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者《书法与文字的关系》一文中,笔者认同书法是文字的艺术化表达,即对书法的定义。
在这里,文字是基础,艺术化表达是核心。那么,我们有必要对艺术化表达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或者说进行深入探讨。
一、艺术化
关于艺术的观念,并没有普遍认同的定义,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观念也在不断变化。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框架下,艺术首先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事物,属上层建筑中的社会意识形态,它以自身独有的方式能动地认识世界。在中西方古代社会,艺术一词指向各种技术活动。这种技术,乃是以人的道德目的为导向,根据对物之正确、理性、真实的知识而进行实践生产的一种独特形式。现在普遍流行的艺术观念,采用了欧洲18世纪以来的分类,即以“美”的范畴统摄各门类,指绘画、雕刻、建筑、诗歌、音乐、舞蹈等活动。纵观历史上关于艺术的观念,可以总结出艺术具有技术性、审美性和形式性的特征。从艺术涉及的对象来看,艺术创作的主体是艺术家,接受者是社会各层人士,艺术表现的客观对象是社会和自然,艺术的创作活动的结果是艺术作品。
笔者对艺术的认同:
“艺术”是一个宽泛且复杂的概念,通常用来描述人类通过创造性手段表达情感和思想的方式。它涵盖了多个领域,如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文学等。艺术不仅是对美的追求和表达,也是对人类生活、社会和文化的反映和批判。
1.创造性:艺术是创造性的表现,它突破了日常生活的常规和限制,提供了独特的、新颖的视角和体验。
2.表达性:艺术作品能够表达作者的情感、思想和观念,有时也反映社会和文化现象。
3.审美性:艺术追求美的表现,通过形式、色彩、节奏、旋律等元素营造美的感受。
4.多样性:艺术的形式和内容极其多样,不同的文化、历史、地域和个人都可能有不同的艺术表现。
5.互动性:艺术作品可以与观众产生互动,引发共鸣、思考或情感反应。
二、表达
书法艺术化表达是以汉字书写这一特有的表现方式,通过线条、形体结构和造型等手段,表达作者独特的个人情感和对自然、社会、生活等不同审美体验的艺术形式。它既是一种造型艺术,也是一种抽象艺术和表现艺术。
(一)表达的特点
1.线条的运用:书法艺术化表达以线条为基础,通过不同的线条形态、力度和节奏,表现出丰富的情感变化和审美感受。线条的流畅、刚劲、柔美等特征,都能反映出作者的情感状态和审美追求。
2.形体结构的塑造:书法艺术化表达注重形体结构的塑造,通过点、画、钩、挑等不同的笔法和结构安排,营造出独特的艺术效果。这种形体结构的塑造不仅体现了作者的书写技巧,也反映了作者的审美趣味和创作理念。
3.情感的投入:书法艺术化表达是情感的艺术,作者通过书写将自己的情感投射到作品中,使作品具有深厚的情感内涵。这种情感的投入使得书法作品不仅仅是文字的记录,更是一种情感的交流和共鸣。
4.审美体验的表达:书法艺术化表达是审美体验的艺术,作者通过对自然、社会、生活等不同审美体验的表达,将美的事物呈现在观者面前。这种审美体验的表达不仅让观者感受到美的存在,也激发了观者对美的追求和创造。
(二)表达的方式
1.用笔:书法艺术化表达的基础是用笔。书法家通过用笔,凝聚着深沉丰富的感情。喜悦的笑容、哀痛的悲声等种种内心感受和情绪,都可以通过书法表现出来。
2.结构:书法结体近似绘画构图,每一个字都是一个完美的构图。结体的基本规律之一是“似奇反正”,即在变化中求统一。这种结构的安排使得书法作品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
3.意态:意态是由书法家主观意趣赋予字体的一种内涵的飞动之势。它通过字与字之间的对比、偃仰、应接、顾盼之间形成的情感运动、生命运动,体现出人的心灵之美。
4.风神:风神是书法的神采、韵味、个性风格和书写创作时精神状态的总和。它要求主体人格顺应天性,犹如宇宙精神之阔达率真。这种风神的体现使得书法作品具有独特的个性魅力和艺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