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佳凤 | 文
摘 要:《孟子》“尽心”章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的重要文献,朱子对此章解说独到。在朱子的诠释中,知行问题因《大学》“八条目”的引入而得以显现,并作为一条潜在的致思理路引发了对此章诠释的两次改易,使“尽心”概念的诠释呈现出“知至—意诚—知至”的变化。“尽心”章诠释结果并未坐实“认知地尽”的批评,反而显示了朱子对“行”之独立意义的肯定。“尽心”本身即是包含知行工夫的概念。
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二,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此三句在《四书章句集注》(以下简称《集注》)中被朱子划分为《孟子·尽心上》的第一章,《朱子语类》(以下简称《语类》)称之为“尽其心者”章(见黎靖德编,第1422页),为方便讨论,以下简称“尽心”章。此章短短数语,在内容上涵盖了“心”“性”“天”等重要概念,在内涵上肯定了人作为理性存在者具有超脱物质世界向上体贴天道的倾向。黄俊杰赞其“文有尽而意无穷,确为中国古代思想史之重要文献”(黄俊杰,第226页)。此章向来为历代思想家重视,而朱子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
以“尽心”概念为核心,朱子对此章的诠释展现出两个特点:一者,朱子认为“者”字具有判断义,且后半句构成对前半句的一种解释。人能“极其心之全体而无不尽”(朱熹,第349页)是因其先“穷夫理而无不知”(同上),故而“知性”在前而“尽心”在后,“尽心—知性—知天”的顺序在这一诠释下变成了“知性—尽心—知天”,此特点可称之为“次序特点”;二者,朱子结合《大学》“八条目”来解释“尽知存养”。《集注》以“物格”释“知性”,以“知至”释“尽心”,[页下注:“知性则物格之谓,尽心则知至之谓也。”(朱熹,第349页)]而《语类》中又见以“意诚”释“尽心”的说法,[页下注:“某前以孟子‘尽心’为如大学‘知至’,今思之,恐当作‘意诚’说。”(见黎靖德编,第1424页)]此特点可称之为“对应特点”。
朱子的两个诠释特点在孟学诠释史上可谓独树一帜,引起了阳明等古代学者的批评。在现代学者中,牟宗三对此的批评最为全面且最具代表性,刘述先、杨祖汉、吴震等学者也曾撰文反思朱子此章诠释的合理性。乐爱国、方旭东、李健芸等学者则对上述批评有所回应,并对朱子报以同情的理解。在批评与回护的往来交互之间,朱子此章诠释的致思理路以及心性、工夫、境界问题都得到了相当细致的展开。尽管如此,笔者认为对此章的讨论仍有一些问题未有定论,值得进一步探究,如朱子之“尽心”诠释为何有“知至”与“意诚”两说?此两说关系如何?何者为朱子晚年定论?在对这些问题的追问与梳理中,笔者发现知行问题不仅直接影响了“尽心”章诠释的两次改易,更是朱子形成和完善本章注解时始终思考并牢牢把握的进路。由此来看,知行问题在本章的重要性并不在心性论之下,却显然未得到相应的重视。据此,本文拟从知行问题出发,厘清这一问题何以在“尽心”章成立,又如何牵动了朱子的两次改易,并尝试回应由改易引发的义理问题。
一、“造其理”与“屡其事”:知行问题的显现
在《集注》中,朱子认为“尽心”章之内容有知行之别,表述为:“愚谓尽心知性而知天,所以造其理也;存心养性以事天,所以履其事也。”(朱熹,第349页)“造其理”即“知”,“履其事”即“行”。然而“尽心”章之原文以“心”“性”“天”为要点,全无“知”“行”字眼。“造其理”与“履其事”之别是如何成立的呢?事实上,知行问题确非《孟子》本有之义,却是朱子诠释下的应有之义,它依托于“对应特点”的构建而成立。
“对应特点”的构建可追溯至撰成于辛卯末(1171年)的《知言疑义》:“《大学》之序言之,则尽心知性者,致知格物之事;存心养性者,诚意正心之事;而夭寿不二,修身以俟之者,修身以下之事也。”(《朱子全书》第24册,第3555页)而《集注》的定论为:“知性则物格之谓,尽心则知至之谓也。”此处我们先悬置从《疑义》到《集注》这一对应关系的反复修改,大致可见朱子建立了“尽心知性—格物致知(物格知至)”与“存心养性—诚意正心(意诚心正)”的联系。依朱子,《大学》“八条目”有知行之别:“致知,知之始;诚意,行之始”(见黎靖德编,第305页),即“格物致知”属“知”,“诚意”以下属“行”。儒家对知行问题的探讨有其特殊性:这里的“知”并非泛泛的“知识”,“行”亦非泛泛的“行为”。陈来认为儒家知行学说所要讨论的应是“道德知识与道德践履的关系”,而宋儒常常将知行问题表述为“致知与力行”的关系问题,这一与“力行”相对的“致知”实则兼指“格物穷理”。(参见陈来,2010年,第366页)
“格物致知”包含着对事物的接触(即物)、对事物所以然之理与所当然之则的把握(穷理)、对把握之理的积累与贯通(至极),是一种获取事物之理的认知工夫,道德知识亦包含在内。“意”虽为思虑,却是“去百般计较做底”(见黎靖德编,第96页),具有强烈的行为动力,是由“知”到“行”的中间环节。“诚意”是“实”心之所发,即依照所知的道德知识真实地践履,由此被视为“行”的开始。
“对应特点”加之“八条目”具有的知行之别,“尽心”章在朱子的解释下显现出“尽心知性知天”属“知”,“存心养性事天”属“行”的区分。朱子又受游酢“知天者,造其理也。事天者,履其事也”(《朱子全书》第7册,第793页)的启发,分别以“造其理”与“履其事”描述之。然而,知行问题在“尽心”章的显现是具有复杂性的。
首先是知行定位上的复杂性,即朱子所说的知行之别究竟是何种意义上的区分?朱子有时使用“物格”“知至”“意诚”来展开对应关系,有时又以“格物”“致知”“诚意”来展开对应关系,甚至混用之。依朱子,前者为“次序工夫”(见黎靖德编,第311页),后者为“次序功效”(同上)。换言之,前者是工夫层面,后者是境界层面,这一差异自然也关乎着本章诠释中知行问题的定位。尽管我们可以说工夫与境界有其一贯性,故朱子可以境界指示工夫,以工夫预见境界。然工夫与境界看似只有一步之遥,实则相去甚远。既然朱子有意区分“格物”与“物格”,而非以学者更为熟知的“格物”笼统言之,那么对应关系究竟指工夫还是指境界,就是不得不辨的问题了。
考其渊源,朱子直至庚寅(1170年)五月中,才对“旧来不曾下语”的此章“理会得一两条义理颇分眀”。(参见顾宏义,第31页)这一思考成果可在几乎同时的《答张敬夫问目》中得以窥见:“人能克己之私,以穷天理,至于一旦脱然,私意剥落,则廓然之体无复一毫之蔽,而天下之理,远近精粗,随所扩充,无不通达。”(顾宏义,第3247页)就朱子对“尽心”的最初解释来看,“尽心”指的是“穷理”后脱然贯通、无不通达的境界,“穷理”只是达到这一境界的工夫路径。这一最初说法与代表定论的《集注》“知至”说相合,故此章诠释中作为线索的知行问题,以及作为文眼的“尽知存养”,都当视为境界层面的讨论。
由此,我们也可以进一步对工夫与境界的混用作一说明:早期的“尽心”章诠释中,朱子尚未严格使用境界语展开讨论,反而更多地使用工夫语指示工夫路径,此类文本如《知言疑义》《尽心说》《观心说》《答何叔京》(“尽心知性知天”)。以“尽心”为例,“尽心”作为一个穷尽心中本有之理的概念,在工夫上直接指向“格物致知”。与其说朱子直接将“尽心”等同于“格物致知”,毋宁说是以此为达到“尽心”境界之工夫。当然,在朱子有意使用境界语展开对应关系的讨论后,仍存在一些概念使用不严格的情况,如《语类》所载个别语录。总体来说,此类混用仍属少数,并不妨碍我们在境界层面讨论此章诠释之知行问题。
再次,是知行对应关系上的复杂性。《集注》《语类》在“尽心”的理解上出现了“知至”与“意诚”两说,前者指向“知”,后者指向“行”。两说的矛盾说明朱注显然经过了修改。因此,要厘清朱子此章诠释的定论、把握此章诠释的完整意义,就必须先从这一修改过程着手。
二、“尽心”诠释的“意诚”转向
在对应关系下,“尽心”章诸条目之间的诠释错综复杂。为方便讨论,我们以“尽心”为考证的核心,由点及面以见此章之总体变化。“尽心”概念犹如“八条目”这一刻度尺上的游码,朱子在“知至”与“意诚”两个关键刻度间反复尝试,试图使本章之诠释达到平衡。朱子对“尽心”概念的诠释历经了“知至—意诚—知至”的变化。朝鲜儒者韩元震在其著《朱子言论同异考》中言此章“及其定论,皆从初说”,正是此意。(参见邢丽菊,第560页)
如果我们将论域限定在境界范围内,排除因用语不严而出现的混用情况,那么以《知言疑义》为代表的朱子的初期尝试无疑是从“知至”说开始的。相应地,“存心养性”则对应于“意诚心正”。在朱子的早期诠释中,对应关系虽然确立,却未进一步引申至知行问题。知行问题的真正展开正是在转向“意诚”与回归“知至”这两个修改过程中得以显现的。
《语类》卷六十中,直言“尽心”为“意诚”的记载共有五条。我们不妨以“诚意”为关键词简略引之,同时保留所记弟子的简称:
某前以孟子“尽心”为如大学“知至”,今思之,恐当作“意诚”说。砥。(同上)
“如恶恶臭,如好好色”,必定是如此。如云尽心力为之。贺孙。(同上)
尽心只是诚意,知性却是穷理。谟。(见黎靖德编,第1424页)
尽心者,发必自慊,而无有外之心,即大学意诚之事也。道夫。(同上)
可知,朱子持“意诚”说的时间当不晚于庚戌(1190年),且至少持续至辛亥(1191年)。又校之以田中谦二《朱门弟子师事年考》(参见田中谦二,1973年,第159页),以上诸弟子都与第一次事师时的陈淳有“同席”关系,基本可推断朱子持“意诚”说的时间相当集中,应正处于漳州任上。朱子持“意诚”说时,只强调要“终之以存养之事”(见黎靖德编,第1424页),并未将“存心养性事天”放入对应关系中。
为探讨朱子改以“意诚”来解释“尽心”的原因,我们不妨详引其中一条:问:“尽心,只是知得尽,未说及行否?”曰:“某初间亦把做只是知得尽,如大学‘知至’一般,未说及行。后来子细看,如大学‘诚意’字模样,是真个恁地尽。‘如恶恶臭,如好好色’,知至亦须兼诚意乃尽。如知得七分,自家去做,只著得五分心力,便是未尽。有时放缓,又不做了。如知得十分真切,自家须著过二十分心力实去恁地做,便是尽。‘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性,所以能尽心。”此段句意恐未真。(同上)此条语录记述者为陈淳,朱子曾赞其“看得道理尽密,此间诸生亦未有及之者”(《朱子全书》第23册,第2697页)。编纂者却于语末加上“此段句意恐未真”一语,可见“意诚”说确实与《集注》“知至”说差距甚大,令编纂者不得不对陈淳所记产生怀疑。然“意诚”说并非孤证,上述五条语录之内容相互关联、印证,朱子之书信中亦提及此说,故我们绝不能将其视为记述错误。
朱子以《大学》之序来解释“尽心”章后,于其书信语录中并未见其将对应关系进一步引申到知行问题。观以上语录,与一众以记述为主的弟子不同,陈淳的主动提问不仅抓住了知行分判这一未发之意,还隐晦地提出了这一分判下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果我们将对应关系再往前推一步,按照“知至”说,“尽心”显然属“知得尽”。但“尽心”若只“知”不“行”,未臻“知行合一”,还可谓之“尽”吗?还可谓之“穷尽心中之理”吗?
就回答来看,朱子似乎已有转向“诚意”说的倾向,因此我们很难说这一转向是由陈淳之问直接引发的,但至少可以说陈淳之问确实切中朱子之所思。朱子的回应则承认了“知至”说的缺陷在于“未说及行”。“尽心”不仅要“知得尽”,更要将心之所知切实地“行得尽”,二者都是“尽心”的必要条件,故“知得到时,必尽我这心去做”。(见黎靖德编,第1423页)
就考证结果论,朱子持“意诚”说的时间甚短,前后不到两年,但此说却颇受关注,学者普遍认为这一变化显示出了朱子对“行”的重视:尽管此说无法动摇“他律道德”之批评,牟宗三亦承认“知至”说和“意诚”说确有差别,前者是“认知地尽”,后者是“他律式的实行地尽”。(参见《牟宗三先生全集》第7册,第492页)方旭东、李健芸更是以此说为朱子晚年更看重“行”的证明。(参见方旭东,第20页;李健芸,第78页)然而笔者认为,所谓“重行”其实颇具迷惑性。在此,我们不妨依照朱子回答陈淳的思路,分别从对“尽心”的正向论说和“未尽”的反向论说入手,结合同时期相关文本,以拆解“意诚”说背后的知行关系。
“尽心”是“知得十分真切,自家须著过二十分心力实去恁地做”。“知得十分真切”即“真知”,而朱子认为“真知必能行”,即真切的道德知识必然会落实为道德践履。由此看来,“意诚”说并不是对“知至”说的否定,即并不是否认“知”而强调“行”,而是在强调“知”的先决条件下“行”的必然落实。事实上在这一时期,朱子诸多看似强调“意诚”的说法背后,都有格外突出“格物致知”先决作用的痕迹。如朱子曾以“此《大学》之枢要”(见黎靖德编,第340页)作为“诚意”章之结语,看似十分重视“诚意”,却又说“此自知至处便到诚意”(同上)“能致其知,知之既至,方可以诚得意”(见黎靖德编,第341页)。这种对“知至”作为先决条件的过度强调,让弟子对“枢要”究竟是“诚意”还是“知至”产生了疑惑,甚至一度发展到了取消“诚意”工夫的地步,朱子作于己酉(1189年)的《答王子合》中言:“然诚意工夫却只在致知上做来。若见得道理无纤毫不尽处,即意自无不诚矣。”(《朱子全书》第22册,第2262页)按照此说,“诚意”实则只是“格物致知”工夫的必然结果,其本身并无独立的工夫意义。
“未尽”是“知得七分,自家去做,只著得五分心力”。“知”为七而“行”为五,这一数量之喻显示了“行”对“知”的减损,即所谓“知而不行”的“自欺”。两相对照下,这一比喻十分耐人寻味:“尽”是“知之尽”(十分)下的“行之尽”(二十分),而“未尽”却是“知不尽”(七分)前提下的“行不尽”(五分)。这一刻意安排昭示着:朱子对“自欺”的理解,只能是“非真知”下的“不能行”,亦即“知不至”下的“意不诚”。在这一理解下,似乎一切“行”层面的缺失都可以归因于“知”层面的不足。事实上,这一时期朱子正以“不欲其本心之明知之”(陈文蔚,第12页)理解“自欺”,并写入了《大学章句》中。这一说法由陈文蔚作于己酉(1189年)的《通晦庵先生书问大学诚意章》所记。陈文蔚起初对此说颇有疑虑,后指出此说是承接“物格知至”而言,故“盖谓凡自欺者,皆不先格物致知而知有所不至,故本心之全体不明,而私意容或窃发”(同上)。按照此说,“知而不行”完全是“本心之明”知得不够深造成的。
综上,在对“真知必能行”的过度强调下,朱子将“尽心”的解释由“知至”推进为“意诚”。朱子正向说“尽心”时,强调“知”作为“行”的先决条件。反向说“未尽”时,又将一切“行”的缺失都再次回溯到了“知”的不足。以“意诚”释“尽心”看似是对“行”的“重视”,在诠释中却将“行”能否落实完全系于“知”是否深刻。依照这种解释,工夫视角下“诚意”毫无独立意义,一切工夫只在“知”上做。既然同为一个工夫,境界视角下“意诚”自然是“物格知至”的必然结果。故“意诚”说实质是“知”的凸显与“行”的旁落。
“意诚”说仅持续两年,朱子很快又回归以“知至”解释“尽心”。《语类》中直言“尽心”为“知至”的语录仅有五条。与上节一样,我们简略引之,并保留所录弟子的简称:
不知性,不能以尽其心。“物格而后知至。”道夫(见黎靖德编,第1422页)
知性者,物格也;尽心者,知至也。节。(同上)
知性犹物格,尽心犹知至。德明。廖德明癸巳(1173年)以后所闻。(同上)
尽心云者,知之至也。人杰。(见黎靖德编,第1427页)
知至者,吾心之所知无不尽,尽心也。(同上)
朱子将“尽心”解释为“知至”时,同时也将“存心养性”解释为“意诚”,一者属“知”,一者属“行”。此类如:
知性,则心尽矣。存养,有行底意思。可学。(见黎靖德编,第1427页)
尽知是知底工夫,存养是守底工夫。震。(同上)
依据上述材料,朱子对“尽心”的诠释回归“知至”说的时间应当不晚于辛亥(1191年)。更为直接的证据则是《文集》中的两封书信:《答陈安卿》(淳前日疑)「陈淳」孟子所谓“尽心”,今既定作“知至”说,则“知天”一条当何系属?(《朱子全书》第23册,第2743页)
《答朱飞卿》(某承先生)
「朱子批语」尽心之说,当时见得如此,故以为意诚之事。后来思之,似只是知至之事,当更寻旧说考之。(同上,第2675页)这两封书信都直接表明了“诚意”说向“知至”说的回归。朱飞卿与陈淳师事朱子始于漳州。朱子于辛亥五月二日离漳州往建阳,两人都没有跟随,故与朱子之通信当系于此后。陈来、顾宏义都将《答朱飞卿》(某承先生)系于辛亥(1191年)及以后。(参见陈来,2011年,第331页;顾宏义,第3632-3635页)郑泽绵则为《答陈安卿》(淳前日疑)的时间考证提供了新的线索。
器远问:“物格、知至了,如何到诚意又说‘毋自欺也’?毋者,禁止之辞?”曰:“物既格,知既至,到这里方可著手下工夫。不是物格、知至了,下面许多一齐扫了。若如此,却不消说下面许多。看下面许多,节节有工夫。”贺孙。(见黎靖德编,第327页)
淳前日疑《大学或问》“然既真知所止,则其必得所止,若已无甚间隔”,其间四节,盖亦推言其所以然之故有此四者。淳窃谓真能知所止者,必真能得所止,而定、静、安、虑,上下一以贯之,当下便一齐都了,中间实无纤毫间隔,乃圣人地位事也。上文“若已无”云者,其接“真知所止,必得所止”之意诚为快。然既曰“无”矣,而又继以“甚”者,则是亦有些间隔而不甚多之辞也,恐“甚”字与“无”字又不相应否?然曰所以欲将“若已无”字换为“非有”字。
「朱子批语」“若”之为言似也,虽似如此,而其间亦有少过度处也。健步勇往,势虽必至,而亦须移步略有渐次也。(《朱子全书》第23册,第2743页)
郑泽绵根据此条语录与《答陈安卿》(淳前日疑)表达相近,又据朱子与曹器远之师陈傅良的书信大致写于辛亥春,由此推测“此则问答系贺孙录于辛亥器远来访时”。朱子辛亥间亦明确持有“意诚”说,如果此信系于曹器远于初来时(辛亥春)则有矛盾,因此这两封书信的时间究竟系于辛亥何时仍需更加细致确定。《语类》中曹器远之问答仅有20条,卷十五中器远问:“致知者,推致事物之理。还当就甚么样事推致其理?”(见黎靖德编,第282页)与上引卷十六中器远问:“物格、知至了,如何到诚意又说‘毋自欺也’?”(同上,第327页)有明显的承接关系,应为同一时期针对《大学》之问答。而卷十五为叶贺孙与黄卓同录,黄卓的首次师事时间在辛亥(参见田中谦二,1975年,第319页),考虑到黄卓是南平人,他应该是在朱子至建阳后访学的,故知此书应当作于朱子归建阳后。[页下注:这一过程应为:朱子就任于漳州时,叶贺孙、陈淳、曹器远、朱飞卿都随侍于朱子身边,此时朱子持“诚意”说,上节叶贺孙、陈淳所录即为证明。辛亥五月二日朱子离开漳州,陈淳与朱飞卿未同往,叶贺孙、曹器远则随同朱子去往建阳。至建阳后,黄卓登门,亦随侍朱子身边。此时朱子与陈淳、朱飞卿通信,朱子感到陈淳“一齐都了”之说有病,进而在与叶贺孙、曹器远、黄卓等人的问答中提及并否定这一理解。]
至此,我们可以确定朱子将“尽心”说回归“知至”的时间应在辛亥(1191年)五月后。那么,我们自然要追问“尽心”诠释由“诚意”回归“知至”的原因是什么?朱子虽未直接言明,但《答陈安卿》(淳前日疑)一书论知行问题,《答朱飞卿》(某承先生)一书又有“改‘诚意’章说”。(见《朱子全书》第23册,第2673-2675页)这一回归与知行问题的联系已隐约可见:
在知行关系上,朱子有意拉开知行之间隔。在《答陈安卿》(淳前日疑)中,陈淳就《大学或问》“然既真知所止,则其必得所止,若已无甚间隔”一句向朱子请教。此语看似仍保留着朱子“真知必能行”的一贯思路,实则二人在“若已无甚间隔”上已经发生了分歧。陈淳认为“真知所止”到“必得所止”之间“实无纤毫间隔”,“知”则其后的“理定”“心静”“能安”“能虑”诸多条目“当下便一齐都了”,故陈淳建议将“若已无甚间隔”改为“亦非有甚间隔”。朱子在批语中则反对这种“知行无间隔”的理解,尽管这一理解来自他自己的“旧说”。朱子的回复十分耐人寻味:一方面,朱子仍坚持“真知必能行”,但这一命题又被他巧妙地诠释为“知”到“行”的“势虽必至”,而非一种实然层面的直接达成。另一方面,朱子十分坚持“知”与“行”之间存在间隔,哪怕这一间隔被压缩到“若已无”,朱子仍不愿抹杀它。在今本《或问》中,朱子又进一步改为了“固已不甚相远”(《朱子全书》第6册,第510页),知行之间隔较前说又更大了些。而这一间隔的作用,就在于为“知”“行”之间的“过渡”与“渐次移步”的“工夫”留下诠释空间。
有了这一诠释空间,在工夫实践上朱子一改从前“诚意工夫却只在致知上做来”(《朱子全书》第22册,第2262页)的理解,转而认为“诚意”自有工夫。在同为辛亥的书信《答汪长孺别纸》中朱子反省“旧说”,认为从前将一切修养工夫都系于“格物”之上,使“向后许多经传皆为剩语矣”(同上,第2465页),朱子因此修改了“诚意”章注,而新注对“诚意”工夫的突出主要体现在对“勿自欺”和“谨独”的强调上。
其一,引文中曹器远就“勿自欺”请教朱子。曹器远认为依照“旧说”,做到了“物格知至”则自然“意诚”,“自欺”俨然是“知不至”的结果,故在“诚意”强调“勿自欺”就如同在本就“不会自欺”处强调“勿自欺”,为矛盾之举。而在朱子的新解下,“知至”势必“诚意”而非实然地直接“诚意”,故“知至”后不仅仍有“勿自欺”的必要,且正是工夫吃紧处。其二,朱子对“勿自欺”的理解还与“谨独”相关。《答陈安卿》(淳前日疑)的前信《答陈安卿》(大学举吾十有五章)中言及朱子正以“谨独”为“诚意”工夫。甚至在“意诚”以后,也“不敢弛其谨独之劳焉,所以防虑省察,使其日新又新而不至于间断”(《朱子全书》第23册,第2728页)。由此可见,“知至”虽势必能“行”,但人在“知至”后仍可能出现私欲而失去这一状态,“诚意”工夫的独立意义正是要“防范省察”以“持守”知的状态,防止“自欺”,以确保“知”落实为“行”。
朱子对“诚意”章的修改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直至“易箦”前方肯罢手,关于这一过程的完整梳理,前人之述备矣,本文只聚焦于与“尽心”章诠释有关的辛亥改注。当然,辛亥改注不能代表朱子对“诚意”的最终解释,毕竟朱子此时在注解方式上未能完全抛却“致知”,在知行关系上也仍旧坚持“真知必能行”。但辛亥年间的思想变化显然是朱子后续改注的起点,以“节节有工夫”为诠释目标,朱子不断细化对知行过程和知行关系的理解。也正因如此,这一思想变化已足以牵动对“尽心”章的修改。
经由以上分析,“尽心”诠释由“意诚”说回归到“知至”说的原因是明朗的:首先,知行关系之新解使“意诚”说难以成立。“知”虽势必能“行”,“知至”虽势必能“意诚”,但二者之间还需“谨独”工夫省察细微之处可能滋生的私欲,以防止知行阻断的“自欺”,“诚意”工夫有其不可替代性。因此,无论出于解经的合理性,还是单纯出于知行关系的分析,“尽心”不能也不应当如旧说一般由“知至”顺势说到“意诚”。其次,“尽心”与“知至”、“存心养性”与“意诚”在内涵上的关联更具合理性。“尽心”是“尽”心中之“理”的境界,本就需要通过“格物致知”的工夫在知的过程中显现吾心本具之理,此即为“知至”。而达到“意诚”的“诚意”工夫重视的是在隐微之间的省察持守,与“操则存,舍则亡”的“存心养性”表达的内涵具有一致性。由此,朱子在《集注》中的最终定论为“知至”说。
知行问题作为一条隐而不显的线索,在“尽心”章诠释改动中所起的作用已然可见:朱子于庚寅(1170年)开始对“尽心”章“下语”,大致在庚戌(1190年)以前,朱子都将“尽心”解释为“知至”,“存心养性”则对应于“意诚”。庚戌(1190年)至辛亥(1191年)五月前,朱子的知行观有过分强调“真知必能行”的趋向,在这一理解下,“知”对“行”有决定作用,“行”是“知”的必然结果。在工夫视角下,只要做好“格物致知”工夫则自然“意诚”,因此朱子认为对“尽心”的诠释可以自然而然地进一步说及“行”,是以将“尽心”的对应关系由“知至”顺势向前推进,修改为了“意诚”。大约在辛亥(1191年)五月归建阳后,朱子意识到了旧说使得“格物致知”以下皆成“剩语”,由此重新审视知行关系及其引发的诠释问题。朱子将“真知必能行”解释为“势之必然”,拉开“知”与“行”之间隔,为知行过渡的“诚意”工夫留下诠释空间。由此,朱子又将“尽心”的对应关系修改为“知至”,“存心养性”的对应关系修改为“意诚”。
这一考证结果会引发的问题是:一些学者以“意诚”说为朱子晚年更重视行的确证,并以此来回应“认知地尽”这一典型批评。那么“知至”说的回归是否相应地意味着朱子最终走向了对“行”的轻视?是否坐实了牟宗三“认知地尽”的批评?
首先应当肯定的是,部分学者更倾向于以“意诚”说为定论,尽管不符合历史事实,却具有相当的理论合理性。因为根据朱子之说,“尽心”即尽此心“无所不统之体、无所不周之用”(《朱子全书》第6册,第994页)。这样尽心之全体大用的概念,仅靠道德认知去达成是绝不可能的。而道德认知必须要落实为道德践履,也是朱子的一贯主张。前文提及的陈淳之问应该也是基于这种考虑而提出的。仅从“尽心”概念本身出发,“尽心”就不当只有“认知义”。但是“尽心”具有“行”的意思也需要在朱子的具体诠释中获得确证。因此,方旭东以“意诚”说为依据,认为“‘尽心’更多地与道德实践能力有关,这种能力是指那种将已知之理运用、推广、扩充到具体道德实践中的能力”(方旭东,20页)。李健芸也认为“‘尽心’必然包含了行动的真切笃实”(李健芸,第78页)。在这两种理解中,被解释为“意诚”的“尽心”作为道德实践能力的展开,都必然地以道德认知为前提,是兼具知行工夫的。
然而在基于历史事实的考证中,我们已经知道朱子之“意诚”说对“行”的重视是具有一定“迷惑性”的。结合朱子同时期对知行说的看法,这种对“道德认知必须要落实为道德实践”的强调,相应地将“知”作为“行”的先决条件,即将道德实践的落实与否完全系于道德认知的深刻与否。这种对“行”必然落实的确信,是以牺牲“行”的独立意义为代价的,以致一切工夫只在“格物致知”做来,其余经传皆成“剩语”。看似重视道德实践的必然落实,实则重视的反而是道德认识的深刻把握。事实上是一种“知”的凸显与“行”的旁落。
在此意义上,“知至”说的回归并不是对“行”的忽视,反而是在工夫意义上对“行”的重视。通过对“意诚”说的反思,朱子正视了“知至”过后仍可能存在的“自欺”问题,将“知”与“行”的关系从“自然而然”调整为了“势虽必至”。由此,道德实践的实然落实,不仅需要“格物致知”的“知”之工夫,更需要“诚意”工夫的省察来防止私欲的滋生。“行”不仅仍是“知”的终点,“行”之工夫也由此在道德认知转向道德实践的过程中得以挺立。这种承认“自欺”的知行认识不仅更加符合人们的日常修养体察,由此转出的“渐次移步”工夫也摆脱了一种“一超即入”的气质,更加符合儒学道德修养的一般规律。
当然,“知至”说的回归,同时意味着“意诚”之意转移到了“存心养性”上。我们说“知至”说的回归是对“行”的重视,着眼于“尽心”章全局当然是成立的。但如果我们仅着眼于“尽心”概念本身,“意诚”概念的转移是否意味着“尽心”概念中“行”的彻底缺失呢?
事实上,“尽心”概念应兼具知行工夫,也并不必然地以“意诚”说为前提。前文中,我们已经颇费笔墨地说明了“尽知存养”是境界层面事。与之对应的“物格”“知至”“意诚”也是一种“境界”意义上的“功效”,不同于“格物”“致知”“诚意”是一种“工夫”。因此,本章的知行问题因牵涉了“知之工夫”“行之工夫”“知之境界”“行之境界”之间的微妙关系而变得十分复杂。朱子之工夫论以《大学》“八条目”为基础,这种渐进式的线性叙事非常容易让学者误以为“工夫”与“功效”之间是一种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即仅通过“格物”工夫就可“物格”,仅通过“致知”工夫就可“知至”,仅通过“诚意”工夫就可“意诚”。
而知行问题作为朱子工夫论之两翼,为这种线性叙事提供了补充视角。朱子常基于其知行观,为其工夫论作补充说明。在本章关切的“知至”“意诚”问题上,朱子就强调“此是当初一发同时做底工夫,及到成时,知至而后意诚耳”(见黎靖德编,第303页)。即“格物”“致知”“诚意”工夫是一齐发出的,只不过到了验证工夫功效时,会先达至“知至”,而后达至“意诚”。相应地,朱子在诠释“尽心”章时强调:“存心养性,便是正心诚意之事。然不可谓全在致知格物之后,但必物格知至然后能尽其道耳。”(《朱子全书》第22册,第1830-1831页)因此,“尽心知性”属“知的境界”,“存心养性”属“行的境界”,二者的次序与分判是境界层面的“知先行后”。但在工夫层面,朱子强调达到“尽心知性”的工夫“格物致知”与达到“存心养性”的工夫“诚意正心”实则是一齐展开的。因此“尽心知性”也需“诚意”工夫,“存心养性”也需“格物致知”工夫。知行工夫相须互发,既有道德认知也有道德践履,因此“尽心”概念必定是兼具知行工夫的。
因此,无论是着眼于“尽心”章,还是着眼于“尽心”概念本身,“知至”说的回归都不意味着朱子转向了对“行”的轻视,更不意味着一种“认知地尽”。反而是一种对“行”之独立意义的确认,以及对“尽心”兼具知行工夫的肯定。朱子牵合《大学》《孟子》的诠释方式以及基于知行问题进行的反复修改,都为我们揭示“尽心”章之定论增添了不少难度。朱子放弃了看似“知行兼备”的“诚意”说而回归“知至”说,背后实则是对“行”之工夫的真正肯定,这种隐含的深意正体现了朱子之学的广大精微,也是我们应当仔细体察和把握的。
最后,“尽心”章的改注过程意味着朱子的知行观发生了何种程度的变化?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尽管朱子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突出重点,但“知在行前,行重于知,知行互发”的知行观一般表达并没有颠覆性改变。“意诚”说侧重于“行重于知”,“知至”说侧重于“知在行前”,朱子持此两说时,都没有放弃与之关联的其他表达。“尽心”章诠释中的重重矛盾,主要促使朱子对于知行工夫进行了重新思考,此点我们在第二节已经备述。因此,“尽心”章的改注过程最终改变的是朱子知行观的工夫落实。“知至—意诚—知至”的过程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回归,而是一种工夫路径调整后的“螺旋式上升”。朱子的知行观一般表达看似没有变化,实际知行工夫已经在改注中得到了极大的补充与调整。
综上,朱子的《孟子》“尽心”章诠释是在扬弃百家之说基础上的创造性阐发。朱子以《大学》“八条目”对应“尽知存养”,以知行问题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了此章之工夫论。知行问题在诠释中引发的诸多理论矛盾与困难,也促使朱子在数十年间不断调整思路,修改注释。因此,立足知行问题来把握朱子“尽心”章诠释,对于领会朱子思想之全貌、把握其思想演变过程、增进对其知行观的认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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