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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亲国戚,不应当给他们权力-《资治通鉴第十四卷-汉纪六》09


#第十四卷-汉纪六#资治通鉴(已发合集

太宗孝文皇帝(中)

前元七年(公元前1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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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十月,文帝刘恒(本年三十岁)下令:列侯太夫人(列侯之母)、列侯夫人(列侯之妻)、诸侯王子和其他俸禄二千石以上的官吏,都不可以擅自征召逮捕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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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四月,赦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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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初二,未央宫东面的阙楼发生火灾。

4

民间流传歌谣悼念淮南王刘长,唱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刘恒听了,内心很不安

前元八年(公元前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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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刘恒封淮南王刘长的儿子刘安等四人为列侯。

贾谊知道刘恒不久后一定会再封他们四人当王,上书劝谏说:

淮南王悖逆无道天下哪一个人不知道他的罪过!陛下已经赦免他,只把他放逐到边荒,是他自己生病而死,天下有谁会认为他的死是不应该的呢?现在尊奉罪人(淮南王)的儿子天下就会认为淮南王无罪,让陛下担负杀弟的毁谤了。这些人长大,怎么能忘记他们父亲的事呢!

战国时,楚国的芈胜,为父报仇对象是自己的祖父(楚平王芈弃疾)和叔父。他发动叛乱,并不是为了篡夺国家、取代君主,只因内心忿怒。为了满足心愿,拿着武器亲手刺向仇人的胸膛,和仇人同归于尽。

淮南地方虽小,但英布曾经把它作为据点发起反叛,汉朝能够保全下来只是幸运而已。让仇人(淮南王的四个儿子拥有足以危害国本的资源不是好的决策。给他们人民,让他们积累财富,就算没有伍子胥、芈胜那样的反叛报仇,也可能会有专诸(吴国勇士,刺杀吴王吴僚)、荆轲那样的刺客出现朝堂,这是借给敌人武器,给猛虎翅膀啊!希望陛下谨慎考虑

刘恒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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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长星(星名,主兵革)在东方出现

前元九年(公元前171

春季发生大旱。

前元十年(公元前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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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刘恒前往甘泉。

2

刘恒的舅父薄昭,杀害汉朝使节。刘恒不忍心处决舅父,于是命公卿跟他一起喝酒,劝他自杀。薄昭不愿自杀刘恒群臣穿着丧服到薄昭家里痛哭,薄昭才自杀

司马评论说:唐朝宰相李德裕认为:“文帝杀薄昭,决断虽然贤明,但是在道义上并不妥当。当初,秦康公嬴罃送别他的舅父晋文公姬重耳时,感慨道,见到舅父好像见到娘亲活着。杀薄昭时,文帝母亲太后活着,薄昭是她唯一的弟弟文帝毫不迟疑地判他死罪,怎么能安慰娘亲的心呢?”

认为,法令是天下的公器,只有执法者亲疏如一、一切依照法令,才没有人敢仗持他的权势犯法乱纪。薄昭虽然被称为长者,但文帝没有替他设置贤能的傅相,又让他掌握兵权。薄昭骄纵犯上,以至于杀死汉朝使节,不就是内心有所仗持引起的吗?如果赦免了他,那么和汉成帝汉哀帝时代有什么不同呢?

文帝曹丕称赞文帝的美德,却把诛杀薄昭这件事除外,说:“天子对待舅父、皇后皇亲国戚,只要用恩德照顾,不应当给他们权力,否则一旦他们触犯法令,就不得不伤害对方。”魏文帝是在批评文帝对薄昭没有防范于未然,说得很有道理所以,国君如果想娘亲安心,一开始谨慎行事

资治通鉴第十四卷 汉纪六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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