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人说,某人总是不按“常理”出牌。也就说明,在人们心目中,总是存在着一种大家公认的行为准则。于是,人把符合事物常态发展与运行轨迹的准则,成为“常理”;但是,事物永远都处于变化中,任何常态的维持,始终都只是暂时的、相对的。因此,作用事物运动的“变理”也就应运而生了。
就命理而言,这种“常理”与“变理”的运用,也就会频繁发生。比如:干支,十神,五行,冲、合,节令,旺衰等等都始终,而且广泛存在。比如:就干支而言,天干主动,地支主静,这是常理;但是,遇到冲合就静而不静了,动而不动了,这就是变理。就神煞而言,驿马为动,这是常理;但是驿马遇合绊,就动不了了;遇冲则马不停蹄了。就旺衰而言,得令者旺,失令者衰,这是常理;但是,失令者多而聚,就转弱为强了,这就是变理。就十神而言,伤官为是非、口舌官非,属于常理;但是伤官为喜用,或者为忌,有制化反而是才华、谋略的象征,这就是变理。食神为善,为口福,这是常理,但是食神多见,或者为忌,则食神变伤,具有了伤官的特性。如此等等,除上面列举情形之外,比如,节令、冲合,强弱、动静等等;时时刻刻都充满了整个命理学全部。
另外还有五行的反克之理,比如:金能克木,木坚金缺;木能克土,土重木折;土能克水,水多土荡;水能克火,火多水干;火能克金,金多火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多、重、坚,不仅仅是个数量概念,而且包括着一个质量因素。核心就是五行的生克能力与素质。就多而言,就数量个数而言,地支三重就主多,属于易学共识。因为,易学上认为,三生万物,人们常说“三人为众”,就为多;但是,天干与地支力量不能等同,通根与否影响也会很大;聚集与否也很重要。同时,更要注意变理之中还有变理,变中有变,不能忽略;比如,三者为众,命中三重阳土,克制一个水,肯定可以克住;但是,三重阴土却不一定。再比如:三重土,如果遇见一个木,肯定有土旺木折之象;但是,如果这个木出干了,或者遇到了生助,就还是要用这个木,因为,有个岁运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