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记录公元前227年—公元前209年,共19年。
(下文共1744字)
公元前227年
1.荆轲抵达咸阳,通过嬴政的亲信蒙嘉,转达燕国献人头和地图的诚意。嬴政高兴得坐不住,穿上国王礼服,集合文武百官,用最隆重的仪式,接见燕国投降使节跟献礼。
荆轲双手捧着地图,在嬴政面前缓缓展开,展开到最后,匕首出现。荆轲左手抓住嬴政的衣袖,右手举起匕首,直指嬴政前胸。嬴政惊恐地跳起来,竟挣断了衣袖。荆轲追赶,嬴政吓得心胆俱裂,绕着殿柱奔走。
秦国法律,官员上殿时,不准携带任何武器,大家只好徒手上前,大声喊:“大王!往后推剑。大王!往后推剑。”【嬴政腰系长剑,仓皇之际,无法拔出,必须把剑推往背后,才容易出鞘。】
嬴政得到提示,才把剑拔出,一剑砍断荆轲左腿。荆轲跌倒在地,不能再追,于是瞄准嬴政,把匕首用力投出,没有击中,只击中铜柱。知道时机已逝,荆轲骂说:“不杀你,只为了要留你订约还地,回报太子,想不到反而误了大事。”官员们遂把荆轲分尸示众。
嬴政受惊受辱之余,暴跳如雷,派出更多的军队到前线,命令王翦进攻燕国。王翦向前挺进,在易水(海河支流,流经河北省易县南)以西跟燕赵联军会战,大破燕赵联军。
【荆轲刺秦王,从整件事情来看,燕太子姬丹的所作所为,主要是为报私仇,泄私愤,不是为燕国深虑远谋。所以刺秦不是燕国的国家战略,而是太子丹的豪侠之举。这私仇私愤,无非是自尊心受了伤害,觉得跟秦王当初是光屁股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天你怎么不把我当人看。姬丹就是孔子说的,小人难养——“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他还想跟秦王保持勾肩搭背的“不逊”的关系,秦王对他的疏远,让他心怀怨恨,以至于必欲杀之而后快,不能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不是什么慷慨悲歌的英雄壮举,是懦弱轻佻的匹夫泄愤而已。身为一国太子,不励精图治,为国家做长久计,而派豪侠行刺大国之君以泄私愤,图侥幸,国家怎能不亡!(华衫)】
【燕国太子姬丹,不能忍一时激愤,去冒犯如虎似狼的秦国,思虑不周,谋略肤浅。竟然有人认为姬丹是一位贤才,未免过分。对一个国家领导人而言,主要的工作在于选拔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把政治行为纳入礼教范围,以仁爱之心待人民,以信义之心待邻邦,这样才能使官员都是人才,干部都可安分守己,人民都怀感激之情,邻邦也愿意亲善。到了这种时候,国家自然安如磐石,发出火光,碰它的一定粉碎,撞它的一定被烧得焦头烂额。虽然有强暴的敌人,也没有害怕的理由。姬丹不走这条路,反而以一万辆战车的国家,用小偷大盗手段,去为他一个人泄愤。结果失败身死,国家摧毁,难道没有悲痛?
荆轲只为了酬报姬丹豢养的一点私情,竟不顾他的七族家属,企图用一尺八寸的小小匕首,使燕国强大、秦国衰弱,岂不是愚蠢无比。所以扬雄评论他时,认为:荆轲不过一个刺客角色,不能算是行义。又说:“荆轲,以君子的眼光看来,一个强盗而已!”确实如此。(司马光)】
【时势到了公元前230年,秦国吞并六国的力量,已达巅峰,六国灭亡的条件已完全成熟,没有荆轲的一击,嬴政难道就饶了燕国?如果一口咬定燕国是因荆轲的一击才亡的,不是白痴,便是栽赃。至于说荆轲为了私情,竟然不顾他的家族,司马光更是在那里信口开河。一击而中,家族荣耀,一击不中,国都亡了,家族受苦受难的,又何只荆轲?荆轲是为燕国献身,他不为一己利益,他如果为一己利益,早就跟扬雄一样,关着门写《法言》去了。扬雄是一世纪初期高级知识分子,在他眼中,新王朝是一个叛逆集团。可是面对叛逆集团,他不但没有荆轲的勇气,挺身而起,反而为了保护他的家族,接受叛逆集团的官位。而就在叛逆集团的官位上,诋毁荆轲是一个强盗。自己没有道德勇气,反而讥讽有道德勇气的人。
司马光用一个最恶毒的词汇形容荆轲,说姬丹“豢养”他,完全否定荆轲的人格,荆轲岂是金钱美女可以收买的?如果豢养的意义就是雇佣,司马光可是宋王朝赵姓皇帝豢养的人,扬雄可是新王朝王姓皇帝豢养的人了。荆轲代表中国社会“士为知己者死”的侠义情操,固然图报知遇之恩,同时也向燕国效忠,在荒郊诀别时,荆轲高声悲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是国家危机时,英雄豪杰们无可奈何的一次自杀性的拯救,人生艰难唯一死,而荆轲从容赴死。悲壮苍凉,千载之下,仍使人动容。(柏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