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古称端州,地处广东省中西部,是东南沿海通往西南各省的重要交通枢纽。肇庆城区的七星岩,素有“岭南第一奇观”的美誉;鼎湖山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星湖风景区为中心,沿西江、绥江溯江而上,盘龙峡、“天下第一石”、千层峰、广宁竹海大观、燕岩等景点次递展开,构成了千里旅游走廊的绚丽画卷。
肇庆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既是岭南土著文化和广府文化的发祥地,也是中原文化与岭南文化、西方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最早的交汇处。肇庆扼两广之咽喉,有着“岭表南来第一州”之誉,历史上曾五次成为岭南或大西南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汉朝设置广信,隋朝置端州,宋朝(1118年)设肇庆府,明朝至清朝,肇庆是两广总督府驻地,明清之际,是南明永历王朝首都。
秦朝前,现肇庆区域属百越地。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平定百越,建南海郡、桂林郡及象郡。时所置四会县为广东省4个最早建制县之一,区域含现肇庆高要区、四会市和广宁县的全部及怀集县的一部分,还包括今江门市东半部、佛山市三水区西半部;隶南海郡。德庆县和封开县域属桂林郡。
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区域所设置的广信、高要、端溪、封阳等县隶属苍梧郡,四会县隶属南海郡,统属交趾刺史部。
东汉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改属交州。西晋太康三年(282年),肇庆区划属广州。四会县隶南海郡,广信、端溪、高要3县隶苍梧郡。东晋永和七年(351年)四会县隶南海郡,广信、高要2县隶苍梧郡,端溪县隶晋康郡,统属广州。东晋元熙二年(420年)置封兴县,属晋康郡。
南北朝宋元嘉三年(426年)分封阳县置开建县。梁天监六年(507年)九月,高要由县升郡,置广州都督府于高要郡。梁普通四年(523年)析广州置成州,治所梁信县。
隋朝废郡置州。开皇三年(583年)广信改称苍梧县,开皇九年(589年)置端州,高要废郡改县,端州辖高要、端溪等4县。开皇十年(590年)改成州为封州;开皇十八年(598年)改梁信县为封川县。大业三年(607年)改端州为信安郡。大业五年(609年)肇庆境设17县,分属5郡。
唐朝武德四年(621年)废郡置州,信安郡复称端州,辖高要等2县。开元二十九年(741年)全境设20县,分属7州。天宝元年(742年)改端州为高要郡。至德三年(758年)废高要郡,复置端州,仍以高要为治所。
五代十国时期,肇庆区域属南汉,四会、怀集、化蒙、洊水4县隶兴王府,端溪、悦城等4县隶康州,高要县隶端州,封川县、开建县隶封州。
到了宋朝,肇庆区域属广南东路。开宝五年(972年)废平兴县入高要县,废康、泷、勤等州置端溪(并晋康、悦城、都城入端溪,治今德庆县)、泷水2县,端州辖高要、端溪、泷水3县。熙宁六年(1073年)端溪县从端州分出,复置康州。原属广州的四会县划入端州,端州辖高要、四会2县。元符三年(1100年)改端州为兴庆军。政和元年(1111年)高要县、四会县隶兴庆军;怀集县隶广州;封川县、开建县隶封州;端溪县隶康州;统属广南东路。政和三年兴庆由军升为府。政和八年(1118年)十月兴庆府易名肇庆府,辖高要、四会2县。绍兴元年(1131年)康州升为府,称德庆府,辖端溪、泷水2县。
元朝今肇庆区域称肇庆路,属广东道。至元十六年(1279年)肇庆改“府”为“路”(辖高要、四会2县),置总管府,隶广西道[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改属广东道]。至顺元年(1330年)设5路8县:端溪、泷水2县隶德庆路;高要、四会2县隶肇庆路;封川、开建2县隶封州路;怀集县属广西两江道的贺州路;新兴县属新州路,统属江西等处行中书省(治南昌县)。至元十五年(1278年)怀集县改属湖广等处行中书省贺州;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属广西行中书省之贺州。
明洪武元年(1368年)复称肇庆府,属广东布政司。肇庆府领5县1州:高要、四会、新兴、阳春、阳江5县及德庆州(辖封川、开建、泷水3县)。成化十一年(1475年)析高要地置高明县;成化十四年(1478年)置恩平县。嘉靖五年(1526年)析高要东面部分置三水县;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析四会西北的太平等4都置广宁县。万历五年(1577年)划高要西部置东安县。万历十年(1582年)肇庆府领1州11县:德庆州(辖封川及开建县),高要、四会、广宁、新兴、阳春、阳江、高明、开平、恩平9县。时怀集县属广西布政司梧州府。
清沿明制,肇庆府为广肇罗道治所,隶广东省。雍正八年(1730年)封川、开建2县改隶肇庆府;肇庆府辖德庆州和高要、四会、广宁、封川、开建、新兴、阳春、阳江、高明、恩平、开平、鹤山12县。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怀集县由梧州府改隶平乐府信都厅。
民国元年(1912年)广东废府设绥靖处,现肇庆地属肇罗绥靖处,怀集县属广西省梧州府。民国二年(1913年)6月广西废府置道,怀集属苍梧道。民国三年(1914年)广东设6道,其中粤海道驻番禺县,辖30县,属粤海道的肇庆区域设高要、四会、广宁、德庆、封川、开建、新兴、罗定、云浮、郁南10县。民国九年(1920年)废道设善后督办处,今肇庆地属肇庆善后督办处(辖地不变,下同);民国十二年(1923年)改称绥靖公署,肇庆属西区绥靖公署。民国十四年(1925年)肇庆属地改称西江行政区。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春改隶西北区绥靖委员会公署,在高要县设行署,辖高要、四会、广宁、德庆、封川、开建、新兴、罗定、云浮、郁南10县。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属广西平乐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春西北区绥靖委员会公署改称广东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高要县肇市镇(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设,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改称肇庆镇),辖区未变。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0月设西江行署,辖原第一、三行政督察区,行政机关驻广宁县,辖区不变。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隶属广西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改称第四专署行政督察区,辖县未改,驻高要县肇庆镇。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广东省重新划分政区,第十一区行政机关驻高要县肇庆镇,辖高要、四会、广宁、新兴4县;第十二区行政机关驻郁南县都城,辖德庆、封川、开建、罗定、云浮、郁南6县。
1949年解放,高要县属西江专区管辖。11月11日西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成立,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机关驻肇庆镇城中路174号(丽谯楼西侧);11月20日肇庆镇改为肇庆市(县级市)。西江专区辖肇庆市(县级)和高要、四会、广宁、德庆、封川、开建、新兴、罗定、云浮、郁南10县。1950年3月西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广东省西江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肇庆市并入高要县改称城关区。同年9月广东省西江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广东省人民政府西江区专员公署,辖区不变;城关区改称肇庆镇。1951年5月政务院批准广西省怀集县委托广东省西江专区代管;1952年3月政务院批准怀集县正式由广西平乐专区划归西江专区管辖。
1952年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决定撤销西江专区,所属县并入粤中行政区,粤中区行政专员公署驻地江门市(1955年9月迁至佛山市)。粤中行政区辖高要、四会、广宁、德庆、封川、开建、怀集、新兴、罗定、云浮、郁南、新会、鹤山、高明、中山、顺德、南海、三水、番禺、东莞、宝安、博罗、龙门、增城、渔民25县和三埠镇(县级镇)。
1956年1月撤销粤中行政区,成立高要专区,辖高要、四会、广宁、怀集、封川开建、德庆、郁南、罗定、云浮、新兴10县。高要专区行政专员公署驻高要县肇庆镇城中路原西江专区大院。1958年4月肇庆镇改称肇庆市(县级);12月肇庆市并入高要县,复称肇庆镇(县级)。1958年12月高要专区所辖各县与佛山专区管辖的新会、台山、开恩、高鹤4县及江门市(县级)合并,成立江门专区。江门专区管辖高要、广四、德封、怀建、新云、罗南、新会、台山、开平(含恩平)、高鹤10县及江门市(县级)。江门专区行政专员公署驻高要县肇庆镇城中路原高要专区大院。1960年3月江门专区机关驻地从高要专区大院迁至地委党校(原两广总督署遗址,今城中路49号市政府大院)。
1961年4月江门专区改称肇庆专区(10月国务院批准);肇庆镇从高要县划出改为县级肇庆市;各合并县恢复合并前建制。肇庆专区辖高要、四会、广宁、德庆、封开、怀集、新兴、云浮、罗定、郁南10县和肇庆、江门2市(县级,1963年6月江门市划归佛山专区)。
1968年3月肇庆专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取代肇庆专区行政专员公署职能。1970年10月肇庆专区改为肇庆地区,辖肇庆市(县级)和高要、四会、广宁、怀集、德庆、封开、新兴、云浮、罗定、郁南10县。1971年肇庆地区革委会与中共肇庆地区委员会合署办公。1979年4月撤销肇庆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肇庆地区行政专员公署;9月起实行党政机关分设,肇庆地区所辖县、市不变;肇庆地区行署机关驻城中路49号。
1988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肇庆地区,将肇庆市升为地级市,设立端州区和鼎湖区,肇庆市辖端州、鼎湖2区和高要、四会、广宁、德庆、封开、怀集、新兴、云浮、罗定、郁南10县。肇庆市人民政府驻城中路49号。1992年9月至1993年11月,云浮、罗定、高要、四会县撤县设市(县级),由肇庆市代管。1994年4月,罗定市、云浮市、郁南县、新兴县从肇庆市划出设云浮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