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7月27日)巴黎奥运会开幕式上,其变装皇后、跨性别舞者等表演,引发了新一轮对LGBT群体的讨论。所谓LGBT,就是常说的性少数群体,包括Lesbian(女同性恋者)、 Gay(男同性恋者)、Bisexual(双性恋者)、Transgender(跨性别者),他们因与普世的性别观不符,一直存在争议,形成了独特的性别文化现象。
《红楼梦》是一部“大旨谈情”的世俗小说,不仅谈“男女之情”,还谈“男男之情”、“女女之情”,也就是现在说的男同性恋,女同性恋,双性恋。
第一主人公贾宝玉,就与多名男子有特别的情感。宝玉初见秦钟,二人便心生好感,此后同上学堂,同吃同睡,亲密无间。宝玉与戏子琪官(蒋玉函)初见,就互赠贴身汗巾子。北静王水溶对宝玉的风流和才华颇为赞赏,将皇上亲赐的鹡鸰香念珠赠于宝玉,宝玉亦为北静王的风流潇洒所倾倒,二人结下不解之缘,时有交往。
虽然书中并未对贾宝玉与一众男子的交往有露骨的描写,但亦隐晦地揭露了断袖之风的存在。毕竟贾宝玉素来厌恶这些泥做的须眉浊物,何以对这些男子这样例外呢?
其他人的断袖之风就更露骨了。
薛蟠男女通吃,假借读书之名,实则结交“契弟”(干弟弟),包括金荣、香怜、玉爱等青年子弟。《红楼梦》第九回写道:
原来薛蟠自来王夫人处住后,便知有一家学,学中广有青年子弟,不免偶动了龙阳之兴,因此也假来上学读书,不过是三日打鱼,两日晒网,白送些束脩礼物与贾代儒,却不曾有一些儿进益,只图结交些契弟。
薛蟠结交“契弟”,大兴龙阳之癖,还曾调戏柳湘莲,结果被结结实实地痛打了一顿。
所谓“龙阳”,出自《战国策·魏策》中一个典故。魏王有一个男宠叫龙阳君,容貌娇媚,姿色动人,魏王非常宠爱这个男宠。为了向龙阳君表达自己的专一,魏王甚至向全国颁布一道旨意:如果有人在他面前提出另一个美貌者,则满门抄斩。所以“龙阳之癖”成了男同性恋者的代称。薛蟠有“龙阳之癖”是写得很直接的。
宁国府日夜笙歌,更蓄养娈童,饮酒作乐。
宁国府嫡系子孙贾蔷生得风流俊俏,父母早亡,自小跟着贾珍过活。宁府的奴仆时有“诟谇谣诼之词”,于是贾珍为避嫌隙,让贾蔷搬出自立门户,然亦时有帮衬。
为什么有谣言?为什么会搬出去?柳湘莲曾对宝玉说:“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惜春也对尤氏说过:“如今我也大了,也不便往你们那边去了。况且近日我每每风闻得有人背地里议论什么多少不堪的闲话。”
联系以上两段话,可以看出,宁国府的两性关系非常混乱。“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曹公早在判词中就揭示了宁国府的“淫”。那么,可以推测,贾珍与贾蔷亦有龙阳之好。
荣国府嫡系子孙贾琏亦是男女通吃。第二十一回,女儿巧姐出天花,贾琏搬出外书房斋戒,写道:
贾琏的断袖之风,写得非常露骨。
酷爱男风的冯渊,好不容易因为看上英莲,从“弯的”变“直的”了,奈何“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被薛蟠手下打死了。
《红楼梦》中,上至老爷主子,下到小厮走卒,皆有不同程度的断袖之癖。如第六十五回,贾珍和贾琏的小厮们聚在一起,互相调侃道:“咱们今儿可要公公道道贴一炉子烧饼了。”所谓“贴烧饼”,就是男同之间不可描述的事情。
除了男同,《红楼梦》中也写了女同。十二官中的藕官和菂官,藕官常年扮小生,菂官常扮小旦,二人在戏里常扮作夫妻,戏里戏外,产生了感情。后菂官病逝,藕官哭得死去活来,时时不忘旧情。这令人想到陈凯歌的电影《霸王别姬》,小旦程蝶衣与霸王段小楼因戏生情,分不清戏里还是戏外。
鲁迅评价《红楼梦》说:“经学家看见了《易》,道学家看见了淫,才子看见了缠绵,革命家看见了排满,流言家看见了宫闱秘事。”这个“淫”已然超出了男女之淫,上升到跨性别境地。
清代文人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称“杂说娈童始黄帝”,但这种说法主要基于民间传说,缺乏确凿的历史证据。比较可靠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商朝,《尚书·伊训》记载:“敢有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时谓乱风。”“比顽童”指男同性恋行为。可见,早在商周时期,社会上就已经出现了同性恋现象,且被视为不正之风。
“断袖”一词,出自《汉书·佞幸传》。汉哀帝刘欣与御史董恭的儿子董贤关系亲密。有一次,两人同榻而卧,董贤枕着哀帝的袖子睡着了。哀帝欲起身,但不愿惊动董贤,于是割断了自己的衣袖,这就是“断袖”一词的由来。自此,“断袖”便成为了男同性恋的代名词。
古代断袖之风的例子不胜枚举。春秋时期的弥子瑕受到卫灵公的宠爱,一次,弥子瑕与卫灵公同游果园,将自己吃剩的桃子给卫灵公吃,卫灵公认为他爱自己,才想把美味留给自己,非常高兴。这便是“分桃之礼”典故由来,亦指男性之间的暧昧关系。
此外还有魏王与龙阳君,楚王与安陵君,汉武帝与李延年、韩嫣,均有男男之事。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繁,人生如朝露,社会中逐渐形成了一种放荡不羁、放达人生的风气。这种风气下,同性恋的流行程度有所提高。《宋书·五行志》载:“自咸宁、太康之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咸相仿效。”这表明好男风在士人阶层中的流行程度。
唐宋时期,男风有所收敛,但并未完全消失。如武则天时期的面首张易之、张昌宗兄弟就是著名的男宠。
明清时期,男风再度兴起。晚明学者谢肇淛的记述表明,当时士大夫对男色趋之若鹜,以狎优伶、养娈童、玩男妓为时髦生活。《万历野获编》记载,明武宗朱厚照痴迷男性身体,豢养的小太监、美娈童数量,都快赶上妃嫔了。
直言不讳“好娈童”,可见当时的达官显贵不以好男风为耻,反引以为荣。
明清时期的闽南地区还出现了“契兄弟”风俗,这是一种同性伴侣的民事结合方式。尽管没有婚姻之名,但当地民间社会对此是承认的。
似乎同性恋之风在中国古代并不少见。那么,同性之恋何以在重伦理道德的儒家社会中存在?
中国古代社会实行男女隔离制度,亦即我们常说的“男女有别”。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分析,乡土社会需要维持稳定的社会关系,而两性之间的情感动荡不利于社会稳定,为了保持变动不居的社会稳定,男女感情被排除在乡土社会之外。于是,“男女有别”的界限,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偏于向同性方向发展。
此种说法的合理性在于,中国社会自古以来的婚姻关系,缔结的是一种事业族群。乡土社会的家族是一个绵延的事业社群,主轴在父子、婆媳之间,而夫妇只是配轴。导致的结果是,无论是大族人家,还是小门小户,夫妇之间的感情往往比较淡漠。简单来说,古代的婚姻更像是男女合作搞事业,不谈感情,且家族的权力集中在男性一脉,女子被要求“三从四德”,处于被男性支配的地位。
因此,古人在婚姻关系中并不能很好地体会到两性的愉悦,于是就有“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的现象,更有甚者,直接好男风了。
其次,古代社会阶层的不平等也是男风盛行的原因。这些被视为玩物的男性,大多处于社会的底层,如小厮,优伶,戏子。作为上层人士的一件爱物,他们身不由己,只能逆来顺受。尤其在清代社会,奴性文化盛行,长期的精神奴役,使这些男子早已失去了风骨,从内到外地沦为了奴隶。
再者,有些朝代的法律禁止官员狎妓,于是他们将目光转移到男子。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里说:
加上社会风气变化,思想解放,到明清时期,男风已然公然盛行了。
明代中晚期,士人纵欲思潮泛滥,好男风成为一种社会风气。《红楼梦》便产生于这种思想背景下,曹雪芹或许也受这种风气的影响,才不避讳地展开书写。但曹雪芹笔下的断袖之风也分类型,贾宝玉与一众男子之间的交往,更多的是互相欣赏和交流,而贾珍、薛蟠、贾琏之辈,更多的是皮肤滥淫。
其实,这些好男风的人,大多都是“男女通吃”,女色才是他们的“主业”,男风不过是调节的趣味,他们的“龙阳之癖”很难说是现代意义上的同性恋,更多的只是两个地位不平等的人之间的压迫与被压迫罢了,那些娈童或戏子很大程度上只是女人的替代品。
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男女乱情的代价更高。因古代避孕手段单一,且经济成本高。试想一个生理正常男子,如果因淫乱使众多女子怀孕,那么带来的伦理问题和社会影响都是不好的。所以,与男子行云雨之事,不仅可以发泄欲望,也省去了许多麻烦。
同性恋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背后有着深刻而复杂的社会原因,我们应该理性看待。但总的来说,同性恋风气是为主流价值所不允许的糟粕,在中国文化中一直是异类的存在。
《红楼梦》中的同性之恋,应该跟“大旨谈情”的主题关联。无论是男与女,还是男与男,女与女,都是离不开对人之“情”的思考。曹雪芹借太虚幻境中的警幻仙姑之口,表达了对人之“色”“情”“淫”三者关系的认知:好色即淫,知情更淫。
世人皆好色,所以世人皆淫。但,这种淫分为两种:一种为悦容貌,喜歌舞,云雨无时的皮肤“滥淫”;二为天生一段痴情的“意淫”。贾宝玉便是古今天下第一意淫之人,这种意淫,即指精神上的“好色”,贾宝玉“爱红”,见了女儿便觉得清爽干净,见了男子便觉得浊臭逼人。
后又借警幻之妹钟情首座之口,说了这样一段话:
这一段话是死后的秦可卿(钟情首座)对鸳鸯说的,与第五回警幻仙姑对宝玉说的话互为补充,揭示了曹雪芹对世人之情的深刻理解。
情之未发时为真性之情,发而为之世俗滥淫之情。可惜世人由色生情,传情入色,沉湎于皮肤滥情之中,迷失了真性之情。这些人便是贾府不肖子孙贾珍、贾蓉、贾琏之辈。他们恨不得天下美女美男尽为之享用,得片刻之欢愉。可色字头上一把刀,因淫而丧的贾瑞,可恨又可怜。而贾府败落的根源,也在一个“情”字。《红楼梦》十二支曲子的《好事终》指出:“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宿孽总因情!”风月情事,乃贾府败落的根由,“情”之一事,不容小觑。
贾宝玉是这些喜歌舞、悦容貌“滥淫”之外的另类,因为他是“意淫”,是精神层面的爱美,推之为对世间万物一切美好的珍视。第二十七回“埋香冢飞燕泣残红”一节中,宝玉听黛玉《葬花吟》时,有这样一段心理描写:
黛玉葬花所唱之《葬花吟》,不仅是写花落的感伤,更是写自己的红颜薄命,推而及之写世间一切美好终将消亡的大悲剧。宝玉于是有此一番联想,背后隐藏的是对美好的珍视,是生命与生命之间的精神共鸣,是对万物有灵的生命价值的关怀。
所以,宝玉的“情”是天生一段痴情,超越了皮肤肉欲的色相沉湎,上升为一种柏拉图式的精神恋情。贾宝玉对一众清净女儿的痴情,对个别风流倜傥男子的钟情,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意淫”,是超越于色相的真性情。
然而,这些美好情感于未发之时为真“性”,若发而为皮肤之淫,则走向了滥情,不为真性情了。更不用说薛蟠、贾琏一类的好色滥淫之人,在他们那里,无论男女,皆为淫欲的对象,这类便是皮肤滥淫之蠢物,是曹公讽刺、批判的对象。
总之,《红楼梦》中存在同性之恋的书写,但写得比较隐晦含蓄。作为读者,我们要理性看待,既要看到作者的价值寄托,更要看到作者的反讽和批判。