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唐僧出场,经典场景就是一个红肚兜胖小孩躺在木头澡盆里顺流而下,被老和尚所救,养成了小和尚。
看《西游记》原文,会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细节,其中唐僧他妈太狠了简直令我心惊肉跳。
咋狠之前先啰嗦几句交代下前情。唐僧出场之前,先上场的是唐僧他爸和他妈。唐僧他爸姓陈名萼字光蕊,是个秀才,赴长安科举高中状元,跨马游街。游到殷丞相家门口,正赶上丞相的女儿温娇小姐,高结彩楼抛打绣球。温娇女心悦状元郎,红绣球抛中乌纱帽,于是二人同携素手共入兰房,成就一段姻缘。
随后陈光蕊被任命为江州知府,小两口就高高兴兴去赴任了。二人先回老家接了陈母同行,走到半路母亲染病,为了不耽误行程,就给母亲租了个小房,待二人去江州安顿妥当,再来接回母亲。这期间有个光蕊放生金色鲤鱼的伏笔。
我家金色的鲤鱼已经被猫捞了,再画一条:)
夫妻二人走到洪江渡口,由艄公刘洪、李彪负责摆渡。刘洪见温娇“面如满月,眼似秋波,樱桃小口,绿柳蛮腰”可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于是狼心大起,伙同李彪,打死家僮和光蕊,投尸江中,更将温娇小姐纳入囊中。此时小唐僧已在温娇腹中生根发芽,为了这个遗腹子,殷小姐万不得已勉强相从。
事情至此,虽为杯具,还是合乎情理的。后面情节就开始玄幻超逻辑了。玄幻的一条线倒也简单,就是陈光蕊之前放生的金色鲤鱼竟然就是龙王(啥?龙王不是龙么?),龙王报恩救了光蕊魂魄,还授为水府都领,光蕊尸身则安置龙宫以“定颜珠”保护。超逻辑的一条线,跌宕却令人无语。说刘洪杀人劫色也就罢了,还穿了光蕊衣冠,带了光蕊官凭,携了光蕊媳妇,变身光蕊状元,到江州上任去了!这一任还就任了一十八年!!
这艄公也真是够有文化,那状元郎二十载寒窗苦读完全不具备不可替代性,这是批判科举八股应试教育不中用的意思么。。。。这丞相女儿也真是够吃素的,那官二代的背景十八年都没有发挥作用,难道十八年不通信息不回娘家,这是批判封建社会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么。。。。这上任十八年官老爷不和老师同门交往不回京述职么,这哪是赴江州上任,分明是架空穿越啊!
好吧,超逻辑先不说,说回十八年前唐僧的第一次登场。那是一个温娇小姐思念婆婆丈夫叹息伤感的下午,她忽然腹内疼痛晕闷在地,不觉生下一子。为了保护孩子不被刘洪所害,温娇决定将孩子抛弃江中生死有命,说不定他日重逢。先咬破手指写下血书表明身世,然后,来了来了,我要说的来了——为了日后相认,温娇小姐拿过亲儿子的左脚,把小脚趾头,一口咬下来了,咬下来了,咬!下!来!了!
唐僧,你妈真的太狠了,怎么下的去口呢!
最常见的是留下信物。玉怀古、平安牌、玲珑球,宰相女儿总有两件宝嘛。怕物品不牢靠,可以查胎记,找黑痣,什么?小唐僧生下来一个印记都没有?那行,自己造印记也不是不可以。可以纹个身,不会?那就留个疤嘛,殷小姐随便金钗一划轻点朱砂,便可留下血色印记诉说愁肠。再不济,梅花烙呀,没有梅花簪,可以桃花烙、杏花烙、兰花烙,总之殷小姐满腔的悲愤化作熊熊的炉火,烧红了梅花一朵永流传。就算就算,有且只有以无辜的脚趾为代价,也可以用绳子紧系住小趾,末梢无法供血,小趾头很快坏死。再怎么着也不用一口咬掉脚趾头啊!搞得我脑海里一直有两个词语交替放映:血盆大口,断指再植。。。。
不知道当一十八年后,唐僧与母亲寺中相见,他妈喊他脱掉鞋袜,发现左脚果真少了一个小指头,真是吾儿抱头痛苦时,唐僧的心中是怎么样的悲凉。
而且,你们知道么,电视都是骗人的,唐僧根本不是放在澡盆里顺流而下的,殷小姐抱着唐僧来到江边,是打算直接抛弃的,因为“忽见江岸岸侧飘起一片木板”,才把唐僧绑在木板上的。开头的画只能为可怜没人爱的小唐僧重新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