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石岑(1892-1934),原名邦潘字石岑,后以字行。湖南醴陵人。1915年留学日本东京高等师范学校。反对袁世凯复辟称帝,与潘培敏、丘夫之等创设学术研究会,并编发《民铎》杂志。后被日政府查封,旋移国内刊行。1919年返国,在上海主编过《时事新报》副刊《学灯》,又入商务印书馆任编辑。参加“五四”新文化运动,在“尊重各种学术”的口号下,主张调和主义,大量介绍西方各派哲学。其主办的《民铎》杂志编辑出版“尼采专号”“柏格森专号”等,颇具影响。曾笃信柏格森的生命哲学,认为柏氏哲学“可谓取杜威、罗素两人的长处,去掉他们的短处”(《杜威与罗素之批评介绍》)。亦赞赏实用主义、尼采哲学思想。后陆续受聘为大夏、光华、暨南诸大学教授。1920年10月曾与张东荪陪同罗素到湖南讲学。其时,因倡言“人生哲学”而闻名。主张探求人生的究竟,强调宇宙万物皆有“生机”,而人的生机则表现为“精神的自我”(“真我”“主我”)可以创造出一切。强调“我的人生观就是表现生命”,“所谓生命的表现,即无异云自我表现。……我的生命在,故万有之生命在”(《人格之真诠》)。1927年赴法、英、德等国考察哲学。1930年归国后,转而推崇“新唯物论”即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在1933年撰著《哲学概论》,比较早地正确评介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出“新唯物论”即辩证唯物论代表着哲学的新趋势,预测“在现在和最近的将来将有一个光华灿烂的发展”;认为它“为最正确的方法,因其能把握宇宙发展的全部”;批判了柏格森、尼采实用主义的唯心论。并且认为认识论、辩证法、逻辑学是统一的,“辩证法本身即是认识论,也即是论理学”(《三十年来世界哲学的进展》),不同意当时“唯物辩证法论战”中把这三者对立或割裂的观点。1935年出版的《中国哲学十讲》,贯穿了中西哲学比较,是较早以辩证唯物论研究中国哲学史的著作。颇为重视西方哲学的发生学和现象学的方法论,还介绍过存在主义的先驱克尔恺郭尔(SrenKierkegaard,1813—1855)的“体验哲学”。
自序
这是民国二十一年在福建教育厅暑期讲学会的讲演稿,承林声甫、黄君扬两君为我当场速记,后又经过一番整理,邮寄上海,这样的盛情,是使我心中感觉得很不安的。二十二年秋,担任暨南大学哲学讲座,仍取此稿掺杂讲述,内容略有更易,又承暨大学友多人为我分别笔记;如夏炎德、吴仲林、杨荣春、邱焕斌、伍啸田诸君,均分出许多精力,为我搜集、整理、编制、誊抄,这都是应该十二分地铭谢的。尤其是大夏大学旧学友车铭深君,所出助力更大。本书第八、第九、第十各讲,几全成于车君之手。谨在此深致不忘之意。余尚当编著《中国哲学史》一书,本讲中不无粗疏之处,当于哲学史中分别补正。
此次承福建教育厅的盛意,嘱作长期讲演,并以中国哲学为题。兄弟接到这种任务的时候,心中十分愉快,同时也十分惶恐。愉快的是能和诸位聚首一堂,又能借这机会赏鉴福建的自然之美;惶恐的是中国哲学很不易谈,中国哲学比西洋哲学更难于研究,恐怕不免有许多遗误的地方。我现在把这回讲演,分作十次,名为“中国哲学十讲”。单选择中国哲学重要的部分,作一种概括的说明,希望诸位不客气地加以批评和指教。
在我们研究中国哲学和西洋哲学之史的发展过程上,有一件事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便是中国哲学从成长期到发展期的各个阶段,就形式上讲,竟和西洋哲学发展的各阶段有极相同的地方。由于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哲学思想,在同一个时期内,我们可以从形式上,从各家思想的总汇上,找到它们的一致的倾向。这样,我们拿来作一回比较研究,绝不是一件没有意义的事。
为研究便利起见,把中国哲学和西洋哲学的发展过程,同样划分为三时期。每一时期举出几个哲学家的思想作为代表,同时把它们的社会背景加以简单的说明,然后寻出它们的异同,作我们研究的指针。
(一)第一期“成长期”的比较
中国哲学的成长期,完成在秦代以前的一个时期里,亦即完成在封建制度一个完整时期里。封建制度的核心,是建筑在地主对农民的经济剥削基础上。从西周以后,这种剥削关系,日甚一日,春秋战国以后,因商业资本的发达,虽然给封建制度一个打击,如自然经济的破坏,土地私有及土地买卖的促成等等,是其最显著的征象,可是封建制度并不因而破坏;它的整然的体系即地主对农民剥削的体系,仍是存在的。这种体系不仅存在,而且更巩固一步。在自然经济时代,生产的目的只在满足自己的要求,所以剥削的程度尚有一定的制限;及至商业资本发展以后,地主的奢侈的欲望,无形中一天一天地增高,因之对农民的剥削遂一天一天地加重。这不是剥削的体系更巩固一步么?政治上的情形正复如此。所以政治上主要的力量总在封建地主阶级的手中。就讲到从秦朝以后一直到近代的政治,又何莫不然?不过自秦以后,封建社会的形态发生多少变化而已。在秦代以前,既为封建制度的完整时期,又经过商业资本的发达,因此反映在哲学思想中,遂有维护封建和反封建的两种思想,是为中国哲学成长期的大概情势。
西洋哲学的成长期完成在Handa.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亚历Handa.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山大时代。那时因希腊和波斯战争,得到最大的胜利,获取了大量的奴隶,遂促成以仅仅九万的雅典市民镇压三十六万的奴隶的局面。在那种局面之下,当然形成以奴隶生产为基础的奴隶社会。而那时候的经济形态,便是奴隶劳动的农业经济。伴着奴隶生产的发展,商工业亦因而呈现相当的进步。因此反映在哲学思想中,便是立于“农业——种姓”的基础之上的旧秩序和立于“商业——货币”的基础之上的新秩序,乃至立于二者之间的折中思想。是为西洋哲学成长期的大概情势。西洋哲学成长期的社会背景是奴隶制度,中国哲学成长期的社会背景是封建制度,这两种社会背景本质上虽不同,但在统治阶级对被统治者的剥削一点是相同的,因此,反映在思想上,正决定两个相同的倾向。
以上是把当时的社会背景加以概括的说明,现在举出几派重要的哲学思想作一比较。
(A)孔子和苏格拉底 孔子是春秋时代一个伦理学家。春秋时代是封建制度外形上开始动摇的时代,孔子是维护封建制度最热切的一个人,所以他的思想的出发点,就在于提供一个维护的方法。
中国封建制度有一种特色,便是以宗法制度为经,封建制度为纬,将贵族稳固地安放在农业社会之上,而组成一种严密的阶级制度。封建制度尚不过是政治上之表面的组织,若宗法制度乃是使这种组织深入于社会内层而筑成一种牢固不拔的基础的东西。孔子为了要维护这特殊组织的封建制度,遂提出了一个“正名”。而正名定分的思想,遂成为中国社会一般生活的指针。孔子说道: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可见“正名”在孔子思想上的重要。“正名”成为一切政治、道德的基础,从这段谈话中,是显而易见的。
在封建社会中,“名”便是统治阶级一种绝大的精神武器,一种最有效的支配工具,一种最灵验的麻醉剂,孔子特别地提出一个“正名”,可谓善于维护封建制度者。
我们再看苏格拉底(Socrates)是怎样地维护奴隶社会。这真奇怪,他和孔子的用心一样,便提出一个“概念”。他以为事物的本质可以用概念表明,认识便是事物的概念的确定,换句话说,真正的知识便是概念的确定。因为概念是具有普遍性的,是具有永久不变性的。苏格拉底所以提出概念,主要的在应用到道德上,因此昌言:知识即道德。意思是说知识是普遍的,是永久不变的,所以道德也是普遍的,是永久不变的。在当时希腊征服波斯以后,忽然间增加无量数的奴隶,非有一种普遍的概念以范围人心,维系社会,势必陷于溃散不可收拾之地。苏格拉底的思想本是倾向贵族政治的,故极力倡导概念的正确和知识的尊严。概念具有上抑下尊凌卑的潜力。譬如说:“天王圣明,臣罪当诛”,非个别的天王皆圣明,乃概念的天王皆圣明。概念在社会上的作用,比任何物质上的权威还大。它可以入人于不觉,慑人于隐微。苏格拉底看透了这点,所以极力倡导知德一致的思想,这对于奴隶社会的维护是具有很大的功效的。
苏格拉底倡导概念的正确,孔子提出正名,这东西两圣人,在当日的阶级制度下,是何等的用心之苦啊!孔子为对抗当时的“邪说暴行”,所以提出“正名”;苏格拉底为对抗当时的哲人派(Sophists),所以倡导概念的正确。又孔子为说明“名”的功用,所以自称“无知”,而提出“叩两端而竭焉”的方法;苏格拉底为说明概念的普遍性,所以亦自称“无知”,而提出一种“产婆法”(Maieutic Method)。这东西两圣人,在当日的复杂环境下,又是何等的用力之勤啊!可见他们的努力正有相同的特征,便是维护统治阶级的企图。
(B)孟子和柏拉图 孟子虽不是孔子的直属弟子,也不是孔子同时代的人,但他的思想是承继孔子的。孟子比孔子大约晚生一世纪有半,那时封建制度外形上的动摇更加剧烈,孟子既以“学孔子”为夙愿,当然对于封建制度的维护,非加一番更大的努力不可。于是反映春秋末年封建社会的孔子正名论,到了孟子手里,便更体系化深刻化了。我们现在单从他的根本思想去检讨。
孔子当然是个观念论者,但他的观念论的思想并不如何的显明,一到了孟子手里,这观念论的本质便完全暴露无遗了。我们可以从《孟子》里面找到不少的证据,姑选几条说明。
万物皆备于我矣。
仁义礼智根于心。
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
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
孔子提出一个“名”,孟子便提出一个“我”,一个“心”。单就“名”说,还是知识论上的见解,若就“我”说,或就“心”说,便含有形上学的见解了。孟子想在观念论上筑成一个巩固的基础,所以提出这样一个口号,便是“万物皆备于我”。观念论者认宇宙万物都从“我”出发,都从“心”出发。一切都“根于心”,而为“我固有”。这无论是柏拉图(Plato)、贝克莱(Berkeley)、马赫(Mach)、阿芬那留斯(Avenarius),都是如此。由“心”便产生理性,所谓“心之官则思”。但“心”的根原是什么呢?这就不得不归之于“神”了。所以《孟子》书上这样大书特书着:
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
所存者神。
孔子的观念论,到了孟子手里,便体系化了,深刻化了。封建统治阶级得了这样一扇障壁,可以高枕无忧了。孟子的论理(按,疑应为伦理)哲学、政治哲学乃至教育哲学,都是从这种根本思想推衍出去的,暂且勒住,以后再详。
那么,柏拉图又是怎样的呢?苏格拉底提出一个概念,他便提出一个“观念”或“理念”(Idea),是把苏格拉底的概念改造而成的。柏拉图将苏格拉底的知识论,加以严密的组织,予以超越的存在,遂成为一种形上学。柏拉图认宇宙万物都是“观念”的幻影,一切都在模仿“观念”,思慕“观念”。他在《斐多》(Pheado)一部书上说:“观念之来也,则万物产生;观念之去也,则万物消灭。”“观念”为宇宙万物的本质,而为理性认识的对象。由于理性之知的直观,便有“观念”;由于悟性的论证,便有概念;由于感性的信念和臆测,便有万物和心像。这样,便把苏格拉底的概念论体系化、深刻化了。无论概念或“观念”都属于观念界,而观念界之至高无上的绝对者,便是神。关于神,柏拉图有单数和多数之别。因把创造主叫做永远的神,而认直接被创造的星辰和天界的灵体为诸神。这么一来,观念论者的论据充实了。在希腊的奴隶社会中,得了这么一种精神武器做支配的工具,希腊的统治阶级也可以无忧无患了。这样看来,孟子的用心和柏拉图的用心是一致的。
观念论者的特殊本领便是将宇宙万物作一种系统的说明,但所谓系统是心的系统,或是神的系统。就心的系统说,则观念论常变成“唯我论”(Solipsism);就神的系统说,则观念论常变成“有神论”(Theism)。但心的系统和神的系统每每联成一气,因为要这样,才可以为统治阶级作成一个天衣无缝的理论。而不幸我们的孟子和柏拉图,便成了这样的一个御用学者。
(C)荀子和亚里士多德 孔子提出一个“名”来,荀子便特别在“名”字上着力,而有《正名篇》之作。他以为“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刑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他把“名守”看得非常的重要,以为乱之所以发生,就由于不看重“名守”。他在《富国篇》里面,说得很明白:
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故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而人君者所以管分之枢要也……古者先王分割而等异之也,故使或美或恶,或厚或薄,或佚或乐,或劬或劳,非特以为淫泰夸丽之声,将以明仁之文,通仁之顺也。
荀子所谓“名守”,即是“分”。有贵贱之分,有尊卑之分,推而至于美恶、厚薄、佚乐、劬劳之分;而“管分之枢要”的,便是“人君”。这是何等显明的为统治阶级作成宝塔式的阶级思想。他以为人生而有“欲”,“欲”即是“性”,我们必须化“性”起“伪”,才能发生礼义。礼与名的关系是相需为用的。正名以定分,守分则崇礼。如果礼不立,则一切纷争便无由遏止。荀子因此订出“三本”的礼。他在《礼论》上说:
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无安人。
在特殊组织的中国封建社会里,提出礼的“三本”,而以“天地”“先祖”“君师”为主题,荀子的法术确实比孟子又进了一步。这种宝塔式的阶级思想,无论在封建制度上或宗法制度上,无论在横的组织中或纵的组织中,都是精义入神,盛水不漏的。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正具有同样的特征。亚里士多德在哲学上最大的贡献,便是他的形质论。他根据苏格拉底、柏拉图的观念论作成一个实体。他以为实体非个物,亦非普遍性,乃是含藏普遍性的个物。换句话说,实体在个物生成变化之中实现自己,发展自己。他把个物的生成变化名为“运动”。而运动所以成立的原因共有四种:一、物质因;二、形式因;三、动力因;四、目的因。但二、三、四三因可以归纳为一因,即形式因。质言之,宇宙运行便由于物质和形式,即所谓形质。亚里士多德认世间没有无形式的物质,亦没有无物质的形式,二者是互为联系的。但二者的本质有不同,形式是主动的东西,物质是受动的东西。不惟如此,形式之上,还有第一形式,物质之下,还有第一物质。第一形式是最高级的东西,任对何物,不承受物质的待遇;第一物质是最低级的东西,任对何物,没有做形式的资格。我们看,亚里士多德所砌的宝塔,不会比荀子所砌的宝塔难看吧!亚里士多德想把统治阶级体系地稳固地安放在奴隶社会之中,因而造出第一形式第一物质种种名目,这并不是论理学上的游戏,而是他对奴隶社会维护的一种可怜的企图。
由上面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到儒家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地位和观念派在西洋哲学史上的地位正同。这并不是偶然的暗合,而是它们的社会背景正有相同的因素。所谓相同的因素便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剥削,因此反映到哲学思想上,便有维护统治阶级的观念派和儒家。
(A)墨子和巴门尼德 墨子也是封建统治的维护者。不过他和儒家所用的方法不同。他生于孔子之后,孟子之前,正是封建制度外形上日趋动摇的时候。他看到孔子从宗法思想维护封建社会,以为这种方法不适用,结果只有“靡财贫民”,“伤生害事”,非改用别一种方法不可。因此提出尚同说,以与孔子的等差说相对抗。墨子所谓尚同,乃上同于天,上同于天子。他在《尚同中》说道:
是故选择天下贤良圣知辨慧之人,立以为天子,使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曰凡国之万民上同乎天子而不敢下比。天子之所是必亦是之,天子之所非必亦非之。……举天下之万民以法天子,夫天下何说而不治哉?
墨子的根本思想是“上同于天子”,“举天下之万民以法天子”,完全是统于一尊,定于一尊的看法,没有儒者那样亲疏贵贱的分别。这不是很干脆地承认统治者的权威,而被统治者只须“法天子”就好了吗?在统治者的权威之下,大家不分彼此,是谓“一同天下之义”。墨子的尊天明鬼说都在这上面发生重大的作用,而他的兼爱非攻说,更在这一点增加推行的效率,这是很值得注意的。
墨子想从拥护已经动摇的民间宗教入手,去维护封建社会,所以认天鬼是实有的,这种用心比儒家更来得深刻。封建社会和宗教是息息相关的。封建社会的领主就成为宗教上的神,所以宗教在封建社会成为主要的动力。封建社会没有宗教作精神上的支配工具,那只有日趋于崩溃一途。儒家何尝没有宗教思想?不过它想把自然崇拜的宗教思想运用到祖先崇拜上面去,以完成它的一种宗法上的业绩而已。中国古代本是神权政治的国家,鬼神术数的思想又异常地发达。墨子特从天鬼实有的主张以扶植当时渐形暗淡的封建社会,不是比儒家的用心更来得深刻些吗?所以尚同说和天志说,在墨子思想中成为二而一的东西。
西方的巴门尼德(Parmenides)也正有和墨子相同的特征。巴门尼德是“爱利亚学派”(Eleatic School)的主要代表。“爱利亚学派”的创始人是色诺芬尼(Xenophanes)。色诺芬尼便是一神论的建立者。巴门尼德即根据色诺芬尼的一神论发展而为“有论”。巴门尼德认“有”(Being)是不变不动、不生不灭、无始无终、不可分割又与思维不相离异的总体。所谓“有”即已完全自足,无求于外。质言之,巴门尼德的“有”即是“一”,即是完全除去差别性之后所剩下的“同”。因此,巴门尼德看“有”是静的,不是动的;是一的,不是多的;是同的,不是杂异的。固然巴门尼德的“有论”,不必和墨子的尚同说都相暗合,然而“有论”为希腊奴隶社会的基础理论和尚同说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基础理论,正有相同处。因为都是“定于一”的思想。进一步说,都是“一因论”的思想。墨子尚同而不尚异,尚兼而不尚别;巴门尼德则主静而不主动,主一而不主多,这不过是名词上的不同,他们的用心却是遥相映照的。巴门尼德从一神以阐明本体,墨子由天志而归本尚同,这样的暗合,都是由社会的背景所决定的。
墨家主“二有一”,重在“以名举实”(说明俱见第五讲),也即是巴门尼德“思维即实在”之意。观念论者每从思维看实在,以为思维可以决定实在,因此,完全趋重概念的研究。于是墨子之后有惠施、公孙龙,巴门尼德之后便有芝诺。
(B)施、龙和芝诺 惠施、公孙龙虽然和墨家有很深切的关系,却并不是墨家,这在第五讲中我当说明。惠施、公孙龙都是观念论的辩证法家,和希腊芝诺(Zeno)的地位,正不谋而合。惠施的思想比公孙龙有系统,难怪章太炎先生极力推崇惠施。惠施站在肯定矛盾的立场谈辩证法,公孙龙的主张便颇不一致。然而在辩护“同”的一点上,是没有什么差异的。
芝诺也是观念论的辩证法家,他自身没有什么主张,只是辩护巴门尼德的“有”,即辩护巴门尼德的“一”,认杂多和变动二观念都不能成立,当然他是站在否定矛盾的立场的。芝诺是巴门尼德的弟子,以阐明师说为惟一任务。他不从积极方面证明师说,而从消极方面摧破敌锋以补充师说,不用直接的证明,而用间接的证明,这是他的苦心所寄的地方。因此他的辩证法便分为难杂多论、难变动论二大类(参看拙著《西洋哲学史》第一卷)。他说杂多是不能存在的,因为在量上说,多是无限大,同时又是无限小。这是多的本身矛盾之暴露。自身矛盾的事物不能谓为存在,故杂多不能存在,只有整个的“一”才存在。他说运动也是不可能的,他举出“二分说”“阿喀琉斯追龟说”“飞箭不动说”三个例子作证明。他的结论是说运动本身充满了矛盾,所以运动也不存在。他所举的例子,和公孙龙的二十一事有许多相契合的地方。
芝诺有“飞箭不动说”。意思是说人见飞箭前进,实则飞箭并不前进。因为飞箭不过是每一个时候在一个地方。我们任取一刹那,飞箭只在某一定点而静止。由是推到第二刹那、第三刹那,乃至无穷刹那,莫不取某定点静止而并未前进。这和公孙龙的“飞鸟之影未尝动也”,“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不是一样的论证法吗?除此而外,芝诺又有“二分说”,这是说运动不能开始,即谓运动不能发生。欲运动到一定的距离,必先经过其中分点,欲达到此中分点,必先经过此中分点的中分点,如此推求至尽,结果只经过无数的点,并没有运动。这和上例的用意是完全相同的。
芝诺还有“阿喀琉斯追龟说”。阿喀琉斯(Achilles)是希腊一个最著名的善走的人。为什么说他追不上乌龟呢?假如龟先走十步,阿喀琉斯开始追逐,何以会永远追赶不上呢?这是因为观念上阿喀琉斯不能追上乌龟。譬如阿喀琉斯追到十步时,乌龟又前进十步之几分之几了。其后阿喀琉斯追到十步之几分之几时,乌龟又前进已走的路程之几分之几了。在观念上乌龟永远在前,没有被阿喀琉斯追到之时。这和公孙龙的“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是一样的看法。因为在观念上是“日取其半,万世不竭”的,他们从观念看世间一切事物,当然是如此的。
由上面的比较,我们又可以看到墨家、名家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地位,和主不变派在西洋哲学史上的地位相同。这也是由于社会背景的决定。关于墨子的思想,一般人忽视了他的一因论的主张,所以有种种不同的说法。经过了这样的比较说明之后,或者不至于发生许多无谓的争执吧!
3.道家和主变派
(A)庄、老和赫拉克利特 《老子》这部书是大可怀疑的,我认为是战国末年的作品;至于这部书是何人作的,我也以为大有问题,决不容易断定为老聃作,或为李耳作,或为太史儋作。我恐怕是战国末年杨朱、庄周之后辈所编纂而成之者(说明见第四讲和第六讲)。所以现在单提《老子》这部书。庄子在道家的地位,在我看来,应该是很重要的。有《庄子》书然后有《老子》书,决不是有《老子》书才有《庄子》书。关于这些地方,都容以后讲明,现在单说说庄子、《老子》的根本立场。我以为《庄子》《老子》书中所表现的思想,都是辩证法的自然观。第一,他们看重客观的自然界,认人类也是客观的自然界之一种。庄子在《齐物论》上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这两句话,一面打破时间,一面又打破空间,是道家宇宙观的整个表现。第二,他们所看的自然界的发展过程,都是辩证法的。庄子的“道行之而成”,《老子》的“周行而不殆”,都认宇宙是流动的。又庄子的“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老子》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都是一种辩证法的精神(关于这点,容在第四讲详细说明)。合上两点言之,庄子、《老子》的辩证法的自然观,是显而易见的。
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在希腊是辩证法的自然观之创始者。他特重客观的自然界之阐明,而且认定宇宙是流动变化的,所以说“人不能两次立足于同一河流之中”。又他认宇宙的现象都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的,所以说“斗争为万物之父,万物之王”。矛盾、斗争、反对,在他看来,是万物转化的总枢纽。他以为有矛盾必然地发生“矛盾的统一”,用他的譬喻说来,宇宙就是混合酒,宇宙就是一种反对之流。这不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的思想吗?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赫拉克利特之辩证法的自然观之丰富的思想。
道家的“道”和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Logos),更是一个绝好的对照。“道”即是轨道、过程、法则的意思。这当然和儒家所谓“道”完全不同。儒家的“道”,是“道”的范围小,“人”的范围大,所以说“人能弘道”。道家的“道”,是“道”的范围大,“人”的范围小,所以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这即是“人”法“道”。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也有法则的意思。他认为无物不有“逻各斯”,宇宙就是一个“逻各斯”。于是庄子、《老子》的“道”,成为庄子、《老子》的辩证法,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成为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法。庄子、《老子》的“道”影响中国人的生活态度,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也影响西洋人的生活态度。“道”与“逻各斯”本质不必相同,但它们在哲学史上所发生的意义却是同样重要的。
(B)杨子和普罗泰戈拉 杨朱的思想亦不易谈,据《孟子》上记载的材料,我们知道杨子是“取为我”,知道杨子是抱“为我”主义。但“为我”应作如何的解释呢?我以为当以“贵己”“重生”“全性保真”为“为我”的正解(关于杨朱的思想,待第四讲详细说明)。一言蔽之,杨子为显明的个人主义,这是毋庸置疑的。在希腊则普罗泰戈拉(Protagoras)是个人主义的首创者。他特重主观,且崇感觉,和杨子“贵己”“重生”之旨正相会通。经验派哲学家称普罗泰戈拉的思想为唯名论(Nominalism),顾西曼(Cushman)在他所著的《西洋哲学史》上曾引证其说。确实地,普罗泰戈拉便是唯名论之祖。唯名论又可名假名论,因为只认名是人造的称谓,不认名是实在的东西。所以唯名论与个人主义关系最为密切。杨子大概也是想把他的个人主义建筑在名理上,所以《庄子·骈拇》篇里面称他“游心于坚白同异之间”。而伪《列子·杨朱》篇竟这样记载着杨子的话:“实无名,名无实,名者伪而已矣。”然则杨子在当时也许有一种唯名论的思想,以坚其个人主义的主张?这样看来,杨子的思想岂不又和普罗泰戈拉不谋而暗合?
以上说明了道家思想的大概。道家思想重自然,重自由,重自我,大概是当时自由小农社会的反映。在战国时候商品经济相当的发展,而他们既敌不过当时激烈竞争的社会潮流,又看不起历来专事剥削的封建形态,故反抗的情绪,尤其是反封建的情绪,特别昂奋。他们的思想产生于战国,不是无前因可寻的。
就在希腊的主变派,也未尝没有一种特殊的社会背景。希腊社会虽是奴隶生产的农业经济,可是在小亚细亚一带,商工业异常发达,爱菲塞(Ephesus)便是商业的中心。赫拉克利特即产生于此地。经济界变动的事实常常摆在他的前面,因此发生他的辩证法的思想。后来奴隶劳动开始呈动摇的征象,一面为防止波斯的侵入,不能不常作民族独立的防卫,因而自我意识日渐发达,遂有普罗泰戈拉的思想的产生。西洋哲学的社会背景比中国哲学的社会背景容易探求,因为西洋古代的哲学家都经过了一番考证,而且有许多也已成为定论,不像中国的老子、杨子,其人其书,都大有问题。所以我们想确切地决定他们的社会背景,是颇不容易的。
(二)第二期“嬗变期”的比较
中国哲学的嬗变期,是指秦初到明末一个长时期而言。这时期仍属于封建社会形态,本质上并没有多大变化。在某种意义说,这时期里面的封建剥削,比之第一期反而加甚。即就封建制度言,某种封建制度仍旧在中国社会中大肆其威力。可惜在这次演讲中不能细说。一般人认为春秋、战国以后,因商业资本的发展,无形中破坏了封建制度,并且肯定地说,秦朝的政权是商业资产阶级的政权,其实这种理论是完全不顾事实的。上面已经说过,商业资本并不能破坏封建制度。因为它并不代表一定的生产关系,它只不过是完成生产流通过程一种媒介作用而已,所以认为秦朝以后封建制度消失,甚至认为秦朝以后封建社会转变了成为商业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论,是不值一驳的。
况且在中国封建制度中操着特殊作用的宗法制度,也并不见得在秦朝以后减少了它的作用。儒家的“孝”和“礼”,都在秦、汉以后发生重大的作用,这是一种很明显的事实。秦、汉以后,如果不是封建社会,则新儒家的朱晦庵和王阳明,又哪有由伦理的孔子抬高到宗教的孔子的可能?我总觉得孟德斯鸠(Montesquieu)有一段话,很可以告诉我们:中国从古以来究竟是怎样的一种社会。他在《法意》上说:
东方之国,有支那焉,其风教礼俗,亘古不迁者也。其男女之防范最严,以授受不亲为礼。不通名,不通问,阃内外之言语不相出入,凡如是之礼俗,皆自孩提而教之,所谓少仪内则是已。文学之士,其言语仪容,雍容闲雅,此可一接而知者也。守其国前贤之懿训,而渐摩之以严师,故一受其成,终身不改,此礼俗之所以不迁也。
我们看他这段文字,描写着中国社会为“亘古不迁”,虽然他的观点并不怎样正确,但也足见封建社会这一阶段在中国整个社会发展史上绵延之长了。谓秦、汉以后中国社会变了质,不是封建社会了,这是何等地说谎?
封建社会必然地和宗教结不解缘,上面已经提到这一层。中国不是无宗教的国家,而是宗教思想最庞杂的国家。秦、汉以后,宗教思想杂然并起,墨子的天鬼观念,遂在中国社会操了很重大的作用,一直到现在不衰,谁说墨家的思想在秦朝以前便已中绝了呢?墨家本来是拥护宗教的,到了秦、汉以后,儒、道两家也变成宗教,于是儒家变成儒教,道家变成道教。宗教在社会上既发生了重大的作用,封建形态遂益趋于牢固而不可拔。
正在这个当儿,佛教遂由印度闯入了中国。最初是佛教各家教理并驾齐驱,其后因中国封建形态日趋尖锐,而“一超直入”的禅宗,遂得因缘而据思想的主营,为宋、明哲学的导引。于是中国嬗变期的哲学,遂舍宋、明哲学外,无一足当真正哲学之目。
西洋哲学嬗变期则指公元前4世纪至17世纪初,这时期由奴隶社会转变为封建社会。奴隶社会以奴隶制度为社会劳动的中枢,封建社会以农奴制度为社会劳动的中枢。至农业经济占产业的主要地位,在两种社会里面,并没有什么差异。封建领主——俗界的领主和僧界的领主——在这时期成为惟一的主人翁。随着封建领主的独占生产手段加剧而宗教意识便强盛起来。中世纪哲学所以成为宗教的附庸,这便是主要原因。
基督教就在这时候发挥它无上的魔力。基督教是犹太一个苦木工约瑟之妻在未婚前的私生子耶稣所创的。它一面巧妙地教化了罗马人,一面更机警地征服了日耳曼人。后来权威一天天地扩大,竟支配了封建主义鼎盛期的全欧罗巴。在这种状况之下,哲学和科学都失去了它们的地位,哲学和科学都充了“神学的下婢”(Ancilla Theologiae)。于是基督教的教义成为哲学的中心,因有所谓“经院哲学”(Scholastic Philosophy),做了西洋哲学嬗变期的柱石。
关于嬗变期的社会背景,已约略地说明,现在将两方面的哲学怎样嬗变而来,和哲学的主要代表作一比较。
1.儒佛混合和二希混合
自李翱作《复性书》,开了儒、佛混合的端绪,于是中国哲学上着了很浓厚的印度哲学的色彩。宋、明哲学家表面上是儒,里面却是佛。他们都是拿孔、孟、荀做招架的幌子,实际上在发挥佛教禅宗的要义。于是石头希迁的《参同契》,洞山良价的《五位颂》,临济义玄的《四料简》成为嬗变期哲学的主要内容。在这时候,孔、孟、荀的哲学反成了禅学的工具。譬如孔子的“忠恕”,不过是就日用人伦上着眼,而朱熹却把“忠”解作“由一本而万殊”,“恕”解作“由万殊而一本”,这样,孔子的“忠恕”,便成为禅学的注脚了。嬗变期的中国哲学完全变了颜色,大率如此。
西洋哲学的嬗变期,正有相同的情形。上面提到二希混合,所谓“二希”,即希腊主义(Hellenism)和希伯来主义(Hebrewism)。自从希伯来主义伸进到欧洲之后,西洋哲学上便着了很浓厚的希伯来主义的色彩。中世纪的经院哲学便是专说明代表基督教的希伯来主义的。经院哲学不在真理的探求,而只是对于教会所给予的信条加以证明和解释,便是使自己的意识附合于信条,成为哲学的主要任务。在这时候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哲学都成为基督教教义解释的工具,和孔、孟哲学在禅学上的地位正同。于是嬗变期的西洋哲学又复变了颜色。
佛教闯入了中国,成为中国哲学嬗变期,基督教闯入了西洋,成为西洋哲学嬗变期,这样的暗合,又须从社会的背景上才能得到正确的解释。封建社会是需要宗教做最后的台柱的,则表现在事实上,便自然地呈现这样一种结果。
宋、明哲学以朱晦庵、王阳明为主要的代表。朱晦庵主性即理,王阳明主心即理;朱晦庵讲心外求理,即求理于天地万物,王阳明讲心内求理,即求理于吾心。表面上一个主知,一个主行,似乎见解不一,实则各人发挥各人所见的禅理,与儒家无关。从禅宗的见地说,两家哲学可同时并存,因为一近北渐,一近南顿。但从儒家的见地说,两家哲学都与真正的儒家不同。
经院哲学以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邓斯·司各特(Duns Scotus)为主要的代表。托马斯·阿奎那认为宇宙一切都是阶段的发展,发展达到绝顶,便是神。神虽从“无”创造世界,但在创造之先,必经过一番审慎的思维,就无数可能的世界中,选择一种最良的世界而创造之,所以神创造世界是受善的观念之决定。其说属于一种决定论(Determinism)。但邓斯·司各特不以为然。他以为神创造世界并不受善的观念之决定,乃出于神的意志。并不是因为是善,所以出以神的意志,乃是因为是神的意志,所以是善。如果否认神的自由,那么,神的本质岂不和一切事物的本质一样,受必然的结果所决定吗?邓斯·司各特之说属于一种非决定论(Indeterminism)。就两说观之,托马斯·阿奎那主“知”,邓斯·司各特主“意”,也似乎见解不同,其实都在发挥基督教的教理,和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也没有如何密切的关系,虽然两家都标榜为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哲学的阐述者。
儒家孔、孟讲中庸,讲理,讲性,讲良知,所以朱晦庵、王阳明便拿禅宗教义讲中庸,讲理,讲性,讲良知,使中国哲学完全流入禅悟。观念派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讲实在,讲普遍,讲发展,所以托马斯·阿奎那、邓斯·司各特便拿神学解释实在、普遍和发展,使西洋哲学完全流为神话。可见他们的作伪心劳,如出一辙。单就经院哲学方面言之,譬如他们解释教会,说教会不是个人的集合,乃是一个独立的普遍的实在。亚当的堕落,不是“一个人”的亚当的堕落,乃是普遍的实在——人类——的堕落。推而至于天父、神子、圣灵等,都成为普遍的实在。这不是想把哲学问题完全变成神话吗?这种神话式的哲学,只有在封建形态尖锐化的时候才出现的。
中国哲学发展期,是指从清代到现在。这时期封建形态一样地存在,所不同的,便是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这时期所受的是两重的剥削,即国内封建地主的剥削和国外资本主义的剥削。但因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所以国内农村经济一天天地破产,而城市商工业倒一天天地发展起来(不过商工业资本的发展,在国际资本主义的约束之下,也有一定的制限),外形上似有回到战国末年的情势。因此反映到哲学思想上便是解放运动,也可说是一种文艺复兴。哲学思想的发展,在这时期便异常地迅速。
西洋哲学发展期,也开始于17世纪。不过就社会背景说,西洋的封建社会,已随着产业革命而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因此反映到哲学思想上,便有各种硬性派和软性派之不同。不过在这期之初,也同样地作过一种解放运动而已。
在这期的比较研究上,却颇困难。我们不能举出许多相当的代表,我们不能在这期中国哲学上,举出培根(Bacon)和笛卡尔(Descartes),更不能举出康德(Kant)和黑格尔(Hegel),尤其不能举出马克思(Marx)、恩格斯(Engels)和伊里奇(Ilitch)。我们只能在大体上描写几种相同的轮廓而已。
上面所提到的解放运动,实际上是一种复古运动。梁启超在他所著的《清代学术概论》上说:“综观二百余年之学史,其影响及于全思想界者,一言蔽之,曰以复古为解放。第一步,复宋之古,对于王学而得解放;第二步,复汉、唐之古,对于程、朱而得解放;第三步,复西汉之古,对于许、郑而得解放;第四步,复先秦之古,对于一切传注而得解放;夫既已复先秦之古,则非至对于孔、孟而得解放焉不止矣。”这段话描写清代学术发展的情形实很正确。清初顾炎武倡“经学即理学”之说,已开复古之端,乾隆以后,惠栋、戴震诸人更进一步,专为经学而治经学;嘉庆、道光以后,治经者再进一步,由经古文学而至经今文学;其复古的情绪更炽。迨至光绪末年,康有为张大“托古改制”之说,于是所谓复古,遂全集中于先秦,回到周、秦之际学术研究的盛况。这是发展期一个特征。
西洋的学术界,在17世纪的前后,正复如此。这时正是所谓“文艺复兴”时期,也是以复古为解放。第一步,复罗马之古,对于古代罗马的著作,争相研讨,即所谓“新拉丁之复兴”。第二步,复希腊之古,不过这时还只注意亚里士多德以后的希腊哲学。如里普士(Joest Lips)代表斯多亚学派,伽桑狄(Gassendi)代表伊璧鸠鲁学派皆是。第三步,复希腊观念派哲学之古,这时研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学派很发达,努力于观念派哲学的注释与阐明。第四步,复希腊主义之古,特别着重现世生活,爱美,重自由,重个性。总之,他们的复古,不单在古典的复兴,而实在希腊主义的复兴。这样看来,和中国清代复古的运动,正有相同的意义。
不过所谓复古,当然不是一切和周、秦古代一样,或和希腊古代一样,而是含有进一步发展的意义的,便是由于怀疑精神和实证精神的发达。
2.怀疑和实证
宋儒已开疑古之端,至清代学术界则此风益炽。胡渭的《易图明辨》,阎若璩的《古文尚书疏证》,都是疑古的著作中最有影响之作。尤其今文学者,对古籍几乎无所不疑,对《诗》则疑《毛传》,对《书》则疑《古文尚书》,对《礼》则疑《周官》,对《易》则疑费氏,对《春秋》则疑《左传》。清儒有姚际恒者著有《古今伪书考》,更充满着疑古的精神。他们一面辨伪,更一面求真。而求真的方法,便是凭依证据。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上记正统派的学风,首列四条:“一、凡立一义,必凭证据;无证据而以臆度者,在所必摈。二、选择证据以古为尚,以汉、唐证据难宋、明,不以宋、明证据难汉、唐;据汉、魏可以难唐,据汉可以难魏、晋,据先秦、西汉可以难东汉。以经证经,可以难一切传记。三、孤证不为定说,其无反证者姑存之,得有续证则渐信之,遇有力之反证则弃之。四、隐匿证据或曲解证据,皆认为不德。”我们从他这段话,可以想见清代学者一种实证的精神。清代学者如顾炎武、阎若璩、戴震、钱大昕、段玉裁、孔广森、崔述等人,便是最富于这种精神者。
西洋经院哲学正盛时,即有唯名论发生,唯名论便满含着怀疑的要素。其后经过布鲁诺(Bruno)、蒙田(Montaigne)诸人,更进于积极的怀疑论。在他们的影响之下,遂产生两个怀疑派的巨子,便是培根和笛卡尔。笛卡尔即以“我疑故我在”为哲学的出发点,其怀疑的精神之炽烈,可以想见。再后又达于休谟(Hume)而至孔德(Comte)。至论到实证的精神,则自哥白尼(Copernicus)以后,而伽利略(Galilei),而牛顿(Newton),大有一发而不可遏之势。至孔德时,则有实证哲学,蔚为一种哲学上的主潮。密尔(Mill)、达尔文(Darwin)、赫胥黎(Huxley)、斯宾塞(Spencer)诸人,都成为实证哲学的柱石。19世纪下半期的哲学,完全为实证哲学所独占。
怀疑和实证是互为因果的,所以这两种精神都表现于发展期中。不过中国清代学者的怀疑与实证,是由宋学到汉学,由汉学到诸子学;西洋近世哲学的怀疑与实证,是由神学到玄学,由玄学到科学。研究的对象,虽不一致,但研究的精神,是约略相同的。
3.理和欲
宋、明儒严天理和人欲之界,谓吾人当存天理去人欲,这种理欲二元的看法,到清代便发生一个绝大的变化。清代学者大部分是站在理欲一元的立场的。王船山、颜习斋、戴东原(即上面所说的戴震)三人,是显然的代表。王船山很显明地说:“欲即是理”,“天下之公欲,即理也”,“食色以滋生,天地之化也”。戴东原更把理欲一元的思想组成一种系统的主张。他的《原善》和《孟子字义疏证》各书,正表现着很丰富的理欲一元的思想。这在近代的哲学史中,是很可注意的一个转向。
西洋近代哲学,也集中于理欲一元的主张。康德的哲学,便将纯粹理性和实践理性并举。康德以后,如叔本华(Schopenhauer),如尼采(Nie-tzsche),都是站在理欲一元的立场。尼采更倡大理性和小理性之说,谓“理智是由肉体所创造的小理性,肉体和它的本能乃是大理性”。并且这样说道:“在你的肉体中有更大的理性,强过你的最聪明的智慧。”总之,近代哲学,大抵偏重理附于欲,绝不承认一个超绝的理。也可说是西洋近代哲学上一个转向。
以上关于中国哲学和西洋哲学之形式的比较,大体讲完了。从形式上看,中国哲学和西洋哲学,确有许多相同的地方,可是谈到实质,便有许多不同了。现在我们再讲第二段。
上面已经将中国哲学和西洋哲学分作三个时期说明,从这说明里面,可以看到中国的社会背景,自从17世纪以后,便渐渐地和西洋不同。这一不同,反映到思想上,便发生实质上的差别。又就第一期而论,西洋为奴隶社会,中国则正在封建社会和宗法社会双管齐下之中,当然所反映的思想亦未必相合。严格地说,即在第二期中,西洋属于封建社会的阶段,中国亦属于封建社会的阶段,然而我们仍不能说它们所反映的思想便全相合。但是事实上竟有许多派别都走于相同的倾向,这是什么缘故呢?那我上面已经说过,便是因为统治阶级对被统治者的剥削一点相同的缘故。然而这里正要注意,所谓相同,只是倾向相同,并不是实质相同,所以只是形式上的比较,并不是实质上的比较。现在请从三点作一种实质上的比较,然后决定双方哲学的评价。
凡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我们便可以从他的思想中,多少找到辩证法的要素,无论他的思想本身为辩证法的或为反辩证法的。辩证法是颇不容易说明的,今天也无法讲明辩证法,这须另行讲述,当作一个专题来讲。现在只用辩证法的观点观察中国哲学和西洋哲学所含辩证法的内容是怎样的不同。先讲儒家。儒家的开祖是孔子,孔子虽然是一个维护封建社会的伦理学家,但他的伦理学正是运用辩证法去讲的。他标榜一个“仁”字做他学说的中心标帜,但如何才能达到“仁”的地步呢?他便提出一个“己立立人,己达达人”的方法。这便是拿辩证法去讲“仁”一个例。孔子阐明忠恕,而特别在恕字上着力,便是“己立立人,己达达人”的意思。孔子罕言性与天道,注全力于日用人伦,运用辩证法的思想阐明人伦,是孔子思想的核心。在人群社会中,对立的现象便是人与己,所以孔子用辩证法说明处己处人之道。还有,根据《中庸》所载,谓孔子“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也未尝不含有一种辩证法的思想。儒家表现哲学思想最浓厚的著作,便是《中庸》和《易传》。我们在《中庸》和《易传》中,正可寻得不少的辩证法的要素,这些留在第六讲中来讲明。
道家的《庄子》《老子》,所含辩证法的内容更丰富。《庄子》一书,便是充满着辩证法的认识论的。庄子的方生之说,所谓“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方是方非,方非方是”,这不是辩证法的认识论吗?《老子》书中,这样的辩证法的思想,也触处皆是。所谓“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所谓“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像这类的词句,正充满了全书。此外凡与道家有关系的著作,都蕴藏着不少的辩证法的词句,这些都留在第四讲中详为说明。
名家的思想,似乎以发挥观念论的辩证法为惟一的职志。里面可分两种:一种是肯定矛盾的辩证法,一种是否定矛盾的辩证法。肯定矛盾是承认实在界和现象界都是矛盾的,否定矛盾是否定现象界的矛盾,肯定实在界的非矛盾。惠施是前者的立场,公孙龙的辩证法,则颇类于后者。不过都脱不了观念论的束缚。
墨家的思想便很少辩证法的因素。墨家尚同主兼,立于一因论之上,几乎是反辩证法的思想。况且它标榜“以名举实”,似完全立足于形式论理之上。神学者用形式论理辩护上帝,是丝毫不足奇怪的。形式论理的根本命题是“甲是甲”,神学者便拿这个命题运用到上帝身上,便是“上帝是上帝”“天是天”,因为上帝的本身是无法说明,亦不许说明的。墨子用形式论理讲天志,讲尚同,是极便利的事。
宋、明哲学家对辩证法的本身,却是极富于研究的兴味的,虽然他们是做的儒表佛里或儒表道里的工夫。然而正因为他们是做的儒表佛里的工夫,所以从佛教禅宗学得许多辩证法的观察法;又因为是做的儒表道里的工夫,所以又从道家学得许多辩证法的观察法。他们能够说明形式和内容的关系,本质和现象的关系,用他们自己的用语,是理和气的关系,心和意的关系,乃至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的关系。这些在他们都是讨论得很起劲的。不过他们的立场,都陷入于观念论的深渊里。
中国的思想家大部分是知道运用辩证法的,可是并非显明地或意识地把辩证法当作一种方法论,当然更谈不上运用到认识论及认识的历史。他们知道用辩证法说明宇宙观,却很少知道辩证法即是宇宙观。
在这点,西洋思想家便进了一步。我们看,希腊赫拉克利特不是倡导客观的辩证法最早的一人么?然而他即把辩证法当作宇宙观。他的“逻各斯”是说明宇宙变化的法则,然而也即是他的宇宙观的表现。因此开展后来的黑格尔。
黑格尔运用赫拉克利特“逻各斯”的观念,把它的内容充实起来。“逻各斯”在赫拉克利特的哲学上,是阐明“矛盾的统一”的法则的,黑格尔根据这一点,作一种体系的说明。他以为“逻各斯”是从抽象的范畴次第进于具体的范畴,从“纯有”经过否定而达于最具体的“绝对理念”,这比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便充实多了。在这意味上,“逻各斯”是黑格尔的论理学,也即是黑格尔的宇宙观。
黑格尔以后有马、恩、伊诸人将黑格尔的辩证法更充实到认识论方面。他们不以黑格尔的观点为满足。尤其不满意并且扬弃他的观念论的观点。他们不认为从抽象的范畴到具体的范畴一个简单的程序便是认识的全程。他们以为认识从直观开始,即从离开意识而独立之具体的现实性的直观开始,由此直观而移于最普遍最一般化的抽象的范畴,更由此抽象的范畴进展到具体的现实性的思维。总之,他们的方法有二重意味,和黑格尔的方法不同。一、黑格尔的方法,是“由思维的‘抽象’向‘具体’的移行”,他们则认为“由思维的‘抽象’向‘具体’的移行”,即是具体的现实性本身的创造过程。二、黑格尔以为从直观到抽象的认识程序非真的认识,他们则以为正是真的认识,否则便不免和康德陷于同样的弊病,将历史的东西和论理的东西分开。认识是以人类之社会的历史的实践为发展的基础的,正未可忽视直观这一点。他们所认定的认识的程序是这样: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再到实践。这便是真理的认识、客观的实在性的认识之辩证法的程序。总之,他们和黑格尔的不同点,是认历史的东西和论理的东西不分开的,事实的辩证法和概念的辩证法不分开的,辩证法和认识的历史不分开的。
西洋哲学的进步,着实可惊。就发展的现阶段说,他们是认辩证法、认识论、宇宙观,根本是一件东西,这在中国哲学中何曾谈得到这点?比较进步的道家哲学,也不过看到辩证法和宇宙观是二而一的东西,然而道家的辩证法就谈不到历史的一点,正如它的认识论谈不到历史的一点一样。等而下之,如儒家的思想,如新儒家(指宋明哲学家)的思想,那更不必论了。
中国哲学大部分是观念论的。从先秦到清末,我们只能找到几个唯物论的倾向,不能找到真正唯物论的思想。就令是机械论的唯物论,亦殊不易寻求。就这一点,已足证明中国从先秦到清末为长期的封建社会而有余,因为封建社会所反映的哲学思想很少是唯物论的。西洋哲学则情势完全不同,这便是由于它的社会背景不同。现在就两方的哲学作一种唯物论的考察。
唯物论这个“物”字,包括的范围非常广阔。譬如要答复“什么是物质”这个问题,就很不容易。普列汉诺夫(Plekhanov)的定义这样写着:“物质就是独立于我们意识之外的而又作我们感觉源泉的东西。”用这个定义观察中国哲学,则唯物的成分就更少了。儒家言物的很少。孔子仅言人事,未尝涉及心物的问题,正和苏格拉底的地位相仿佛。孟子虽言物,所谓“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然而他对于物,并没有显明的界说。荀子论礼,似认定外物所及于内心的影响。如《礼论》篇说:
故说豫、娩泽、忧戚、萃恶,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颜色者也;歌谣、笑、哭泣、啼号,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声音者也;刍豢、稻粱、酒醴、粥、鱼肉、菽藿、酒浆,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食饮者也;卑、黼黻、文织、资粗、衰绖、菲、菅屦,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衣服者也;疏房、檖、越席、床笫、几筵、属茨、倚庐、席薪、枕块,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居处者也。
在这段话里面,所谓“发于颜色”“发于声音”“发于食饮”“发于衣服”“发于居处”,似乎认外物足以决定“吉凶忧愉之情”,然而仍旧没有说明外物,不过指示外物上几个处所而已。墨家亦很少谈物,仅在论知识或论名实异同之处而间及之。真正论到物的本身和万物的来源的,我以为只有道家。
道家以前的儒墨,都保持着“天之生物”一个成见,但道家却不如此。道家认物是无所待而常自然的东西,并不由于造物的天,即《老子》“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之意。庄子在《齐物论》上说:
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
“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这两句话,是道家哲学的纲领。道何以成?行之而成;物何以然?谓之而然。这即是说,行之之中见道,谓之之中见物。宇宙之流行,万象之流动变化即是道;人间的称谓,世俗的名言区别即是物。换句话说,无名言区别即是道,有名言区别即是物。所以《老子》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道和物根本是一件东西,不过一无名言区别,一有名言区别而已。物既由名言区别而定,则亦可由名言区别而乱之,故曰:“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但名言区别毕竟有名言区别的作用,这便是所谓“约定俗成”。所以说“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然而名言区别,毕竟不过是名言区别而已,却并不是物的本身,即康德所谓“物自体”。在这里便当透彻“以名遣名”的道理。所以说“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我们从上面这些说明,可以知道物的本身即是道,即是流动变化的东西,这与“天之生物”的物是完全不同的。
新唯物论以为物的本身经过一度人的制造,便变成“我们的物”了。道家不然,道家以为物的本身,经过一度名言区别,便变成我们的物了。表似相同而实不同,便是道家缺乏实践一层工夫。道家以后,谈物的便很少了。宋儒明儒好言“格物”,根本上是些名词的游戏,无非拿禅家的道理敷说一番,换上一些儒家的名词而已。所谓“无心外之物”,“无性外之物”,这些说素,如何够得上唯物论之一驳呢?
我们换一个方面,看看西洋唯物论发展的情形。朗格(Lange)在他的《唯物论史》(Geschichte des Materialismus)上一开始便这样说道:“唯物论和哲学一样古旧,不会比它更古旧。”这句话至少可以使我们知道,自有哲学,便有唯物论。希腊哲学开祖的泰勒士(Thales),便是唯物论者,同时又是无神论者。自从德谟克利特(Democritus)的原子论产生,唯物论在哲学上的领域便开始扩大。他能说明原子的世界是离开我们的感觉而独立的,同时又为我们感觉的源泉。不仅如此,他还能说明原子的性质是相同的,即无异说明世界是物质的整一性,而一切观念论的要素便无法溷入其中。又能说明物质不灭,即无异说明物质的生灭增减,并不是物质本身的消灭,而是形态的转换,即物质常在结合和分离的转换形态之中。自经他这样一度说明,于是十六七世纪英国的唯物论,18世纪法国的唯物论,19世纪德国的唯物论,遂相继而起,并以方兴未艾之势而发展,这在中国的哲学界,是绝对梦想不到的。
就中18世纪法国的唯物论,是很值得我们注意的。他们虽然从力学出发,用力学的观点观察自然的全体,因此不免自陷于机械论的物质观,可是比中国人的名言的物质观却是进步多了。他们虽然不能说明物质的发展,可是他们的唯物论所含反抗的要素实很丰富,为当时新兴阶级对封建关系厉行革命之精神的武器。这些都是狃于封建惯习的中国思想家所想像不到的。
唯物论和无神论是互为因果的。一个唯物论者要贯彻他的唯物的主张的时候,必然地会走上无神论。因为唯物论从物质本身说明宇宙的起源,说明生命的真因,不须凭借自身以外之物作说明的帮助,因此,用不着神的假设。并且在这点,又表明唯物论和物活论(Hylozoism)不同,即是物活论不能单凭物质说明物活,唯物论却可以单凭物质说明物活了。这样看来,唯物论对有神论加以摈弃,成为必然的结果。西洋的唯物论者几乎都成为无神论者,德谟克利特是这样,18世纪法国的唯物论者也是这样。若在中国的哲学界便不如此。中国哲学本谈不上真正的唯物论,自然无神论的思想亦无从发生。儒家祖先崇拜的思想是无神论吗?墨家天鬼崇拜的思想是无神论吗?董仲舒天人合一的思想,乃至曹思文、萧琛、沈约等难神灭论的思想,又是无神论吗?在这里,又使我们不能不想起道家。因为道家在古代毕竟是最进步的思想的表现。所谓“天地不仁”,所谓“其鬼不神”,这样带有无神论色彩的议论,恐怕除站在唯物观点的道家以外,是不容易得到的。
由上面的说明,我们知道中国哲学有辩证法,也有仅少的唯物论,然则有没有辩证法的唯物论的思想呢?那只有一个“否定”的答复。因为辩证法的唯物论,绝不是辩证法和唯物论的总和。就令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Feuerbach)的唯物论相加,也绝不能说便是辩证法的唯物论。中国的哲学现在将要开始走上辩证法的唯物论的步式,这固然有其他的社会背景,也不能说不是西洋哲学之赐。辩证法的唯物论是古来各派哲学的大集成,也是古来各派哲学的总清算。我们不妨在这里单叙述辩证法的唯物论几个根本要素。
辩证法的唯物论研究的对象,是整一性的物质体,它以为所研究的范围,只有这一物质体的世界,此外不承认有任何世界。当然不承认有所谓理念界,或其他超绝的世界。既以这整一性的物质体为研究的对象,则这对象呈现于我们的前面,明明白白地是流动变化的。在所谓理念界或其他超绝的世界,也许可以假想它是不流动变化的,但在这现实的世间,却无法否认流动变化的事实。质言之,这现实的世间便是一种过程。既无法否认流动变化的事实,试问流动变化何以发生?这便是由于矛盾作用,即由于对立的统一和统一的分裂。在这里,便是把现实的世间看作一种发展的过程。既谈到发展,便有两种见地:一种是把发展当作量的增大或减小,仅由于一种外的动机;一种是把发展当作质的变化,乃由于矛盾之内的合法则性。前者是机械论的见解,后者是辩证法的见解。后者认宇宙一切事物,是对立的统一,同时又是统一的分裂,即认宇宙事物是统一而分裂的过程,是统一和分裂的相互关系。明白地说,对立的统一是相对的,统一的分裂是绝对的。也就是说,矛盾本身即为物质体自己运动的源泉,亦即为一切发展的起动力。这便是辩证法的唯物论理论的核心。
上面已经提到量和质的问题。在发展过程内有量和质相互移行的法则。没有有量而无质的,也没有有质而无量的,质发生同时量便增大。量增大到某种规定性,即发生新质。这便是量向质的移行。当量向质移行的瞬间,有一定的瞬间,其质量全被保存;在其时过程中断,由一质量向全相异的他质量移行,即由一合法则性向他一合法则性而作一次飞跃。飞跃见之于客观的诸现象,也见之于人类的思维。飞跃并不是不可思议的现象。将要达到飞跃之际,意识间无意识间,或迟或速地,须作一定的准备。水在成为水蒸气之际,须经过温水一个阶段。封建社会在成为资本主义社会之际,须依凭商品交换一定的量之增大。不仅如此,由于质的不同,而飞跃的方法有不同,飞跃的形态和速度亦有不同。水对于冰之飞跃,在一瞬间之内即有可能。封建社会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之飞跃,则或需数百年之久,甚或需千余年之久,殊无一定。在这里,便须明白飞跃的特殊性并须进一步明白这特殊性是非常重要的。观念论派或机械论派的学者,每每忽视这点,所以对宇宙发展终于不能说明。
在上面所述的两个根本要素——对立的统一,统一的分裂的法则和质与量相互移行的法则——之外,还有一个根本要素,便是否定的否定的法则。这个法则是使“对立的统一”而具体化的东西。在矛盾的一个发展阶段,是新矛盾(质和量)对从前矛盾的否定,迨至其次的新矛盾成熟之际,便把曾经否定的矛盾再来一次否定,这便是矛盾发展的法则。譬如一粒麦种,这麦种当发芽生茎之际,便自身腐烂,而遭受一次否定,迨至新麦含穗,长成数十粒乃至数百粒的麦粒之时,则其麦枯朽,便又遭受一次否定。于是由一粒的麦粒向数十粒乃至数百粒的麦粒而发展。此外如米,如粟,乃至其他植物,虽其形态、环境等有不同,而所以根据这种法则以遂其发展之道则一。不仅植物如此,动物亦如此。譬如一条蚕种,是对于此前的卵的否定而产生。迨经三五夜以后,便制成茧巢,而变为蛹,于是又作第二次否定的蛾的准备。这第二次否定蛾,得产数千颗乃至数万颗的卵。于是由一颗的卵向数千颗乃至数万颗的卵而发展。此外如牛马猫鼠之类,亦莫不如此。这样看来,否定的否定的法则,几遍动植物界而皆然。但观念论派或机械论派的学者每每把这种法则看作和黑格尔的三段式(Triad)相同。结果不是二次否定,而是三次否定。譬如上面所举的蚕种的例子,单从外面的形式的方面去考察,便有这样的变化,即是卵—蚕—蛹—蛾,这不是二次否定,而是三次否定。这便是由于不理解否定的否定的法则所产生的结果。否定的否定的法则之真正的意味,是由一矛盾向他矛盾转化,即由一合法则性向他一合法则性转化。否定卵的蚕—蛹—蛾的变异阶段,并不含有新的合法则性,迨达到蛾产卵的阶段时,始有新的合法则性之产生。这点不能理解,其不能获得正确的观察,乃势所必然。我们观察否定的否定的法则,不可凭依外面的形式,而须根据内部的矛盾的进展。否则便不免陷于图式主义,而认否定的否定的法则与黑格尔的三段式相同。我们绝不能说昆虫被鸟吃掉,鸟又被猛兽吃掉,是否定的否定的法则。这只是三段式的机械看法,而不是辩证法的否定。这在研究辩证法的人是应该特别注意的。
上面所述三个根本要素,是现代唯物论的理论阶段,这不仅中国哲学谈不到这步,即西洋哲学亦未必都理解到这点。不过单就哲学的基础说,它的发展可能性是比较地大。因为辩证法的思想和唯物论的思想,它都能得到平均的发展;有了这样的基础,要走上辩证法的唯物论,自然比较容易。况且自然科学的发达,如进化论、相对论、发生学、细胞学等等的发生和发展,都是促进这种新哲学发展的旁因。那么,西洋哲学确实比中国哲学要有希望的了。不过新哲学的发展,并不完全依据固有哲学的基础,而社会的发展阶段,自亦为其要因。照这样说,中国哲学在最近的将来究竟发展到如何的程度?这并不决定于已往的收获,而只决定于我们现在的努力。我们正不必一切从已往推测未来,也不必为未来而抹杀既往,我们只要把握住辩证发展的法则,就随时随地都可以确定我们研究的指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