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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卷第十四》原文09


#《资治通鉴》文言文原文

太宗孝文皇帝

七年(戊辰、前173

冬,十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无得擅征捕。

夏,四月,赦天下

六月,癸酉,未央宫东阙罘罳灾。

民有歌淮南王者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帝闻而病之。

八年(己巳、前172

夏,封淮南厉王子安等四人为列侯。贾谊知上必将复王之也,上疏谏曰:“淮南王之悖逆无道天下不知其罪?陛下幸而赦迁之,自疾而死,天下孰以王死之不当?今奉尊罪人之子,适足以负谤于天下耳。此人少壮,岂能忘其父哉?白公胜所为报仇者,大父与叔父也。白公为乱,非欲取国代主,发忿快志,剡手以冲仇人之匈,固为俱靡而已。淮南虽小,黥布尝用之矣,汉存,特幸耳。夫擅仇人足以危汉之资,于策不便。予之众,积之财,此非有子胥、白公报于广都之中,即疑有专诸、荆轲起于两柱之间,所谓假贼兵,为虎翼者也。愿陛下少留计。”上弗听。

有长星出于东方。

九年(庚午、前171

春,大旱。

十年(辛未、前170

冬,上行幸甘泉。

将军薄昭杀汉使者。帝不忍加诛,使公卿从之饮酒,欲令自引分,昭不肯,使群臣丧服往哭之,乃自杀

臣光曰:李德裕以为:“文帝诛薄昭,断则明矣,于义则未安也。秦康送晋文,兴如存之感,况太后尚存,唯一弟薄昭,断之不疑,非所以慰母氏之心也。”臣愚以为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亲疏如一,无所不行,则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夫薄昭虽素称长者,文帝不为置贤师傅而用之典兵,骄而犯上,至于杀汉使者,非有恃而然乎!若又从而赦之,则与成、哀之世何异哉!魏文帝常称文帝之美,而不取其杀薄昭,曰:“舅后之家,但当养育以恩,而不当假借以权,既触罪法,又不得不害。”讥文帝之始不防闲昭也,斯言得之矣。然则欲慰母心者,将慎之于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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