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伊朗以领袖为核心的伊斯兰体制,既植根于早期伊斯兰政治与社会实践,也反映了维护伊斯兰价值观的现实需要。领袖虽享有宪法规定的至高权力,但未必能在现实中轻易使用权力;领袖虽能够通过多种间接方式发挥影响,但并不能主导行政系统的内政外交政策。西方国家将伊朗伊斯兰体制视为一场落后的宗教复古主义运动的产物,虽是偏见,也过于简单化,但伊斯兰体制客观上具有保守的一面,并成为伊朗保守势力强势存在的制度性保障。
伊朗的伊斯兰体制,也即伊斯兰教法学家的统治(法基赫体制),是指在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权力部门之上,还存在包括专家会议、宪法监护委员会(下称“宪监会”)以及领袖组成的宗教权力部门。领袖可以依据宪法否决总统本人以及总统的重要人事任命和重大决定;专家会议则是负责遴选和罢黜领袖的机构;宪监会的主要职权则是根据宪法并按照是否符合伊斯兰价值规范的标准,对总统和议员资格进行筛选,并批准和否决议会通过的决议。
在绝大部分西方国家人士的眼里,至少是在潜意识里,至今仍然认为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只是一场落后的宗教复古主义运动的产物,伊朗伊斯兰体制不仅是落后,而且是独裁的,其重要依据则是最高领袖(下称“领袖”)掌握最高权力,且可以任职终身。这种误读但广为流传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既是基于偏见,更是基于误解。一方面,领袖处于伊斯兰体制的核心位置,的确不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而且可以任职终身,故而成了伊朗体制性保守化的重要原因;但另一方面,领袖的任职并非没有资格和程序限制,领袖也不能不受条件限制地使用权力,并不能完全左右伊朗的内政外交。本文拟从领袖权力的合法性基础、领袖影响内政外交的方式以及领袖权力的局限性等方面阐释伊朗领袖治国的模式。
伊朗的伊斯兰体制已历经西方30余年的打压和制裁,尤其是经历了2009年的“绿色运动”,深受周边中东剧变的影响,仍然屹立不倒,其存在必然有着深厚的历史逻辑和现实需要。
(一)以领袖为核心的伊斯兰体制是伊斯兰传统政治体制的现代体现
宗教与政治的结合是伊斯兰政治的重要特点之一。早在先知穆罕默德创立伊斯兰教时,宗教和政治便是融为一体的。穆罕默德既是宗教权威,又是政治领袖;伊斯兰既是宗教,又是政治实体。逊尼派如此,什叶派也是如此。
伊朗90%以上的国民是什叶派十二伊玛目派的信徒。该教派尊奉阿里及其直系后裔中的十二人为伊玛目,并认为第十二代伊玛目穆罕默德·马赫迪是“隐遁伊玛目”,被安拉置于人所不知的地方,将来会以救世主的身份重现,在人间建立正义和太平盛世。[①]对于十二伊玛目派来说,伊玛目不仅是最高宗教权威,也是最高政治权威。解析“伊玛目隐遁”教义是了解伊朗及其政教关系发展的一把钥匙。[②]
由于包括十二伊玛目派在内的什叶派相对于逊尼派而言属于少数派,宗教领袖或伊玛目大多死于非正常原因,或因宗教迫害,或因反抗不合法的强权统治。比如,第三代伊玛目侯赛因便是因为在公元680年反抗倭马亚王朝的残暴统治而英勇牺牲。什叶派的阿舒拉节便是为了纪念他的这一壮举。因此,第十二伊玛目的隐遁实乃是弱者在强权之下谋求生存的无奈选择。尽管第十二伊玛目在人间隐遁,此后的伊朗开始进入世俗王权政治的时代,但伊玛目既是宗教领袖又是政治权威的观念一直存在于什叶派民众的信念中。
霍梅尼的贡献不仅在于领导了伊斯兰革命,更在于他提出了伊斯兰政府的概念。他认为,在第十二伊玛目隐遁期间,伊朗伊斯兰政府的权力应该由宗教学者掌握。[③]伊朗伊斯兰共和国1979年宪法是霍梅尼伊斯兰政府思想的体现,宪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当伊玛目马赫迪不在时,伊朗由公正、虔诚、明于时势、勇敢、机智、有组织能力、为大多数人民承认并接受为领袖的毛拉管理和领导,如果不具备有多数人拥护的毛拉领袖,就由一些具备上述条件的毛拉组成的领导委员会承担这些责任。”[④]霍梅尼的伊斯兰政府理论解决了伊玛目隐遁期间政治和宗教权威缺失的问题。
尽管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权力高度集中于宗教部门,并最终集中于无须经轰轰烈烈的选举便可以任职终身的领袖,但据此而将伊斯兰体制视为落后独裁体制,则是一种过于简单化的观点。以领袖为核心的伊斯兰体制,虽然是伊朗政治和社会回归传统诉求的体现,但伊斯兰革命毕竟发生于现代化背景之下,不可能不受到现代政治的影响。事实上,不仅总统和议会等非宗教部门必须经过一定的选举程序才能产生,即使是宗教部门,其产生也更多地反映了现代政治的特点。领袖是伊斯兰体制的核心,伊斯兰共和国宪法关于领袖权力过渡和继承,有着适应现代政治潮流的规定。
1979年伊斯兰革命之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便颁布了第一部宪法;1989年,霍梅尼逝世以后,伊朗根据既往政治实践的经验以及现实需要对宪法进行了第一次重大修改,并形成了1989年宪法。宪法限定了领袖的资格,规定了负责领袖遴选的机制,即由各省选举出来的86名宗教学者组成的专家会议依据宪法的有关资格限定负责选举领袖。
1989年宪法第109条对领袖的资格作了明确规定,条件主要有三:一是具有在不同领域履行宗教领袖职责的学识,二是具有在伊斯兰乌玛内发挥领袖作用所必须具备的公正和虔诚的品质,三是具有政治和社会敏锐性、审慎、勇敢、行政能力以及作为领袖的能力。[⑤]同时,第109条还规定,如果有多个人选符合条件,那么具有法律和政治敏锐性的候选人优先。
宪法规定,在领袖不能履行宪法义务的任何情况下,或是失去了第五条和第109条规定的任一条件的情况下,或知晓其当选之时并不具备上述某些条件的情况下,专家会议可以罢黜领袖。
宪法规定,在领袖逝世、辞职或是被罢黜的情况下,专家会议应该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步骤任命新的领袖。但是在新领袖任命之前,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简称“确委会”)应该决定成立领袖委员会,由总统、司法总监和一个宪监会的宗教学者组成,该委员会接管领袖的职权。如果这一期间,任何一人不能履行职责,确委会需根据多数宗教学者的决定,另外任命一位。此外,宪法还规定,在领袖因为疾病或事故原因暂时不能履行职责时,领袖委员会接管相应职权。
领袖之外的其他部门的产生也需要一定的程序:专家会议共有86名成员,分别由各省按照人口比例选举宗教学者组成,其主席则由成员选举产生;宪监会共有12名成员,领袖任命6位,其他6位由司法部门决定。
由此可见,伊斯兰革命后所建立的伊斯兰体制植根于伊斯兰教早期的社会、政治和宗教管理的实践,但也吸收了其他国家政治现代化的成果。领袖虽然拥有最高权力,但并非不受制度的限制。
(二)伊斯兰教法学家的统治也是在现代化背景下维护伊斯兰价值观的需要
伊朗伊斯兰革命发生在伊斯兰价值观面临危机的20世纪七八十年代,探讨伊朗伊斯兰体制,不能脱离其建立时期特定的时代背景。
巴列维国王全盘西化国策所取得的成就,并不能掩盖其所造成的伊斯兰价值观和道德规范沦丧的消极后果。一是政治的腐败。霍梅尼曾经指出,统治王朝和王室“营造楼馆供自己享乐、腐败、淫乱和作恶,却毁坏那些真主命令建造并有真主名字的房屋,他们有什么合法性可言呢?”[⑥]二是丧失社会公平正义。1973~1974年度的调查显示,伊朗人贫富异常悬殊,最富的20%人口占社会总消费的55.5%,而20%最穷的人口仅占3.7%。[⑦]之所以如此,原因是“伊朗君主制度整个竞技场就是在牟取暴利和剥削的基础上运转。”[⑧]三是文化价值观的沦丧。当被问及关于伊斯兰革命的原因时,伊朗学者曾经直言不讳地指出,在伊朗伊斯兰革命之前,德黑兰的街头到处都是衣着暴露的广告,到处都有妓女,而这些都不是伊斯兰的。
伊朗伊斯兰体制是不是能够在其未来的历史进程中依然保持其当初的革命理想,人们仍然不得而知,但至少是在革命胜利的初期,从体制上解决了上述问题。伊斯兰教从先知开始便崇尚简朴的生活,霍梅尼以及早期的革命精英均过着非常简朴的生活。伊斯兰教,尤其是什叶派伊斯兰教一直将社会的公平正义置于其宗教教义的首位。第三代伊玛目侯赛因便是因为反抗倭马亚王朝的不公正而殉难战场,这成为什叶派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性事件。虽然伊斯兰革命之后,妇女被要求重新穿上黑袍,与现代化背景下的妇女解放的观念有些格格不入,但伊斯兰教法学家的统治则在社会伦理和道德层次上保障了妇女的权利。
强调选举和任期年限是西方国家政治合法性的重要甚至是唯一的来源,按照自己的尺度丈量其他国家的政治制度是西方国家的通病。然而,笔者认为,不仅现在,而且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伊斯兰的价值规范以及对宗教的尊重仍将是包括伊朗在内的伊斯兰国家政治合法性建构的不可缺少的来源。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历经重重困难,不仅实现了生存的目标,而且崛起成为中东地区的重要力量。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正在于其确保了伊斯兰价值观在现代伊朗社会中的主导地位。尽管伊斯兰体制仍将面临如何适应政治和社会多元化要求的艰巨任务,但伊斯兰仍然是伊朗各种政治势力价值认同的起点和共同归宿,是能够凝聚各种力量的纽带。即使是类似于改革派领导人穆萨维等2009年掀起的“绿色运动”,也强调要在伊斯兰体制内活动。
根据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领袖几乎具备了对各种重大事务的最终决定权,但在实践中,领袖并不是具体政策的制订者,更不是执行者,这就意味着领袖不得不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运用其权力和威望。换言之,领袖更多的是依靠间接的方式影响内政外交政策。
根据宪法规定,领袖的权力高于总统,但在实践中,总统一旦通过选举产生,其作为内政外交政策的实施者,具有了相当程度的自主权,因为总统选举本身也是伊斯兰共和国合法性的另一重要来源。如何掌控和引导总统和议会选举,并使其产生有利于维护伊斯兰体制,有利于贯彻领袖意图的人选,一直是领袖面临的一大挑战。具体而言,宪监会的资格认定和选前舆论引导,是领袖发挥作用的两大途径。
很大程度上体现领袖意志的宪监会对2004年议会大选的资格筛选是领袖成功驾驭议会选举的重要案例。2003年12月,共有7 900名候选人登记参加定于2004年2月下旬举行的议会选举。然而,就在议会选举即将正式展开之时,宪监会以违反伊斯兰教义和伊斯兰共和国宪法为由取消了3 605人的参选资格,其中2 400多人为改革派,包括时任议会副议长伊朗总统哈塔米的弟弟礼萨·哈塔米、副议长贝赫扎德·纳巴维、议会外交委员会主席米尔达玛迪等在内的83名时任议员和知名人士。[⑨]
以1997和2001年哈塔米两度以高票当选总统为标志,改革派势力在伊朗国内快速发展。如何在改革派和保守派之间保持平衡,是当时伊斯兰体制面临的主要挑战。由于宪监会的资格筛选,保守派在第一轮选举中便获得149个席位,改革派及独立候选人仅仅获得65席。改革派遭遇重大挫折。
2005和2009年内贾德成功当选总统则是领袖以舆论引导选举的成功案例。虽然内贾德在第二任期后期,领袖对其缺乏连续性和总体规划的国内经济政策以及过于激进的对外政策颇为不满,但在2005至2009年期间,领袖对内贾德的强硬反美反以政策还是持赞成立场的。而此前哈塔米的温和亲美政策,非但没有得到美国的积极响应,反而使伊朗继续遭到美国打压。同时,哈梅内伊也可能认为内贾德资历尚浅,政治上更容易驾驭。
2005年,当资深政治家、务实保守派主要代表人物拉夫桑贾尼以微弱优势和内贾德进行第二轮角逐的时候,哈梅内伊发表关键讲话,号召选民将选票投给那些对美国强硬的人。这一表态被视为对内贾德的公开支持。竞选期间,内贾德频繁发表激进的反美言论。而拉夫桑贾尼早在其20世纪90年代担任总统期间,便主张缓和与美国的关系。[⑩]
哈梅内伊的引导也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2009年内贾德再度当选的重要原因。早在2008年8月,哈梅内伊会见内贾德及其政府成员时便表示:“一些恃强欺弱、厚颜无耻的国家及其一无是处的跟随者,意图将其意愿强加给伊朗,但是,总统(内贾德)和其政府对其过分要求能挺身而出,并勇敢前行。”此次讲话中,哈梅内伊还直接表达了希望内贾德竞选连任的愿望。他说:“你认为今年是你任期的最后一年了吗?不是的。如果你想连任就赶紧为5年的任期做计划。换言之,设想下,加上今年这一年,和接下来的4年都属于你,因此要计划和采取行动。”[11]2005年当选总统之后,内贾德旋即恢复了被哈塔米总统暂停的有关核活动,奉行与美强硬对抗的政策。在此之前,哈塔米对西方的温和政策非但没有缓和与西方的关系,反而遭到西方国家的进一步打压,并引起了保守势力的强烈不满。随着总统的变更,伊朗的外交政策出现了哈梅内伊所预期的转变。
两个案例值得一提。1988年,英籍印度裔小说家萨曼·拉什迪发表了小说《撒旦的诗篇》。由于小说包含侮辱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的内容,伊斯兰世界爆发强烈抗议运动。1989年2月14日,伊朗宗教领袖霍梅尼发表宗教法令,强烈谴责此书,并悬赏600万美元全球追杀拉什迪。
而另一个有影响的宗教法令则是由哈梅内伊发布,事关伊朗核问题。2013年1月15日,领袖哈梅内伊签署宗教法令,宣布任何生产、储藏和使用核武器的行为都是伊斯兰教禁止的行为。伊朗试图通过此举向国际社会表明其保持核计划和平性质的决心。西方国家虽然并没有因此而相信伊朗的核计划纯粹用于和平目的,但法令本身将对伊朗的有关核活动形成制约。如果伊朗试图发展核武器,伊朗首先需要对领袖的承诺进行自圆其说。
近年来,在伊朗媒体上广泛出现的“抵抗经济”的概念便是由哈梅内伊亲自提出来的。[12]按照哈梅内伊的解释,所谓“抵抗经济”,是指“让人民根据宪法第44条参与经济活动,加强私营部门,减少对石油的依赖,管理消费,尽可能有效地使用时间、资源和设施,依据计划行事,避免突然变化,是抵抗经济的基本原则”。[13]
领袖就伊核问题发表的看法事实上为行政团队谈判伊核问题规定了框架。比如,2014年7月初,就在伊核谈判进入紧张的时刻,哈梅内伊发表重要讲话,一是表示信任伊朗的谈判团队不会允许国家和人民的权利以及民族尊严受到伤害,二是表示伊朗不会在离心机的数量、关闭福尔多核设施等问题上让步。[14]尽管哈梅内伊重申了对鲁哈尼谈判团队的支持,但同时也给谈判施加了压力,规定了底线。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领袖能够发表指示,但是能不能将这些指示付诸实施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部门的配合。行政部门虽不掌握最高权力,但却是具体政策的实施者。
领袖在掌控话语权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领袖不仅可以在每周五的聚礼日上通过电视直播向全国民众讲话,而且可以在重大纪念日,如两伊战争纪念日和占领美国大使馆纪念日等,以及包括总统和议会选举等重大政治活动之前,发表主旨演讲。这些讲话既为政治决策者规定了施政的方向,也深刻地影响了民众对有关问题的态度和立场。
哈梅内伊几乎从不称呼美国的正式国名,而是代之以“傲慢大国”、“专横国家”和“Aq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霸权国家”等称谓。相对于霍梅尼时常将美国比喻为“大撒旦”而言,其反美立场大大缓和,但上述言论仍然是今日伊朗上至政治精英和下至黎民百姓敌视美国的重要原因。
领袖并不是政策的直接制订者和实施者,因此,领袖的作用也不能被夸大。领袖不仅不能违背民意,未必总是能够随意使用权力,也不得不对经由选举而产生的总统表示一定的尊重。
前文已经指出,2004年的议会选举,以及2005年和2009年的总统选举是领袖成功驾驭选情的例子。但在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历史上也不乏领袖未能掌控选举的例子,2013年总统选举则是其中之一。一般认为,哈梅内伊希望时任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贾利利能够当选,这可体现在其2013年5月中旬的一次讲话中。哈梅内伊表示,伊朗选民应该选择“有能力、体面、忠诚、革命和有韧性”的候选人当总统,而伊朗敌人希望出现一个“把伊朗带向依赖、软弱以及在各个领域都不发达”的方向。与此同时,哈梅内伊似乎并不认为经济成就是总统候选人的必要资质。他承认伊朗面临失业和高生活成本等问题,但他同时反问“又有哪个国家没有这些问题呢?”[15]美国卡耐基基金会的伊朗问题专家卡里姆·萨杰波尔(Karim Sadjadpour)认为,贾利利是最接近领袖意向的人选。[16]而鲁哈尼在竞选演讲中主张与西方国家缓和关系,强调改善经济,显然并不是领袖心目中的理想人选。
鲁哈尼在第一轮投票中便以50.7%的选票胜出表明领袖调控选举的能力是有限的。宪监会虽能进行资格审查,但不能完全关闭非保守派最终角逐总统职位的大门,更没有能力完全决定选举的结果。毕竟,总统选举也是伊斯兰政权合法性的重要来源。领袖的引导虽有影响力,但不应过于夸大。据分析,哈梅内伊能够直接影响的选民约为700万~800万,占选民总数的14%~16%。[17]
进入21世纪以后,后革命时代出生的青年以及妇女已经逐渐成为伊朗政治和社会的中坚力量,他们大多为改革派的支持者。如果继续实施严格的资格审查制度,伊斯兰体制有可能面临更为深层的危机。2009年总统大选之后所爆发的街头抗议运动,虽未必有着坚实的合法性基础,但的确昭示了伊朗社会蕴藏的某种力量。
领袖能够在2005和2009年成功地影响总统选举,其主要原因在于其意图在较大程度上切合了民意需求。哈塔米温和政策反而导致美国“恩将仇报”的事实极大地损害了改革派的威信,导致保守势力强劲反弹。而2013年干预选举效果并不明显,很大程度上在于内贾德的政策恶化了国内经济,破坏了伊朗的外交格局,为温和政治思潮的东山再起提供了机会。如此,领袖影响的大小本身也取决于其意图与民意之间的关系是否相悖。
尽管领袖有权依法直接否决总统选举结果,也有权罢免总统,但哈梅内伊并不轻易使用这项权力。2001年改革派哈塔米再度以77%选票当选为总统之后,保守势力强烈不满,并要求哈梅内伊否决选举结果。虽然迫于压力,但哈梅内伊保持了慎重的立场,只是在颁发任命书时发表了一份意味深长的讲话。他说,“我对人民选票认可有效的前提条件是,他继续伊斯兰道路,并反对傲慢的敌人”。[18]
再如,2009~2013年间,伊朗国内对内贾德过于轻率调整政策的不满情绪不断上升。在此背景之下,议会曾经数次试图启动弹劾总统的程序,但领袖均予以制止,更没有亲自使用罢免权。媒体分析认为,哈梅内伊更倾向于实现平稳的权力更替,以保全总统的颜面。同时,他可能也认为,弹劾总统将会“中了敌人的圈套”。[19]
领袖之所以不愿意使用罢免权,其原因主要在于强行运用权力必然导致强烈的国内政治动荡。哈塔米的总统任职,如果在2001年被否决,势必会引起改革派支持力量的强烈不满;解除内贾德的职务,也同样可能招致强硬保守势力的强烈反弹。当然,领袖也有可能认为上述两位总统所引起不满的政策仍然处于伊斯兰体制所能包容的范围之内。
总统选举是伊斯兰体制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是故,总统一旦选举产生,便具有了较强的合法性,作为政策的制订者和实施者,具有相当程度的政策和权力空间。领袖并不能轻易行使罢免权则为总统保持自主空间提供了条件。
1989年6月4日,霍梅尼逝世,伊朗政坛由此进入了哈梅内伊和拉夫桑贾尼时代。尽管哈梅内伊一直不赞成缓和与美国的关系,但拉夫桑贾尼仍然主张以提供石油领域内的项目为条件,争取改善对美关系。[20]哈塔米担任总统以后,更是提出“文明对话”的倡议,并在“九·一一”事件以后配合美国在阿富汗的反恐战争,竭力缓和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关系。[21]
即使是资历并不深的总统,比如鲁哈尼,也在伊核以及伊美关系等问题上表现出了比较独立的倾向。哈梅内伊所提出的“抵抗经济”,以2012年美国和西方国家实施新一轮针对伊朗的制裁为背景,从而具有应对紧迫经济问题的考虑,但也反映了哈梅内伊对美国和西方国家的不信任,以及对伊朗与西方国家改善关系的悲观判断。他所提出的“抵抗经济”实则是一种在新的形势下实现经济自力更生的战略设想。他的前提假定则是伊朗可以在不依赖西方或者说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实现经济发展。
然而,2013年9月出席联合国大会前,鲁哈尼在美国《华盛顿邮报》上发表文章,表示伊朗将与外部世界保持“建设性接触”。[22] 2015年1月初,鲁哈尼在一次重要的讲话中进一步表示,伊朗不可能在孤立的环境中实现可持续增长;认为伊朗过去几十年里,为了政治而牺牲了经济,未来应该颠倒两者的关系,即国内政治和外交政策要为经济服务。[23]
具体到伊核问题上,鲁哈尼也表现出了相当的独立性。哈梅内伊虽在口头上并不反对谈判,认为谈判是(解决伊核问题)任务的一部分,但多次重申伊朗“不应该相信微笑的敌人”。[24]即使是面临领袖的警告,但鲁哈尼仍然坚持积极谈判的立场,并积极将其与美缓和的政策付诸实施。[25]
相当多的西方学者认为,伊朗伊斯兰体制是由一群非理性的、狂热的毛拉领导的,而一些宗教学者的过激言论也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了上述看法。然而,领袖的立场也是各种结构性和主观性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领袖是伊斯兰体制的核心,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另一方面,领袖自身的选择也受到伊斯兰体制的制约。领袖自身的保守化是体制的结果。
伊斯兰教法学家因其宗教教育背景总体上抱持保守立场的事实,并不意味着某个宗教学者个人就一定是保守的。宗教学者并不孤立于外部世界和世界潮流,伊朗国内的改革与保守势力之分,并不仅限于社会和政治阶层,也存在于宗教阶层。曾经被霍梅尼指定又被废黜的接班人蒙塔泽里则被视为改革派;前总统哈塔米虽也曾经在宗教学校学习,但也被公认为改革派;现任总统鲁哈尼也曾经就读于宗教学校,虽与务实保守派保持密切的关系,但显然具有改革派的思想和理念;曾经师从霍梅尼的拉夫桑贾尼则被视为务实保守派的典型代表;而内贾德的精神导师和宗教界的主要支持者亚兹迪则被视为极端宗教保守派。
哈梅内伊也曾经师从霍梅尼,因其担任领袖,故而常常被视为保守派的代表。然而,虽秉持反美立场,但早在出任领袖之前,哈梅内伊在许多问题上与霍梅尼的观点相左,被伊朗国内视为改革派。比如,哈梅内伊在两伊战争末期力主与伊拉克签署停战协议,而霍梅尼最初并不赞同这一观点;哈梅内伊也不赞同霍梅尼发布宗教法令追杀拉什迪的做法,而是主张要求拉什迪道歉,给他一个台阶。在革命氛围依然浓重的20世纪80年代末,这些观点都是改革派的典型主张。
1989年哈梅内伊出任领袖,他接受的不仅是掌控共和国的最高权力,而且需要承担维护伊斯兰价值观和伊斯兰体制生存和安全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领袖个人政治立场的保守化,本身便是伊斯兰体制的需要,而未必是其个人思想观念的真实体现。当然,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赢得保守宗教学者支持,以巩固其在宗教界的地位。毕竟,领袖权力的过渡和继承以及罢免最终取决于由各省选举出来的86名宗教学者的态度。
领袖的决策也是一个接收和解读有关外交信息的过程。其影响因素既包括所接收信息的数量和内容,还包括解读信息过程中的主观因素。“人都有保持自己原有认识的趋向,当他们接收到新的信息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地使新的信息与自己原有的认识保持一致,这就是所谓的认知相符。”[26]
现年76岁的哈梅内伊可谓阅历无数,但对他影响最大的经历之一则是1981至1988年他任职总统期间的两伊战争,期间发生的萨达姆政权对伊朗发动的化武袭击和美国军舰袭击伊朗民航客机的事件尤其让包括哈梅内伊在内的伊朗民众刻骨铭心。这一期间形成的关于美国以及国际社会的认识一直是影响哈梅内伊认知美国行为的重要因素。
由于担任总统,哈梅内伊有更多的机会亲历残酷的战争,而作为总统的责任则进一步加强甚至是放大了他的一些感受。他脱下宗教学者的长袍,穿上戎装,穿梭在战场,目睹了战争对伊朗城市和村庄的蹂躏。如同其他当时的统治精英一样,哈梅内伊将这场战争首先归咎于伊拉克萨达姆政权,但同时也指责美国和西方国家支持伊拉克,尤其认为萨达姆政权化学武器的提供者美国应该为化武袭击事件承担责任,认为美国拒绝为袭击民航客机的事件道歉的立场极其傲慢。[27]
两伊战争的硝烟早已散尽,但作为总统目睹战争创伤以及美国支持萨达姆政权的经历仍然是界定哈梅内伊对美印象的重要甚至是决定性因素。即使是进入21世纪第二个十年,哈梅内伊也没有改变对美国的消极看法。前文已经指出,哈梅内伊很少正面称呼美国的正式名称,哈梅内伊虽口头上赞成伊核会谈,但仍坚持认为不应该相信微笑的“敌人”。[28]
1989年以来,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数位总统,包括拉夫桑贾尼和哈塔米,都曾试图缓和与美国的关系,但终究未能扭转伊美敌对关系。其原因是复杂的,其中之一便是哈梅内伊并不信任美国。尽管鲁哈尼政府再度试图以伊核谈判为切入点缓和伊美关系,但哈梅内伊的态度仍将是制约此轮伊美缓和进程的重要因素。
上述特殊经历是影响领袖对美国乃至对整个西方世界关系看法的重要因素,但期间伊朗遭受国际孤立的历史体验,也同样深刻影响着伊朗对外部世界的看法。哈梅内伊所提出的“抵抗经济”的概念,反映了领袖并不寄希望于外部世界而实现经济发展的思想,实则体现了其对外部世界的疑虑,而这种疑虑正部分来源于其这一时期的经历。
自从担任领袖以来,哈梅内伊就没有出过国,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了解外部世界。他有一个外交和战略方面的专家团队,其成员包括担任外交部长长达16年的伊朗资深外交家韦拉亚提,以及其他从事过或熟悉外交事务的政府官员和学者。
2006年6月25日,哈梅内伊专门发布法令成立外交关系战略委员会(Strategic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其宗旨则是促进外交决策,探索外交新途径,利用外交事务专家的智慧。成立之初,前外长(1997~2005)凯马尔·哈拉齐(Kamal Kharrazi)担任委员会的主任,前外长韦拉亚提为领袖的外交顾问。成员还包括前国防部长、现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沙姆哈尼(Ali Shamkhani)以及负责行政事务的副总统穆罕默德·沙里亚特玛达里(Mohammad Shariatmadari)。
2014年6月17日,领袖再度发布法令,新增了5名成员,包括前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2007~2013)贾利利、伊朗前中央银行行长和前驻奥地利大使伊卜拉欣·舍巴尼(Ebrahim Sheibani)、前国防部长艾哈迈德·瓦西迪(Ahmad Vahidi)、伊朗前驻中国和沙特大使侯赛因·塔勒米(Hossein Taremi),以及前副外长迈赫迪·穆斯塔法维(Mehdi Mostafavi)等。[29]
总体而言,哈梅内伊对该委员会的工作高度满意,他认为该委员会在帮助官员制订高度重要的政策以及利用专家的智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希望该委员会在新的时期能够在其职责范围内发挥更大作用。[30]哈梅内伊对其依仗之情可谓溢于言表。
韦拉亚提则是影响领袖外交决策的最重要的个人之一。试举一例:2014年6月18日,韦拉亚提访问上海时,时值伊核谈判最终期限7月20日即将到来。当被问及他对伊核谈判的前景有何判断时,韦拉亚提的回答是,“7月20日不会是世界末日”,[31]意思是伊朗并不担心谈判达不成协议。2014年11月24日,伊核谈判再度以失败而告结束并不得不推迟。谈到未来谈判的前景时,哈梅内伊指出,如果谈判失败,这也不会是世界末日。[32]“世界末日”的比喻究竟由谁原创并不重要,但所使用语言的高度相似性表明两者在这一问题上有着密切的相互影响关系。
诚然,作为伊朗国内政治精英的杰出代表,上述人士和机构的智慧毋庸置疑,但他们当中的很多与哈梅内伊的经历相似,关于政治和外交的观点极为接近,尤其在强硬对美方面,对领袖有着直接的影响。哈梅内伊出生于1939年,而韦拉亚提出生于1945年,哈拉齐出生于1944年。两伊战争爆发时,哈梅内伊担任总统,韦拉亚提担任外交部长,哈拉齐则担任伊朗最高国防委员会宣传总部主任和军事发言人,后任波斯通讯社社长。哈梅内伊在伊美关系上的观点,既是基于他个人的经历,也代表了一代人的看法,更是同时代人相互影响的结果。
结语
西方国家将领袖及其领导的伊朗伊斯兰体制视为独裁体制是一种简单化的错误观点。如上所述,伊斯兰体制既有历史渊源,也反映了现实必要;领袖虽可以终身任职,但具有严格的资格限定和产生程序;领袖虽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绝非轻易使用权力,也并不能完全左右伊朗国内政治。
然而,领袖及其领导的伊斯兰体制因其将维护伊斯兰价值规范作为重要任务,该体制又具有强烈的保守性。特别是以2004年宪监会大规模否决议会选举改革派候选人的资格为标志和开始,到2013年内贾德总统第二任期结束,伊朗进入了长达10年的保守时期。国内,保守势力不仅掌控了议会,而且掌握了行政权力;对外,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奉行强硬的反美、反西方政策。
伊朗国内政治的保守化,固然部分在于哈塔米温和政策没有得到美国政府的积极响应,导致改革派威信下降,但领袖和宪监会对选举的调控,则在制度上保证了保守势力的上升。以领袖为核心的伊斯兰体制,虽未必能够左右伊朗国内政治生态,但上述保守的体制性因素仍将长期存在,并将长远影响伊朗的内政外交。
2013年,具有改革派思想的领导人鲁哈尼当选总统,既意味着改革派重新得到了民众的认可,也在一定意义上预示着改革派的崛起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但由于体制性因素,改革派推行政策仍将面临强大的阻力,改革派的崛起必然要经历曲折的过程。鲁哈尼力图通过伊核谈判缓和与西方的关系,虽取得了重要成就,但伊朗与西方的缓和又必然是有限度的。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