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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初学答疑(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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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学答疑


问:比如,一个人每天都会有意无意的犯下过错,如何界定一个行为是否违背皈依的五戒,以及界定行为的这个标准是否是客观公正的?然后就是知道自己的行为违背了戒律后,如何忏悔?是不是宗教的仪式或者经文念诵等形式方法出发进行个人行为的修正?如何从根本上让自己的行为合乎皈依的五戒?

答曰:戒者,解也,界也,止也,节也,慎也。能解众生之缚,能分善恶之界,警示防止诸恶也。

众生之缚从何而来?从妄情而来,从贪求而来,从阴贼而来,从邪秽而来。人多受爱缘系束,受烦恼竞扰,迷惑流浪,如缚绳索,不得脱身。

之所以戒文大多采用具体条目准则形式,对修道者的行为做出规定,正是因为,人的行为受其心理状态影响乃至于控制。假如一个人经常口出恶言,又或者对路过的猫犬也要踩一脚,那么这正是身中三毒旺盛的在外体现正是身心“受缚”的状态

而如果有人宣称行为举止只是细枝末节或者外在示现,自己的内心其实非常清静,那么就要警惕了。因为在很多人眼里,“清静”是个破口袋,详见前作《【杂谈】空谈清静与耽滞有为(上)》。当然,话又说回来,这样的高人可能存在吗?是有的,道经里有专门介绍如何分辨“不拘小节”的神仙真伪。但是,这样的境界,并不是所谓的“人情练达”,或者学多少风水数术能达到的,需要深厚的修、学积累。也需要有足够的时间相处才能让我们分辨明白。至少,武断地讲,大众在网上是绝然遇不到的。

那么,戒文的条目是否过于简单粗暴?是否过于死板?是否落后时代?诸如此类的问题也是受戒的各位道友常生的疑惑。实际上,戒文作为一种行为准则,当我们触犯它的时候必然或是内心的妄情已经达到了在外部显现的程度(如偷盗、恶口、两舌),或是即将进入身心不利的状态(如酗酒),又或是伤生害生之类违背道法追求事项等等,是谓“有得之戒”,因为守一戒就远一桩恶事、灭一丝邪念。它本身已经是最后的防线,是简单粗暴的制约,它的界定标准就是戒文自身,不能再有进一步的拆解和解构。哪怕是为了救人救物救自己而犯戒,在救助完成之后,也应该按照犯戒的要求来处理,功是功,过是过,不能混淆相抵。若是非钻出逻辑漏洞,或者巧言绕过戒文,机心一旦升起,那么最后的持身防线也就崩溃了。

在戒文生效之前,自然人心在权衡,在抉择。故而,斋、经与戒常常搭配使用,因为从斋而净,从经而悟,实现身心浊秽、毒欲的化解,这样身心都能更加清净,可使邪欲减退,助于持戒。而如果心念不净,行为外显,但是有戒文拘制,也不至于让邪欲随意滋长。那么长久之下,内外合力自然精进。所以说,戒即是制身之法,也是修心之法。

对于初受戒者,当然不可能一蹴而就,刚受戒就能很好的守戒,内心的抵触甚至煎熬是常有的。所以需要师友的监督,乃至于鞭策,需要外部的某种程度上比较严厉的制约。随着学修的进步,对经文的领悟越深,那么就能自然、自发地修正自己的行为,从有得之戒升入无得之戒。在这个过程中,违背了戒律没有必要过于焦虑,也不需要过于害怕三省吾身也好,经忏也好,另外有些科法或者经法与神有盟,那是有特别的科仪。但是对一般大众来说形式不重要,忏悔目的是为了“过后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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