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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对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第一印象,就是他性格残暴、杀人不眨眼。确实如此,朱元璋坐稳皇位后,大肆屠杀开国功臣,杀的南京城那是血流成河,群臣噤若寒蝉。除了对屠杀开国功臣外,从小就受尽贪官污吏压迫的朱元璋,对贪官有着天然的恨意。
朱元璋在位31年,他始终认为老百姓之所以生活艰难,根本原因就是贪官污吏造成的。于是,朱元璋开始了史无前例的肃贪行动。洪武二年,朱元璋颁布了一条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肃贪法令,“但凡有官员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立杀!”
肃贪运动开始后,但凡稍微有贪污者,很快就会被剥皮实草,摆在衙门前以儆效尤。朱元璋当朝31年,惩处贪官超过15万,尤其是“空印案”和“郭桓案”,株连超过8万人。
然而,无论朱元璋肃贪手段有多残暴,贪官污吏们前仆后继,原因之一就是明朝俸禄实在是太低。纵观大明一朝,官员的俸禄可以用寒酸来形容,一品大员的年俸是1044石米,月均87石;正七品的年俸是90石,月均7.5石;县令更苦逼了,年俸不足100石。
为了养家糊口,很多官员铤而走险,一旦朱元璋驾崩,贪官呈现爆发式增长。比如公认的清官张居正,抄家后抄出黄金万两、白银十多万两等。朱元璋至死都未能明白,为何自己肃贪手段如此残酷,贪官却层出不穷。三百年多年后,雍正终于找到了答案。
康熙晚年,大清国库空虚吏治腐败,看似康熙盛世,实则是一个烂摊子。雍正一上台就决定从贪官俸禄改革开始,实行“耗羡归公”和“养廉银”制度。火耗是指清朝官员征税时,会因银两损耗,向老百姓多征银两,至于标准完全看官员个人想法,有的地方一两税银,火耗增加到了八分,老百姓苦不堪言。
而这些额外的税收,直接落入官员手中,“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话”,由此而来。雍正实行“耗羡归公”后,火耗统一征收五分,而且纳入国家税收。“耗羡归公”后,雍正从中提取部分用于给官员发放“养廉银”。
雍正坚信康熙晚年官员贪污横行,根本原因在于官员收入太低,因为清朝沿袭明朝低薪制度,朝廷发放的俸禄,仅能维持基本生活所需,“各官薪俸、心红等项,比今俸银数倍之多,尤为不足。一旦裁减,至总督每年支俸百五十五两,巡抚百三十两,知州八十两,知县四十五两。若以知县论之,计每月支俸三两零,一家一日,粗食安饱,兼喂马匹,亦得费银五六钱,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费,尚有二十余日将忍饥不食乎?”
于是,雍正决定按照官员品阶高低、事务繁忙情况,定下了官员不同的养廉银标准。养廉银的数额往往是正常俸禄的数倍,比如总督每年2万两,巡抚1.5万两,布政使1万两,州县两千两等。在当时来看,养廉银非常成功,对于肃清贪官污吏有着很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