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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元理消息赋》及注释和例解


    詳其往聖,鑒以前賢。論生死全憑鬼谷,推消息端的徐公。

    眉批:鬼谷姓王名詡,隱居樂道於清溪之鬼谷林,號鬼谷先生徐公,名居易,據虛中論人生剋只理,而取以子平爲主,分六神,世人宗之,號徐子平

    陽生陰死,陽死陰生,迴圈逆順,變化見矣。夫陽木生亥死午,雖存亡易見。陽木跨馬若逢豬,則吉凶可知。艮生丙而遇鸡死,兌生丁而逢虎傷。戊藏寅而西方沒,己生酉而艮中亡。庚逢蛇而崢嶸,運見鼠亦難當。辛生子死在巽地,壬申甲藏于震方,兔生癸水衣祿足,運行猴地見災殃。十干生死同斷,造化依此詳推。

    又詳,權刃雙顯停均,位至侯王。

    注釋:甲生卯月,得庚爲權星,須得刃來合七煞,方爲貴。如有刃無殺,刃必劫。有煞無刃,煞必傷身。己亥癸酉、庚午、戊寅,此造庚日以丙爲煞,辛爲刃,地支寅午會火局,則丙殺旺也。酉金羊刃得時,又轉生歲食神,乃食前殺後,而刃煞雙顯,主大貴也。戊寅運壬辰年,拜右丞相传國將军。

中途或喪或危、運扶官旺。平生爲富爲貴,身殺兩停。

注釋:凡命身煞兩停者,富貴雙全,若偏則賤。乙酉、乙酉、乙酉、甲申,此造乙木生於八月,酉金七煞,與申酉类成金局,乙與時支庚合,從煞爲貴也。金方主義,故爲人稟性剛毅,爲國良臣,乃尚書命也。

 

大貴者用財而不用官。

注釋:凡用官者,多受人之制。用財者,蓋我剋他,所以用財命有貴。辛亥、庚寅丙子丁酉,此造六丙生人,自坐官星,喜庚辛酉金爲財,乃財旺,則自坐生官,行丁亥運,丙戌年中狀元。

 

當權者用殺而不用印。

注釋:凡印綬多生滋官,如月支偏官,時上一位貴格,從煞格,多大貴。己巳癸酉乙丑甲申,此建棕府彭佥事命,柱中巳酉丑會局,以從煞論也。

 

印賴殺生

注釋:此印綬格,如印多見官者,合殺生印者,主大貴也。辛亥、庚子甲辰乙亥,此造甲木冬生,地支亥辰,水局生身,行申酉運,庚金七煞臨祿乃全盛,而印綬得局,官至史。

 

官因財旺。

注釋:凡官星得令則吉,喜財旺生之。甲寅己巳癸巳癸丑,此造癸日坐巳,爲財官,逢寅財旺,官星得生,甲本合己,行西北方運,位至封相拜王。

 

食居先,殺居後,功名兩全。

注釋:凡月令有食神,時上有七煞者,主大貴。戊午、戊午、乙丑辛巳,此造乙丑丁巳爲財食神,祿於午,以辛金七煞,庫於丑,身殺兩停,財權兼備,官拜都尉。

 

酉破卯,卯破午,財名雙美。

注釋:夫酉破卯者,用支元多見酉字,以酉暗沖卯中乙木爲財,運行金鄉,如見卯木,則主不吉。卯破午者,用支元無多見午字,以卯破午中己土爲財,運會木神爲妙,如過午未己土,則不吉。丁酉己酉辛酉、丙申,此酉破卯也,又生秋令,官至令尹衣錦還鄉。癸亥乙卯乙卯、戊寅,此卯破午也,又合真格,八十而卒。

 

享福五行歸祿。

注釋:凡五行陰陽相均,八字四柱各歸祿,或歸祿臨生旺之地,或身殺相等,均主人多增福壽溫厚造也。丙寅甲午己巳丙寅,此造己土生午月,甲祿寅,丙祿巳,己祿午,乙祿卯,雖不富貴,卻一生溫良享福,年八十年歲,康健精神癸丑癸亥丁卯丁未,此乃福建建甯府建安縣林壽官八字,諱刊號石庵,英名德行善,蕭忠盡孝,剋勤剋儉,已成巨萬之家,敦仁厚義,允哪無疆之壽。生子七人,長子官拜令尹,四子職見省察,其了登癢序者,藹藹吉士,問有侍庭閉者,造造良民。生女五人,各配宦門,階前孫枝二十條,條條挺秀。堂下曾蘭一十九葉,葉葉爭芒。更有五代之孩提,又遂兩眼之快睹。即今年萬曆十七年算起,壽數九十七,耳目精神,齒發更伶俐,飲食如常、動履健順,言語無顛倒,施爲未改體。躬逢朝遷恩例,欽賜冠帶榮身,續承都府,贈以金,贈以衣,繼蒙接院賁以布並銀。昔年楊郡守,請與鄉飲,各歲張府尊,重禮高年。長子七十已上,見居林下,鶴髮童顔對椿樹,餘子七九將近,各在庭前,戲彩斑衣娛華陽。藍抱孫子,泮範有聲。位看對對登廊廟。白衣曾玄,書香可賴,行將個個拜丹墀(宮殿前臺階的空地,盛矣。目前之美景知斯,彰彰莫掩,必也後代之繁祉足見,生生無窮。

 

壽彌八字相停。

注釋:凡五行中和者必壽,經云“五行不可偏枯,要稟中和之氣”。丁巳壬寅戊辰丙辰,此命火土相停,得癸巳丁亥年,不祿。

 

晦火無光於稼穡。

注釋:丙丁火非特畏水爲凶,若遇土重,以晦其光,俱主不吉之兆。戊戌、戊午、丙午、己丑,此女命丙日生,連午戌火局,四柱土神太重,以掩其光,乃愚蠢人,終爲灶下之婢妾。

 

陰木絕氣于丙丁

注釋:凡火盛成局,則木臨火地,煙滅灰飛,若陽宮食神多者是。然陽木則乙,陰森欠之。丙戌、丙申、甲午丙寅,此甲午生於申月,乃偏官格也,年時寅午戌會火局,制伏七然太過,又會失垣,乃一俗人,行寅運丙戌年不祿。

 

火虛有焰。

注釋:凡丙丁日,逢甲乙寅卯木生之,或類火局,皆爲火虛有焰而吉也。若被土重掩光,則火實無光。戊戌乙卯丙午己亥,此李狀元命,木火通明,亥生卯,火明木秀。

 

金實無聲。

注釋:陽金出土,須有火鍛,才能成器。若無火鍛煉,則金成塊物,而丙産無聲也。人命亦然。戊申、庚申、庚申、甲申,此造金生七月,地支純金,類成頑金,而無木火鍛煉,又行西方金鄉,乃金實無聲也。

 

水泛木浮者活木。

注釋:水泛木浮,不分陰陽,用之不驗。蓋甲木生亥無咎,乙木死于亥,水泛則浮也。辛亥、庚子乙未甲申,查此女命以庚金爲夫,喜透歸祿,夫星得地,年殺又生於子而得垣。以格論之,爲官殺混殺。以理推之,則又不在,取甲木配辛,日主乙與庚合。甲乙互相配合也。行卯運合局,身旺爲福。一交甲辰運,申子辰三合水局,又遇丁亥年,壬水太旺,八字運歲,全是水象,庚金沈水,乙木死絕,乃水泛木浮也。如活木無土以培其根,被士水浸掩搖蕩其矣,果患面目腫浮之病,而不祿矣。

 

土重金埋者陽金。

注釋:凡金宜乎水土滋生,而被土重理者,乃陽金也。蓋陽金爲成器之物,土重不能滋,而反滋生。戊辰、戊午、庚辰丁丑,此造庚金逢五月,乃正官格也。惜乎無一點財星,官無生意地支純土,又透出梟神掩火,而金遭沒,行西北方財官運,皆名利俱無也。

 

水盛則危。

注釋:凡水盛滔滔,貴於土止,雖曰土剋水,在水局者,必要土培爲福。四柱成水象,而無土止者,則有泄流之患。壬子癸卯壬子庚子,此女命泛濫而無土止,更兼羊刃傷官,又行西北運,而流走無定,淫亂太盛,乃下賤也。

 

火明則滅。

注釋:凡火無不明之理,無不滅之象,若非聖人泄機,孰得而知之。是以命貴在得中和,方爲上格,太過不及者下格矣。

陽金得煉太過,變革奔波

注釋:凡五行歸祿者,不喜見官者。且如陽金歸祿,兼火坐庫,則金已成器,不必再要見火陶熔,恐變革也。癸卯、庚申、庚戌甲申,此造庚金,日坐火庫,得鍛成器,再行丁巳運火鄉再鍛,反爲太過之患矣。蓋以物元推之,庚申歸祿,乃從革而成氣之象也。複行火鄉,又見損而不成物也。果在此運,事物變革,受其勞旅,再行卯運,及支財神會局,受職州判,大發財利。

 

陰木歸垣失令,終爲身弱

注釋:凡五行失令者,縱然歸祿得垣,被比劫持勢於月令,不作身旺格矣。癸丑甲寅乙卯己卯,此造乙日坐卯,雖祿得坦,奈生於寅月,陽木得令,陰木反弱,累年未遇。古云:“木向春生,作生是論”。卻乙在二月得令,甲在正月。若失其時,反爲身弱。直運至辛亥,亥卯合局印綬扶身,戊子年中舉,会试下第,授長山縣知縣。

 

土重而掩火無光,逢木反爲有用。

注釋:此土晦火無光同論。癸未己未、丙戌、己丑,此八字日主干支俱系土象,無木成其火,故掩火無光。

 

水盛則漂木無定,若行土運方榮。

注釋;此言陽木也。如甲木居於子,乃木敗之鄉,而水太盛,無土以止之,主風流無度,好酒色之徒。甲寅乙亥甲子甲子,此造甲日,身坐敗地,無土止水,此人雖智巧,能說能爲,特虛名一生功名無成。

 

五行不可太甚,八字須得中和

注釋:見太過不及皆不吉也,貴乎稟中和之報。人能持引語以爲論,剛修齊治平之道,不出乎此,人命亦然。辛亥、戊戌壬辰甲子,此造壬祿於亥,子辰全是水象,喜得月令干支純土止水,一生富貴,壽年九十九而終,得中和之命。

 

土止水流福壽,土虛木盛必傷殘。運會元辰,須當夭折

注釋:凡水滔滔無土止者,必主飄蕩,壽亦不永矣。丁丑壬子壬申辛丑,此造壬生子月,水局太,丑中金土,俱金水象,而無土止,行亥運,十六歲而死。

 

木盛多仁。

注釋:凡造化逢木命而通月令,或從化類成局者,主性敦厚,仁慈富貴,又化角得寅卯辰全尤妙。甲戌丁卯壬寅甲辰,此造寅卯辰全,化像得令,作傷官用財格,乃王佥事命。

 

土薄寡信。

注釋:見土得正令,而無刑害者,其言誠实,若土薄而刑壞者,主人寡信不實。甲寅、甲戍、己酉、己已,此造是趙子昂命,即趙陣兆。己巳壬申己酉甲戌,此造是劉宦官命,即劉延。

 

水旺居垣須有智。

注釋:見水旺居垣,或化象,或從類得局者,主人有智謀才藝,爲人面圓美須。若不成局者,主性奸猾,不實之人也。

 

金堅主義卻能爲。

注釋:夫庚辛金者,在五行主義。若以爲用神,或屬化從類,得局歸垣者,主人必有義,而剛毅豪傑,或刑戰失令者,無義凶頑也。若陽金運行寅午戌方,是煉大器,若陰金運行子丑亥方,則爲佳也。

 

金水聰明而好色。

注釋:夫水主智,金主義,金白水清,聰明好色,如水太旺,必是酒色無度之人。

 

水土混雜必多愚。

注釋:夫水主智,金主義,被土而混雜者,令人多愚魯矣。

 

遐齡得于中和夭折喪於偏枯。

注釋:凡造化得中和者壽,偏枯者夭。且如煞強身弱,而失中和者,其人必夭。

 

辰戍剋制並沖,必犯刑名。

注釋:凡魁罡全更帶刑沖者,必主刑,女命亦然。若身坐辰戌以有貴者,如貴亦主破財不成,若女人則傷夫剋子。以日時爲重,年月次之。

 

子卯相刑門戶,全無禮德。

注釋:夫子卯爲禮義,日月爲門戶,郭璞《玉照》云“子卯相刑門戶,全無禮德”。予取用甚驗。月令日支有者爲奇,值時次之。無德者,主帷薄不修,丑聲外聞。壬子癸卯丙子丁酉,此丙子用金爲財祿,不合丁火坐酉中長生之地,財神雙被劫,更子卯相刑,故妻不賢,惟薄不修,家道不肅。

 

棄印就財明偏正。

注釋:見印格忌財,此理明矣。若正印居月令,運不可見財。偏印居月令者,卻喜年時見財,不妨棄印就財,舍輕就重。丁亥、戊申、壬申丙午,此造壬生七月,坐長生祿于亥,印身旺也。喜丙丁財透,又行運南方之地,所以棄印就財而貴。

 

棄財就殺論剛柔。

注釋:凡陰干從地支純殺者,多貴。蓋陰柔能從物,若陽干則次之,陽干不受制也。己巳癸酉乙丑甲申,此陰木從金也。

 

傷官無財可恃,雖巧必貧。

注釋:夫傷官格者,須要身旺敵財。財要生氣不要盜財之氣,便是發福。若無官又無財者,雖巧必貧。丙子 壬辰 辛酉,此造六辛生人,以壬水爲傷官,歸於子辰水局,乃柱中無一點甲乙寅卯之財,此人至巧而一生貧。己酉、庚午、己卯乙丑,此造己用庚傷官,歸於酉丑金局,柱中又無一點財神,雖巧多能,平生不遂。

 

食神制殺逢梟,不貧則夭。

注釋:凡用食神爲福,被梟神剋之,不貧則夭。若梟神無食神者,卻作偏印而論。戊寅、丙辰、戊申、丙申,此造以庚金食神不合二丙透出而生於寅,五歲行巳運,巳午會火局,因火驚死。

 

男多羊刃必重婚。

注釋:夫羊刃在命,若無煞,則刃必劫財,而主剋妻。或刃旺財弱,而行刃運,決主剋妻。

 

女犯傷官須再嫁

注釋:凡命陽見陽,陰見陰,多無情。若陽見陰,則夫婦和鳴也。如甲見庚爲殺,辛爲官,見丙爲食,丁爲傷,犯此主剋夫。

 

貧賤者皆因旺處遭刑。

注釋:凡命身旺再遇歸祿生地富貴者,則退身避位。常人命則貧賤夭折

 

孤寡者只爲財神被劫。

注釋:凡月令財神,被比肩羊刃分劫,以奪其福,其人不特貧賤,亦孤寡也。

眉批:劫者,劫殺也,劫與羊刃同。

 

去殺留官方論福,去官留殺有威權。

注釋:賦云“甲以乙妹妻庚,凶爲吉兆”。凡論官者,要去煞爲福,用殺者亦必要去官爲貴。

 

逢傷官反得夫星,乃財命有氣。

注釋:此論夫婦陰陽之正理。如女命戊日生,以乙木爲夫。則戊爲燥土,乙爲活木剋燥土,則無情也,安能成生育之功。蓋戊生於寅,须得陽火化煉,方能成器,故以甲木爲夫也。又不專以夫星定之,如無夫星原有傷官,而財神有氣,皆作有夫論也。如傷官爲用神者,亦不要損傷也。

 

遇梟神而喪子息,福薄無後而孤。

注釋:夫女造,日主是陰乾,則以傷官爲子,食神爲女。陽干則以神食爲子,傷官爲女。若男命,則陽干以七殺爲子,官星爲女。陰乾則以官爲子。比如歲運逢偏正印達過,皆主子女見刑,更看向背輕重而言,不可執一論之。

眉批:梟神在兒女宮當從此說。

 

二戍沖辰禍不淺。

注釋:如八字原有辰戌相沖,又運逢戍再沖,主禍不淺。

 

兩干不杂名利齊。

注釋:凡兩干不杂,更入格,方作貴論。如或刑沖剋戰,不爲善也,宜細詳之。

眉批:兩干不雜,如甲子己亥庚戌乙丑之例。


丙子辛卯相逢,荒淫滾浪。

注釋:凡八字天干相合地支相刑,如丙合辛,子刑卯之類,乃滾浪桃花,男犯之好酒色荒淫,因而喪身,病在膀胱腎經,若子卯歲亦然。如甲寅己巳,一同論之。壬辰壬子丙子辛卯,查此造天干丙辛相合不合地支子卯刑之,行乙卯運,因貪色病膀胱而亡

眉批:丙子辛卯,無禮之刑。

 

子午卯酉全備,酒色昏迷

注釋:凡子午卯酉全者,謂之遍野桃花。若入格不失局者,須貴而有財,皆主荒淫酒色薄德之人。

眉批:子午卯酉,桃花殺之例。

 

天干殺顯,無制者賤。

注釋:凡天干透殺,身有所歸,遇食神則貴。如煞顯而無食神制之,更沖戰者賤也。癸丑辛酉乙卯癸未,此造生於秋令而煞旺,坐卯而身強敵殺,柱中無食神以制殺,更透梟神,卯酉丑未相沖,爲性不仁,兇惡好殺,貧乏終身。

 

地支財伏,暗生者奇。

注釋:郭亞云“壬癸生於寅月,暗藏三陽之火爲財,而暗生官,斯爲貴命”,若透出丙丁則不妙。順行喜午未運,逆行喜戌亥運。若申酉運則散,見裸刑夾煞主死。

 

因財致羊刃與歲運並臨。

注釋:凡月支羊刃,喜見官殺,不要見財,如歲運又見刃,必因財致禍,輕則災咎,重則喪身。

 

貪食乖疑,命带梟神应有

注釋:凡支干梟食重者,遇七煞歲運,則貪食生病,更帶刑沖,則主禍不浅矣。癸未丁巳丁卯癸卯,此造日坐梟神奪食,有貪食之病。行戊午運戊子年,丁食午中己土,發殺祿於子,與日時卯宮無禮相刑,故初年食耗而退。

 

日時相逢卯酉,始生必主遷移。

注釋:夫卯酉,乃日月出入之門戶。如卯日生,逢亥月今,又逢時酉,必主有生之日,家居不定,有遷移修造之事。癸丑辛酉乙卯壬午,此造乙辛戰鬥,而卯日酉月相沖,始生之日,主遷移不定。又主所生之處,左有樹木,右有金鋪,前有道路

 

平生敬信神祗,造化因逢戍亥。

注釋:夫戌亥爲天門,《玉照》云“時逢戌亥,道士僧人”。身坐天門者,若不是僧道,亦主敬信神佛。己酉丙子戊戌癸亥,此命身坐戌,一生敬信神祗。

 

陰剋陰,陽剋陽,財神有用。官多無官(官化杀),太过傾危。

注釋:夫官星多者,則化官爲殺,人命逢之返凶矣。戊子丙辰癸巳丙辰,此造癸用戊土爲官,柱中太多,反爲不吉。行壬戌運,官多變煞而逝

眉批:官多或合去或制,謂之無官。

 

殺多無殺,反爲無害。

注釋;此即從殺格,若煞旺運,多富貴。甲寅癸酉、乙酉、乙酉,此造乙木身弱,喜得四柱無一倚靠之神,地支三重酉,只作得從殺看,故富貴也,位至三公太保。

眉批:殺多或合去或制伏不當令,謂之無殺。

 

財多逢財,運逢化殺生災。

注釋:凡局財多,歲運見財者,謂之財化煞凶也。

 

印多逢財,運行比劫旺地。

注釋:凡印綬多得地者,最不宜比肩劫財身旺地。詩云:印綬不以無根論,比劫相逢不宜運行財地並比劫,命行值此主傷悲。又云:印綬不喜行臨官,帝旺逢之亦不歡。運行身旺地,未可許榮昌,最喜官煞也。

 

八字得局失垣,平生不遇

注釋:凡木逢亥卯未,金逢巳酉丑之類,乃得局。若木局秋生,金局夏生,豈不失垣乎,主平和不達。壬申癸丑壬子甲辰,此八字中子辰會水局,而生於丑月,失垣也。其人心胸茅塞,名利無成,行午運沖日干不祿。

 

四柱歸垣得令,早歲軒昂。

注釋:凡木局春生,火局夏生金局秋生,水局冬生,土生四季月,皆爲歸垣

癸亥乙卯乙未壬午木,曲直格。

壬寅丙午火 丙戌火 甲午火,炎上格。

癸酉丙午金 丙戌金 辛巳金,從革格

庚午水 甲申壬子甲辰水,潤下格。

 

木逢類象,榮貴高遷。

注釋:如甲乙天干,生於春月,地支值寅卯辰全,而無間斷破害,必主榮貴。惟怕引至時上,爲死絕之鄉則不吉。癸卯甲寅、甲亥、乙亥,此造木生春月,四柱純全旺,又非死絕鄉,故官至禦史。

 

命用梟神,富家營辦。

注釋:如甲用丙爲食神,而丙來生戊土,則戊乃甲之財也。夫丙既爲甲之食神,則甲爲丙之梟神,而丙受甲之役使也。庚子、戊寅、壬子壬寅,此造庚生壬爲偏印,寅爲財食,故壬子生寅木,而爲庚之財。卻賴庚金生身,故爲富家掌財也。

 

財官俱敗者死。

注釋:凡命以官與財爲用者,俱要行財官旺鄉爲福。如行敗地,謂之祿馬衰,主死。戊子丙辰癸巳、庚申,此造癸用戊官丙財,得祿於巳,運行南方受敕令,行酉運不祿。

 

食神逢梟者亡。

注釋:凡食神爲福者,柱中不要梟神。如歲運又見梟神,輕則災咎,重則損身。甲辰丙寅壬子、辛亥,此造甲木食神得禄,造化可取,不合身坐刃地,會水局,奪了丙火财星。行庚午運,食神被傷,而一貧徹骨。

 

龍藏亥卯,經商利賂絲緡(音同民)。丁巳孤鸞,合作聰明詩女日犯裸形沐浴,濁濫淫娼。日祿歸時見財,則清高富貴。

眉批:甲子、庚午之日,謂之日犯裸形沐浴。


归禄有财而获福。
    注释:凡归禄格官星者,号曰青云得路,本用财也,固喜伤官食神生财为贵。壬寅,辛亥,壬寅,辛亥,此造以寅中丙火为福,而身旺敌财,喜行东方之地,极贵。


   
无财归禄必须贫。
    注释:凡归禄格无官煞,又无财星不入他格,贫命也。辛丑 庚子 壬申 辛亥,此命无财可倚,而金水太旺,运行西方,卖尽田园而贫。

 

財印混雜,終爲困窮。偏正濁亂,必致傷殘。

 

太歲忌逢戰鬥。

注釋:此日犯歲君也,若爲用神者無咎。如壬日以丙火爲財,柱中原有財,雖犯太歲,反爲吉也。

 

羊刃不喜刑沖。

注釋:凡羊刃而無殺制者,逢羊刃歲君而多凶。若無財者輕,有財者重,更帶傷官沖刑戰鬥,主禍不淺。

 

癸從戊合,少長無情。多有不仁,庚逢丙擾。

 

豈知遇正官卻無俸祿。

注釋:如甲用辛爲官,以物元推之,甲乃陽木,辛乃陰金,不能剋之,以成其器。戊辰、戊午、庚辰丁丑,此造用丁爲官,祿於午,惜乎無財,官無生意,行西北方運,財官皆背,名利俱無。

 

蓋祿逢七殺乃有聲名。

注釋:夫七煞乃權也。以五行之理推之,煞即正官之用,如庚金制甲,甲制戊土之類。如時上貴格,而無損壞,乃一品宰相甲申丙寅乙卯辛巳,此造源遠命,拜將王,一位貴格也。

 

不從不化,淹留仕路之人。得化得從,顯達功名之士。

注釋:夫不從不化者,最怕傷了貴氣。若得化得從者,其功名必顯達也。甲午丁卯壬申、乙巳,此造丁壬化木,二月得令,惜乎壬水自坐長生持勢,巳申類金局以剋木,化木不成,又支元刑沖,乃下造也。辛亥、辛丑丙子己亥,此造地支亥子丑,類成水局而化有所貴,故貴,此翰林方狀元命。

 

化成祿旺者生。

注釋:凡化成造物者,要行本祿運,如戊癸化火局,要行南方運。

 

化成祿絕者死。

注釋:凡化成局者,最怕行祿絕馬衰之運。如戊癸化火行水鄉,丁壬化木行金鄉,輕則殘廢,重則傷生。

 

處僧道之首,用殺反輕。

注釋:夫煞,乃權星也。若身旺殺輕者,必爲僧道之首。或入格清則貴而富,必是天師。

 

受憲台之職,偏官得地。

注釋:凡煞有制伏,刑沖有用,財食兼備,必受憲台之職。

 

生地相逢,壯年不祿。

注釋:如八字已旺,再行歸祿生地。經云:金剛太強,自刑其身。木落歸根,水流趨東,則爲自刑。如庚辛丙丁爲官,甲木爲財,火木至申酉死絕,財官俱敗,用神被傷,故壯年不祿也。

 

時歸敗絕,老后無終。

注釋:凡命以年爲祖宗,月爲父母,日爲己身,日支爲妻妾,時爲子息。又月爲初主,日爲中主,時爲末主,歸時敗地,主晚損子息。己酉丙子丙寅辛卯,此造無貴後賤,而子癸生乙木,盜官之氣也。

 

丁逢卯木遇己土,梟食之人。亥乃神漿,遇酉金嗜杯之客。

 

財逢旺地人多富。

注釋:如甲乙生人,用戊己爲財,八字有火局,則財神有氣。或運行南方及長生之地,必發福。

 

官遇長生命必榮。

注釋;如丁日干,以壬水爲官,四柱壬申字,即官長生也,其命必榮達。

 

丁生酉金,丙辛遇之絕嗣。

注釋丁生酉时,见丙辛绝嗣。辛金以火(官)爲子,酉時乃火死地,丙辛合,化水剋火,主無嗣。概括而言,杀临时上无气乏子息,得生助不是


財臨殺地,父死而不歸家。

注釋庚午有甲申字,財臨殺,主父死时,子于外鄉。

 

八專日支同類,殺年殺運生災。若能觀覽,熟讀詳玩,貴賤萬無一失。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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