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公众号:中东研究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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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伊士运河危机是战后初期国际关系中影响深远的事件,对于这场重大危机,中外学界已有较多研究,出现了许多高质量成果,但绝大多数论著都集中在考察危机中的英美关系方面。[3]相比之下,较少为人所知的是,苏伊士运河危机还促成了英国和加拿大外交政策上有史以来的最大分歧,是英加关系史上的重大转折性事件。时任英国高级专员公署(High Commission of United Kingdom)第一秘书的T.R.D.贝尔格雷夫(T.R.D.Belgrave)曾不无遗憾地表示,“这是加拿大第一次在如此重要的问题上公开与联合王国‘分道扬镳’”。[4]
国外学界中,主要是加拿大学者注意到了苏伊士运河危机与英加关系这一问题。他们从对加拿大战后外交发展史的研究出发,一派在“从殖民地到民族国家”的范式下,注重从英加关系的角度分析危机中加拿大政策的成因与加拿大各界对政府立场的反应,以突出危机对英加关系的重要影响。[5]另一派则主张在解释危机中加拿大的外交应对和危机后的英加关系时要更重视“冷战”这一国际背景,即强调英国是加拿大的冷战盟友。[6]这两种范式的分歧主要体现在对危机给英加关系造成的影响的不同认识上,前者主张“事实上这是大英帝国在加拿大的终结”,[7]后者则认为,危机之后“两国的情感和政治纽带依然牢固”。[8]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而国内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不足,只是在讨论苏伊士运河危机中加拿大的外交政策和英联邦与苏伊士运河危机的关系时有所提及。[9]因此,本文利用英、加、美三国的外交文件和联合国会议文件等相关档案资料,特别是《加拿大外交文件集》与《英国海外政策文件集》中苏伊士运河危机的部分和加方重要相关人物的回忆录,梳理英加两国在苏伊士运河危机中的互动和在危机前后两国关系的发展脉络,以厘清苏伊士运河危机对英加传统关系演变的冲击和影响,从而深化对英加关系发展史、英帝国终结历程和战后加拿大外交路线等更宏观课题的认知。
第二次世界大战极大加速了传统英国与加拿大关系的瓦解进程。战后,受到沉重打击的英国虽仍有维持世界大国地位的雄心,希望保持英联邦和英帝国的统一,但再也无力将加拿大纳入自身发展轨道;在战争中最终形成了独立外交的加拿大在战后开始追求以“中等强国”的身份独立参与国际事务,[10]致力于实践其“机能原则”[11]。英加两国在安全、经济和政治上全面“脱钩”。
在安全问题方面,战后加拿大的安全战略从仰赖英国彻底转变为以美国为主轴,与美国的防务合作重于与英联邦的安全联系。[12]1947年2月12日加美两国联合发布的《关于安全合作的联合声明》中更是规定加拿大军队逐渐放弃英式标准,而改采美式。[13]英国也曾谋求恢复二战前帝国统一的防务体系,但无果而终。在自身实力不济的情况下,英国要求包括加拿大在内的“老英联邦”国家分担帝国防务责任,并制定由英国统一协调的帝国防务政策。但1946年和1948年的两次英联邦总理会议,英联邦各成员国没有就帝国的防务合作问题达成任何协议。会议中,加拿大总理威廉·莱昂·麦肯齐·金(William Lyon Mackenzie King)更是坚持反对英国集权化控制的立场,抵制任何集中统一的政策,并坚持英联邦的防务合作不应以排他性为基础。[14]
在经济方面,加拿大也完全脱离了英国的经济轨道。1922年,英国在加投资第一次被美国超过;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美国资本已经占到了加拿大外资总数的80%,居于绝对优势地位。[15]传统上加拿大依赖英国市场弥补对美贸易逆差的“北大西洋三角经济关系”在战后也已瓦解,[16]南北向的经济往来彻底取代了东西向跨大洋经济关系的地位。1957年,加拿大对英出口只占其出口贸易总额的19%,从英国的进口仅占进口总额的9%;而同期,它对美出口和从美国进口的数据则分别是60%和71%。[17]战后初期,英国以帝国特惠制和英镑区为手段维系英联邦以服务于英国的经济恢复与发展,并十分依仗与英联邦的经济联系;[18]但加拿大是其中的例外,它早在1935年便与美国订立了双边贸易协定,彼此互减关税,并未完全遵守帝国特惠制的相关规定。
此外,英加两国在政治上的联系也在减弱。英帝国的居民长期以来拥有统一的公民身份,他们首先是英王的臣民,其次才是所在国的公民。但加拿大在二战刚刚结束的1946年便通过了《加拿大公民身份法案》(Canadian Citizenship Act),确立了加拿大公民的身份与权利。1931年的《威斯敏斯特法案》虽然给予了加拿大独立的法律地位,但其修宪权仍保留在英国手中,某些案件也需要上诉到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1949年9月,加拿大总理路易斯·史蒂芬·圣劳伦特(Louis Stephen St.Laurent)的施政演说中,第一条纲领便是要求英国给予加拿大在联邦管辖权内修改加拿大宪法的权力;[19]同年12月,向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上诉的制度被废除,加拿大最高法院成为名副其实的终审上诉法院。[20]1952年,加拿大总督也第一次由土生土长的加拿大人文森特·梅西(VinCent Massey)担任,打破了由英国人担任总督的惯例。加拿大议会虽未正式通过法案修改国名,但“加拿大自治领”一词在政府公文中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加拿大”。[21]这些事件都标志着英加之间政治上正式的或是象征性联系的削弱。
虽然英加全面“脱钩”,两国传统关系松动,但它们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亲密关系仍存。占加拿大人口多数的英裔加拿大人的亲英倾向十分明显。另外,进步保守党长期以来也是亲帝国的,代表人物即于1959年出任保守党内阁外交部部长的霍华德·C.格林(Howard C.Green)[22]。还有大批知识分子热衷维护加拿大的英国传统,比如著名历史学家唐纳德·格兰特·克莱顿(Donald Grant Creighton)和威廉·刘易斯·莫顿(William Lewis Morton)。英语加拿大地区的舆论也普遍亲英,[23]多伦多的《环球邮报》(Globe and Mail)[24]和《卡尔加里先驱报》(Calgary Herald)[25]是典型。对英国来说,包括加拿大在内的英联邦是英国人难以割舍的历史联系,因为它是英国在战后着力保持的不同于欧陆国家的全球性大国姿态的基础,也是帝国昔日荣光的代表。正如丘吉尔所说:“保守党认为它的主要目标是保持英联邦和英帝国的完整。只有英国才知道它们是如何建立的,它们对母国的信仰是英国最大的荣誉。”[26]而加拿大在其中还占据独特的地位,它不仅是“老白人自治领”之一,曾经更是被视为“帝国的长女”,在它身上集中体现了英国人的帝国理想。[27]
在外交方面,英加两国也保持了传统的亲密关系。双方彼此重视、磋商频繁而密切,两国高层熟悉且友好。虽然这不乏两国同是西方阵营成员、是冷战盟友等因素的影响,但它们传统上的亲密关系仍起到了重要作用。圣劳伦特在被称作“为未来50年奠定了加拿大外交政策基石”[28]的“格雷演讲”[29]中,称“英联邦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考虑”;[30]在丘吉尔的“三环外交”设计中,英联邦或英帝国也是核心和资本。[31]战后初期,两国政要多次互访,还于1948年建立了加拿大—英国贸易和经济事务委员会,以促进双边经贸发展。除双边交流外,两国还共同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声。加拿大和英国一起,是科伦坡计划的主要捐款国;[32]朝鲜战争中,中国志愿军入朝作战后,英加反对扩大战争的一些合作,对于遏制美国的军事冒险行动也有所影响。[33]两国要员间的关系也很好。曾任加拿大外长和总理的莱斯特·皮尔逊(Lester Pearson)回忆道,“在伦敦我感觉像在家里一样”,[34]他能非常轻松地与当时英国的主要官员共事;[35]当时加拿大最重要的外交官之一诺曼·罗伯逊(Norman Robertson)与整个英国政府高层的关系都很密切。[36]
概而言之,战后初期,英加关系实际上处于一个重要的调整过渡期。两国的传统关系大为松动,英加已全面“脱钩”,虽然传统上的亲密关系仍存,但它的维系更多仰赖加拿大对母国的情感依恋和英国的帝国梦。显然,英国的帝国梦代表的是一种殖民主义观念,即视帝国为宗主国与其自治领和殖民地的整合体,加拿大作为其中的一部分,是一个从属者。而加拿大这个新兴的国家和民族虽然仍对母国有着难以割舍的情感,但也很难再赞同“帝国第一”的简单推理,它更倾向于将帝国视为一个平等同盟者的结合体。因此,仅靠彼此情感需求维系的英加传统亲密关系也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对英加两国来说都是一场突发事件的苏伊士运河危机爆发了,给两国关系带来了严峻的考验。
1956年7月26日,贾迈勒·阿卜杜勒·纳赛尔(Gamal Abdel Nasser)宣布国有化苏伊士运河公司,苏伊士运河危机正式爆发,至当年10月29日以色列突袭埃及,苏伊士运河战争开始,这段时间可视为危机的外交解决阶段。在这一时期,英加两国由于对中东问题的战略考量不同而形成了差异颇大的危机应对方案,两国矛盾也由此凸显并逐步激化。
战后初期,加拿大开始进入中东,并形成了应对中东问题的总体方针。1947年加拿大应美国要求参加了联合国巴勒斯坦问题特别委员会(United Nations Special Committee on Palestine),并且成为委员会巴勒斯坦分治方案的支持者;[37]此后它也一直参与对中东的军售,是中东国家除美、英、法外的主要武器来源国。[38]尽管加拿大已涉足中东事务,但它并非利益攸关方。在传统上,中东不是加拿大安全、经济和文化的利益所在,此时双方的经济联系还很微弱。1955年,加拿大对中东地区的出口仅为1200万加元,只占其出口总额的0.007%。[39]同时,现实的国家实力也限制了加拿大对中东事务的参与。[40]故而,加拿大高层虽已意识到这一地区的战略重要性,[41]但他们秉持其“机能原则”,在中东问题上形成了不积极参与、将问题留给相关大国协商解决的基本立场和原则。当美国要求加拿大宣布支持《巴格达条约》时,加拿大外长皮尔逊明确表示:“中东不在我们真正的国防利益和愿意接受的投入之内。”[42]在军售问题上,加拿大一方面拒绝加入由英美法三国组成的近东武器协调委员会(Near East Arms Co-Ordinating Committee),以将中东军备控制问题完全留给大国处理;另一方面又努力使本国政策与西方大国协调一致。[43]1955年底埃及向苏联靠拢,中东冷战形势急剧变化之时,在一批外交部高级官员的建议和支持下,[44]皮尔逊又开始寻求西方与苏联在联合国监督下的协作。结果,英国对皮尔逊的提议不置可否,[45]美国则是干脆利落地表示了拒绝。[46]
英国则在中东有重大利益,它竭力维持其于这一地区的存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以“委任统治”的形式全面接管了中东,占据了除叙利亚和黎巴嫩外的大片土地。对英国来说,这一地区既是它通向东方的咽喉,又是北上阻遏苏联的基地,战略位置极其重要。二战后初期,中东的石油得到大规模开发,更提升了其重要性。[47]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苏伊士运河,它是英国通向其亚非殖民地、保护国的必经之路,也是英国经贸的“生命线”。据统计,若运河被封锁,单是石油一项,英国每年就将增加8亿英镑的进口成本。[48]而且,英国政府还拥有运河公司44%的股票,可以从其运营中获取巨大收益。[49]因此,尽管二战后英国经济凋敝、殖民地独立运动风起云涌,它仍不肯放弃中东。虽然1945年夏印度独立已是大势所趋,首相克莱门特·理查德·艾德礼(Clement Richard Attlee)曾提议考虑撤出中东,但他的建议遭到了军方和外交大臣欧内斯特·贝文(Ernest Bevin)等人的坚决反对,最终不了了之。[50]1947年5月,军方在其全球战略文件中指出,对英国安全至关重要的三点是保卫英国、控制主要的海上通道和占据中东。[51]次年年初,内阁也通过了有同样内容的报告;[52]英国统治集团决心维护其于中东的既得利益。
因此,从两国一贯的中东政策上讲,双方的分歧是很明显的。于是,当埃及总统纳赛尔在1956年7月26日宣布国有化苏伊士运河公司时,英加两国的矛盾很快凸显。
获悉埃及国有化运河公司的当天夜里,英国首相安东尼·艾登(Anthony Eden)即召开紧急内阁会议,[53]并确定了应对危机的基本方案。会议认为,“纳赛尔的行动侵犯了运河公司的特许权”,必须予以制裁;不能将问题提交联合国安理会,那将“冒极大的风险”,极易使事情“陷入僵局”;“相关西方国家必须考虑针对埃及的可能的经济、政治和军事行动”。会议还决定指示军方尽快研究军事行动方案,以备不时之需,并表示目前最重要的是了解美国政府的态度。[54]会议结束时,艾登还私下向美国代办福斯特表达了他个人的立场:“唯一的解决办法是西方接管运河,必要时可采取军事手段。”[55]艾登颇有把握地认为他会获得美国的支持,他自信地说:“在这件事上,根本没必要去询问美国的意见。”[56]与会的福斯特敏锐地注意到英国内阁的状态非常情绪化,特别是艾登。[57]英国的方案和英方高层的态度显然与加拿大中东政策的基本立场并不相容,他们对美国的态度也产生了误判。[58]
最初几天里,英加就彼此的立场频繁地进行了沟通,但双方在问题的解决方式与最终目标上存在分歧,加拿大的态度也并不积极。英国对此颇为不满,两国的传统亲密关系出现裂痕。
危机爆发后第二天,英加两国向彼此表示了对危机的基本立场。当天上午,英联邦事务大臣道格拉斯-霍姆(Douglas-Home)召见了各英联邦国家驻英高级专员,表达了英国对事态的基本态度并寻求各国的意见和支持。加拿大驻英高级专员罗伯逊在会上明确表示,加拿大外交部主张将问题提交安理会;他个人希望英国“不要太快收集太多刺向自己的矛”,要“尽可能将英国的利益与各国的普遍利益联系起来”。霍姆则回应说,他希望再次进行磋商,很可能安排在外交大臣与美法两国的代表讨论过之后。[59]显然,罗伯逊的表态引起了霍姆的不满,而且,加拿大的反应也只是英国考虑的次要因素。事实上,加拿大最初的态度反映了它在中东问题上的一贯原则立场,希望危机由相关大国在联合国的框架内和平协商解决,自己不过多参与。在1956年7月27日答复新闻界的声明中,加拿大外长皮尔逊虽然表达了对“公认的国际航道受到威胁的担忧”,但也明确指出加拿大在运河公司国有化一事上并无切身利益。[60]他还对媒体公开表示自己并未和恰在此时来访的澳大利亚总理罗伯特·门泽斯(Robert Menzies)讨论此事。加拿大的议会中也丝毫没有危机的气氛。[61]
1956年7月28日,英国冻结埃及在英的全部公私财产,并敦促加拿大保持一致。[62]同一天,英国首相艾登致信加拿大总理圣劳伦特和其他英联邦国家总理,表达了他不惜动武也要接管运河的强硬立场:“我们不能允许纳赛尔逃脱对其没收行为的惩罚,必须采取坚定的立场……应该抓住这个机会,作为一项永久的安排,将运河置于适当的国际控制之下。我们希望可以通过施加最大的政治压力来达到目标……但这可能会失败,所以作为最后手段,可能会不得不使用武力来使埃及妥协。”[63]皮尔逊对艾登表示可能动武的强硬态度“深感忧虑”。他认为,英国也自知“不可能仅通过政治压力就达到目的”;如果英国动武,“埃及极有可能将问题提至联合国”。而且,在与美国大使交流后,皮尔逊相信,英国的这一“最后手段”也难以得到美国的支持。出于这种关切,皮尔逊匆忙与罗伯逊进行了沟通,并对罗伯逊27日的表态表示了赞许。[64]随后,皮尔逊将拟回复艾登的信件草稿发给了罗伯逊,让他决定是否转呈,并特别强调要保持谨慎、注意时机,避免使答复“显得过于消极”而“激怒”英国。[65]28日,霍姆再次召见罗伯逊等人,但英加双方未达成任何一致,又一次不欢而散。[66]
1956年7月30日,鉴于英美法即将召开三国外长会议并“提议建立某种形式的国际监督机制”,英国接下来的举措尚不明朗但态度似乎有所软化,圣劳伦特在正式致艾登的回信中保持了谨慎和克制。他只是表达了加方对事件的关切,并明确驻英高级专员罗伯逊的观点即代表加拿大政府。[67]但实际上,信件的草稿已于此前由罗伯逊发给了英国内阁秘书诺曼·布鲁克(Norman Brook),其中几乎全盘否定了艾登的主张,并重申加方希望英国将问题提交安理会,由相关大国和平协商:“鉴于纳赛尔的态度,任何置运河于适当的国际控制之下的永久安排都将十分困难……除非所有大国联合施压……在目前的情况下,即使是作为最后手段而使用武力,也将面临风险和困难,其中之一是错误的一方(指埃及)将此事提交联合国;另外,如果能由正确的一方(指英国)提交联合国,将有明显的好处。”[68]于是,尽管加拿大在正式回信里表达了对英国的支持,也做出了实际行动,于30日当天,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答应冻结埃及在加拿大的资产,[69]但艾登仍然相当不满。同一天,他又收到了英国驻加拿大高级专员阿奇博尔德·奈(Archibald Nye)关于加拿大国内不利于英国言论的报告,于是更愤怒了。他对英联邦事务大臣霍姆说:“又是加拿大政府,我们必须做出反应。”[70]英国外交部的一些高级官员也对加拿大的反应同样不满。当英国驻法大使格拉德温·杰布(Gladwyn Jebb)向外交部表达类似罗伯逊的意见时,外交部副部长哈罗德·卡奇亚(Harold Caccia)斥责他道:“你比加拿大政府更像罗伯逊。”[71]奈也认为,加拿大没有意识到运河危机的重要性,他们本能的反应是考虑如何避开混乱局势,而不是采取行动来提供帮助。[72]
1956年8月1日,英、美、法三国举行外长会议,在美国国务卿杜勒斯模棱两可的承诺下,[73]艾登认为,美国没有排除使用武力,只是要求首先采取一些外交措施,他接受了美国的建议,同意在伦敦召开国际会议,首先发动外交和舆论攻势。[74]同一天,英国驻加高级专员奈会见皮尔逊,就使用武力和国际会议的召开与组成咨询加拿大的意见。皮尔逊虽然愿意向英国提供帮助,但仍坚持了加拿大一贯的态度。他表示,他不主张动武,赞同英国召开国际会议解决问题,尤其是非常支持英国邀请苏联和埃及参会的决定。至于加拿大是否愿意参加的问题,皮尔逊的态度显得颇为消极,他提出:“除非我们可以做出有益的贡献,否则不愿意参加……我们不是运河的主要使用国……如果英国认为我们的参加是有益的,并愿意制定我们可以参与的标准,我们也不会拒绝。”[75]皮尔逊的回复加剧了英国的不满,它开始丧失与加拿大沟通的兴趣。奈向伦敦方面保证说:“我阻止了任何官方形式的接近,以防我们得到不利于自己的反应。”[76]加拿大最后也没有收到参会的邀请。
随着事态的发展和双方讨论的深入,加拿大对作为最后手段的军事行动的反应成为英加讨论的中心。两国的立场迥异,英国大为不满,实际上单方面中止了与加拿大的磋商。
英国虽有意通过国际会议达成置运河于国际控制之下的目标,但坚持以武力为最后手段,此时它最关心的问题是一旦采取军事手段,加拿大将持何种态度。1956年8月8日,英联邦事务大臣霍姆单独召见加拿大驻英高级专员罗伯逊。两人首先就会议的筹备情况和英国的目标进行了简单的讨论,起初霍姆的态度和缓,在罗伯逊问及是否考虑不将苏伊士运河公司纳入国际控制时,他甚至表示存在这种可能性。但之后当罗伯逊非正式地提出如果会议进展不顺,加拿大担心英国动武时,霍姆的态度变得强硬,声称英国不会放弃使用武力。在两人的谈话即将结束时,明显已得知加拿大立场的霍姆又再次询问罗伯逊对动武的看法。[77]此前一天,加拿大外长皮尔逊已就苏伊士运河局势做出了判断:英国即将在伦敦会议上提出的对运河进行国际控制的要求“似乎是不可接受的”,美国也不会“积极地”给予英国支持;英国不想通过联合国解决问题,并很可能在认定会议失败后动武,那将导致英联邦的分裂和埃及向安理会申诉并获得“道义优势”。[78]罗伯逊两次向霍姆非正式地阐释了加拿大的立场。这次会谈显然未使英方满意。霍姆表示稍后再进行沟通,罗伯逊则称将在向皮尔逊汇报后再给予答复。[79]
罗伯逊对霍姆的态度感到不安,他随即向皮尔逊报告了会面情况,并提出除非艾登明确保证不使用武力,否则必须“正式通过官方渠道向英国表明加拿大对英方有可能采取军事手段的担心”。[80]但在英国首相艾登表达了他追求通过达成尽可能广泛的国际协议来解决问题[81]和印度等国同意参会的情况下,皮尔逊认为英国的立场有所软化且“局势似乎有所缓和”。因此,他要求罗伯逊向霍姆传达他对艾登发言和气氛改善的“宽慰”,并呈交他个人对运河国际控制形式的非正式建议,而不是“正式向英国表达加方对会议失败的担忧”。[82]皮尔逊力图提供帮助并尽量避免触怒英国,罗伯逊照做了,但仍在之后与霍姆的会面中尽力表达了加拿大反对动武的坚定立场。[83]
1956年8月15日,即第一次伦敦会议召开的前一天,英加两国就动武问题进行了直接的交涉,双方的矛盾白热化。英国外交大臣塞尔温·劳埃德(Selwyn Lloyd)召见罗伯逊,直截了当地问道:“如果我们不得不使用武力,是否能指望获得加拿大政府的支持?”罗伯逊则干脆地回答说:“不能。”[84]艾登获悉罗伯逊的答复后大怒:“我认为应该由加拿大政府而非罗伯逊做出正式答复,这比美国政府说过的任何话都要糟糕得多。”劳埃德对艾登进行了劝解,希望艾登不要过于在意罗伯逊的态度:“罗伯逊只是一个坚定的联合国支持者,观点不太能代表渥太华。”而且,劳埃德还进一步提出,鉴于加拿大的态度,应该避免与加方的进一步沟通:“如果纳赛尔发动新的侵略,使动武成为明确而紧迫的议题,难道他们(指加拿大)不会有给我们一个使自己感到遗憾的答案的危险吗?”艾登同意了劳埃德的建议,并再次强调,“再询问罗伯逊的意见没有任何好处”。[85]加拿大显然不再是英国考虑的一个因素,两国磋商实际上中断。
在之后的时间里,英国采取行动不再与加拿大认真沟通,背离了英联邦关于重大行动事先磋商的惯例,英加两国的沟通实际上陷入了停滞。加拿大的不满也日益增长,英加双边关系陷入危机之中。
第一次伦敦会议通过了18国宣言,宣言在承认埃及拥有运河主权的同时强调要对运河进行国际管制,主张通过谈判建立一个国际控制机构,并要求澳大利亚总理门泽斯率领代表团前往埃及开展谈判。皮尔逊对事态的进展感到安心,他认为英法两国和埃及都有所让步,“总体来讲,形势已经缓和了很多”。但此时的英国已经失去了征询加方意见的兴趣,只是简单地要求加拿大宣布支持会议宣言。[86]加拿大也照做了,1956年8月30日,它发表声明表态赞同伦敦会议宣言,并表示希望纳赛尔意识到宣言中的建议是“令人满意的谈判基础”。[87]
1956年9月3日,门泽斯尚在埃及期间,皮尔逊会见了劳埃德,双方就英国的危机应对路线进行了讨论,这也是双方外长自危机爆发以来的第一次当面沟通。劳埃德在会谈中坚定地表示,英国决心“尽一切可能”实现置运河于国际控制之下的目标;他认为英国政府一直遵循着正确的行动路线,英国公众和阿拉伯国家也都会给予支持。皮尔逊则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如果英国动武,可能不会得到预计的支持,“美国可能不会与英法始终保持一致”,“英国公众也并非坚定地支持政府”。劳埃德对皮尔逊的意见不置可否。唯一使皮尔逊感到些许安慰的是,劳埃德表示他个人认为如果门泽斯与纳赛尔谈判无果,埃及拒绝接受18国宣言,英国应立刻将问题提交安理会,除非情况十分紧急,英国才会“采取直接的干预手段”。[88]但实际是,就在这关键的一点上,皮尔逊也并未被告知实情,英国已不愿向加拿大透露自己真实的打算。因为,在此前几天与美国国务卿杜勒斯的谈话中,劳埃德坚定地谈到,除非纳赛尔在9月10日左右明确宣布接受18国宣言,否则英国决心开战。[89]对于这次会面,皮尔逊颇为不满。他告诉总理圣劳伦特,他感到英国在处理国际问题时“并不十分娴熟”,它的政策“令人困惑”。[90]9月5日,皮尔逊在北约理事会会议上公开向各盟国声明了加拿大的政策立场,“18国宣言作为谈判的基础是合理且令人满意的”;如果在开罗的谈判失败,“安理会的多数意见将是对后续行动的重要和宝贵支持”,“我们必须排除武力……除非是作为最后手段并与《北大西洋公约》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一致”。[91]
1956年9月9日,门泽斯与纳赛尔谈判失败,英国本已决心动武,但为争取美国的支持,不得不再次听从杜勒斯的建议,推进苏伊士运河使用协会(Suez Canal Users’ Association,SCUA)计划,并准备再次召开伦敦会议。[92]英国仍然只是简单地要求加拿大公开宣布支持SCUA。[93]加拿大得知英国的下一步行动和曾决定开战的消息还是来自其驻美大使A.D.P.希尼(A.D.P.Heeney)与杜勒斯的会谈。[94]它的不满和担忧都被严重激化了。针对英国的要求,内阁决议只发表声明“加拿大政府正在认真研究这一问题”,而暂不表态支持,以免“导致对加拿大最终态度的错误推测”。[95]正身处巴黎这一旋涡中心的皮尔逊[96]也非常小心地避免在事情明晰之前与SCUA产生联系。他在发回国的报告中写道:“我越思考SCUA计划就越怀疑它的实用性和是否明智。”[97]他认为,“在纳赛尔不屈服的情况下,推进新的安排很难不产生某种冲突”,而一旦英国和法国执意动武,包括美国在内的原18国宣言签署国中的大多数都会表示反对。[98]当然,加拿大的态度此时已经并不能对英国接下来的行动产生什么影响了。
之后,艾森豪威尔和杜勒斯接连公开发表反对英国和法国动武的言论,第二次伦敦会议也徒劳无功,英国和法国深感受到美国的欺骗,[99]绕开美国向安理会提交了申诉,意图显示两国已尽力采取一切和平手段解决问题,实际上是在为动武寻找借口。[100]加拿大对这一系列事件都保持了关注,它虽有意提供帮助,但也难掩忧虑与不满。加拿大常驻联合国代表R.A.麦凯(R.A.MacKay)对能够在联合国讨论苏伊士问题感到满意,他在纽约积极探听有关各方的态度并向皮尔逊持续通报会议进展,还要求“谨慎地”向安理会提交加拿大的建议,并在原则上得到了外交部的支持。[101]但麦凯同时也表达了对英国在联合国的举措的失望和焦虑:“法国和英国(特别是后者)非但没有寻求解决方案,反而似乎一心要羞辱纳赛尔,或许还要表明安理会在这个问题上的无助。英国决定将问题提交联合国似乎主要受到国内政治压力的推动,如果我们对英国目前策略的理解是正确的,那么它的策略将是对联合国机制令人失望的利用,而这一机制可能是苏伊士运河问题获得解决的唯一可行办法。”[102]但英国甚至已不再要求加拿大公开给予支持,更遑论向它透露实情。
1956年10月12日,英、法、埃三国达成一致同意六项原则;次日,英法两国向安理会提交了包括六项原则在内的对运河实行国际共管的提案,这一提案遭到苏联的否决;英国认为只有无法实践的原则毫无意义,外交手段已经用尽,最终决意在不与美国协商的情况下开战。此时英加两国的关系已经疏离到了加拿大消息闭塞、对英国政策一无所知的程度。10月18日,英国首相艾登在内阁会议上向其阁员完整地阐释了他和外交大臣劳埃德两天前与法国商议好的行动计划,即以色列进攻埃及、英法两国以维护运河为由对纳赛尔动武。[103]而就在同一天加拿大的内阁会议上,外长皮尔逊还在报告中说:“苏伊士运河争端正在逐步缓和。”[104]到10月29日战争爆发当天,美国驻加大使利文斯顿·麦钱特(Livingston Merchant)奉国务卿杜勒斯的指示来向皮尔逊探听消息:“华盛顿几乎丝毫不了解英国的中东政策。”皮尔逊回答道:“在这个问题上,除了杜勒斯已知的外,我们没什么可补充的。”[105]这表明,英国在对埃及动武的关键决策问题上完全对加拿大视若无睹。
在1956年7月26日至10月29日苏伊士运河危机这为时三个月的外交解决阶段中,加拿大虽然同情并愿意帮助英国,但仍坚持其战后初期一贯的中东政策原则,即危机主要是大国的问题,应由它们和平协商,或通过联合国解决。英国则是有些过于情绪化,执着地保护它在苏伊士运河的利益,并决心不惜一切手段,包括使用武力,来夺回运河的控制权,而且加拿大显然一直都不是它决策时考虑的重要因素。对英国来讲,加方提供帮助的意愿和举措也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此,在运河危机初期的两国磋商中,英国的不满和愤怒逐渐累积,很快单方面中断了沟通,之后基本无视加拿大的立场和意见,甚至到决心动武时还将加拿大蒙在鼓里。而在磋商实际中断后,加拿大的失望和担心也逐渐升级。双方彼此不满,两国的传统亲密关系受到极大冲击,英加两国渐行渐远,双边关系陷入严重危机。
1956年10月29日,以色列突袭埃及,苏伊士运河战争爆发。次日,英法按此前计划向埃以发出最后通牒,为动武寻找借口。[106]英法的最后通牒很快遭到埃及的拒绝,以色列则是以埃及同意为条件表示了接受。同一天,美国在安理会中提出草案,要求以色列停火并撤军和任何联合国成员不得在该地区使用武力,[107]但美国的提案遭到英国否决,随后苏联的提案也被否决,安理会的工作实际失效。31日,英法发动空袭,开始了对埃及的侵略战争。
英国一意孤行向埃及发出了其几乎不可能接受的最后通牒,为发动对埃及的侵略战争并进而军事占领运河区制造借口。它事先未与加拿大协商,而是按照过去宗主国的方式,直接做出决定并要求获得支持。加拿大驻英高级专员罗伯逊报告外长皮尔逊说,他对伦敦的决定“一无所知”,之前“没有丝毫迹象表明有任何不寻常的计划”;[108]加拿大总理圣劳伦特则最早是从10月30日的新闻报道上才获知了英国发出最后通牒的消息。[109]几乎在向埃以递交最后通牒的同时,英联邦事务大臣霍姆才正式向包括加拿大在内的各英联邦国家驻英高级专员通报了英国的决定。[110]在递交最后通牒的消息已经公布后才送交圣劳伦特的信中,艾登将英国的行动美化为保护运河、制止战争的“正义之举”和“当务之急”,并要求加拿大给予支持:“我们不允许埃以间的战争封锁苏伊士运河……我们应该就此提出要求,如果遭到拒绝,我们将采取任何必要的军事行动以迫使双方遵守……我们关心的是结束战争并保证运河的安全,并希望以最合适的方式向联合国提交这一问题。但与此同时,当务之急是立即采取行动……我知道我们可以寻求你的理解,并非常希望你们支持我们的努力。”[111]
英国的做法引起了加拿大的激烈反应。圣劳伦特在收到艾登的信件后,愤怒且厌恶地将它扔向皮尔逊,并询问道:“你对此有何看法?”[112]助理副外长霍姆斯则回忆说,加拿大外交部对英国行动的反应是“震惊和不理解”。[113]皮尔逊也迅速做出了应对。收到消息后,他立刻与杜勒斯交流了情况。后者表示,他事先也对英国的决定一无所知,他认为英法的行动“破坏了一切”。皮尔逊随即要求驻英高级专员罗伯逊向英国表达加拿大对英法挑战联合国权威、在安理会正在开会时采取行动的“困惑和沮丧”,以及对英国从未与加拿大和美国进行磋商的不满。[114]1956年10月30日,霍姆正式通知各英联邦国家高级专员时,罗伯逊即传达了皮尔逊的态度,但他只得到了冠冕堂皇的答复。霍姆说:“英法行动的唯一目的是防止战斗蔓延,保护运河的和平使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安理会需要花好几天才能辩论出谁是侵略者……英法的通牒符合联合国和《三方宣言》[115]的宗旨。”[116]显然,英国并不太重视加拿大的意见。
事实上,对加拿大而言,英国的侵略行为彻底改变了苏伊士运河危机的性质,加拿大外交的一系列基本原则都受到了致命威胁。加拿大一直自诩为英美之间的“桥梁”,并在安全上仰赖它们的保护,而运河战争造成了英美的不和,这给加拿大的这一角色定位与核心安全利益带来了极大挑战。[117]英联邦是加拿大抵消美国拉力、扩展外交活动空间的重要抓手,而英国的干预行动严重威胁了英联邦的团结。联合国是加拿大极为看重的外交平台,英国于安理会正在审议埃及申诉时悍然动武,则是直接挑战了联合国的权威。同时,传统上与母国的亲密关系又使加拿大虽对英国不满,但仍不得不致力于提供帮助。因此,加拿大转变了态度,开始积极参与危机解决进程,努力为相关国家寻找政策协调的办法,以阻止战争蔓延,特别是协调英美方案和弥合英联邦的裂痕,并尽量为英国挽回颜面。
1956年10月31日,在安理会工作失效,英法的空袭已经开始的情况下,南斯拉夫在安理会上要求召开联合国大会紧急会议来审议苏伊士运河危机。在安理会中,英法拥有一票否决权,如果召开联合国大会紧急会议,它们将丧失这一优势,因此表示反对。但南斯拉夫的提议属于程序问题,所以即使是在安理会上,英法也无法阻挠决议的通过。加拿大虽因不是安理会理事国而未参与投票,但它在决议通过后筹备联合国大会紧急会议时发挥了重要作用。[118]相比于在投票中选择弃权的澳大利亚,[119]加拿大的行为几乎是在公开反对英国,这招致了英国的强烈不满。31日当天,圣劳伦特回信艾登,向后者表达了他对英国从未与加拿大沟通的不满;圣劳伦特几乎完全否定了艾登对英法行动的辩护,明确不认同埃以战争“使英法有必要决定派军进驻运河区”的观点,还提出除了“战争可能蔓延的危险”外,加拿大尤其对“英法行动给联合国造成的影响”、“英联邦内部的巨大分歧”和英美之间“在态度和政策上令人震惊的差异”三个问题感到“特别焦虑”;他还声明,加拿大将积极参与化解危机,致力于在联合国框架下协调各国以恢复和平,同时也“不会忘记与英国和英国政府之间非常特殊的亲密友谊和密切联系,以及苏伊士运河对英国经济的极端重要性”。[120]虽然加拿大也表示了会努力给予帮助,但圣劳伦特的表态仍极大地激怒了英国。据英国高级专员公署的第一秘书贝尔格雷夫透露,伦敦方面对圣劳伦特回信的语气感到“震惊”。[121]加拿大驻英高级专员公署的顾问史密斯也报告说:“加拿大对苏伊士运河危机的态度在英国引发的不满与美国导致的一样大。”[122]
1956年11月1日,安理会对危机的审议转至联合国大会紧急会议。皮尔逊也在建立一支联合国警察部队的建议中找到了挽回英国颜面并恢复相关国家政策协调的手段,并开始致力于此。[123]当天上午,皮尔逊的设想得到内阁批准:针对极有可能出现谴责英、法、以的提案,加拿大要努力推迟其表决,并提出修正案,在修正案中“要谈及导致英、法、以行动的挑衅行为”;加拿大还要考虑提出这样的建议,即“停火并召开具有广泛基础的中东问题会议,且在开会期间派出大量警察部队驻扎于阿以边境以维持和平”。[124]皮尔逊认为,“建立一支足够强大的国际部队来维持秩序”,可以“使英法在不太丢脸的情况下撤出埃及”,同时又不局限于此,它“在某种程度上从属于找到持久解决更大问题的机制这一主要目标”。[125]随后,他要求罗伯逊探听英国对这一计划的反应。罗伯逊随即与英国常任副外长伊玛·柯克帕特里克(Ivone KirkpATRIck)进行了沟通。柯克帕特里克表示,首相艾登即将在议会辩论中提出类似的设想,“那里的警察行动必须是为了隔离交战双方并防止敌对行动再次爆发,如果联合国那时愿意接手维持和平的任务,没有人会比我们更高兴”。[126]罗伯逊由此认为英国有可能给予加拿大支持,并通知了刚到纽约参加联合国大会紧急会议的皮尔逊。受到罗伯逊消息鼓舞的皮尔逊在会议间歇与美国国务卿杜勒斯进行了沟通。后者表示,当务之急是提出一项要求停火的决议,以制止战争和避免亚非国家提出更强硬的提议;如果加拿大提出建立谈判机制和警察部队的建议,美国将会给予支持。[127]看似皮尔逊在协调英美方面已经获得成功,并使危机的解决初现曙光。然而,虽然艾登确实在11月1日下午发表了柯克帕特里克所说的讲话,这也可以代表一种调整政策的可能性;但艾登在讲话中并未谈及联合国维和的具体方式,比如是由联合国承认英法的行动,还是另外建立一支紧急部队,紧急部队又如何组成。[128]实际上,艾登更多是在考虑仿照朝鲜战争的模式,利用联合国部队使英法的军事行动合法化和为英军以联合国部队的形式留驻埃及预留后路,这显然与加拿大化解危机并尽量使英国体面地撤出埃及的目的并非完全一致。而美国更关心的是迅速“实现停火”,并在这一过程中发挥“领导”作用,以与苏联争夺亚非国家的好感,并维持它在西方阵营中的领导地位,避免与英法过度交恶;至于具体的方案,也并未最终确定。[129]
1956年11月2日凌晨,联合国大会紧急会议表决关于美国要求停火并撤军的提案,该提案以64票支持对5票反对(英国、法国、以色列、澳大利亚、新西兰)和6票弃权获得通过,成为第997号决议。[130]相较其他“老英联邦”成员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皮尔逊不仅选择了弃权,随后还进行解释性发言,表示加拿大支持停火,之所以弃权是因为美国仅仅呼吁恢复现状,真正需要的是一支“足够强大的联合国部队,在达成政治解决方案的同时,维持埃以边界的和平”。[131]虽然皮尔逊主观上“非常同情”英国,要求组建联合国部队也有为英国挽回颜面的目的,但这也确实是加拿大第一次在国际事务中公开反对英国,尤其还是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坚定支持英国,早已招致英国高层怨愤的杜勒斯公开赞扬皮尔逊发言[132]的情况下。加拿大显然是激怒了英国,连长期以来积极与罗伯逊沟通交流的英国高级专员公署第一秘书贝尔格雷夫都对加拿大“第一次在如此重要的问题上公开与联合王国‘分道扬镳’”表示了遗憾。[133]
英国虽对加拿大的公开对立大为光火,但为尽量为军事行动留好退路,它仍与加拿大进行了沟通,希望加拿大可以提出使英国能够参与并长期留驻运河区的联合国部队方案。1956年11月2日上午,英国外长劳埃德召见加拿大驻英高级专员罗伯逊。在为英法行动进行了冗长的辩护之后,劳埃德表示,他对皮尔逊提出的建立一支联合国警察部队的建议“非常感兴趣”,他认为建立这样一支部队有两个“必不可少”的条件,一是“埃以必须接受”,二是“参加这支部队的联合国成员承诺维持这支部队的存在,直至悬而未决的中东问题达成得到联合国保证的协议”。劳埃德初步向罗伯逊传达了英方的基本立场。罗伯逊力促英国同意立即停火。他回复说:“这种安排极大地取决于英法答复联合国决议的速度和性质”,如果立即停火,“也许还有机会在埃以的同意下建立一支联合国警察部队”,若继续行动,将“很难实现”。劳埃德则坚称目前很难接受立即停火。两人并未达成一致。[134]当天下午,法国外长克里斯蒂安·皮诺(Christian Pineau)到达伦敦,英法商议后决意继续军事行动,并尽快登陆埃及,同时也不坚决拒绝第997号决议,以为参与联合国部队留好后路。[135]于是11月3日上午,艾登发出了正式声明:“英法政府坚持认为必须采取紧急警察行动。如果以下三个条件得到满足,英法将很乐意停止军事行动:(1)埃以政府同意接受一支联合国部队维持和平;(2)联合国决定组建并维持这样一支部队,直至埃以恢复和平,并就苏伊士运河进行令人满意的安排,两项内容都需经联合国保证;(3)在联合国部队组建完成之前,交战国立即接受有限的英法部队驻扎其间。”[136]
加拿大收到英国回复后深受鼓舞,继续推进组建联合国部队的政策,并积极与英国进行沟通。皮尔逊显然是非常希望给英法的侵略活动以掩护,他也获得了总理圣劳伦特的支持。[137]1956年11月3日,加拿大内阁批准了皮尔逊准备的提案,即“联合国警察行动分两阶段进行;短期内由立即可用(immediately available)的军队负责,但不仅限于英法;这些军队将留驻埃以之间,直至有更长期的联合国警察部队取而代之”。[138]这一最初的案文几乎重复了朝鲜战争中组建“联合国军”的模式,它过分偏袒英国,不仅没有指控英法是侵略者,还为其行动罩上了联合国的外衣。因此,它被通报给美国后遭到美方质疑。美国虽然对这一提议“感兴趣”,但担心受到与英法“勾结”的指控。[139]它主张建立两个委员会,分别解决阿以问题和苏伊士运河问题。[140]加拿大内阁随后通过新的提案,在文字上稍微淡化了袒护英国的色彩:“建议任命一个由五名成员组成的大会委员会,由其在48小时内向大会提交一项计划,以便在中东组建一支紧急联合国警察部队,该部队从立即可用的军队中招募,其人数要足以执行第997号决议。”[141]新提案确定后,罗伯逊立即通报了英国。英国为预留退路,基本上表示了支持。艾登表示他会将加拿大的提议与美国的提议结合起来加以考虑,之后“仍有可能给予支持”;劳埃德则给罗伯逊留下了这一提案是“受欢迎的”并可能获得英国赞成票的印象。但他们也都有所保留:艾登提出了更有利于英军长期留驻埃及的修改意见,即将“以执行第997号决议”改为“促使埃以停止敌对行动,直至该地区所有未决问题得到经联合国保证的全面解决”;劳埃德则表示他不能保证会停止登陆行动。[142]
然而,迫于美国压力,加拿大最终决定向联合国大会紧急会议提交更具中立色彩的提案,这再次激起了英国的不满。1956年11月3日傍晚,皮尔逊会见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亨利·卡伯特·洛奇(Henry Cabot Lodge),进一步阐明加拿大的立场并就提案内容征求意见。[143]洛奇则拿出新的文本并表示希望能以加拿大的名义提交,案文内容是“请联合国秘书长在48小时内向大会提交一份计划,在有关国家的同意下建立一支紧急联合国警察部队,以执行第997号决议”。皮尔逊表示此前已将案文通报给英国并得到了较为积极的反馈,他急于制定英法不会反对的提案。洛奇则答“英法不会反对这一案文”。皮尔逊被迫让步,同意稍加修改后作为加拿大草案提交。[144]虽然新案文中的联合国紧急部队仍未以定性谁是侵略者为组建的前提,还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英国的颜面,其内容也仍为英国参与留下了操作空间,但从明确表示“立即可用的军队,不仅限于英法”,到暗示“立即可用的军队”,再到完全删掉这一内容,加拿大在美国的压力下一再削弱其提案中袒护英国的色彩。加拿大未与英国充分协商且与之前差别颇大的最终提案明显招致了英国的愤慨。英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皮尔森·迪克逊(Pierson Dixon)向皮尔逊抱怨道:“这一文本与我理解的并已在伦敦讨论过的大不相同。”[145]
1956年11月4日凌晨,联合国大会紧急会议通过了加拿大组建联合国紧急部队的提案,即第998号决议。[146]这一决议仍保留了英国参与联合国紧急部队的可能性,因此,虽与已“理解”并“讨论”过的“大不相同”,英国也未立即予以拒绝。劳埃德致信联合国秘书长达格·哈马舍尔德(Dag Hammarskj?ld)表示祝贺,并称未经详细讨论暂时无法给予答复。[147]同日凌晨,联合国大会紧急会议紧接着表决敦促各方接受第997号决议的19国提案,皮尔逊此前对争取亚非国家支持加拿大的提案公开表示过赞成。[148]该提案最终也以59票支持对5票反对(英、法、以、澳、新)和12票弃权获得通过,成为第999号决议。[149]加拿大再次于澳、新两国坚定效忠的情况下与英国公开站在了对立面。
随后在决定组成紧急部队时,加拿大再次令英国失望了。虽然在与哈马舍尔德等人讨论时,皮尔逊重提了他最初的两阶段方案,并表示加拿大在提交议案时并不同意“英法不会参与”这一假设,但他也承认了英法参与第一阶段的行动面临“政治上的困难”,“可能最好的办法是寻求英法参与的替代方案”,并明确表示加拿大也同意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不参与第二阶段长期部队的意见。[150]最终,迫于美国和亚非国家的压力,[151]加拿大同意了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不得参与联合国紧急部队这一原则,[152]1956年1月5日凌晨通过的第1000号决议也正式确认了这一点。[153]虽然最后也未谴责英国的侵略,加拿大挽救英国颜面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英法实际上被排除出联合国紧急部队,英国企图以联合国部队形式留驻埃及的想法破灭了,而这是它此前同意联合国紧急部队计划的目的。
1956年11月5日凌晨,英法军队登陆埃及,地面战斗开始,英加两国的矛盾也激化到了顶点。当天英国外长劳埃德公开宣布,英国政府“欣然接受”加拿大关于建立一支紧急部队的建议,但要视进一步的情况而定。[154]首相艾登也致信加拿大总理圣劳伦特,仍以制止战争为由对英国的行动进行辩护,“以色列接受停火是有条件的,其中包括恢复运河的自由通行,所以分割战斗双方并保证运河安全的行动必须按计划进行”;他“欣然接受加拿大建立联合国紧急部队的提议”,但组建联合国部队需要时间,英国的行动也是为“控制局势和联合国部队接替英国的责任创造条件”。他还表示英国在行动时将会“采取任何可能的措施来减少平民伤亡和物质损失”。[155]加拿大对英国的行径极为不满。同一天,圣劳伦特回信艾登,明确表示反对英国继续进行军事行动。他还在信中对艾登恢复和平、减少平民伤亡的言论进行反驳:“中东的事件掩盖了苏联的暴行。他们之前不敢武力镇压匈牙利,以免单独对抗世界舆论;而现在他们说在匈牙利政府无能的情况下,苏联在恢复秩序,还可能会说将采取一切措施以避免平民伤亡。”[156]两国的关系降至冰点。用英方的话来说,这是迄今为止两位英联邦国家的首脑之间传递过的“最激烈的私人电报”。[157]
英国登陆埃及的同时,苏联也稳定了匈牙利的局势,它以武力威胁英国停火;美国则开始抛售英镑,加大了对英国的财政压力,并在石油供应上要挟英国,逼迫英国接受停火决议;[158]英国国内支持的声音也急剧下降。内外交困之下,艾登被迫于11月6日宣布接受联合国决议,无条件停火。[159]法国紧随其后,危机最终落幕,英国遭到了惨痛的失败。11月7日,联合国大会紧急会议通过第1001号决议,[160]组建联合国紧急部队的法律工作完成;11月15日,联合国紧急部队开始进驻埃及,承担起监督和保证英法以撤军、隔离埃以从而维持和平的职责。加拿大是紧急部队的主要发起国与参与国,这被视为加拿大外交的重大胜利,维和也由此成为加拿大外交的一个主要关注点,开始构建起“加拿大人无法拒绝维和”的民族神话。[161]尽管危机中加拿大始终怀有为英国挽回颜面的目的,但它的举措成效并不显著,也未能满足英国的要求,未获英方理解,反而招致了怨愤。而英国一意孤行,不顾劝阻拒不停战,坚持以各种方式谋求在运河区的军事存在也引起了加拿大的强烈不满。危机中英国和加拿大分歧公开化,传统上的亲密关系遭受沉重打击,双边关系跌入谷底。
20世纪50年代,英加两国的传统关系正在松动,加拿大基本脱离了英国的战略轨道,虽然两国传统上的亲密关系仍存,但基本上也仅靠彼此的情感需求维系,两国关系处于调整过渡阶段。苏伊士运河危机中英加的互动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给予了本已脆弱的两国传统关系致命一击。继全面“脱钩”之后,两国传统上的亲密关系也基本瓦解了,英加传统关系宣告了它的终结,两国彻底超越了传统帝国的特殊纽带。
首先,苏伊士运河危机对英加传统上的亲密关系造成了直接冲击。运河危机期间英国的一意孤行和曾单方面拒绝沟通给加拿大高层的传统英帝国“情结”造成了严重伤害。在1956年11月底加拿大议会召开的紧急会议上,总理圣劳伦特公开承认他对英联邦和北约协商的破裂感到恼火和沮丧,对英法的行为感到愤慨;[162]主导了危机中加拿大外交的皮尔逊在危机期间就已数次表达过对英国行动的“困惑”与“不满”,他对英国人不理解他试图拯救英国颜面的努力感到“失落”;[163]驻英高级专员罗伯逊在1957年夏天时表示,因为“英国对苏伊士运河危机的整体处理”,他“对英国的判断和理智失去了信心”;[164]驻印高级专员埃斯科特·里德(Escott Reid)则认为,“由于不合理的双重标准,加拿大对英国侵略的判决远没有它应得的严厉”。[165]当时英国驻加拿大的外交官们也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危机之后出任英国驻加高级专员的萨维尔·加纳(Saville Garner)写道:“我担心我们一定会发现,加拿大政府再也不会像他们过去长期以来准备做的那样欣然接受我们的判断了。”[166]时任其副手的尼尔·普里查德(Neil Pritchard)也警告伦敦说:“缺乏磋商已经留下了一个永久的伤疤。”[167]同样的,加拿大持续拒绝向英国提供其真正想要的帮助也使英国大为不满。英国常驻联合国代表迪克逊在危机后不久写道,英国应该“将‘老英联邦’的另外两个成员(加拿大和南非)排除在与这两个国家(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磋商之外,已经证明后者是我们真正的朋友”。[168]
其次,也是更重要的,苏伊士运河危机动摇了这种亲密关系的基础。在加拿大方面,素来亲英的英裔加拿大人分裂了。加拿大公众普遍对中东局势非常感兴趣。时人詹姆斯·埃尔斯写道,“所有迹象都表明,10月29日的消息和随后发生的事件深深地触动了这个国家”。[169]但这种兴趣很快在英语加拿大地区引起了对危机本身和加拿大政府应对措施的激烈辩论,英裔加拿大人的意见产生了明显分歧。1956年11月12日在多伦多开展的一次盖洛普民意调查显示,43%的受访者赞同英法的中东政策,40%的人表示反对,17%的受访者说没有意见。[170]报纸的社论也反映了这种分歧。多伦多的《环球邮报》、《卡尔加里先驱报》、《埃德蒙顿日报》(Edmonton Journal),甚至通常被认为是自由派刊物的《温哥华太阳报》(Vancouver Sun)都公开赞扬了英国的行动,对加拿大政府的立场进行抨击,它们特别强调加拿大政府的行动是在“抛弃与英国的历史联系”“破坏加拿大的英国传统”;而多伦多的《星报》(Star)和《温尼伯自由新闻》(Winnipeg Free Press)等自由派刊物与一般属于保守派的《渥太华日报》(Ottawa Journal)则发表社论批评艾登,为圣劳伦特政府的政策辩护,其中自由派的报刊尤其反对“无论对错加拿大都应支持母国”的言论。[171]
在英国方面,维系英加传统亲密关系的帝国梦也遭到了沉重打击。二战后英国明显势衰,但其大国心态一时难以改变,它仍着力维系英联邦和帝国统治,以继续保持世界性大国姿态,这也为它维持与加拿大这一“帝国长女”的传统亲密关系提供了心理基础。而苏伊士运河危机则给予了英国这种心态和努力极大的打击。在战后初期大体上维持了稳定与团结并仍由英国占据联系中心和领导地位的英联邦,在运河危机中用事实证明了它只是看似可以成为帝国有希望的继承人。当英国企图仍像过去那样作为一个宗主国行事时,英联邦成员国此前仅部分显现的意见分歧和政策差异被充分暴露,英联邦遇到了“解体”的威胁,其前述的格局也开始发生根本转变。[172]至于摇摇欲坠的英帝国,危机使英国被迫撤出中东,帝国的殖民体系进一步瓦解。英国维持帝国的梦想大大受挫。
运河危机之后,英加关系彻底超越传统的束缚,完成了两国现代国家关系正常化的转型。正是在苏伊士运河危机的冲击下,英国在外交事务中不再将加拿大视为“帝国长女”,沉溺于旧日“英帝国外交一致”的迷梦。1957年,取代圣劳伦特担任总理的保守党人约翰·迪芬贝克(John Diefenbaker)提出想把加拿大进口的15%从美国转移到英国。接替艾登担任首相的麦克米伦选择了通过提出加拿大无法接受的替代方案并使之泄露出去而使此事不了了之。[173]加拿大也在之后的对英外交中挣脱英帝国传统的束缚,在心理上完成了对英国的外交独立。在之后的南非种族隔离问题上,当英联邦再次面临重大危机时,尽管内阁中仍有亲帝国的声音,加拿大却再次抛却了帝国情怀。1961年的英联邦总理会议上,迪芬贝克坚决反对麦克米伦将南非留在英联邦内的言论,并坚持要求把谴责南非种族隔离的内容写入最后的会议公报。[174]
传统英加关系的松动是一个较为漫长且曲折的过程,各种偶然性使这一过程或加速或放缓,又或是出现反复。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加开始“脱钩”。国力衰落的英国难以继续维持在加拿大的优势,美国在加拿大的影响力不断增强;在战争中提升了国际地位的加拿大也开始谋求推行独立的外交路线。这一发展趋势经第二次世界大战大大加速了。二战后,国势大衰的英国再也无力恢复在加拿大的旧有地位;加拿大也于战争中最终形成了独立外交,[175]并在战后开始寻求以“中等强国”的身份参与国际事务。两国在安全、经济和政治上全面“脱钩”。但两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亲密关系仍存,并通过加拿大人对母国的依恋和英国人的帝国梦想维系着。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对两国来说都称得上是一场突发事件的苏伊士运河危机爆发了。
在苏伊士运河危机的外交解决阶段,英国决心采取一切手段维护它在苏伊士运河的利益,实现接管运河的目的,它虽然有意通过谈判达成目标,但坚持以武力为最后手段;而加拿大坚持主张由相关大国在联合国的框架下和平协商,坚决反对动武,它愿意支持英国,但实际上游离于事态之外。虽然加拿大不是英国决策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但加方的态度仍使英国的不满逐渐累积,乃至于单方面中断沟通,隐瞒动武的决策。英国的一意孤行也伤害了加拿大的感情,双方的分歧使它们渐行渐远,关系陷入严重危机。运河战争爆发后,英国拒不停战,并谋求以联合国军的名义实际控制运河区;加拿大则致力于组建联合国部队以化解危机,虽然它也有为英国挽回颜面的目的,但成效并不显著,实际上也不能满足英国的要求。在战争过程中,两国的分歧公开化,关系跌入谷底。
在运河危机中,英国明显是将加拿大置于加、澳、新、南非这一“老英联邦”集团中加以考量,希望像过去一样作为一个宗主国行事,并理所应当地获得加拿大的支持。而加拿大虽然出于传统上的亲密关系愿意帮助英国,但更希望维护其“中等强国”的外交定位,实践其“机能原则”,根据事态与自身的关系和本国的能力做出应对,故而经历了从游离到积极参与的转变,致力于在联合国框架下协调相关大国关系。危机中英加的互动给本已脆弱的传统双边关系致命一击,继全面“脱钩”后,两国传统上的亲密关系又遭重创。危机后两国高层及民众对彼此的态度,以及英加政策的变化,显然意味着两国传统关系的终结与两国对传统帝国纽带的超越。
苏伊士运河危机是英加传统关系瓦解与超越的转折点。实际上,运河危机中英加的互动对两国外交未来的走向也产生了深远影响,此后,两国同为西方世界成员和冷战盟友在双边关系中的影响更为突出。经历了加拿大“背叛”的英国逐渐丧失了维系这些传统联系的兴趣,它在外交上开始基于“接受变化了的外部环境的新现实”的较长时期、较大幅度的调整,[176]推进“非殖民化”、彻底终结帝国特惠制与英镑区、撤出苏伊士运河以东地区,并几乎不可逆地转向了欧洲。危机中加拿大在创建联合国紧急部队时扮演的角色也促使它进一步转向国际主义外交并热衷于维和事业,加拿大外交史上著名的“加拿大人无法拒绝维和”的民族神话由此开始构建。当然,在这一民族神话的形成过程中,皮尔逊为侵略者英国挽回颜面这一不光彩的目的也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同时,离开了与英国有传统联系的加拿大,虽同时作为英国与美国的冷战盟友,但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具有压倒性优势的强邻美国在各方面的影响乃至于控制,在此后的时间里,它不得不更加依附美国,其所谓的“中等强国”外交也显得有些名不副实,加拿大甚至常常不得不沦为美国外交政策的“马前卒”。
[1] 本文系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世纪50—60年代美国以香港为基地对新中国的隐蔽行动研究”(2020G009)的阶段性成果。
[2] 刘磊,历史学博士,西北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翟中贤,西北大学中东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3] 国外学界的研究成果可参见杨冬燕《关于1956年苏伊士运河危机的英美外交史学》,《世界历史》2001年第4期。中国学界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有杨冬燕《苏伊士运河危机与英美关系》,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胡才珍、左昌飞《从苏伊士运河事件看英美“特殊关系”》,《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6年第2期;徐振伟《英国在苏伊士运河危机中的决策分析——不对称理论的视角》,《安徽史学》2019年第6期。
[4] “Memorandum from Commonwealth and Middle East Division to Under-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November 2,1956,Documents on Canadian External Relations(DCER),1956-1957,Vol.22,file 122.
[5] 这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是何塞·E.伊加图亚(José E.Igartua)的一系列研究:José E.Igartua,“‘Ready,Aye,Ready’ No More?Canada,Britain,and the Suez Crisis in the Canadian Press,” in Phillip Buckner,ed.,Canada and the End of Empire,Vancouver:UBC Press,2005,pp.47-65;José E.Igartua,The Other Quiet Revolution:National Identities in English Canada,1945-71,Vancouver:UBC Press,2006。
[6] 代表性成果有:Janice Cavell,“Suez and After:Canada and British Policy in the Middle East,1956-1960,” Journal of the Canadian Historical Association,Vol.18,No.1,2007,pp.157-178。
[7] Norman Hillmer and J.L.Granatstein,Empire to Umpire:Canada and the World to the 1990s,Toronto:Copp Clark Longman,1994,p.226.J.L.格兰纳茨坦(J.L.Granatstein)还在其他著作中有许多类似的讲法,比如“旧加拿大正在消失,苏伊士运河危机及其引发的回应证明了这一事实”。参见J.L.Granatstein,ed.,Twentieth Century Canada,Toronto:McGraw-Hill Ryerson,1986,p.307。
[8] Janice Cavell,“Suez and After:Canada and British Policy in the Middle East,1956-1960,” Journal of the Canadian Historical Association,Vol.18,No.1,2007,p.160.
[9] 米开会:《加拿大对苏伊士运河危机的外交应对》,《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王振华:《英联邦兴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10] 潘迎春:《第二次世界大战与加拿大独立外交的形成》,《世界历史》2009年第5期。
[11] “机能原则”是指在处理国际事务时,大国可以发挥决定性的作用,但不能完全忽略中小国家的声音;在中等国家有能力发挥作用的领域和事务中,应该给予中等国家充分的发言权和决策权。中等国家参与国际事务应该基于三个条件:国家对相关问题的解决做出过直接贡献、与本国的利益攸关、国家的参预能力。“机能原则”是加拿大为实践其“中等强国”外交定位而奉行的一个主要外交原则。详见潘迎春《“中等国家”理论的缘起》,《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9年第5期。
[12] 张华:《从与不从:加拿大与美国安全关系研究(1957~196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第53~70页。
[13] “Military Cooperation and Political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Canada,” February 12,1947,FRUS,1947,Vol.III,The British Commonwealth,Europe,file.64-73.
[14] 王振华:《英联邦兴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第44、83~89页。
[15] 杨令侠:《战后加拿大与美国关系研究》,世界知识出版社,2001,第39、47页。
[16]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英、美、加三国维持着一种三角经济关系,加拿大的对美贸易处于逆差、对英贸易处于顺差,它用从英国赚取的盈余去偿付对美国的欠款,这种经济关系开始于19世纪末期。参见Ernest P.Weekes,“Years of Canadian Foreign Economic Policy,” in Edgar McInnis,ed.,Twenty-Five Years of Canadian Foreign Policy,Toronto:Canadian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Publications Branch,1953,p.60。
[17] B.W.Muirhead,The Development of Postwar Canadian Trade Policy:The Failure of Anglo-European Option,Montreal:McGill Queen’s University Press,1992,pp.21,29.
[18] Paul M.Kennedy,The Realities Behind Diplomacy:Background Influences on British External Policy,1865-1980,Winchester,Mass.:Allen & Unwin,1981,p.335.
[19] 〔加〕约翰·J.柯顿:《加拿大外交理论与实践》,陈金英、汤蓓、徐文姣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第159页。
[20] 刘艺工:《加拿大司法制度的历史、现状及基本特征》,《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3期,第58页。
[21] 〔加〕唐纳德·克赖顿:《加拿大近百年史》,山东大学翻译组译,山东人民出版社,1972,第415~417页。
[22] 他曾在1956年11月26~29日加拿大议会的紧急会议上,热情地支持谴责政府不支持英国的修正案。详见James Eayrs,“Canadian Policy and Opinion during the Suez Crisis,” International Journal,Vol.12,No.2,1957,p.104。
[23] José E.Igartua,“The Quieter Revolution:Evolving Representations of National Identity in English Canada,1941-1960,” a joint session of the Canadian Historical Association and the Association of Canadian Studies,St.John’s,Newfoundland,June 8,1997.
[24] 1956年举办维多利亚女王纪念日的庆祝活动时,《环球邮报》讥讽道:“对加拿大过去的不尊重(尤其是与英国有联系的那部分)是渥太华特有的。”参见Globe and Mail(Toronto),May 21,1956。
[25] 苏伊士运河战争爆发,加拿大没有支持英国,《卡尔加里先驱报》痛斥道:“10月30日将作为令人震惊和耻辱的一天载入加拿大历史。在那一天,加拿大政府选择抛弃英国,而此时英国正在坚守世界在这个不祥的时候已经错过和正需要的那种领导。”参见Calgary Herald,November 1,1956。
[26] Robert Rhodes James,ed.,Winston S.Churchill:His Complete Speeches,1897-1963,Vol.7,New York:Chelsea House Publishers,1974,p.6923.
[27] 洪霞:《论加拿大自治领取得完全国家地位过程的特征》,《世界历史》1998年第3期,第39~41页。
[28] Robert Bothwell,The Big Chill:Canada and the Cold War,Toronto:Irwin and the Canadian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1998,p.21.
[29] 因格雷基金系列讲座开幕式上的演讲而得名,原名为《加拿大在国际事务中政策的基本原则》(The Foundations of Canadian Policy in World Affairs)。
[30] J.L.Granatstein,ed.,Canadian Foreign Policy:Historical Readings,Toronto:Copp Clark Pitman Ltd.,1993,p.32.
[31] 陈乐民主编《战后英国外交史》,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第62~63页。
[32] 钱皓:《加拿大对外援助与国家海外形象建构》,《国际观察》2014年第6期。
[33] 杨令侠:《战后加拿大与美国关系研究》,世界知识出版社,2001,第67~73页;李节传:《抑制美国:朝鲜战争中的加拿大》,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34] John A.Munro and Alex I.Inglis,eds.,Mike:The Memoirs of the Rt.Hon.Lester B.Pearson,1957-1968,Vol.3,Toront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75,p.98.
[35] John English,The Worldly Years:The Life of Lester Pearson,1949-1972,Vol.2,Toronto:Alfred A.Knopf,1992,p.86.
[36] Greg Donaghy,“The Politics of Accommodation:Canada,the Middle East,and the Suez Crisis,1950-1956,” International Journal,Vol.71,No.2,2016,p.319.
[37] “Memorandum,” June 18,1947,DCER,1947,Vol.13,file 538.
[38] Michael B.Oren,“Canada,the Great Powers,and the Middle Eastern Arms Race,1950-1956,” The International History Review,Vol.12,No.2,1990,pp.280-300.
[39] 苏伊士运河危机爆发前的1949~1955年,加拿大对中东地区的出口平均每年仅为3000万加元。参见Dominion Bureau of Statistics,Canada Year book for 1956,Ottawa:Queen’s Printer,1956,pp.971-974。
[40] 与朝鲜战争和北约重整军备相关的庞大冷战开支使得加拿大几乎没有富余的支出,仅剩支出的重点对象也是被认为具有优先地位的欧洲国家和新独立的亚洲英联邦国家。参见“Memorandum for the Minister,”October 10,1950,DePartment of External Affairs RECORDs(DEAR),Vol.6505,file 8589-40,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LAC)。
[41] 加拿大于1954年决定向埃及和以色列派驻大使,外交部解释这一行动时说,这特别是因为“联合国经常讨论中东事务和维持这一战略要地的和平对于自由世界十分重要”。参见L.A.Delvoie,“Canada and Egypt:From Antagonism to Partnership,” International Journal,Vol.52,No.4,1997,p.658。
[42]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to Permanent Representative to North Atlantic Council,” March 17,1955,DCER,1955,Vol.21,file 570.
[43] “Memorandum from Head,Economic Division,to Under-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November 30,1955,DCER,Vol.21,1955,file 546;“Extract from Memorandum from Under-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January 13,1956,DCER,1955,Vol.21,file 547.
[44] 有任助理副外长的约翰·霍姆斯(John Holmes)、任外交部欧洲司司长的罗伯特·福特(Robert Ford)、任驻英高级专员的诺曼·罗伯逊等人。他们认为,西方已无法阻止苏联进入中东,因此,应当与苏联合作,通过四国(英、美、法、苏)协作解决中东问题,并使联合国发挥监督作用。他们的建议分别见“Memorandum from Assistant Under-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to Under-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March 8,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3;“Memorandum from Head,European Division,to Under-Secretary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March 14,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4;J.L.Gra-natstein,A Man of Influence:Norman A.Robertson and Canadian Statecraft,1929-68,Ottawa:Deneau Publishing,1981,p.297。
[45]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to Ambassador in United States,” February 9,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696.
[46] “Memorandum from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to Prime Minister,” May 10,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38;“Ambassador in United States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March 28,1956,DCER,Vol.23,1956-1957,file 4.
[47] F.S.Northedge,DesCent from Power:British Foreign Policy,1945-1973,London:Allen and Unwin,1974,p.98.
[48] Robin Renwick,Fighting with AlLies:America and Britain in Peace and at War,London:Macmillan Press Ltd.,1996,p.157.
[49] 王绳祖主编《国际关系史》第八卷,世界知识出版社,1995,第322页。
[50] 王振华:《英联邦兴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第99页。
[51] Geoffrey Warner,“The Anglo-American Special Relationship,” Diplomatic History,Vol.13,No.4,1989,p.482.
[52] Rithchie OrenDale,The English-Speaking Alliance:Britain,the United States,the Dominions and the Cold War,1945-1951,Boston:George Allen and Unwin,1985,p.67.
[53] 英国军方代表、法国大使肖维尔(Chauvel)和美国代办安德鲁·福斯特(Andrew Foster)也受邀参加。
[54] “Notebook,” 27 July,1956,Cabinet Papers(CAB)195/15/18,The National Archives of United Kingdom(UKNA).
[55] “Telegram From the Embassy in the United Kingdom to the DePartment of State,” July 27,1956,FRUS,1955-1957,Vol.XVI,Suez Crisis,file 2.
[56] Robert Murphy,Diplomat Among Warriors:The Unique World of a Foreign Service Expert,New York:doubleday & Co.,1964,p.381.
[57] 有相当多的当事人都意识到这一点,时任加拿大驻英高级专员公署顾问的阿诺德·史密斯(Arnold Smith)在与英国外交部的一名官员交流后,一致认为“艾登处于高度情绪化的状态”。参见Janice Cavell,“Suez and After:Canada and British Policy in the Middle East,1956-1960,” Journal of the Canadian Historical Association,Vol.18,No.1,2007,p.167。
[58] 事实上,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在危机第二天就为美国政策确定了基调,即“我们必须采取坚定的政策,但同时不能因为鲁莽的行动而危害长期战略”。参见“Telegram from the DePartment of State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at Lima,” July 28,1956,FRUS,1955-1957,Vol.XVI,Suez Crisis,file 14。1956年7月31日,美国高层召开集体会议,确定了行动方针:不能使用武力,但也“不能让纳赛尔逃脱对国有化行动的惩罚,以免威胁美国在巴拿马的地位”;通过“国际手段”,召集所有相关国家开会,以“建立一个国际管理运河的制度”;派遣国务卿约翰·福斯特·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前往英国,“逐渐改变英国的行动路线”。参见“Memorandum of a Conference with the President,White House,Washington,July 31,1956,9:45 a.m.,” July 31,1956,FRUS,1955-1957,Vol.XVI,Suez Crisis,file 34。
[59] “High Commissioner in United Kingdom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July 27,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74.
[60]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to High Commissioner in United Kingdom,” July 28,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76.声明的文本见James Eayrs,The Commonwealth and Suez:A Documentary Survey,Toronto: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4,p.46。
[61] James Eayrs,“Canadian Policy and Opinion during the Suez Crisis,” International Journal,Vol.12,No.2,1957,pp.98-99.
[62] “Memorandum from Under-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July 30,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79.
[63] “Prime Minister of United Kingdom to Prime Minister,” July 28,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75.
[64]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to High Commissioner in United Kingdom,” July 28,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76.
[65]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to High Commissioner in United Kingdom,” July 28,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78.
[66] “High Commissioner in United Kingdom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July 28,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77.
[67]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to High Commissioner in United Kingdom,” July 30,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80.
[68]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to High Commissioner in United Kingdom,” July 28,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78.
[69] “Memorandum from Under-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July 30,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79.
[70] “Eden Minute on UK High Commissioner in Canada to Commonwealth Relations Office(CRO),” July 30,1956,Prime Minister’s Office(PREM)12/1094,UKNA.
[71] “Caccia’s Note on Gladwyn Jebb to Sir Harold Caccia,”July 31,1956,Foreign Office(FO)371/119088,UKNA.
[72] Michael CarRoll,“Peacekeepers in the Sand:Canada and the United Nations Emergency Force,” Ph.D.diss.,University of Toronto,2005,p.29.
[73] 杜勒斯随身携带一封艾森豪威尔致艾登的信。艾森豪威尔在信中使用了“世界舆论的反应”“国会拥有宣战权”“美国民众的反应”等许多委婉的言辞暗示美国反对使用武力,但他又提及,“我们认识到运河对自由世界特别的价值,以及为了保护国际权利最终有必要使用武力的可能性”。杜勒斯则在与艾登的交流中,一再表示同意英国的看法,不能让纳赛尔“逃脱惩罚”,从来没有明确地表示美国反对动武的态度。艾森豪威尔致艾登的信,参见“Letter from President Eisenhower to Prime Minister Eden,” July 31,1956,FRUS,1955-1957,Vol.XVI,Suez Crisis,file 35。杜勒斯与艾登的谈话,参见“Memorandum of a Conversation Between Prime Minister Eden and Secretary of State Dulles,10 Downing Street,London,August 1,1956,12:45 p.m.,” August 1,1956,FRUS,1955-1957,Vol.XVI,Suez Crisis,file 42。
[74] “Conclusions,” 1 August,1956,CAB 128/30/56,UKNA.
[75] “Memorandum from Head,Commonwealth and Middle East Division,to Under-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August 2,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81.
[76] “Sir Archibald Nye to Sir Gilbert Laithwaite,Permanent Under-Secretary of State for Commonwealth Relations,” August 1,1956,Dominions Office(DO)35/6314,UKNA.
[77] “High Commissioner in United Kingdom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August 8,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84.
[78] “Extract from Cabinet Conclusions,” August 7,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82.
[79] “High Commissioner in United Kingdom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August 8,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84.
[80] “High Commissioner in United Kingdom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August 8,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84.
[81] Noble Frankland,ed.,Documents on International Affairs,1956,Toronto: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59,pp.158-161.
[82]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to High Commissioner in United Kingdom,” August 9,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85.
[83] “High Commissioner in United Kingdom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August 10,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86.
[84] “RECORD of a Conversation Between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Commonwealth Relations and the Canadian High Commissioner,” August 15,1956,PREM 11/1094,UKNA.
[85] “Foreign Secretary to the Prime Minister and Eden’s Marginalia,” August 17,1956,PREM 11/1094,UKNA.
[86] “Extract from Cabinet Conclusions,” August 29,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88.
[87] James Eayrs,The Commonwealth and Suez:A Documentary Survey,Toronto: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4,p.121.
[88] “High Commissioner in United Kingdom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September 3,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90.
[89] “Memorandum of a Conversation Between the President and the Secretary of State,” August 29,1956,FRUS,1955-1957,Vol.XVI,Suez Crisis,file 144.
[90] “High Commissioner in United Kingdom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September 3,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90.
[91] “Delegation to North Atlantic Council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September 5,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91.
[92] “Conclusions,” September 11,1956,CAB 128/30/64,UKNA.
[93] “Extract from Cabinet Conclusions,” September 13,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94.
[94] “Ambassador in United States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September 12,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93.
[95] “Extract from Cabinet Conclusions,” September 13,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94.
[96] 这段时间正值皮尔逊担任北约非军事合作三国委员会(Committee of Three on Non-Military Cooperation)的主席,故而他长期身在巴黎。
[97] “Delegation to North Atlantic Council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September 17,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96.
[98] “Embassy in France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September 14,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95.
[99] 英国首相艾登后来在回忆录中写道:“在几个月的谈判中,我们一直受着(美国的)欺骗,从一个借口到另一个借口,从一个策略到另一个策略,从一个诡计到另一个诡计。”参见〔英〕安东尼·艾登《艾登回忆录》,书报简讯社译,世界知识出版社,1960,第697页。
[100] 英国与法国决定将问题提交安理会并未与美国商议,杜勒斯曾多次尝试探听英国的真实打算,他在与英国高层交流后认为:“英国显然是迫于国内政治压力才将问题提交联合国的。工党要求这样,一些保守党成员也推动这么做,这将导致苏联否决英国的提议,使英国可以自由使用武力。英国与法国的行动很匆忙,它们并未仔细考虑希望在联合国实现什么目标,也不清楚自己的动机。英法两国中肯定有一些人希望在联合国会议上仅仅通过动议,以便能在之后使用武力。”参见“Memorandum of a Conversation,DePartment of State,Washington,September 27,1956,11 a.m,” September 27,1956,FRUS,1955-1957,Vol.XVI,Suez Crisis,file 271。
[101] “Permanent Representative to United Nations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September 24,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98;“Memorandum from Under-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September 27,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00.
[102] “Permanent Representative to United Nations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September 25,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99.
[103] “Conclusions,”October 18,1956,CAB 128/30/71,UKNA.
[104] “Extract from Cabinet Conclusions,” October 18,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05.
[105]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to High Commissioner in United Kingdom,” October 29,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06.
[106] 英法的最后通牒要求埃以立即停火并各从运河两岸后撤10英里,以及要求埃及同意英法军队进驻运河区,并宣称若两国不接受则将“以必要的兵力强制执行”。这一通牒埃及几乎不可能接受。通牒的文本见Noble Frankland,ed.,Documents on International Affairs,1956,Toronto: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59,p.261。
[107] “Editorial Note,” FRUS,1955-1957,Vol.XVI,Suez Crisis,file 439.
[108]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to Ambassador in United States,” October 30,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07.
[109] “Prime Minister to Prime Minister of United Kingdom,” October 31,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13.
[110] “High Commissioner in United Kingdom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October 30,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09.
[111] “Prime Minister of United Kingdom to Prime Minister,” October 30,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10.
[112] John English,The Worldly Years:The Life of Lester Pearson,1949-1972,Vol.2,Toronto:Alfred A.Knopf,1992,p.134.
[113] John Holmes,The Shaping of Peace:Canada and the Search for World Order,1943-1957,Vol.2,Toront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82,p.356.
[114]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to High Commissioner in United Kingdom,” October 30,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08.1956年12月5日,皮尔逊在一封私人信件中写道,自己“非常同情”英国,因为“他们最近几个月在中东遇到了无数挫折和挑衅”,而且杜勒斯的政策“模糊且前后不一”;但“在不与任何人协商并且明知亚非国家会动员绝大部分联合国成员反对的情况下,英国仍选择使用武力来扭转局势,这令人难以理解”。参见John A.Munro and Alex I.Inglis,eds.,Mike:The Memoirs of the Rt.Hon.Lester B.Pearson,1948-1957,Vol.2,Toront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73,pp.273-274。
[115] 《三方宣言》是指,1950年5月25日美国国务卿迪安·古德哈姆·艾奇逊(Dean Gooderham Acheson)、英国外交大臣贝文和法国外长罗伯特·舒曼(Robert Schuman)在伦敦举行会议时,就三国对阿拉伯国家和以色列的态度,以及供给阿以武器的计划发表的一项声明。这一声明宣称将依据反对阿以军备竞赛和维持阿以正常军备水平的原则向中东地区出售军火,并要求这些军火不得用以对外侵略,还表示一旦出现侵略行为,三国政府将在联合国框架内外立即采取行动。在苏伊士运河危机前,《三方宣言》一直被西方大国作为对中东军售和干涉地区事务的“依据”。
[116] “High Commissioner in United Kingdom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October 30,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09.
[117] 对于这一点,专长于英联邦研究的著名史家詹姆斯·埃尔斯(James Eayrs)有一个十分形象而精到的描述:“事实上,这是一位加拿大外交部部长噩梦的全部内容,在这场噩梦中,别针断裂、铰链卡住、桥梁坠入大海。”参见James Eayrs,“Canadian Policy and Opinion during the Suez Crisis,” International Journal,Vol.12,No.2,1957,p.100。
[118] “Extract from Cabinet Conclusions,” October 31,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12.
[119] W.Macmahon Ball,“The Australian Reaction to the Suez Crisis:July-December,1956,” The Australian Journal of Politics and History,Vol.2,No.2,1957,p.142.关于澳大利亚与苏伊士运河危机,还可参见W.J.Hudson,Blind Loyalty:Australia and the Suez Crisis,1956,Melbourne:Melbourne University Press,1989。
[120] “Prime Minister to Prime Minister of United Kingdom,” October 31,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13.
[121] “Memorandum from Commonwealth and Middle East Division to Under-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November 2,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22.
[122] John English,The Worldly Years:The Life of Lester Pearson,1949-1972,Vol.2,Toronto:Alfred A.Knopf,1992,p.135.
[123] 事实上,皮尔逊对建立联合国警察部队的兴趣由来已久,他在此前多次向美英提出过类似的建议。详见迈克尔·K.卡罗尔(Michael K.CarRoll)的《皮尔逊的维和部队:加拿大与联合国紧急部队,1956~1967年》(Pearson’s Peacekeepers:Canada and the United Nations Emergency Force,1956-67,Vancouver: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Press,2009)第二、三章。
[124] “Extract from Cabinet Conclusions,” November 1,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17.
[125] “Permanent Representative to United Nations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November 2,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20.
[126] “High Commissioner in United Kingdom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November 1,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18.
[127] “Permanent Representative to United Nations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November 2,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20.
[128] Hansard(Commons),Parliamentary Debates,1955-1956,Fifth Series,Vol.558,col.1649.
[129] “Memorandum by the President,” November 1,1956,FRUS,1955-1957,Vol.XVI,Suez Crisis,file 461.
[130] “决议案九九七(紧特一),”1956年11月2日,A/RES/997(ES-I),https://www.un.org/chinese/ga/emerg/1st/e1_997.pdf,最后访问日期:2022年3月21日。
[131] Canada,DePartment of External Affairs,The Crisis in the Middle East,Ottawa:Queen’s Printer,1957,p.10.
[132] “General Assembly Official RECORDs,1st Emergency Special Session:562nd Plenary Meeting,Thursday,1 November 1956,New York,” November 1,1956,A/PV.562,https://documents-dds-ny.un.org/doc/UNDOC/GEN/NL5/600/51/pdf/NL560051.pdf?OpenElement,accessed May 29,2022.
[133] “Memorandum from Commonwealth and Middle East Division to Under-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November 2,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22.
[134] “Memorandum from Under-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to Prime Minister,” November 2,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21.
[135] “Conclusions,” November 2,1956,CAB 128/30/77,UKNA;“Conclusions,” November 2,1956,CAB 128/30/78,UKNA.
[136] “Statement by Prime Minister Eden,” November 3,1956,FRUS,1955-1957,Vol.XVI,Suez Crisis,file 476.
[137] Dale C.Thompson,Louis St.Laurent:Canadian,Toronto:Macmillan,1967,pp.473-474.
[138] “Memorandum by Ambassador in United States,” November 3,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27.
[139] “Memorandum of a Conference with the President,White House,Washington,November 3,1956,11:10 a.m.,” November 3,1956,FRUS,1955-1957,Vol.XVI,Suez Crisis,file 477.
[140] “Memorandum of a Conference with the President,White House,Washington,November 2,1956,2:32-3:25 p.m.,”November 2,1956,FRUS,1955-1957,Vol.XVI,Suez Crisis,file 470.美国最后决定搁置它的提议,以全力支持加拿大组建联合国部队的计划。参见“Memorandum of a Telephone Conversation Between the Under Secretary of State(Hoover)in Washington and the Deputy Representative at the 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Barco)in New York,November 3,1956,10:45 p.m.,” November 3,1956,FRUS,1955-1957,Vol.XVI,Suez Crisis,p.484。
[141] “Memorandum by Ambassador in United States,” November 3,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27.
[142] “Memorandum from Permanent Mission to United Nations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November 3,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28.
[143] 此前加拿大驻美大使希尼也与美国助理副国务卿罗伯特·墨菲(Robert Murphy)等人就这一提案进行过讨论。参见“Memorandum of a Conversation,DePartment of State,Washington,November 3,1956,6:15 p.m.,”November 3,1956,FRUS,1955-1957,Vol.XVI,Suez Crisis,file 479。
[144] John A.Munro and Alex I.Inglis,eds.,Mike:The Memoirs of the Rt.Hon.Lester B.Pearson,1948-1957,Vol.2,Toront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73,pp.249-251.
[145] “Permanent Representative to United Nations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November 4,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30.
[146] “决议案九九八(紧特一)”,1956年11月4日,A/RES/998(ES-I),https://www.un.org/chinese/ga/emerg/1st/e1_998.pdf,最后访问日期:2022年3月23日。
[147] “Permanent Representative to United Nations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November 4,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30.
[148] “General Assembly Official RECORDs,1st Emergency Special Session:563rd Plenary Meeting,Saturday,3 November 1956,New York,” November 3,1956,A/PV.563,https://documents-dds-ny.un.org/doc/UNDOC/GEN/NL5/600/52/pdf/NL560052.pdf?OpenElement,accessed 2022-5-31.
[149] “决议案九九九(紧特一),”1956年11月4日,A/RES/999(ES-I),https://www.un.org/chinese/ga/emerg/1st/e1_999.pdf,最后访问日期:2022年3月23日。
[150] “Permanent Representative to United Nations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ternal Affairs,” November 4,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29.
[151] 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决定不参加联合国部队,而只根据联合国决议帮助运输其他国家的军队。这一决定由代理国务卿赫伯特·胡佛(Herbert Hoover)传达给了常驻联合国代表洛奇。参见“Memorandum of a Conference with the President,White House,Washington,November 4,1956,4 p.m.,” November 4,1956,FRUS,1955-1957,Vol.XVI,Suez Crisis,file 493。印度常驻联合国代表克里希南·梅农(Krishna Menon)也坚决反对英法参与联合国部队的想法。参见Michael Brecher,India and World Politics:Krishna Menon’s View of the World,Toronto: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8,p.102。
[152] 关于皮尔逊在美国和亚非国家压力下想法的转变,详见John A.Munro and Alex I.Inglis,eds.,Mike:The Memoirs of the Rt.Hon.Lester B.Pearson,Vol.2,1948-1957,Toront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73,p.253。
[153] “决议案一零零零(紧特一),” 1956年11月5日,A/RES/1000(ES-I),https://www.un. org/chinese/ga/emerg/1st/e1_1000.pdf,最后访问日期:2022年3月24日。
[154] Hansard(Commons),November 5,1956,Vol.558,col.1960.
[155] “Prime Minister of United Kingdom to Prime Minister,” November 5,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31.
[156] “Prime Minister to Prime Minister of United Kingdom,” November 5,1956,DCER,1956-1957,Vol.22,file 136.
[157] James Eayrs,“Canadian Policy and Opinion During the Suez Crisis,” International Journal,Vol.12,No.2,1957,p.101.
[158] 英国外长劳埃德认为,抛售英镑是美国政府蓄意而为的。参见Selwyn Lloyd,Suez,1956:A Personal Account,London:MayFlower books,1978,p.211。危机期间担任财政大臣的哈罗德·麦克米伦(Harold Macmillan)回忆说,为了支撑英镑,他曾要求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提取美元,11月6日内阁会议前,他收到美国政府的答复,称只有英国接受停火决议才可以考虑“执行这一程序”。参见Harold Macmillan,Riding the Storm:1956-1959,New York:Harper & Row,1971,pp.163-164。
[159] Hansard(Commons),November 6,1956,Vol.560,col.76.
[160] “决议案一零零一(紧特一)”,1956年11月7日,A/RES/1001(ES-I),https://www.un.org/chinese/ga/emerg/1st/e1_1001.pdf,最后访问日期:2022年3月25日。
[161] Norman Hillmer,“Peacekeeping:The Inevitability of Canada’s Role,” in Michael A.Hennessy and B.J.C.McKercher,eds.,War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Reflections at Century’s End,Westport,Conn.:Praeger,2003,p.145.
[162] James Eayrs,“Canadian Policy and Opinion During the Suez Crisis,” International Journal,Vol.12,No.2,1957,p.103.
[163] John A.Munro and Alex I.Inglis,eds.,Mike:The Memoirs of the Rt.Hon.Lester B.Pearson,1948-1957,Vol.2,Toront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73,p.274.
[164] J.L.Granatstein,A Man of Influence:Norman A.Robertson and Canadian Statecraft,1929-68,Ottawa:Deneau Publishing,1981,p.308.
[165] Escott Reid,Hungary and Suez 1956:A View from New Delhi,Oakville:Mosaic Press Publishers,1986,p.133.
[166] “Garner to the Permanent Under-Secretary of State for Commonwealth Relations,” December 14,1956,PREM 11/1097,UKNA.
[167] “Neil Pritchard to A.W.Snelling,” November 16,1956,DO 34/6334,UKNA.
[168] “Sir Pierson Dixon to Sir Ivone KirkpATRIck,” December 22,1956,FO 115/4545,UKNA.
[169] James Eayrs,“Canadian Policy and Opinion During the Suez Crisis,” International Journal,Vol.12,No.2,1957,p.103.
[170] George H.Gallup,The Gallup Poll:Public Opinion,1935-1971,Vol.2,1949-1958,New York:Random House,1972,p.1455.
[171] José E.Igartua,“‘Ready,Aye,Ready’ No More?Canada,Britain,and the Suez Crisis in the Canadian Press,” in Phillip Buckner,ed.,Canada and the End of Empire,Vancouver:UBC Press,2005,pp.52-57.此外,还可参见Helen PATRIcia Adam,“Canada and the Suez Crisis,1956:The Evolution of Policy and Public Debate,” MA thesis,Acadia University,1988,pp.1-96。
[172] 关于英联邦与苏伊士运河危机,外文论述可参见Graham Spry,“Canada,the United Nations Emergency Force,and the Commonwealth,” International Affairs,Vol.33,No.3,1957,pp.289-300;James Eayrs,The Commonwealth and Suez:A Documentary Survey,Toronto: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4。中文论述可参见王振华《英联邦兴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第50~55页。
[173] John HilLiker and Greg Donaghy,“Canadian Relations with the United Kingdom at the End of Empire,1956-73,” in Phillip Buckner,ed.,Canada and the End of Empire,Vancouver:UBC Press,2005,pp.31-32.
[174] 王振华:《英联邦兴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第55~57页。
[175] 详见潘迎春《〈海德公园宣言〉与二战期间加美关系》,《世界历史》1999年第5期;潘迎春《第二次世界大战与加拿大独立外交的形成》,《世界历史》2009年第5期;潘迎春《加拿大争取独立外交的早期努力》,《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2年第3期。
[176] 陈乐民主编《战后英国外交史》,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第99页。
编辑:程瑾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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