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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感是作品的最高品质(王镛)


面对一门艺术,如果你想做点什么,首先必须在崇敬之余,看到它的局限性。书法发展至今,其作品整体性一直未引起足够的关注古今不少作者创作理念,是抄书录句式的(如果是楷书或规范的篆隶书还行,但其整体美的价值也大打折扣),这类作品一幅可以裁成许多幅,甚至看一个字,看一行两行,就够了。对于行草书来说,这是致命缺陷,一件完美的作品不可割裂肢解的。完美,就意味着其组成个体之间有内在的、如生命般的血肉联系。好画就不容分割可以说:整体感是一件艺术作品的最高品质。

我在逐步建立整体观念。这意味着不仅关注上下几个字的变化平衡关系,也不仅是一行或相邻的另一行之间的呼应,而是每个字、每一行,进而是一组字、一块字,它们的内在关系,都要服从于整幅作品构成的大的节奏变化节奏,这个从音乐中借来的名词转换到用视觉欣赏书法作品上,落实到纸上,正是辛尘先生指出的,变成了“疏密、聚散、轻重、开合、大小虚实”等等形式组成的变化统一关系。为此,我常把行距拉近,加剧冲突,制造麻烦,问题一下子复杂了许多倍。能把这么多的矛盾关系处理得既有内在关连,又有节奏起伏;既有局部变化,又有整体和谐;既有灵机突现,又有主次秩序……太难了,也太有意思了。更何况不能事先具体设计又要按时序一次性、随机应变地去解决呢!如果这是个大难题,也许就是个大境界吧。因而几年来我一直在实践这个课题,并把它拓展到篆隶书(非整齐规范类)之中。

其实我以前也常用大笔作小字,只是近几年往往用小笔作大字。近来报刊上有人因此冲我大惊小怪,我觉得很可笑。经常换换不同的笔,换换不同的用笔方法,一定会提高全面驾控毛笔的基本能力。那种一生只用一种笔、一种方法的人,肯定会被习惯所累,在当今的时代会有什么出息呢?

大笔写小字的好处,前人也许说过,但我体会不出许多奥妙这样做肯定使用了笔尖处几分之一的部位。占毛笔大部分的笔腹、笔根部难道只是为了多蓄墨?而且只摆弄笔尖,写出的线条容易轻飘,缺乏力度。

其实古人早有用小笔写大字的范例,明显的是怀素《自叙》。那枝笔很小,虽无“人证”,但我的实践能支持我的判断。用小笔作大字,笔尖部分与大笔无异,可以取代大笔的功用了吧(前人有个拙劣之法,把大笔只泡开尖部一半的长度,其意在易于把握用笔用力,这样一来,又与用小笔有何不同?)。而笔腹、笔根的功用却是大笔作小字不可能发挥的,可见小笔作大字才能“八面出锋”。自笔锋深及腹、根,增加了提、按的难度,但是拓展了毛笔各部位的功用,丰富了毛笔的表现性,何乐而不为?一句话,笔要为我所用,而我不能为笔所用。很自然地想到一个成语--杀鸡焉用牛刀。当然了,杀鸡用小刀,杀牛用大刀,合乎常理。但若反过来用小刀杀了大牛,那人一定有勇气,有功夫,小刀也一定自锋至根,物尽其用了。

夸张变形,是自古以来一切文学艺术创作中普遍应用手法书法也不例外。但时至今日,一些冒牌“书法家”总用这四个字骂别人不懂书法,太可笑。在不准别人变形之前,必须先指出你认为的、不可变的标准形,即每个字的原形。试问,你做得到吗?单字的夸张变形,在追求个性书风中,也十分重要。相对于一个字的点画来说整体结构变化才是根本变化。用建筑比喻使用同样的梁柱砖瓦材料,但由于结构的不同,却会造出风格样式截然不同的两座房屋可以说,每一种书体的风格史,也是一部变形史。因为一件作品整体审美追求变了,其个体--单字的结构不得不变。这种可变可塑性,给书法创立新风格提供了无限的可能

需要声明的是,变形也有好坏之分。但变是必然的,不变是不行的,也是可能的,除非是“响拓”或印刷品。好的单字变形,必须服从于通篇整体形式需要。而整体形式,又必须服从于审美意境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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