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释文:君行春色蚤,正是用言时。蓟北方筹策,江南又别离。柳条绿不定,兰蕊开何期。况遇兵戈阻,扬帆未可迟。
题识:俚作奉送伊人老年翁暂假旋里博正,王铎。
钤印:崝嵘王铎、少宗伯印
子程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
程颐这个解释,与“中庸”本义,相去多少,暂且不提;但既然如此严重,又是“正道”,又是“定理”,那么,它的淫威,它的神圣不可侵犯,它对一切领域(包括艺术与美学)的绝对统治,也就可以想见了。——如果不信,只要看看比觉斯稍前的吴门达官,提起笔来,就是“和而不流,训在《中庸》”[3];或者看看比他稍前的思想界的勇士所谓“一部《中庸》,只是一个‘修道之谓教’,——‘戒慎’‘恐惧’正是‘修’也”,或者“‘无忌’只是一个不戒慎,‘无惮’只是一个不恐惧”[4];或者看看和他同时的高人们所说的“‘无忌惮’者,无戒慎、恐惧之心也!大抵异端只为大胆误了事。千古圣学,惟有小心而已”!“王荆公只是一个不小心,遂成一个‘无忌惮’”![5]……那么,就可以知道,当不可一世的天才、壮年的王觉斯,想在艺术上,“勇于有为”的时候,他所面临的阻力,是何等巨大了。
就是说,他是承认“中庸之理”的,但他和“不善解之迂儒”“宋儒”[7]、实即程颐不同,他敢讲“古”“怪”“幻”“雅”的统一,且不谈这种统一是怎样别扭、能否实现,先听他对“怪”的歌颂吧:怪,则幽险狰狞,面如贝皮,眉如紫稜,口中吐火,身上缠蛇,力如金刚,声如彪虎,长刀大剑,劈山超海,飞沙走石,天旋地转,鞭雷电而骑雄龙,子美所谓“语不惊人死不休”、文公所谓“破鬼胆”是也[8]请问,这,哪里有一点“中庸”的影子?“子不语怪、力、乱、神”。而这里,则充满了怪、力、乱、神,匪夷所思。尤其值得注意者,他不是一般地歌颂怪、力,而是大胆地赞美,“狰狞”——所谓“割之鸿蒙”(同上)的原始的美。这在中国美学史上,简直是空前的!文要胆,文无胆,动即拘促,不能开人不敢开之口。——笔无锋锷,无阵势,无纵横,其文窄而不大,单而不耸。[10]文有矜贵气,有壮丽气,有兵戈气,有寒酸气,有颓败气,有死亡气,——全无气,不名为文![12]大力,如海中神鼇,戴八肱,吸十日,侮星宿,嬉九垓,撞三山,踢四海![13]他歌颂敢于“放手”[19]、“撤手”的“神通”[20],他向往着“掀起脚,打筋斗,驾云雾向空中行!”[21]文要一气吹去,欲飞欲舞,提笔不住,何也?有生气故也![23]文中有奇怪,浅人不知耳,望之咋指而退!……自使人目怖心震,不能已已。[24]但是,他又以“昆山水磨腔”自居,斥骂着“青阳喊叫腔”[30],正像他处处在反对“近日文妖”[31],斥之为“野狐”[32]一样。这不仅表现了这种美学的异端色彩是耀眼的,又是迷乱的,也表明了它的矛头所向,决不只是文坛,而是“嫩弱俗稚”[33]——即“中庸化”的整个的艺术界。很明显,如果坚持这种歌唱“兵戈”、欢呼“酣战”[34]甚至礼赞“死亡”的魔鬼美学,如果把这种美学坚持到底,那么,觉斯就没有什么迷乱了。但又不然,历史是复杂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不能像细心的美学史家一样,首先把《文丹》分门别类,进行“审美”,并逐一考订其针对性的原因了。请看,《文丹》第三十二条即“古”“怪”“幻”“雅”之统一那一条,在上引对“怪”的讴歌之后,他又唱起“雅”来了:雅,则如周公制礼作乐,孔子删诗书成春秋,陶铸三才,提掇鬼神,经纪帝王,皆一本之乎常,归之乎正,不侘为悖戾,不嫌为妖异,却是吃饭穿衣,日用平等。这倒真有点“怪”了,明明是“反中庸”,而且是那样有“锋锷”、以致无论如何迟钝的人,都会“望之咋指而退”的“反中庸”,为什么却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呢?一转手间,“化神奇为腐朽”,似乎只有他,才是中庸的专门家了。这又如何解释?能不能说他是在“皈依”中庸呢?不对,那太过分了,只能说,他是在调和:用“极中庸”保护他的极不中庸,就是说,虽极不中庸,但涂上了“极中庸”的保护色,也就免作“无忌惮”的“小人”了。第二,这种“魔鬼”的美,本来应当由“连绵草”来实现。它应是“壬戌”(天启二年)“三狂人”[35]共同的追求。但现存书迹,又难以鞫定。也可能当时还力不从心吧。而当他“心手合一”、达到化境的时候,倒是在狂草上留下了一些影子[36]。当然,这个时期是短暂的(从崇祯末到顺治初不过四、五年的样子),而且,比起他在《文丹》里所追求的掀天揭地的风力,已经逊色多了。或曰:《文丹》,盖拟《文心》未成之作也。文论而已,不关书律。——按:这是不对的。细察传世的王觉斯狂草,其魂灵,实在此书。这是别的题跋所不能代替的。我国人民,应当珍视这一宝贵的美学遗产。至于文心、书律,呼吸相关,前辈通人,早已论定[37]。更是不烦词费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