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澍在《竹云题跋》中说:“余常说篆法有三要:一曰圆,二曰瘦,三曰参差。”言恭达先生以多年的篆书实践和书学思考对“三要”进行了阐释。
“圆是指圆劲,决非圆俗”。孙过庭曾说:“篆尚婉而通”,其义简洁而深邃,既阐述了篆书线条圆转之形状,通畅之气韵,又强调了其中锋用笔所表现出的线条形态,即饱满、圆转、通畅。
刘熙载认为孙过庭的观点不够辩证,补充道:“余谓此须婉而愈劲,通而愈节,乃可。不然,恐涉于描字。”即篆书要“婉而通”,但一味的婉转则会出现“流滑”;如果用笔节制不当,则会出现方折笔,露出锋芒而非劲健。因此,在书写过程中要辩证对待“婉”和“通”,“婉”中要加以劲健,“通”而又要以涩行加以节制。这正是言恭达先生所强调的“圆劲”之意。
“瘦是指清瘦,决非枯瘦”。是指篆书线条的形质或圆润匀称,或散逸率意,或凝练雄浑,或古朴厚重,都应有“清瘦”之意,要“瘦”的有精神,有韵致,有气势。篆书“清瘦”的内质在于其线条要有刚劲力遒的质感,即“有筋力”,刘熙载所言“篆之所尚,莫过于筋”,确为的论。
“参差是指整齐中点画挪让,决非错落怪态”,强调了篆书字势上应有变化。篆书,尤其是小篆,是秩序感极强、整齐划一的书体,形体结构简明、规正、协调,笔势匀圆整齐,但整齐之中还要有变化,在“大齐”中有点画挪让,以求得篆书虽静而生动的审美效果。诚如刘熙载所言“篆书要如龙腾凤翥,观昌黎歌《石鼓》可知。或但取整齐而无变化,则椠人优为之矣。”
篆书要圆、瘦、参差,虽有“三者失其一,奴书耳”之说,但具体运用中关键在于“度”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