就,若合卺焉,其相喜者,则二幡微动,以致相合若一;不喜者幡不为动且合也。又有虑男女年幼或未闻教训,男即取先生已死者书其姓名生时以荐之,使受教;女即作冥器充保母使婢。云属既已成婚,则或梦新妇谒翁姑,婿谒外舅也。不如是则男女作祟,见秽恶迹,谓之男祥女祥鬼。两家亦薄以币帛酬鬼媒;鬼媒每岁察乡里男女之死者而议资,以养生焉。

冥婚北宋,自已通行甚盛,此篇所言,即甚详尽。清孙樗《余墨偶谈》云:

山右风俗,凡男女纳采后,若有夭殇,则行冥配之礼。女死归于婿茔,男死女改字者,另寻殇女结为婚姻。陬吉合葬。冥衣楮饰,备极经营。若婚嫁后。家君宰曲沃时,曾有邑绅三姓以争冥配兴讼者。

可见此风在清代亦盛行且一直至民国纪元后尤然,《妇女杂志》第一三二号(民国十四年底出版,)有车素虞女士《冥婚》一篇,即言此事。

旷世文人李清照

李清照(一〇八一—一一四一以后)是有史以来一位最大的女文学家。在她以前,固然没有比她好的;在她以后也没有比得上她的。父格非,为礼部员外郎,母亲状元王拱宸孙女,都擅文章,所以幼教极好,早有才华。她出嫁时,据她自己说是建中辛巳(见《金石录后序》)应在民国前八一一年,但《Songshi.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宋史》说她“元符二年(民前八一三)年十八,适太学生诸城赵明诚”。明诚父挺之,那时做吏部侍郎,后来曾为丞相。所以赵李两家,都是望族。清照尝自称易安居士,后人因即称之曰易安

结缡未久,明诚出游。易安意殊不忍别,书《一剪梅》词于锦帕送之,曰:

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楼。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别后又曾以《重阳醉花阴》词函致明诚。明诚思胜之,一切谢客废寝忘食者三日夜,得五十余阕,把易安所作,抄杂一起,以示友人陆德夫。德夫玩诵再三,说“有三句绝佳”,问那三句?德夫说:“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这三句刚刚就是易安作的,(见《苕溪渔隐丛话》,)明诚终未能胜她。这首词全文云:

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消金兽。佳节又重阳,玉枕纱厨,半夜凉初透。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易安被人传诵之诗句亦最多,如:

诗情如夜鹊,三绕未能安;少陵也是可怜人,更待明年试春草。(《风月堂诗话》)

又:

两汉本继绍,新室如赘疣,所以嵇中散,至死薄殷周。(朱子《游艺论·引评》)

又《春残》云:

春残何事苦相思,病里梳头恨发长;梁燕语多终日在,蔷薇风细一帘香。(《彤管遗编》)

《郡斋读书志》说,挺之在徽宗时(为宰相),易安进诗曰:“炙手可热心可寒。”挺之排元祐党人甚力,(易安父)格非以党籍罢,易安上诗挺之,有“何况人间父子情”句。他们儿女亲家,因为政事的原故,尚且不讲交情,真令人敬佩。

赵明诚好金石藏书画,所收极多,曾著《金石录》三十卷,至今均为谈考证者所珍视。明诚之好古,与他们夫妇生活极有关系易安在《金石录后序》中写他们的生活道:

赵李宦族,然素贫贱。每朔望,明诚太学谒告出,质衣取半千钱,步入相国寺,市碑文果实归,夫妻相对展玩咀嚼,尝自谓葛天氏之民也。后二年,(明诚)出仕宦,便有饭蔬衣綀穷遐方绝域尽天下古文奇字之志。日就月将,渐益堆积。(挺之为)丞相居政府,亲旧或在馆阁,多有亡诗、逸史、鲁壁、汲冢所未见之书,遂力传写,浸觉有味不能自已。后或见古今名人书画一代奇器,亦复脱衣市易。尝记崇宁间有人持徐熙《牡丹图》求钱二十万,当时虽贵家子弟,求二十万钱岂易得耶?留信宿,计无所出而还之,夫妇相向惋怅者数日。后屏居乡里十年,仰取俯给,衣食有余,连守两郡(青州、莱州),竭其俸入,以事铅椠。每获一书,即校勘整集签题。得书画彝鼎,摩玩舒卷,指摘疵病,夜尽一烛为率。故能纸札精致,字画完整,冠诸收书家。余性偶强记,每饭罢坐归来堂,烹茶指堆积书史,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叶第几行,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怀中,反不得饮而起;甘心老是乡矣!故虽处忧患困穷,而志不屈。……收藏既富,于是几案罗列,枕席狼籍,意会心谋,目往神授,乐在声色狗马之上。……

这几段写他们夫妇生活,何等绮丽,何等快活!自结婚至今二十余年,算是易安黄金时代。像这样美满的夫妻生活应当是妇女生活史中最宝贵的材料!

靖康二年(一一二七)明诚奔母丧于金陵,“既长物不能尽载,乃先去书之重大印本者,又去画之多幅者,又去古器之无款识者,又去书之监本者,画之平常者,器之重大者”,像这样的割爱舍去,“尚载书十五车”。其收藏之富可见。其年十二月,金人陷青州,火其书十余屋,于是十去七八。

戊申(一一二八)九月,明诚起复知江宁。《清波杂志》云:“在江宁日,每值天大雪,即顶笠披蓑循城远览,得句必邀赓和,明诚每苦之。”这也是他们夫妻间的韵事。

第二年春三月,明诚罢官,想到江西住家,雇船上驶,已到池阳,被旨召知湖州,遂留易安于池阳,自己从陆路赴召过阙上殿。六月十三那一天,明诚舍舟登岸,“葛衣岸巾,精神如虎,目光烂烂射人,望舟中告别”,易安看这神情,不觉恶心,谁知明诚此去,果不生还了。易安因呼问:“如传闻城中缓急,奈何?”明诚戟手遥应曰:“从众。必不得已,先弃辎重,次衣服,次书册卷轴,次古器。独所谓宋器者,可自负抱,与身俱存亡,勿忘也。”这几句话,好像遗嘱一般了。遂驰马去。后来果然在途中受了暑,到行在时,就害病了。《金石录后序》易安自叙其得信及赶往视病以至于明诚死的情形道:

七月,来报卧病,余惊憺,念侯性素急,奈何病痁。或热,必服寒药,疾可忧。遂解舟下,一日夜行三百里。比至,果大服柴胡黄芩药,疟且痢,病危在膏肓,余悲泣仓皇不忍问后事,八月十八日遂不起,取笔作诗绝笔而终

据这一般,我们看出易安不仅文学好,并且很有才干;又看出她还懂一点医药哩。明诚死时,尚有书二万余卷,金石刻二千卷,器皿茵褥可符百客。是年十二月,金人陷洪州,遂尽委弃。

那时易安已经四十九岁了。以后所经变故极多,都写在她所作《金石录后序》里,那是她五十二岁时(绍兴壬子)作的。后来辗转避乱,居于金华。在金华有《武陵春》一词,至今为世人称诵,词云:

风住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

又有《感怀》诗云:

寒窗败几无书史,公路生平竟至此,青州从事孔方兄,终日纷纷喜生事。作诗谢绝聊闭门,虚室香生有佳思。静中吾乃见真吾,乌有先生子虚子。(见《彤管遗编》)

她的嫠居生活可以从这一首诗及《晓梦》一诗中看出。《晓梦》云:

晓梦随疏钟,飘然跻云霞。因缘安期生,邂逅萼绿华。秋风正无赖,吹尽玉井花。共看藕如船,同食枣如瓜。翩翩垂发女,貌妍语亦佳。嘲辞斗诡辨,活火烹新茶。虽乏上元术,游乐亦莫涯。人生能如此,何必归故家。起来敛衣坐,掩耳厌喧哗。心知不可见,念念犹咨嗟。(同上)

易安自己并无儿女,这诗中所说“翩翩垂发女”指的是她弟弟李迒的女儿。因为她那时是住在弟弟家里。

易安有一首最著名的词: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她不仅是会诗能词而已,对于时政,也极关心。秦楚材(秦桧哥哥)命韩肖胄、胡松年二人充奉表通问使副使使金,易安各上一诗送之,上胡诗云:

胡公清听人所难,谋同德协置器安。解衣已道汉恩暖,离诗不怯关山寒。皇天久阴后土湿,雨势未回风势急,车声辚辚马萧萧,壮士懦夫俱感泣。闾阎嫠妇亦何知,沥血投诗干纪室。蔡邱莒父非荒城,勿轻谈士弃儒生。愤王墓下马犹倚,寒号城边鸡未鸣。巧匠亦且顾樗栎,刍荛之询或有益。不乞隋珠与和璧,但乞乡关新信息灵光虽在应萧条,草中翁仲今何若?遗民定尚种桑麻,败将如闻保城郭。嫠家祖父生齐鲁,位下名高人比数。当年稷下纵谈时,犹记人挥汗如雨。子孙南渡今几年,漂零遂与流人伍。愿将血泪寄河山,去洒青州一抔土。(见《云麓漫钞》)

正是“忠愤激发,意悲语明”。宋自南渡以后,一般宦门望族,都逃在江南,久不能归,自然有无限悲痛怀旧之忱。易安又有句云:

南来犹怯吴江冷,北狩应知易水寒。

又:

南渡衣冠思王导,北来消息少刘琨。

俱见《渔隐丛话》,是极佳美的句子

宋以词盛,柳永、秦观、苏轼欧阳修晏殊等尤有名,她对之却都有不满的批评,她说:

本朝柳屯田永,变旧声作新声,出乐章集,大得声称于世;虽协音律,而词语尘下。又有张子野、宋子京兄弟、沈唐、元绛、晁次鹰辈继出,虽时时有妙语,而破碎何足名家。至晏丞相、欧阳永叔、苏子瞻,学际天人作为小歌词,直如酌蠡水于大海;然皆句读不葺之诗耳。又往往不协音律。……王介甫、曾子固文章似西汉,若作小歌词,则人必绝倒。不可读也。乃知词别是一家,知之者少。后晏叔原、贺方回、黄鲁直出,始能知之;而晏苦无铺叙,贺苦少典重,秦少游专主情致而少故实,譬如贫家美女,虽极妍丽丰逸,而终富贵态,黄即尚故实,而多疵病,譬如良玉有瑕,价自减半矣。(见《渔隐丛话》)

一代词人,俱在言下,她的大胆卓识可见。张九成,绍兴二年进士,她更诗诮之,云:

“露花倒影”柳三变,“桂子飘香”张九成。

她用他们文章中语,以讥其不通。因为她勇于批评,并杂讽讥,故恨她的人很多,于是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根据鄙恶小说之言,就说她改嫁张汝舟了。后来又不堪张之虐待,和张离婚,作有离婚启,因比其事为文案。但易安历史,据上面所述看来,她四十九岁时死了丈夫,后即依弟以居,生活很恬静,如何会有改嫁的事呢?《齐东野语》说李心传在蜀,去天万里。轻信记载,疏舛固宜。又《谢枋得集》亦言《系年要录》为辛弃疾造韩侂胄寿词。那末宜乎此书惯作假话。可是因为易安名声太大,惹人注意,其改嫁之说遂愈传愈确。直至清代俞正燮,替她编排事实,作《易安居士事辑》,辨无其事。李慈铭又作辑补,事始大白。改嫁原不是丑事,然而她没有改嫁,诬之为改嫁,岂非大不平么?

易安改嫁之说是从何发生的呢?赵明诚从池阳到行在的时候学士张飞卿(即汝舟)以玉壶示明诚,相语久之,仍携壶去。时建康置防秋安抚使扰攘之际,或疑其馈璧北朝,言者遂列以上闻。有人说赵张皆当置狱,那时明诚已死,易安大病,仅存喘息,闻玉壶事大惧。尽以其家所有,赴越州行在投进,而高宗已奔明州。时中书舍人綦崇礼为赵明诚辩护,事乃得白。易安因为与綦有旧亲情,这回又极得其帮助因作启谢之,曰:

素习义方,粗明诗礼。近因疾病,欲至膏肓。牛蚁不分,灰钉已具。岂期末事,乃得上闻。取自宸衷,付之廷尉。序欲投进家器,曰抵雀捐金……

《系年要录》却谓明安既改嫁张汝舟,不睦请离,是綦崇礼为之处理的。后来易安有谢綦的信,就把上面的启改了。改曰:

牛蚁不分,灰钉已具。弟既可欺,持官文书来,辄信身几欲死。非玉镜架亦安知呻吟未定。强以同归。猥以桑榆之末影,配兹驵侩之下才。……视听才分、实难共处。惟求脱去,决欲杀之。遂肆欺凌,日加殴击,岂期末事,乃得上闻。取自宸衷,付之廷尉。

据李慈铭说,也许张汝舟妻亦姓李,或竟是易安一家,与夫不咸,讼讦离异。或者也娴于文字作文自述被夫欺凌殴击之事。她告其夫“妄增举数”时,亦必牵及闺门乖忤,自求离绝。后人因其适皆李姓,遂牵合到易安了。这论据很有道理。此外证据尚多,今述其最重要的三个如次:

(一)李慈铭指出《系年要录》所载张汝舟妻李氏告她的丈夫“妄增举数”,在绍兴二年九月朔。而易安作《金石录后序》在绍兴二年十月朔,尚自称“易安室”,“岂有三十日内忽在赵氏为嫠妇,忽在张氏讼其夫”之理?

(二)绍兴十一年(一一四一)五月十三日,綦崇礼婿阳夏谢伋寓家台州,自序《四六谈尘》,时易安年已六十,伋称之为赵令人李,若崇礼为处理张汝舟婚事,伋是他的亲婿。还有不知道的吗?

(三)淳祐元年(一四二一)张端义作贵耳集,尚称“易安居士赵明诚妻”,则易安之以寡妇终无疑。

易安不仅是能诗词四六,并且能画。宋濂《学士集》说:“易安诗词文四六,又能画,明人陈查良藏有易安琵琶行图。”《太平清话》说:“莫廷韩买得易安图墨竹一幅。”

她并创造一种游戏,名曰“打马”。曾著《打马赋》一卷。《直斋书录解题》说:“用二十马。今世打马,大约与樗蒲相类。”

《词综》载朱文公言,谓“本朝妇人文章者,曾相布妻魏及李易安二人而已”。魏夫人丞相曾子宣妻,亦善作词,意境也高。《Songshi.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宋史·艺文志》说后人易安作为,文七卷词六卷,但现在所流传的,不过薄薄的一卷《漱玉词》罢了,并且都还是从别的书中摘出的。

第七章 元明的妇女生活

——民国纪元前六三五—二六九年

一 元代的妇女生活

元代前后与宋明衔接,年代又短,故妇女生活,无甚足述。可是元人自己,有应提到的数处。元人本是游牧民族文化幼稚,没有中国这样的礼教,但后来亦稍受影响。元人婚姻,初本不论行辈,所以嫡子可以娶庶母,侄子可以娶叔母,可是做妇人的,后来受了中国礼教的影响,也要守节了,便发生许多变故。陶宗仪《辍耕录》载一事云:

中书平章阔阔歹之侧室高丽氏,有贤行,平章死,誓弗贰适。正室子拜马朵儿赤悦其色,欲妻之而不可得,乃以其父所有大答纳环子献于太师伯颜,此物盖伯颜所属意者。伯颜喜,问所欲,遂白其事。伯颜特为奏闻,奉旨命拜马朵儿赤收继小母高丽氏。高丽氏夜与亲母踰垣而出,削发为尼。伯颜怒,以为故违圣旨,拜命省台洎侍正府官鞫问,诸官奉命惟谨,锻炼备极惨酷。时国公阔里吉思于鞫问官中,独秉权力。侍正府都事帖木儿不花,数致语曰:“谁无妻子,安能相守至死,得有如此守节者,莫大之幸;而反坐以罪,恐非我治朝之盛典也。”国公悟,为言于伯颜之前,宛曲解释,其事遂已。

所以其后有“色目人勿得妻其叔母”之诏,这是受了中国影响,始能如此。

后宫的制度经隋炀帝“参详典故,自制嘉名”以后,宫妃之数,即未稍减。唐因隋制,且设四妃以佐皇后。唐末丧乱,后妃之制不备。后唐庄宗增后宫之数,有昭容、昭仪、昭媛、出使、御正、傅真、懿才、咸一、瑶芳、懿德、宣一等名号。至金,更设五妃,元妃贵妃、淑妃、德妃、贤妃正一品,昭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容、修媛、充仪、充容、充媛曰九嫔,正二品。婕妤正三品美人正四品,才人正五品,各九员,为二十七世妇。宝林正六品,御女正七品,采女正八品,各二十七员,为八十一御妻。到了元代,宫妃更盛,据陶宗仪《元氏掖庭记》云,元顺帝宫嫔进御,数目无纪,佩夫人贵妃印的,一百多人。宫中有“七贵”名目,即淑妃龙瑞娇、程一宁、戈小娥与丽嫔张阿玄、支祁氏、才人英英、凝香儿。她们七人,极见宠爱,所好成之,所恶除之,位在皇后之下,而权则重于禁闱。淑妃龙瑞娇尤贪妒,宫人少有不如意,便笞挞至死;若不欲置之死地,则百计千方致其苦楚,创为种种酷刑。以酸沃鼻,谓之醋刑。以秽塞口,谓之臭刑。夏日以火围烤,谓之蒸刑。冬天使之卧冰,谓之炼肋。不能吃酒的,强令之饮,多至十碗,是名醉鬼之刑。削木埋地,相去二尺,高三尺,令女立上,又以一木柱其腰,令两手各持重物,不许失坠,名之曰悬心之刑。诸如此类,不胜数说,则元代后宫之惨苦,可以想见。

元人袭丰履厚者九十年,被明灭后,蒙古子孙流寓中国的,令所在入户籍;在京城的,编为乐户;在州邑的,编为丐户,生活遂一落千丈。《三风十愆记》叙常熟丐户之妇女生活云:

丐户多在边海之邑;其隶于常熟者,男谓之贫子,妇谓之贫婆,其聚族而居之处谓之贫巷。初无姓,任取一姓以为姓,而各以种类自相婚配。其男以索綯为业,常不足以自给。妇则习浆缝纴,受役于殷实高贵之家,所获常百倍于男。司晨之势,积重于牝鸡,由来久矣。厥后家计日足,男子不复理前业,衣冠楚楚,安坐而食;妇则为伴娘,(此时陪嫁即不用妓女了。)为卖珠娘,为小儿医,常以一人而营数业,以一人而应数家。都市之中,窈窕少女,往来如织,摩肩蹑踵。混杂人群,恬不为怪。然不事艳妆色服,簪止骨角,衣止玄绢,裙止白练;不卷袖,不束帨,不著红履;淡扫蛾眉以相矜尚而已。当有事而出,则命其夫或携小囊,或负小筐,相随于后。道遇所熟识,则妇趋迎而前,殷勤欢语移时,夫则俯立道旁,不敢与其人举手;然亦实不知其何许人也。至大户家,妇则直入闺闼,与内主人?语饮餤。日旰未及出,夫则跼蹐伺候于门外,不敢他往,亦不敢迫促;必俟妇出乃偕归。岁时糕粽,喜庆酒肉,给赏频来,醉之饱之,则拜妇之赐。

这一段叙述的极好,惟作者具一付旧礼教的眼光,所以把男子写得那样可怜,说什么“司晨之势,积重于牝鸡”,不知这正给我们一个历史上的证据,让我们晓得三千年来男强女弱的观念都是经济权力支配,若男子依靠女子生活时,便要变成男弱女强了。

提倡贞节之极致

自宋人对于贞节的态度加严后,夫死守节,差不多为个个妇人应尽的义务,甚言之,这种观念差不多成为人们意识了。守节的妇人,不但不能涉及于性的淫污,即皮肤手臂亦不能为男子接触。五代时本有节妇断手的事,她运送丈夫的灵榇回家,夜投逆旅,旅店主人拒而不纳,牵了她的手臂,要她出去,她便拿起刀来斫去手臂,说是被男子污了。当时此事,受礼学先生的赞颂,自不用说,可是影响还不普遍。到了元代,节妇马氏,乳疡不医,足与前事,后先辉映。元明善作《节妇马氏传》云:“大德七年十月,乳生疡,或曰当迎医,不尔且危。马氏曰,吾杨氏寡妇也,宁死,此疾不可男子见;竟死。”体肤给男子看见,都认为污辱,贞节讲到这步田地真是汩没人性至极了。后世妇女有病讳医,想亦宋元以后盛行的。

元末还有一件殉节的事,真令人咄咄不平。张士诚女婿潘元绍,先跟士诚造反,后士诚降元,授太尉,元绍自然跟着做官了。明太祖起兵时,遣徐达等围姑苏,潘元绍出战。元绍有七妾,一天回来,对她们说:“我受国重寄,义不顾家,脱有不宿,诫若等宜自引决,毋为人嗤也。”一妾跪而前曰:“主君遇妾厚,妾终无二心,请及君时死以报,毋令君疑也。”遂趋室自经,其他六人相继死。是至正丁未民国纪元前五四五)七月五日事。既有这样节烈妇人的勖劝,潘元绍一定身为元死的了?谁知不然,不独战场没有打死,而且还降了明朝!从这个故事里,我们看男子的性命是多么值钱,女子的性命又多么不值钱啊!陈基作《群珠碎》诗咏此事,极好,诗曰:

绣纹刺绮春纤长,兰膏鬐鬓琼肌香;芳年艳质媚花月,三三两两红鸳鸯。翠靴踏云云帖妥,海棠露湿胭脂朵。冶情纷作蝶恋春,新曲从翻玉连琐。画堂一笑天沉沉,扬眉一笑轻千金,明珠买得绿珠心,欲挥鱼肠扫妖彗。主君勿疑心似醉,一宵痛击群珠碎!门前铁马嘶寒风,奇勋解使归元戎!

朱象贤《闻见偶录》载此事,并云:“苏州北大杨家巷有七姬庙,庙址系潘氏故园西一隅,塑有七姬小像,相传七女常于此地显著灵异,故为立庙。”不知还在否。

明朝是奖励贞节最力的时代,在书籍方面,有徐皇后的《内训》,解缙等的《古今列女传》。《内训》的传播尤广。在法律方面,洪武元年民国前五四四)太祖曾有这么一个诏令

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明会典》)寡妇守节,不但本身得旌表的光荣,本家的差役,转可藉以除免,那末哪个寡妇能不守节,哪个本家能不希望寡妇守节呢?又令巡方督学,岁上其事,著为规条,大者赐祠祀,次亦树坊表,奖励贞节,莫此为盛。后来为贪图荣利起见,很多把寡妇年纪冒填的,所以宪宗成化元年民国前四四七)奏准:“如有夫亡时,年纪三十以上,及寡居未及五十妇人,增减年甲举保者,被人首发或风宪官覆勘得出,就将原保各该官吏里老人等,通行治罪。”寡妇守节,而至于作伪生弊,还有一毫自动的意思么?但是一部《二十四史》,中间节烈妇女最多的,莫如《明史》了。(参看本书附录二十四史中之妇女一览表》)《明史·列女传》云:

……刘向传列女,取行事为鉴戒,不存一操。范氏宗之,亦采才行高秀者,非独贵节烈也。魏隋而降,史家乃多取患难颠沛杀身殉义之事,盖挽近之情,忽庸行而尚奇激,国志所褒,志乘所录,与夫里巷所称道,流俗所震骇,胥以至奇至苦为难能。而文人墨客,往往借俶傥非常之行以发其伟丽激越跌宕可喜之思,故其传尤远而其事尤着。然至性所存,伦常所系,正气之不至于沦澌而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载笔者宜莫之敢忽也。

明史》虽是清人所修,这一段话,说的可正是以前的情形,魏隋以后的贞节观念,实在是以至苦难能为可贵,而有表扬正气,鉴别人禽的心理的。传《序》又云:

明兴著为规条,巡方督学,岁上其事。大者赐祠祀,次亦树坊表,乌头绰楔,照耀井闾,乃至于僻壤下户之女,亦能以贞白自砥。其著于实录及郡邑志者,不下万余人,虽间有以文艺显要之节烈为多,呜呼,何其盛也,岂非声教所被,廉耻之分明,故名节重而蹈义勇欤?今掇其尤者,或以年次,或以类从,具著于篇,视前史殆将倍之,——然而姓名湮灭者尚不可胜计。存其什一,亦足以示劝云。

二十四史》中的妇女,连“《列女传》”及其他传中附及,《元史》以上,没有及六十人的。《Songshi.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宋史》最多,只五十五人;《唐书》五十四人;而《元史》竟达一百八十七人。《元史》是宋濂他们修的,明朝提倡贞节,所以搜罗的节烈较多,一方面他们的实录与志书,又多多的记载这些女人节烈的事,所以到清朝人修《明史》时,所发现的节烈传记,竟“不下万余人”,即掇其尤者,也还有三百零八人,所以才说“视前史(指《元史》)殆将倍之”。守节要守的苦,尽节要尽的烈,这种观念,很有一述的必要。现在从《明外史》中摘录几个传记,或者可以代表一点。

蔡烈妇 烈妇,松阳叶三妻。三贫,负薪为业。蔡小心敬事。三久病,织纴供药饵。病笃,执妇手诀曰:“及我生改嫁,无受三年苦。”妇梳洗更衣袖刀前曰:“我先嫁矣!”刎颈死。三惊顾,寻死

戚家妇 妇,宝应人,甫合卺而夫暴殁,妇哭之哀,投门外江中死。留一诗云:“画虎虽成未点睛,百年夫妇一宵情。欢声方举哀声动,贺者才临吊者并。孔雀屏前灯隐隐,鸳鸯枕上泪盈盈。从来不识儿郎面,独抱冰心照水心。”后人名其死所为戚家江云。

金华方氏 氏,军士袁坚妻。坚嗜酒败家,卒殡城北濠上。方贫无所依,乃即殡处置棺,寝处其中,饥则出饮于濠。久之不复出,则死矣!郡守刘茝,封土祭之。

刘氏 刘氏京师人。有松江人戍边者,诈称无妻,娶刘。久之遇赦,绐刘曰:“吾暂归省”,遂往不复还。刘抵松访之,婿故不认,刘哭曰:“良人弃我,我将安归!”乃剪发为尼,乞行市上,人多怜而周之。刘置一棺,夜卧棺中,五十余年,邻火起,刘入棺,呼曰:“乞与阖棺,以毕吾事”,遂焚死。

张烈妇 妇政和游铨妻。倭入寇,所至淫掠,妇敬语其女曰:“妇道惟节是尚,值变之穷,有溺与刃耳。汝谨识之。”铨闻以为不祥。妇曰:“使妇与女能如此,祥孰大焉。”未几,贼陷政和,张度不能脱,连呼女曰:“省前诲乎?”女颔之,即赴井,张含笑随之并死。

林端娘 端娘,瓯宁人,字陈廷策。闻廷策讣,寄声曰“勿殓,吾将就死。”父曰,“而虽许,未纳币也,何往?”对曰,“既许矣,何币之问?”父谨防之。曰:“女奚所不可死,顾死夫家,韪耳。”父曰:“婿家贫无以周身。”曰“身也乎哉!”曰“婿家贫孰为标名?”曰:“名也乎哉!”遂往哭奠,毕,自克死期,理帛自经,三拱而绝!——陈故家青阳山下,山下人言妇将尽时,山鸣三昼夜。

郑氏 郑氏,安陆赵钰妻,性刚烈,闺房中言动不涉非礼。或馈茶饼,问之,云某寡妇更适人,大怒且骂,命倾之。夫戏曰:“若勿骂人,幸夫不死耳。”郑正色曰:“君勿忧,我岂为此者。”后钰疾将死,回视郑,瞪目不瞑,郑曰:“君得毋疑我乎?”即自缢于床楣。钰稍苏回盻,出泪而绝。

风俗习惯,当其根基牢固的时候,往往忘其本意。即如贞节这件事,到得明代,已经变成迷信了,教条了,就是这样的,应当这样的,谁还有心去问为什么,谁又敢问:“妇道惟节是尚,值变之穷,有溺与刃耳。”张烈妇这几句话,后来简直是全国上下,母诫其女,姑诫其妇的普通话,谁还想到他的错误?贞节提倡到这步田地真是无以复加了。

三 几个女教的圣人

明代对于贞节底极力奖励,有一个人很有关系便是仁孝皇后。明成祖以篡逆取国,淫刑肆暴,无甚善德,他的皇后却称贤淑。她是中山王徐达的长女,小时很念过一些书,她的婆婆皇后喜欢听她诵书,听她读《列女传》,说宜加讨论。高皇后死后,她便本了高皇后的遗意,另撰《内训》一书,最初不过给皇太子诸王看的,永乐五年(民国纪元前五〇五)她死后,成祖因为追念她,遂把此书颁赐臣民,后来便非常流行。到了清初,王相把她这书和班昭的《女诫》、宋若华的《女论语》,以及王相母亲的《女范捷录》四本书合起来,订为一部《女四书》,这部《女四书》,不胫而走的传遍了妆楼绣阁,一直到现在。《内训》的宗旨和内容,在他底序里,可以看得出来,他的序说:

……夫人之所以克圣者,莫严于养其德性,以修其身,故首之以“德性”,次之以“修身”。修身莫切于谨言行,故次之以“慎言”“谨行”推而至于“勤励”“节俭,”而又次之以“警戒”。人之所以获久长之庆者,莫加于“积善”;所以无过者,莫加于“迁善”。数者皆修身之要,而所以取法者,则必守高皇后之教也,故继之以“崇圣训”。远而取法于古,故次之以“景贤范”。上而至于“事父母”、“事君”、“事舅姑”、“奉祭祀”,又推而至于“母仪”“睦亲”“慈幼”“逮下”,而终之以“待外戚”。——顾以言辞浅陋,不足以发扬深旨,而其条目,亦粗备矣。……

全书共二十章,序里都说到了,加以引号的便是。她这本书,也不过把从前对于妇女的见解,重述一遍,没有什么特色。但她在《母仪章》说:

女德有常,不踰贞信;妇德有常,不踰孝敬。

能够概括从前要妇女遵行的通路,这书原是为训宫壶的,所以很重事君,她在《事君章》中竟说:

纵观往古,国家废兴,未有不由于妇之贤否,事君者不可以不慎。《诗》曰“夙夜匪懈,以事一人”;苟不能胥匡以道,则必自荒厥德,若网之无纲,众目难举,上无所毘,下无所法,则胥沦之渐矣。

都是天下之母的观念,可是她下面一转,就说到凡是妇人,都应当拿这种态度事夫了;她说:

夫上下之分,尊卑之等也;夫妇之道,阴阳之义也;诸侯大夫士庶人之妻,能推是道以事其君子,则家道鲜有不盛矣。

这书传播虽远,影响还不及《女论语》那样大,《女诫》是更不说了,大概就因为偏重在后妃而不是妇女普遍的鉴戒之故。可是她同时帮助古今列女传》的成功,及平时对于妇德的奖劝,于明代贞节之极力提倡,是有关系的。高皇后既谓《列女传》宜加讨论,遂请太祖命儒臣考订,没有成功。永乐元年,成祖既追上高皇后尊谥册,仁孝皇后因复以此书为言,遂命解缙、黄淮、胡广、胡俨、杨荣、金幼孜、杨士奇、王洪、蒋骥、沈度等,同加编辑。因为仁孝皇后注意,编辑很是审慎,起自有虞,迨于元明,汉以前多本之刘向书,后代则略取各史《列女传》,而附以明初节烈的妇女。这书与《内训》作成时相差不远,都在民国纪元前五〇八年左右,书成之后,成祖自制序文刊印颁行,明代有,这两部书颁行民间民间的风教,不期的考究起来所谓“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在专制的时代,这两句话真是再也不错的。

* * * *

明初女教,因为有那两本书的颁行,轰动了一时,可是过了二百年,又冷淡了。这二百年的经历社会上对于女子,普通总不要读书,“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话,渐渐有了引子。这时便有一位吕坤做了一本《闺范》。他是一个进士,做官时很留意风教;作《闺范》的原因,他说:

……女训诸书,昔人备矣;然多者难悉,晦者难明,杂者无所别白,淡无味者不能令人感惕,闺人无所持循以为诵习,余读而病之;乃拟《列女传》,辑先哲嘉言,诸贤善行,绘之图像,以警后学。(《闺范序》)

从这上面可以想见他的内容。这本书文字浅显,又有图像,所以流传很遍,清陈宏谟说:

《闺范》一篇,无非欲儿女子见之喜于观览,转相论说,因事垂训,实具苦心。当时士林乐诵其书,摹旧不下数万本,直至流布宫禁。其中由感生愧,由愧生奋,巾帼之内相与劝于善而改不善者,盖不知凡几也,所载之懿行,可以天地,泣鬼神,至今读之,凛凛然尤有生气。诚哉地维赖以立,天柱赖以尊,孰谓女德无关轻重哉?

对于《闺范》的尊崇,可谓至极了。

明末还有《温氏母训》一书,中间有许多对于妇女的见解。如谓守节与否应听寡妇自己决定意思就很好,原云:

少寡不必劝之守,不必强之改,自有直捷相法。只看晏眠早起,恶逸好劳,忙忙地无一刻丢空者,此必守志人。身勤则念专,贫也不知愁,富也不知乐,便是铁石手段。若有半晌偷间,老守终无结果。吾有相法要诀曰:“寡妇勤,一字经。”

她的见地本不错,但难免还有重视守节之意,最能守节的,是那“贫也不知愁,富也不知乐”的人,节妇之汩没人性,于此可见。这书是温璜母陆氏的训言,温璜笔录而成的。温璜因拒清师,城破,举家殉节,义震一世;人称其不愧母教,故这书亦被收于《四库》。书中对于后娶的难处,也有独到的见解,她说:

中年丧偶,一不幸也;丧偶事小,正为续弦费处。前边儿女,先将古来许多晚娘恶件,填在胸坎;这边妇父母婢,唆教自立马头出来;两边闲杂人占风望气,弄去搬来;外边无干人听得一句两句,只肯信歹,不肯信好:真是清官判断不开。不幸之苦,全在于此。

做晚娘的难处,她真说得透。

四 “无才是德”一语之产生

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在妇女生活上曾发生极大的影响。细考这句话起源,并不很早,最早亦不过在明末。因为清人的书里,才见有这样的话。在宋代,袁采那样博通世故,说了那许多关于妇女的话,都没有“无才是德”的字句。只司马光曾经说:

今人或教女子以作歌诗,执俗乐,殊非所宜也。

这稍有“无才是德”的意义了。宋代以前,晋代妇女之风雅,唐代妇女之能诗,都不为当时社会禁止,所以连这句话意思没有。即在宋代,既是他反对女子作歌诗,足见社会女子是爱学歌诗的。有人说班昭作《女诫》,中间就有“无才是德”的意思了;这也不确。我们看《女诫》中只有一句话,很涉嫌疑,就是

妇德,不必明才绝异也。

她说“不必明才”,断不能就是“无才”,此中程度相差甚远。况在东汉那样醇朴的社会,更不会发生这种防嫌的观念。她自己不还说吗?

男能自谋矣,吾不复以为忧,但伤诸女,方当适人,而不渐加训诲,不闻妇礼,惧失容他门,取辱宗族。……因作《女诫》七篇,愿诸女各写一通,……

足见她的女儿都是知书识字的,何尝有后世那样“无才是德”的观念

女诫》以下,北朝的《颜氏家训》,晋朝的《女史箴》,唐朝的《女论语》,《女孝经》,和《女则》,都没有这一句话。只明代末叶吕坤曾说:

今人养女多不教读书认字,盖亦防微杜渐之意。然女子贞淫,却不在此。果教以正道,令知道理,如《孝经列女传》《女训》《女诫》之类,不可熟读讲明,使他心上开朗,亦阃教之不可少也。

这才看出当时社会有不教女子读书认字的趋向,这时才有发生“无才是德”这句话可能。但是还未看见谁直捷地说出这句话。清初的人就有提出女子无才便是德”,而加以反对的了。如王相母亲之《女范捷录·才德篇》即曰:

男子有才便是德,斯言犹可;女子无才便是德,此语诚非;——盖不知才德之经与邪正之辨也。

陈宏谟《教女遗规》说:

或者疑女子知书者少,非文字所能教,而弄笔墨工文词者,有时反为女德之累。——不知……

梁氏某序《古今女史》(明赵如源撰)有:

夫“无才便是德”似矫枉之言:“有德不妨才”真平等之论。

又章实斋《妇学篇》说:

古之贤女,贵有才也。前人有云“女子无才便是德”者,非恶才也,正谓小有才不知学,乃为矜饰骛名,转不如村妪田妪不致贻笑于大方也。

《妇学篇》作于乾隆末年,是到了乾隆末年(民国前一一七)这句话已成极普遍的谚语了。可是菉猗女史李晚芳,她那部《女学言行录》,也是部教训女子的伟著,在她书里,尚未发见此语。她那书自序于乾隆辛未民国前一六一)则是从辛未到末年,这四十几年间,这句话传播的特别加快,那大概因为那时女子学诗的风气太大,这句话格外被一班卫道先生利用的缘故。

总之,无才是这句话起源,实起源于明末养女多不教其读书识字的社会不过宋初司马光之不赞成女子作诗歌,已微开其意罢了。可是司马光在不赞成教女子作诗歌之前,固明明主女子读书的,他说:

女子六岁始习女工之小者;七岁始诵《孝经》《论语》;九岁为之讲解论语》《孝经》及《列女传》《女诫》之类,略晓大义

足见他虽不赞成女子作诗歌,却主张女子读书认字。女子教育,就《内则》看,虽然简直没有规定,可是自汉以后,沾男子教育的光,有学问女子,任一时代都有。虽没人主张女子应怎样有学问,也没人坚持女子不应怎样有学问只是据吕坤所说,在明末,人多不教女子读书了。《温氏母训》尚有这样的话:

妇女只许粗识柴米鱼肉数百字,多识字无益有损也。

“无才便是德”这句话之造端于明末,无容疑义。

何以明末会酝酿出这种意见?这是我们要解答的。据我推想,有两个原因:一是由故事传说影响的,是远因;一是由当时情形发生的,是近因。由故事传说发生原因。唐元稹谋娶莺莺而不得,乃作《会真记》,以快其意,原是文人技俩,不发生道德问题的。可是一经元代诸人把他演为传奇,——董解元作《弦索西厢》,王实甫作《西厢记》,关汉卿作《续西厢记》,已成元曲中最有名的著作,明陆采又作《南西厢记》,则《西厢记》之盛行于明代可知。人都以为莺莺之不贞,完全由于她的能诗,她若不知诗,断不能与张生相酬答,而“待月西厢下”一诗,尤其是失身的张本。故自《西厢记》盛行,人都觉女子学诗的不妥了。学问标准,是随时代变的,唐代重诗,宋代重词,元代重曲,从前的学问观念,差不多偏重文字所谓女子无才”,就是不赞成女子诗文意思

还有故事是很动人的。辽道宗懿德皇后是萧惠的少女,能歌诗,善琵琶,最初很得宠幸,生皇子濬。后因遭乙辛之嫉,时欲陷害;后又常于当御之夕,进谏得失,为帝所恶,咸雍之末,遂稀幸御。后作《回心院词》以望幸,词云:

埽深殿,闭久金铺暗:游丝络网尘作堆,积岁青苔厚阶面。埽深殿,待君宴。

拂象床,凭梦借高唐。敲坏半边知妾卧,恰当天处少辉光。拂象床,待君王

换香枕,一半无云锦。为是秋来转展多,更有双双泪痕渗。换香枕,待君寝。

铺翠被,羞杀鸳鸯对;犹忆当时叫合欢,而今独覆相思块。铺翠被,待君睡。

装绣帐,金钩未敢上,解却四角夜光珠,不教照见愁模样。装绣帐,待君贶。

叠锦茵,重重空自陈;只愿身当白玉体,不愿伊当薄命人。叠锦茵,待君临。

展瑶席,花笑三韩碧,笑妾新铺玉一床,从来妇欢不终夕。展瑶席,待君息。

剔银灯,须知一样明,偏是君来生彩晕,对妾故作青荧荧。剔银灯,待君行。

爇熏炉,能将孤闷苏。若道妾身多秽贱,自沾御香香彻肤。爇熏炉,待君娱。

张鸣筝,恰恰语娇莺;一从弹作房中曲,常和窗前风雨声。张鸣筝,待君听。

此曲娇柔婉转,绮丽动人;成后诸伶无能奏者,独伶官赵惟一能之。而宫婢单登亦善筝及琵琶,每与惟一争能,怨后不知己。单登原是皇太叔重元家婢,重元谋反被削平后,单登遂没入宫。这时道宗常召登弹筝,后谏曰:“此叛家婢,女中独无豫让乎?安得轻近御前?”因遣登直外别院。登怨后益深。

登妹清子嫁为教坊朱顶鹤妻,方为乙辛所昵;登每向清子诬后与惟一淫通,乙辛俱知之,欲藉以害后,以为不足证实,乃令他人作《十香词》,用为诬案,词云:

青丝七尺长,挽作内家装;不知眠枕上,倍觉绿云香。

红绡一幅强,轻阑白玉光,试开胸采取,尤比颤酥香。

芙蓉失新艳,莲花落故妆,两般总堪比,可似粉腮香?

蝤蛴那足并,长须学凤凰;昨宵欢臂上,应惹领边香。

和羹好滋味,送语出宫商,定知郎口内,含有暖甘香。

非关兼酒气,不是口脂芳。却疑花解语,风送过来香。

即摘上林蕊,还亲御苑桑,归来便携手,纤纤春笋香。

凤靴抛合缝,罗袜卸轻霜;谁将暖白玉,雕出软钩香。

解带色已战,触手心愈忙;那识罗裙内,消魂别有香。

咳唾千花酿,肌肤百和装,元非噉沈水,生得满身香。

乙辛阴嘱清子使单登持《十香词》乞后手书。那时单登虽外直,仍然常得见后,后固善书。登绐后曰:“此宋国忒里蹇(意即皇后)所作,更得御书,便称二绝。”后读而喜之,即为手书一纸,纸尾复书己所作《怀古》诗一绝,云:

宫中只数赵家妆,败雨残云误汉王。惟有知情一片月,曾窥飞鸟入昭阳。

后写此以与单登,无边冤狱,遂因此以作。

单登得后手书,持与清子。乙辛乃构词命登与朱顶鹤赴北院陈首“伶官赵惟一私侍懿德皇后,有《十香淫词》为证”。一面密奏道宗,说据单登等的陈首,懿德皇后于道宗驾幸木叶山时,惟一怎样入宫,怎样调制《回心院》曲,皇后怎样望他,后来怎样隔帘对弹,二人怎样更衣,怎样对饮,怎样入帐,帐中作怎样的笑声动声话声以及怎样的惺惺,寂静,后来惟一又怎样出宫,后来又怎样虽常见而不得近,皇后怎样做《十香词》赐惟一,惟一怎样拿他傲朱顶鹤,朱顶鹤怎样夺来以问单登,单登怎样畏罪不敢不首陈:——造作了一大套,有声有色,道宗看完,焉有不恼之理?便召后对诘,后哭辨道:“妾托体国家,已造妇人之极;况诞育储贰,近且生孙,儿女满前,何忍更作淫奔失行之人乎?”道宗把《十香词》取出,后曰:“此宋国忒里蹇所作,妾即,从单登得而书赐之耳。且国家无亲蚕事,妾作,那得有亲桑语?”道宗道:“诗正不妨以无为有,如词中合缝靴,亦非汝所着为宋国服耶?”道宗恼极,拿铁骨朵(刑具)击后,后几至殒。后交张孝杰与乙辛穷治之。狱既成,道宗意犹未决,指后《怀古》一诗对张孝杰道:“此是皇后骂飞燕也,如何更作十词?”孝杰进曰:“此正皇后怀赵惟一耳。”道宗问:“何以见之?”孝杰曰:“宫中只数赵家妆,惟有知情一片月,是以二句中包含赵惟一三字也!”道宗意遂决,即日族诛惟一,敕后自尽。时皇太子齐国公主,被发流涕,乞代母死。帝曰:“朕亲临天下,臣妾亿兆,而不能防闲一妇,更何施眉目,腼然南面乎?”后乞更面可汗一言而死,亦不可得,乃望帝所而拜,后闭宫以白练自经。帝怒犹未解,命裸后尸,以苇席裹之还其家,年才三十六。死以前,还作绝命词一首道:

嗟薄佑兮多幸,羌作丽兮皇家;承昊穹兮下覆,近日月兮光华。托后钧兮凝位,忽前星兮启耀,虽衅累兮黄床,庶无罪兮宗庙。欲贯鱼兮上进,乘阳德兮天飞;岂祸生兮无朕,蒙秽恶兮宫闱。将剖心兮自陈,冀回照兮白日,宁庶女兮多渐,遏飞霜兮下击。顾子女兮哀顿,对左右兮摧伤。共西曜兮将坠,忽吾去兮椒房。呼天地兮惨悴,恨古今兮安极!知吾生兮必死,又焉爱兮旦夕!

王鼎《焚椒录》写的即是这段故事。王鼎是辽清宁八年(民国前八五〇)的进士,作此录在谪居镇州时,时乙辛已囚于莱州,孝杰亦死,故敢直写其实后人看了这故事的,不禁人人感觉诗文才学之遗累懿德,更不禁感觉女子无才的好处。这故事流入明代之后,遂与《西厢记》一同侵入人心,为酝酿出“女子无才便是德”一语的远因。

“无才是德”一语发生的近因,便是当时的妓女诗词著名的很多,使世俗眼光有才为不幸。能诗有才固然不是女子以为妓的原因,但卫道先生们总觉得“吟风弄月”“和李酬张”不是良家女子应作的事;女子作诗词,多少就有点薄幸了;况善诗的大多为妓女女子学诗便为所禁,就像近代女学生奏钢琴可以的,拉胡琴便认为非是一样;社会心理觉得同样的事是坏人常做的,那事虽然好亦是坏的。明代妓女作诗词的很多,《明词综》所录即有二十六人;益以他处所见,最有名的是:姜舜玉、林奴儿、马湘兰、薛素素、马如玉、朱无瑕、顾文英、卞赛、王少君、郝文姝、郝赛、李贞孋、梁昭、孙瑶华、杨花、杨蕙娘、沙嫩、杨淑卿、赵丽华、王儒卿、马守真、郑如英、景翩翩、郭鸾鸾、素带、张碧娘、郑妥、王月、顿文、尹春、王微诸人。尹春有《醉春风》词云:

池上残荷尽,篱下黄英嫩,重阳还有几多时?近,近,近!曾记当年,那人索句。品花呼茗。望断风郎信,懒去匀宫粉;虾须帘外晚风生,阵、阵、阵!双袖初寒,一灯欲灭,博山香炉。

“曾记当年,那人索句,品花呼茗”,是如何逼真的妓女口吻啊!王微本良家女,七岁失父,流落北里,后皈依佛法,泛游江湖,过天门时为俗子所嬲,遂归华亭颖川君为妾;有《修微樾馆诗》数卷,自叙云:

生非丈夫不能扫除天下,犹事一室。参诵之余,一言一咏,或散怀花雨,或笺志山水,喟然而兴,寄意而止。

女子有才,便多薄幸,在这几句话中,亦可看出

“无才是德”的意思,除谓有才而后多不能贞外,原亦有有才每致短命意思,明代女子极可代表这一层意思的,莫如叶小鸾。小鸾是叶天寥的幼女,她的母亲沈宜修,姐姐纨纨和小纨,都工吟咏,小鸾尤娟美敏慧,十岁能韵语,十七即死,所存诗词,钮琇《觚賸》称之为“皆似不食人间烟火”。关于她的事,使世人想到有才不免薄命,也足为“无才是德”一句话张目。叶天寥《续窈闻记》述小鸾死后,其家恳泐庵大师召魂事,说小鸾魂来后,愿从大师受戒。大师说受戒以先,必须审戒,因审她种种过失,她的答语非常艳丽。召魂的事,固不可信,但在当时,实有很大影响令人感道“惟其这样有才,所以不免夭死罢?”不嫌麻烦且将这一段抄出:

师云:“凡受戒者必先审戒,我当一一审汝。仙子曾犯杀否?”对云:“犯。”师问“如何?”女云:“曾呼小玉除花虱,也遣轻纨坏蝶衣。”

——“曾犯盗否?”女云:“犯”:“不知新绿谁家树,怪底清声何处箫。”

——“曾犯淫否?”女云:“犯:晚镜偷窥眉曲曲,春裙新绣鸟双双。”

师又审四口恶业,问“曾犯妄言否?”女云:“犯:自谓前生欢喜地,诡云今坐辩才天。”

——“曾绮语否?”女云:“犯:团香制就夫人字,镂雪装成幼妇词。”

——“曾两舌否?”女云:“犯:对月意添愁喜句,拈花评出短长谣。”

——“曾恶口否?”女云:“犯:生怕帘开讥燕子,为怜花谢骂东风。”

又审意三恶业,“曾犯贪否?”女云:“犯:经营湘帙成千轴,辛苦莺花蒲一庭。”

——“曾犯嗔否?”女云:“犯:怪他道韫敲枯砚,薄彼崔徽扑玉”。

——“曾犯痴否?”女云:“犯:勉弃珠环收汉玉,戏捐粉盒葬花魂。”

师大赞曰:“此六朝以下温李诸公血竭髯枯惊咤累日,子于受戒一刻,随口而答,然则子固一绮语罪耳。”遂予之戒,名曰智断,字曰绝际。

总之,明代当时的事实使人感到女子以无才为佳的,不外有才会使女子薄命的一种情形;有才女子流落为妓了,有才女子夭死了,是“无才是德”一语产生的近因。不久以后,这句话便普遍的被人应用了。

五 罚良为娼与娼妓生活

上一节已略述妓女能诗的盛况,明初因有罚良为娼的官章,所以妓女有才者不少。元末铁铉山东,与明久抗,后以计擒,终不屈,被杀,其家属发教坊为娼,这最是明之虐政。铉有二女,皆誓不受辱,仁宗即位,赦出,得嫁朝士,二女各有《自述》诗一首,长女诗云:

教坊脂粉洗铅华,一片闲心对落花。旧曲听来犹有恨,故园归去已无家。云发半绾临妆镜,雨泪空流湿绛纱。今日相逢司马,樽前重与诉琵琶

次女诗云:

骨肉伤残旧业荒,此身何忍去归娼。涕垂玉筋辞官舍,步蹴金莲入教坊。览镜自怜倾国貌,向人羞学倚门妆。春来雨露深如海,嫁得陶郎胜阮郎。

事详王鏊《震泽纪闻》。章实斋所谓“诗礼大家,多沦北里”,就指的这一类事。

刘祁《归潜志》“卢鼓椎”一条,中云“宿州有营妓”,则营妓之制,至明尚有。此外则为官妓,叙述明代官妓情形的,先有黄雪蓑之《青楼集》,后有余怀之《板桥杂记》。《青楼集》各处妓女均有,《板桥杂记》则专述南京诸妓。他说南京的妓院情形道:

旧院人称“曲中”,前门对武定桥,后门在钞库街,妓家鳞次,比屋而居,屋宇精洁,花木萧疏,逈非尘境。到门则铜环半启,珠箔低垂。升阶则猧儿吠客,鹦哥唤茶。登堂则假母肃迎,分宾抗礼。进轩则丫鬟毕妆,捧艳而出。坐久则水陆备至,丝肉竞陈。定情则目挑心招,绸缪宛转。纨袴少年,绣肠才子,无不魂迷色阵,气尽雌风矣!

妓家各分门户,争妍献媚,斗胜夸奇。凌晨则卯饮淫淫,兰香滟滟,衣香一室。停午乃兰花茉莉,沈水甲煎,馨闻数里。入夜则擫笛搊筝,梨园搬演,声彻九霄。

他叙秦淮灯船之盛道:

秦淮灯船之盛,天下所无。两岸河房,雕栏画槛。绮窗丝障,十里珠帘。客称既醉主曰未归;游楫往来,指目曰某名姬在某河房,以得魁首者为胜。薄暮须臾,灯船毕集,火龙蜿蜒光耀天地;扬槌击鼓,踢顿波心。自聚宝门水关至通济门水关,喧阗达旦。桃叶渡口,争渡者喧声不绝

妓女的服妆,最能引人入胜,为良家女子所取法,他说:

南曲衣裳妆束,四方以为式,大约淡雅朴素为上,不以鲜华绮丽为工也。初破瓜者,谓之梳拢;已成人者,谓之上头:衣衫皆客为之措办。巧样新裁,出于假母;以其余物,自取用之。故假母虽年高,亦盛妆艳服,光彩动人。衫之短长,袖之大小,随时变易,见者谓是时世妆也。

每逢秋试,是妓院最热闹的时候,他说:

旧院与贡院遥对,仅隔一河,原为才子佳人而设。逢秋风桂子之年,四方应试者毕集,结驷连骑,选色征歌。转车子之喉,按阳阿之舞;院本之笙歌合奏,回舟之一水皆香;或邀旬日之欢,或订百年之约。蒲桃架下,戏掷金钱;芍药阑边,闲抛玉马。——此平康之盛事,乃文战之外篇。

余怀对于娼妓生活痛苦的一面,他是没有注意的,并且他有卫道先生的见解,把娼妓看作是设阱陷人的,劝男子之自悟;他道:

迨夫士也色荒,女兮情倦;忽裘敞而金尽,亦遂欢寡而愁殷。虽设阱者之恒情,实冶游者所深戒也。青楼薄幸,彼何人哉!

也是从前大多数人的意见,所以妓女生活真相,就没有人知道,就不能得人同情了。张岱《陶庵梦忆》中叙扬州妓女的情形,到能顾到妓女的苦况。扬州妓女之盛,在唐时为第一,直至近代,扬妓还是最多,所以其在明代的情形,也是很可注意的。张岱说:

广陵二十四桥风月,邗沟尚存其意。渡钞关横亘半里许,为巷者九条。巷故九,凡周旋回折于巷之左右前后者什百之。巷口狭而肠曲,寸寸节节有精房密户,名妓歪妓杂处之。名妓不见人,非向导莫得入。歪妓多可五六百人:每日傍晚,膏沐熏烧,出巷口,倚徙盘礴于茶馆酒肆之前,谓之站关。茶馆酒肆岸上,纱灯百盏,诸妓掩映闪灭于其间。盭者帘,雄趾者阈,灯前月下,人无正色,所谓一白能遮百丑者,粉之力也!游子过客,往来如梭;摩睛相觑。有当意,逼前牵之去;而是妓忽出身分,肃客先行,自缓步尾之。至巷口,有侦伺者,向巷口呼曰:“某姐有客了”,内应声如雷。火燎即出;一一俱去,剩者不过二三十人。沉沉二漏,灯烛将烬,茶馆黑魆无人声,茶博士不好请出,惟作呵欠;而诸妓醵钱向茶博士买烛寸许,以待迟客。或发娇声唱《劈破玉》等小词,或自相谑浪嘻笑,故作热闹,以乱时候。然言笑哑哑声中,渐带凄楚。夜分不得不去,悄然暗摸如鬼,见老鸨受饿受笞,俱不可知矣!

倚门卖笑的痛苦,他淡淡说来,却令人深深感到。从前多半的男子,不是妓女开心来谈妓女便是看她们天生下贱不值一顾,该是多么不幸!张岱这篇东西,应是非娼运动的先驱了!这是明末的状况,清代末叶,陈说娼妓痛苦的人就很多,以后再说。

六 “妻不如妾”与妾的情形

“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着不如偷不着”,这是后世常见的话,形容男性对于异性要求,以稀遇为贵,没有一定理性的。可是此谚已见于明初,江盈科《雪涛小说》曾载之。这话的内容,很足打破一夫一妻的制度,如果这就是真实的人性的话,则一夫一妻制度,不过是假道学,空面子,徒洁杯盘外面的制度而已,这是给讨论两性问题的人,历史上的一个好材料。

《明会典》“刑部律例”规定亲王妾媵十人,一次选;世子郡王妾媵四人,二十五岁无子具二人,有子即止,三十无子始具四人;将军三十无子具二人,三十五无子具三人;中尉三十无子娶一妾,三十五无子具二人;庶人四十以上无子者,许娶一妾。又“律例”四云:“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是国家法律明明准许亲王可以一次置妾十人,其他人们都要无子才可以置妾,庶民不到四十或已经有子的,如果娶妾,还要受笞,比较从前没有限制的置妾,严格多了。读书的人,多半也劝人必要无子才可置妾,徐三重《家则》即云:

古者无子置妾,定以年齿,盖甚不得已也。若孕育已繁,更营妹丽,此则明示淫汰已耳。夫妾婢既滥子女杂出,各私其类,便生异同。若无礼义之维,难免乖离之衅;中人或衰孝敬,不肖者遂滋忿争,恐薄世浇俗所必至此也。窃谓嫡室或鲜生育,乃缘继续大事不得不有蓄置,纵于年齿不免通俗,亦须明正大体,务使相安,礼序乐和,以成家范,——此在吾儒以躬修古学裁之。然又当知有子而无妾,亦最家门善事也。

道学先生们,一面要维持嗣续问题,一面又恐娶妾乱家,在这两种压迫之中打主意真是痛苦;但于此见普通人的娶妾,总只以嗣续为借口的,否则也用不着维持世道的人们“言之谆谆”了。元代杨维桢他劝人不娶妾,却老老实实地从人情方面立论,他的《买妾言》云:

买妾千黄金,许身不许心;使君闻有妇,夜夜白头吟。

他的意思就是“你拿千金去买妾,她也不把心卖给你的,而你的那老婆呢,她才真真的爱你,而为你悲痛无已了”;这到是说明娶妾之不幸福的真话。尽如此说。男子还是为一己的娱乐而依旧纳妾的,非法律所能禁,非情义所能劝。《陶庵梦忆》载《扬州瘦马》一则,说扬州地方,许多人家专把女儿给人做妾,这种人非娼非妓,但名“瘦马”,扬州人专门靠“瘦马”吃饭的有几百人,怎样呢?他说:

扬州人日饮食于“瘦马”之身者,数十百人。娶妾者切勿露意,消息稍透,牙婆驵侩,咸集其门,如蝇附膻,撩扑不去。黎明即促之出门媒人先到者先挟之去,其余尾其后,接踵伺之。至“瘦马”家坐定,进茶,牙婆扶“瘦马”出,曰“姑娘拜客”;下拜。曰“姑娘往上走走——”,曰“姑娘转身”,转身向明立;面出。曰“姑娘借手睄睄”。尽褫其袂;手出,臂出,肤亦出。曰“姑娘相公”,转眼偷觑眼出。曰“姑娘几岁了?”曰几岁;声出。曰“姑娘再走走”,以手拉其裙;趾出。——然看趾有法,凡出门裙幅先响者,必大;高系其裙,人未出而趾先出者,必小。——曰“姑娘请回”。一人进一人又出,看一家必五六人,咸如之。看中者用簪金或钗一股插其鬓,曰插带。看不中出钱数百文赏牙婆,或赏其家侍婢。又去看。

牙婆倦,又有数牙婆踵伺之。一日二日至四五日不倦,亦不尽。然看至五六十人,白面红衫,千篇一律,如学字者一字写至百至千,连此字亦不认得矣。心与目谋,毫无把柄,不得不聊且迁就,定其一人插带。

后本家出一红单,上写彩缎若干,金花若干,财礼若干,布疋若干;用笔蘸墨,送客点阅。客批财礼及缎匹如其意,则肃客归。归未抵寓,而鼓乐盘担红绿羊酒在其门矣!不一刻而礼币糕果俱齐,鼓乐导之去;去未半里,而花轿花灯擎燎火把乐人傧相纸烛供果牲醴之属,门前环侍。厨子挑一担至,则蔬果肴馔汤点花棚糖饼桌围坐褥酒壶杯箸龙虎寿星撤帐牵红小唱弦索之类,又毕备矣!不待复命亦不待主人命,而花轿及亲送小伞一齐往迎,鼓乐灯燎,亲送轿与新人轿一时俱到矣!新人拜堂,亲送上席,小唱鼓吹,喧阗热闹。日未午而讨赏遽去;急往他家,又复如是。

张岱真是不得的人,他这一段不急不离的叙述,又把“瘦马”的生活,描写得如何悲痛!(何以称为“瘦马,”人多不解。宋荦《筠廊二笔》谓本于白乐天《有感》诗;其诗云:“莫养瘦马驹,莫教小妓女,后事在目前,不信君看取。马肥快行走,妓长能歌舞,三年五岁间,已闻换一主。借问新旧主,谁乐谁辛苦。请君大带上,把笔书此语”。)经济压迫下的女子,是这样不值钱的,是这样随人看的,随人讨的!这事竟然成为一种风俗冤死在这下面的,又该有多少!他这叙述,还没有完哩,这一班凑热闹的人,讨赏去后,剩下这一个女子,她的生活是辛是苦,张岱没有说,那只好任读者想象了!

皇帝蹂躏女子

隋炀帝以后,后妃嫔御之多,前已一一言及。明太祖初有天下,割除弊习,于洪武三年(民国前五四二)命工部造牌镌戒谕后宫之词悬宫中,规制天子亲王后妃宫人等,必须选择良家之女聘娶,不拘处所,勿受大臣送;后宫之盛稍杀。但宫人仍是很多。炀帝于后妃嫔御一百二十四员以外,原订有尚宫局、尚仪局、尚服局、尚食局、尚寝局、尚工局等六局,管二十四司,除司乐司膳员各四人外,其余各司均只两人皆系女官;明代此制仍存,人数且增多。尚宫局领四司,司记、司言、司簿、司闱。尚仪局领四司,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外彤史二人掌宴见进御之序,凡后妃群妾进御于君所者,彤史谨书其日月。尚服局领四司,司宝、司衣、司饰、司仗。尚食局领四司,司膳、司酝、司药、司饎。尚寝局领四司,司设、司舆、司苑、司灯。尚功局领四司,司制、司珍、司灯、司计。六局二十四司。每司多则二十二人,——以司闱为最多,——少亦八人。外有宫正司七人,掌纠察宫闱戒令谪罚之事,大事则奏闻;又女史四人记功过。后妃群妾之数虽不可知,即此女官之数,已不下三百人了,其他宫婢彩女还不在内哩!(详黄百家《明内廷规制考》。)不过此制实行不到四五十年,永乐以后,职移宦官,只存尚宝数司;但宫女之数,仍不见少。

宫女生活值得一说的。六局女官的规定,凡服劳多者,或五载六载得归于父母,听其婚嫁;年高者许归,愿留者听;但多数的宫婢,一入深宫,何尝易出,又谁注意到她们?集多数怨女于一堂,情绪之排遣,实是问题。这当然也不是明代一朝的事了。汉时宫人有相与配为夫妇的,同寝同食,习为固然。陈皇后无子,使宫人衣帝之衣冠与共寝处,遂为武帝所废,责其为“女而男淫”。宫人不得而为同性恋爱,于此可见。据黄百家《明内廷规制考》云,后世宫女太监为匹偶,亲昵且甚于夫妇哩!(《明内廷规制考》,有吴炳《借月山房汇钞》本,惟未著编辑姓名。宣统间上海国学扶轮社编印“香艳丛书”,内有黄百家《明制女官考》,实即《规制考》中之一节,因疑《规制考》即黄作。)

宫人死于宫中,如果不是有名的,例不赐墓,而行火葬。——火葬盛行于宋,见顾氏《日知录》。——明代宫人火葬,(元代或已然。)率在阜城门外五里许之静乐堂。堂前有砖甃二井屋,其形如塔,塔南辟方尺之门,平时谨闭。井前结洞,四方通风。宫人之无资格得墓地者,悉以此为火葬之所。嘉靖中有贵嫔捐赀买民地数亩,其焚烬不愿入井者,则纳地中。

民间妇向不能入禁中,惟三婆可入,就是奶婆、医婆和稳婆。选养奶婆一件事也是很值叙述的。东安门外稍北有礼仪房,中选养奶口以候内廷宣召之所,俗名奶子府(今作乃兹府),有提督司礼监太监管其事。每季选奶口四十名,蓄养于内谓之坐季奶口;别选八十名,仅注其籍,仍令其住于己家,谓之点卯奶口。倘坐季者有故,即传点卯者替补。选奶口之先,宛平大兴两县(北京域内的两县)及各衙门,博求军民家有夫之妇,年十五以上二十以下,夫男俱全形容端正,第三胎生男女仅三月者,杂选着来。仍命稳婆验无隐疾,具结起送,候司礼监请旨,差内官出,合各衙门所送奶口会选之,然后决定。选定之后,每口每日给米八合,肉四两,光禄寺寺领每年更番什物;每季煤炭杂器,两县召商办送。每遇宫中宣取,则就中选取一人,易高髻,新衣,宫妆以进。奶口一留用,则终其身事,无有出理。

就上述看来,做一个皇帝就要多少妇女,离其父母,弃其夫子,牺牲终身,来相供奉,其蹂躏女性,可谓极致了;这还是通常的情形哩!若遇着特别荒淫的君主女性遭殃,更令千载之下,为之发指!

明代诸帝,武宗最为荒淫。武宗是孝宗的嫡子生于弘治四年(民国前四一二)。做皇帝时,才十五岁,废彤史记幸御事,以便遍游宫中;第二年又作豹房,以资游处。色目人于永善阴道秘术,召入豹房,与语大悦。永言回回女皙润瑳粲,大胜中土;时都督吕佐亦色目人,永矫旨索佐家回女善西域舞者十二人以进,歌舞达昼夜。然犹不足,诸侯伯家有回回籍的妇女,均召入内,驾言教舞,而择其美者留之,不令出。后来又要于永的女儿,于永饰邻人白回子之女充名以进,然虑事发,佯为风痹,固死乞去。算是去了一个坏人

宦官江彬又继于永而起。他说右都督马昂的妹妹美艳,便使召来,时已嫁毕指挥,且有孕了,得之大喜。马氏一门,无论大小,皆赐蟒衣,内廷皆呼马昂为舅,声势顿盛。武宗亦常至马昂家饮酒,一日酒酣,要马昂召其妾,昂辞以妾病,触其怒,马氏之宠因衰。

武宗好游幸,所至莫不糜难。在宣府时,每昏夜出游,遇高屋大房,便撞入人家,或者索饮,或者搜其妇女。车驾到的地方,近侍即掠良家女以充幸御,至数十车在道;日有死者,左右亦不敢闻,且令有司饩稟之,远近骚动,故所经多逃亡将至扬州,先遣太监吴经至扬州,选民居壮丽者改为提督府,以便驻跸。经矫上意,大索处女寡妇民间汹汹,有女的人家,拉着寡男,便把女儿配给他,一夜的工夫,差不多所有的少女,都变成有夫之妇了,并且乘夜夺门出城逃匿。知府蒋瑶不顾万死,向吴经恳情,才好一点。但吴经记清了寡妇和娼优家之所在,夜半遣数骑促开城,传呼驾至,命通衢燃烛光如昼,经乃率官校径入所知家,捽诸妇出。有匿避的,则破垣毁屋,搜得乃已,寡妇无一幸免,哭声震动远近。后又把诸妇分寄尼寺,有愤恚不食死者,亦遂置之;蒋瑶因觅其家人,阴使收殓去。到一处时,如有人说那里的官于事先曾教人尽嫁其女或藏匿妇人的,便把那个官捉来,加以重刑。依历史言,明武宗的荒淫,实在比隋炀帝还要甚些,隋炀帝对于女性蹂躏,究竟还有限制,他简直没有限制了。

八 处女的检查与“阵毯”

男性对于处女的嗜好,自从在宋代发现后,日日增盛,是无疑的。社会上的风俗,一经倡行,便不容破灭;有时虽然表面为新风俗所替代,而旧风俗的意趣,往往还存在人们心里作祟,社会家称此种情形为“遗蜕”(Survival),何况对于处女的嗜好,只是一种心理,一种意趣呢?自宋以来,又有谁会出来而革命?到了明代,遂发现对于处女检查的要求

《杂事秘辛》这本书,说的是汉桓帝时事,人尽知之;但究竟是什么人所伪作?沈德孚《敝帚斋余谈》说是杨慎所戏作,托言王充得之于土酋家者,是根据《杂事秘辛》后面杨慎的跋语说的;姚际恒《古今伪书考》则谓为王世贞所伪撰,当然另有所见,但我们看不出来不过不论杨作王作,时代相差都不远,都在明代中叶(正德、嘉靖间),王世贞授进士时,杨慎或还在作经筵讲官,我们即决定《杂事秘辛》是明代作品,当不为过。《杂事秘辛》里面所讲的,是梁莹选后以前,被吴姁裸体检查的事,身体的各部分,都有极适当的形容词,明代社会纵然没有使处女裸体受检查的背景,(不能断定其绝对没有,)至少男子的心理有这种裸体美的概念标准,而于生殖器的一点,尤其是特别注意,这在《杂事秘辛》里是表现得极明白的!我们从“此守礼谨严处女也”一句话上,也就可以推知对于处女的要求了。

后又有一本《张皇后外传》,题为东晋时人作,中间亦曾讲到裸体检查的事,但他显然是学《杂事秘辛》的,文字远不及《杂事秘辛》的婉丽,是明末抑是清初的作品,更不必追问了。

我举出上面两种书,是要说明男性对于处女要求底加重的,至于后代妇女之裸体受检查,原不算一回事,官家的稳婆,就是专门干这件事的。当时叙述妇女没有缺点的,总爱用“不痔不疡”四字。检查妇女裸体是常事,又何尝不可检查处女的裸体呢?

不过所谓检查,和近代受医生之检查,意义是迥不相同的,这所谓检查,不在其生理之是否合于常度,而只在其是不是处女。中国人对于处女的要求,自宋以后,实在是日甚一日,因为男性对于这事看得太重的原故,女性亦认此事为当然,甚至把全个贞节问题放在这一点上了。清代就有结婚新郎谓新妇不是处女而毁婚的。北方最显,南方虽然没有这种风俗,但丈夫结婚时若觉新妇的处女膜已破,(唯一的标准)便要说她不贞,至少在心理上会发生莫大的隔膜;这样的怪癖,是一直到现在都存在的——一直到现在都存在的!俞樾《右台仙馆笔记》有一条“永平敝俗”云:

直隶永平府某县,其地闺范极严。凡女子初嫁,母家必使侦探。成婚之次日,夫家鼓乐喧阗,贺客杂沓,则大喜。若是日阗然,则女家为之丧气,女之留否,惟夫家为政,不敢与争矣。积习相传如此,虽其意固善,然亦敝俗也。有王姓,嫁女于李氏,却扇之夕,李以新妇貌陋嫌之,次日托言非处子,不举乐,仍呼媒妁送归母家。女幼失母,随其嫂以居,嫂知小姑无他,乃问昨夜洞房事,则固未合欢也;嫂曰:“然则安知其不贞欤?”力言于翁使翁讼于官。官命验之,果守礼谨严之处子也!乃判李姓仍以鼓乐迎归。

“处女”的观念极普遍的深印在中国人的脑筋里,处女之难嫁,新妇之不得于夫,都是由于他的作祟,由宋而明,而清,而今日,盖已有六七百年的根基了!元时周达观,元贞中(民国前六一六前后)随人出使真腊(今之柬浦寨),他看见真腊有于女子少时割去处女膜的风俗,很以为怪,在他所著《真腊风土记》里,把此事叙的极详。他不说什么处女膜不处女膜,只说“去其童身”。他这《真腊风土记》很引中国读书人的注意,丛书中很多收有此书的,实与不实,虽不可必,然于此可见元代人对于此事的态度;关于“阵毯”的事,他说:

……富室之女,自七岁至九岁;至贫之家则止于十一岁;必命僧道去其童身,名曰“阵毯”。盖官司每岁于中国四月内,择一日颁行本国,应有养女当“阵毯”之家,先行申报官司官司先给巨烛一条,烛间刻画一处,约是夜遇昏点烛,至刻画处,则为“阵毯”时候矣。先期一月或半月或十日,父母必择一僧或一道,——随其何处寺观,往往亦自有主顾;向上好僧,皆为官户富室所先,贫者亦不暇择也。官富之家,馈以酒米布帛槟榔银器之类,至有一百担者,值中国白金二三百两之物;少者或三四十担,或一二十担,随家丰俭。所以贫人家至于十一岁而始行事者,为难办此物耳。亦有舍钱为贫女“阵毯”者,谓之做好事,盖一岁中一僧只可御一女;僧既允受,更不他许。

是夜大设饮食,鼓乐,会亲邻,门外缚一高棚,装塑泥人泥兽之属于其上,或十余或止三四数,贫家则无之。各按故事,凡七日而始撤。既昏,以轿伞鼓乐迎此僧而归,以彩帛结二亭子,一则坐女于其中,一则僧坐其中。不晓其口说何语,鼓乐之声喧阗,是夜不犯禁夜。闻至期与女俱入房,亲以手去其童,纳之酒中;——或谓父母亲邻各点于额上,——或谓俱尝以口,——或谓僧与女交媒之事,——或谓无此。俱不容唐人见之,所以莫知其的。至天将明时,则又以轿伞鼓乐迎送僧去。后当以布帛之类,与僧赎身,否则此女终为此僧所有,不可得而他适也。

余所见者大德丁酉民国前六一五)之四月初六夜也。前此父母必与女同寝,此后则斥于房外,任其所之,无复拘束堤防之矣。——至若嫁娶,则虽有纳币之礼,不过苟简从事,多有先奸而后娶者,其风俗既不以为耻,亦不以为怪也。

中国人那样宝重童身,真腊人这样“去其童身”,也许是气候不同,使生理的构造不一样,才有这样绝相反风俗么?但中国也常有什么“石女”,为什么中国就绝不容有“阵毯”?为什么要把处女膜看得那样宝贵?为什么男性的这一种嗜好——怪癖不能打破?以科学方法说,女子结婚以前,一律应受医生的检视,不是注重其贞不贞,也不是一定要割去其处女膜,(应割者割,)而必得其生理健全之证据时,方可结婚,这或是民国纪元后的人应有思想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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