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德勒兹
译者介绍
龚重林
【书籍简介】
《斯宾诺莎与表现问题》为法国著名哲学家德勒兹的代表著作之一。在书中,德勒兹从表现概念入手,探讨斯宾诺莎哲学的意义,并从这种探讨中引出了自己的哲学思想。在他看来,表现的概念凸现了斯宾诺莎哲学的三个维度:一,作为存在学的实体理论;第二,作为知识论的理念理论;第三,作为人类学、政治学的样式理论。在对表现概念的解释中,德勒兹认为表现者、被表现者和表现自身三者不可分离,从而为自己的实在和思想的关系理论奠定基础。
精彩书摘
【注释】
[1]普罗丁:《九章集》(Enneads),VI,6,IV,§2.27-32:“我们(柏拉图主义者)将存有放进可感的事物之中,也把无所不在的东西安置在那里;于是,将这些可感之物想象成某种巨大无垠的东西,我们问,那样的自然如何能够扩展成一个如此巨大无垠的东西。但是我们所说的巨大,其实是渺小的;所认为的渺小,其实是巨大的,因为存有是一个整体,存在于一切事物之先,而进入到可感事物中的每一个部分……”普罗丁这里强调的是,必须要反转柏拉图的问题,要从被分有者那里,或是从在被分有者那里奠定了分有基础的东西出发。
[2]参考普罗丁:《九章集》,VL.7,§17,3-6。不可分有者之理论,给予者与其所给予者的理论在Proclus和Damascius对于柏拉图《巴门尼德篇》之评论中被进一步发展。
[3]关于原因或理由一方面生产事物,一方面仍维持在自身之中,以及这一主题的重要性的讨论,参见Réne Arnou,《理论和实践》(Praxis et theoria,Alcan,1921),第8-12页。
[4]《简论上帝、人及其心灵健康》将内在因定义为在自身之中施动(第一卷,第二章,第24节)。在这方面来说,它看起来像是流溢因,而斯宾诺莎将这两种原因类型关连到他对于原因范畴的研究中(《简论上帝、人及其心灵健康》,第一卷,第三章,第2节)。甚至于在《伦理学》中,他都用流(effluere)来表示诸样态自实体中流出的方式(第一部分,命题十七,附释);以及在第43封信(致Osten,Ⅲ,第161页)中,所有源自上帝的必然本质(omnia necessario a Dei natura emanare)。斯宾诺莎似乎正从一个熟悉的传统区分中撤退:内在因具有一种与其存在不同的因果性,而流溢因的因果性与其存在却并无不同(参考Heereboord,Meletemata philosophica Ⅱ,第229页)。斯宾诺莎不能接受这种分化。
[5]普罗丁:《九章集》.V,Ⅱ,§1.5。
[6]普罗丁:《九章集》,V,5,84。当然,在普罗丁那里确有一种共通于所有事物的形式;但这是一种终极性的形式,善的形式,而只能以类比的方式去理解它。
[7]参考Gilson:《存在与本质》(L' Etre et léssence,Vrin,1948,第42页):“在存有的原则中,较低的东西所具有的存有必须依赖较高的东西的存有。而在太一之所是的原则中,相反地,较低的东西之存有需依赖一尚未给出存有的较高级之物;的确,这一更为高级之物所给出的是它本来没有的东西,为了要给出这样的东西,它就必须比原先的自己还要更高一筹。”
[8]De Gadillac曾在《库萨的尼古拉的哲学》(La Philosophie de Nicolas de Cues,Aubier,1942)一书中分析过这个主题。
[9]普罗丁:《九章集》,V,1,§7,30。
[10]同上书,VI,6,89。在关连到存有与理智之理论方面,exelittein(展开、发展)在普罗丁和其继承者那里具有极大的重要性。
[11]参考《九章集》,VI,2,§11,15;“一个东西具有不比另一物少的存有,但同时前者却可能具有比后者少的统一性。”
[12]波爱修斯将理解(comprehendere)与含纳(complectiri)(参考《哲学的慰藉》,Consolation of Philosophy,Prosa VI)用于永恒存有身上。complicatio-explicatio这对词组与complicative-explicative则是在波爱修斯的诸评论者那里愈见其重要性,12世纪的Charters学派便很明显具有这一特色。但是一直要到库萨的尼古拉和布鲁诺,这几个观念才真正获得了严格的哲学意义:参考de Gandillac:《库萨的尼古拉的哲学》(La Philosophie de Nicolas de Cues)。
[13]库萨的尼古拉:《论有学识的无知》(Docte Ignorance),Ⅱ. 3. g。
[14]关于在艾克哈特那里表现性的范畴,参考Lossky:《艾克哈特的上帝的知识与否定神学》(Théologie négative et connaissance de Dieu chez Maitre Eckhart,Vrin,1960)。
[15]《论有学识的无知》,Ⅲ. vil;参考V. 3. x:“展开自身者即为多。”
[16]《论有学识的无知》,VI.8.xvii.18:“中心被如其所是那样显露出来,通过他的光射,中心被展开,但中心并未真正展开其自身。”
[17]波那文图拉(Bonaventure)发展了表现的三重奏,这其中包含了表现自身的真理,被表现的东西,表现自身:In hac autem expresssione est tria intelligere, scilicet ipsam veritatem, ipsam expressionem et ipsam rem. Veritas exprimens una sola est re et ratione; ipsae autem res quae exprimuntur habent multiformitatem vel actualem vel possibilem; expressio verso, secundum id quod est, nihil aliud est quam ipsa veritas; sed secundum id ad quod est, tenet se ex Parte rerum quae exprimuntur(De Scientia Christi, Opera omnia V. 14a)。关于“加以表现(exprimer)和表现(expression)”在奥古斯丁和波那文图拉那里的意义,参见Gilson:《圣波那文图拉的哲学》(La Philosophie de Saint Bonaventure,Vrin,3eéd,1958),第124-125页。
[18]因此库萨的尼古拉提到:“一个形象必须被包含在它的型模中,否则它就无法真的成为一个形象……此型模存在于所有形象当中,后者全部在其之内。任何一个形象既不多于亦不少于其型模。所有的形象都是同一个型模的形象。”(“Le Jeu de laboule,”(Euvres choises,Aubier,第530页)
[19]分有(Participation)这个词与其观念(分有了上帝本性,或是其力量),形成了在《伦理学》和《书信集》中不断重复的主题。
[21]不管何时,斯宾诺莎提到所谓“终极因或远隔因”时,他都明白地表示这并不是在字面的意义上来说的:参考《简论上帝、人及其心灵健康》,第一卷,第三章,第2节;《伦理学》,第一部分,命题二十八,附释。
编辑:姜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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