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曾经说过:“国民政府是世界上最讲究自尊和爱面子的政府。从来只能说他好,不能说他坏。”鲁迅此言不虚,南京国民政府刚刚成立之时,就在首都南京开展了一项“面子工程”——禁绝娼妓。
在中国古代,娼妓是一个“重技艺”而“轻色相”的行业。她们主要通过自己在音乐、歌舞、文学等方面的才艺,来娱乐那些文人墨客和达官显贵们。然而随着鸦片战争中国的战败,清政府被迫打开了国门,中国的娼妓行业也开始“向着国际接轨”,沦为了更加符合西方人胃口,赤裸裸的性交易。
当时主要的西方国家,娼妓行业十分发达。西方政府普遍认为,既然这个行业没有办法彻底取缔,不如将其纳入到国家的管理之下,这样还能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清政府显然效仿了西方的这一做法,于1905年在中国确立了“公娼制度”。此后无论是北洋政府时期,还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都继承了这一制度。
“公娼制度”其实就是“官督商办”。政府允许私人开办妓院,但是必须领取牌照,并接受政府的日常监管;妓女需要定期去医院接受体检;妓院和妓女需要向政府上缴捐税。凡是没有登记在册并且缴税的妓院和妓女,则一律被视为是私娼,要受到政府的打击。
受到“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及国际上妇女平权运动的影响,当时国内有着很强的要求废除娼妓的舆论。自视为孙中山先生“三民主义”建国方针执行者的蒋介石政府,不可能完全无视国内进步的呼声,也无法允许自己的首都还存在着严重损害社会善良风俗的娼妓行业。如果连首都南京都不能禁娼,这让国民政府的脸面何在?
因此,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伊始,便将首都的禁娼作为是对国民党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1928年7月30日,南京市政府向社会发布了禁绝全城所有妓院的命令。政府提出了“废除与救济相结合”的娼妓管理新模式。在政府的主导与支持下,一批“妇女救济院”、“妇女习艺所”等妓女收容机构设立了起来。
很快,南京的禁娼行动便初见成效。公开经营的妓院绝大多数都被关闭,老鸨和妓女多遭遣散。然而,随着南京市公娼的绝迹,私娼却大有泛滥成灾之势。南京的娼妓行业开始转向地下,许多私娼将自己隐藏于各种娱乐场所之中。除了政府再也收不到捐税之外,首都的社会风气并没有发生显著的变化。
1934年,蒋介石发起了“新生活运动”。然而讽刺的是,这一年的南京依然是私娼泛滥。根据统计,全市的私娼人数不下三千人。仅当年春季前往各医院就诊花柳病的私娼,人数就不下百余人。
国民政府体制的腐败,决定了禁娼运动只能是个“面子工程”。国民党那些党政官员与社会权贵们,早就习惯了花天酒地,寻欢作乐的堕落生活。国民政府的禁令下发后,政府官员带头出入各种藏污纳垢之处。夫子庙附近的清唱茶社之中,总能看到那些胸前挂着徽章的党国官僚们。很多公职人员为了掩人耳目,与各种暗娼私下勾结,时不时便在自己家中招妓。甚至发生了一个小小科长因为嫖妓被抓,胆敢找人大闹警局的荒唐闹剧。普通的公职人员尚且如此,那些国民党中高层官员就更不必说。
国民政府的禁娼运动只能是个“面子工程”,体现在最初设计的对娼妓进行改造与救济的计划完全落了空。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时,实际控制范围只是今天的江浙地区,仅仅形式上完成了国家的统一。南京禁娼以后,大多数老鸨与妓女纷纷逃往外地。南京市长刘纪文都不得不承认“此处娼妓固已绝迹,但投入救济院的妓女为数甚少……是迁移别的地方仍操旧业去了。”
国民政府的禁娼运动如果顾了“面子”,就会丢了“里子”。根据1932 年社会局的调查显示,南京近郊菜农人均年收入大约是7.7元。然而当时想要在南京市维持基本的生活,人均年开支不会少于50元。底层劳苦大众的生存需求国民政府难以满足,最初设计禁娼方案时提出的“扩大工厂,吸收娼妓就业”的举措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落实。如果强行禁娼,不就是在逼这些底层百姓去死么?
1929年,美国爆发了席卷全球的“经济大萧条”,很快便波及到了中国。南京市的工商业团体开始呼吁政府恢复公娼。随着失业问题的不断加剧,社会上也出现了“禁娼”还不如“开娼”的言论。国民政府也在这一问题上反复摇摆,既怕“丢了面子”,又怕“丢了里子”。等到抗战爆发,南京沦陷之后,娼妓行业又在南京合法经营了起来。
国民政府的禁娼运动,为什么只能是个“面子工程”?这与当时中国社会存在产生娼妓问题的“土壤”密切相关:
传统的中国社会,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封建王朝的绝大多数时间,中国农民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勤勤恳恳来种田。然而近代以来帝国主义开始入侵中国,国外资本摧毁了中国农村原本的自然经济;军阀混战,又令广大农民背井离乡,四处逃难,农村凋敝;很多农民不得以来到城市里讨个活路。壮年男子尚且可以卖一膀子的力气,一起跟来的妻儿老小又该怎么办是好呢?
当时的中国农村妇女,要力气没力气,要文化没文化。工厂里对于女工的需求本就很少,工资还特别低。许多农村妇女为了活下去,不得不选择进入到门槛较低很能赚到一些钱的娼妓行业。
城市还涌入的大量农村未婚男青年,他们难以通过正常途径解决自己对于性的需求。民国时期娼妓行业的服务对象,已经由封建时代的达官显贵与文人墨客,“下移”到了社会的各个阶层。一些“低等级”娼妓,每天需要大量接客才能够维持生计,悲惨地沦为纯粹的泄欲工具。
民国时期,一些大城市随着西方资本的涌入以及本土工商业的发展而兴盛起来。西方腐朽的道德观念与消费方式,也伴随着西方资本的入侵一并传入到了中国。这些文化糟粕极大地污染了中国人的思想观念与社会风气。
然而自始至终,中华民国都没有构建起一套完整的民族工业体系。那些繁荣的大城市,更多是依靠政治地位与商业发展起来的消费型城市。街道上遍布茶楼、酒店、戏园等消费场所,娼妓行业与这些消费场所深度绑定在了一起,形成了一种畸形的消费文化。当时就有人公开讽刺:“中国无论哪方面与西方相比都落后,但有一样却是许多欧洲国家所不能比的,这就是娼妓。”
解决娼妓问题,不是把妓院一关了之那么简单的。如何对于娼妓进行收容,改造与教育?后续如何让她们自食其力,成为能够在社会上独立生存的“新人”?又如何让她们进行自由婚配,过上正常稳定的家庭生活?这些都需要整个社会形成合力。
然而民国时期的中国社会,绝大部分老百姓都是没有平等政治地位,没有财产与土地,没有知识与文化的“劳苦大众”。社会矛盾十分激烈,开放文明的社会环境远未形成。在这样的背景下,怎么可能把在“劳苦大众”当中都属于“最底层”的娼妓改造成为“新人”呢?
民国时期文人任鼐在《废娼问题与首都市政》一文中,解释了国民政府必须废除娼妓的理由:“是世界潮流所驱使,是不容于现制度下的病症,是人类的同情心所督促,是实现三民主义的重大的要求”。娼妓不废除“即是革命的中国国民党的最大耻辱”。
现在回过头来看,由于缺乏一个强有力政府的领导,缺乏一套能够保障人权、公平与民生的社会制度,决定了国民政府的禁娼运动只能是个“面子工程”。国民党无法改变中国产生娼妓问题的社会土壤,自然就无法完成根除中国娼妓制度的历史使命。
然而这一切,中国共产党人却做到了。建国后,新中国完成了“三大改造”。在农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在城市大力发展重工业,建立起完善的工业体系,工人翻身做了主人。这从经济与民生层面铲除了娼妓行业存在的土壤;
新中国改变了阶级社会人分为三六九等的弊病,实现了人与人之间地位的平等,互相的尊重。“妇女能顶半边天”,女性的地位得到了空前提升。这从政治层面上铲除了娼妓行业存在的土壤;
新中国推倒了半封建半殖民地时期腐朽的社会文化与社会风俗,这从思想层面上铲除了娼妓行业存在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